接下来有请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在《网络暴力刑法治理的解释原理》经文中指出,网络暴力是指那些在网络环境中实施的能够导致受害者身体或者精神等层面遭受恶意伤害的行为。那么在这里,恶意与愚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恶意在法律上通常是一种不良的心理状态,涉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观意图;而愚蠢是认识层面的客观定义,取决于主体的智商。在社会化教育与素质教育水平逐步上升的今天,人们对知识的接受及开发水平普遍提高,但是网络暴力却愈演愈烈。在认知水平与网络暴力数量呈反比的条件下,我方坚定认为网络暴力源于恶意。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消极情绪逐步上涨,而恶意成为了网络暴力形成的必要条件。这是高压环境下的恶意,它会衍生出对外的攻击力,散发自身消极情绪,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于是这种情绪与不良网络媒介结合,形成了网络暴力。
其论证如下:
第一,从微观的网络暴力事件角度来看,事件煽动者的恶意是主导推手。2025年8月27日发布的《法治日报》曾报道,因经济矛盾被开除的中学教师朱老师的故事,在反暴力研究报告中指出,施暴者和煽动者是网络暴力失控的原因。
第二,从宏观的司法认定与治理角度来看,网络暴力的司法认定将恶意作为重要依据。在《网络贸易行为的司法认定与治理》中记载,行为人发布或泄露被害者私密信息,并肆意发布侮辱、低俗言论,被判定为侮辱罪的个体网络暴力案件。当前认知水平已提升,但煽动者的话语更具迷惑性与煽动力,让更多人为自己的恶意私心发泄找到借口,使以恶意为底层逻辑的网络暴力更为严重。
第三,从宏观的社会视角来看,集体自发的网络暴力普遍存在。如今社会压力变大,阶级矛盾、男女矛盾等社会性结构问题被放大,成为恶意滋生的温床。网络暴力的主体是一群人,跟随者怀有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想法,将自己生活中积累的恶意作为基点,跟风发泄或做出自认为正确但实则客观伤害他人的行为。在经典的“粉发女孩事件”中,网民自发性的侮辱言论与造谣行为形成了规模空前的网络暴力,恶意分子以“别有用心”等罪名对其进行造谣、羞辱。
综上,无论是个体化还是集体化的网络暴力,都是恶意宣泄的结果,是由恶意为主观推手的恶性行为。因此,我方认为网络暴力源于恶意。
接下来有请正方一辩。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在《网络暴力刑法治理的解释原理》经文中指出,网络暴力是指那些在网络环境中实施的能够导致受害者身体或者精神等层面遭受恶意伤害的行为。那么在这里,恶意与愚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恶意在法律上通常是一种不良的心理状态,涉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观意图;而愚蠢是认识层面的客观定义,取决于主体的智商。在社会化教育与素质教育水平逐步上升的今天,人们对知识的接受及开发水平普遍提高,但是网络暴力却愈演愈烈。在认知水平与网络暴力数量呈反比的条件下,我方坚定认为网络暴力源于恶意。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消极情绪逐步上涨,而恶意成为了网络暴力形成的必要条件。这是高压环境下的恶意,它会衍生出对外的攻击力,散发自身消极情绪,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于是这种情绪与不良网络媒介结合,形成了网络暴力。
其论证如下:
第一,从微观的网络暴力事件角度来看,事件煽动者的恶意是主导推手。2025年8月27日发布的《法治日报》曾报道,因经济矛盾被开除的中学教师朱老师的故事,在反暴力研究报告中指出,施暴者和煽动者是网络暴力失控的原因。
第二,从宏观的司法认定与治理角度来看,网络暴力的司法认定将恶意作为重要依据。在《网络贸易行为的司法认定与治理》中记载,行为人发布或泄露被害者私密信息,并肆意发布侮辱、低俗言论,被判定为侮辱罪的个体网络暴力案件。当前认知水平已提升,但煽动者的话语更具迷惑性与煽动力,让更多人为自己的恶意私心发泄找到借口,使以恶意为底层逻辑的网络暴力更为严重。
第三,从宏观的社会视角来看,集体自发的网络暴力普遍存在。如今社会压力变大,阶级矛盾、男女矛盾等社会性结构问题被放大,成为恶意滋生的温床。网络暴力的主体是一群人,跟随者怀有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想法,将自己生活中积累的恶意作为基点,跟风发泄或做出自认为正确但实则客观伤害他人的行为。在经典的“粉发女孩事件”中,网民自发性的侮辱言论与造谣行为形成了规模空前的网络暴力,恶意分子以“别有用心”等罪名对其进行造谣、羞辱。
综上,无论是个体化还是集体化的网络暴力,都是恶意宣泄的结果,是由恶意为主观推手的恶性行为。因此,我方认为网络暴力源于恶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刚质询正方单篇计时1分半,发言及计时有请。
可以,你说我的钱,请问对方辩友网报中是不是有大量的普通网民词?是的。那最近这些普通网民是不是每个人都存在他们的底层逻辑?他们是跟随,但是他们最终是将自己自身的发现投射在了别人的身上,所以他的底层逻辑依旧是恶。那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做法,每个事件都有起因,那这个恶意的根源在哪里?你所说的“垃圾桶”是什么意思?既然每个事都有起因,那根源就所在呢?这不就是没有根源了?
在上面我已经解释明白了,这个社会生活节奏变快,大家压力变大,所以大家情绪进行的积累,他们的心中或多或少的戾气,会通过一个跟随者的角度去发泄。
呛呛呛呛呛了一下,不好意思。这个东西我不觉得这个观点很荒谬。如果是说将所有人都说成是愚蠢,那么那么人理应该如何行事呢?人类愚蠢是作为一种主观的概念来定义,而从客观概念来看,就是说我们确实是有认知盲区,我没有办法听懂他可能是一种社会的疑问来论辩,那他为什么会以这一种的形式来表达呢?那说明他心里还是有恶意的,那为什么不是网络环境本身呢?网络环境是我们思考出的,你认为是认知敏感度低,用来释放这个恶意,还是要实现下一个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你认为是恶意导致了网络暴力,还是因为网络者处于一种“愚蠢”的状态,他无法在网络上进行理性思考而导致的行为?我总不能说是我打开电脑进行我最近发生的一些言论的时候,我的智商变低了吧?并不是这样,这是我心中有恶意,但是我可以选择屏蔽,我可以去了解这件事情,我可以去提问,但是我想让自己变得愚蠢,这样子我就可以屏蔽他人所说的话,我可以继续我行我素。我们提供的去个性化环境,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责任。
我认为网络发言的问题,但是对方辩友认为恶意对人恶行根据网络暴力罪有应得,需要严厉惩罚和道德教化,并不是首先判定。首先对于网络行为,法律是趋向于判定是否存在恶意的,而对于这些趋向于恶意的行为,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规制,那么因为今天道德教化是以时间说起因,都不可以。
那么对于那些传播谣言、行善(此处原文“善然行恶”疑为笔误,暂保留),是把他们当作和别人不同的个体进行惩戒,还是教他辨别信息呢?首先他们并不是被我们定义为散发恶意的坏人来处理,我们可以说他心中有恶意,但是并不能把他归纳为“坏人”,我们只是说他心中恶意的存在。第二点,道德教化我们是解决恶意,但是如果说按你方所说,在任何层面解决愚蠢,他已经是一个接受了“愚蠢”的个体,那么你如何在这个维度上解释他的认识水平和恶意的存在呢?“宣子”是一个最难的概念,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你肯定是不全面的,而且像上面所说,我看到你说过了,如果把人所有行为都归咎于恶意,那我们这里所有东西都没有根源啊。
好,对方辩友有定位问题。在广爆论好像突然有提交了,有一天上午还在被一些人说了聊骂,下午就被评,那你认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退一万步,嗯。
刚质询正方单篇计时1分半,发言及计时有请。
可以,你说我的钱,请问对方辩友网报中是不是有大量的普通网民词?是的。那最近这些普通网民是不是每个人都存在他们的底层逻辑?他们是跟随,但是他们最终是将自己自身的发现投射在了别人的身上,所以他的底层逻辑依旧是恶。那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做法,每个事件都有起因,那这个恶意的根源在哪里?你所说的“垃圾桶”是什么意思?既然每个事都有起因,那根源就所在呢?这不就是没有根源了?
在上面我已经解释明白了,这个社会生活节奏变快,大家压力变大,所以大家情绪进行的积累,他们的心中或多或少的戾气,会通过一个跟随者的角度去发泄。
呛呛呛呛呛了一下,不好意思。这个东西我不觉得这个观点很荒谬。如果是说将所有人都说成是愚蠢,那么那么人理应该如何行事呢?人类愚蠢是作为一种主观的概念来定义,而从客观概念来看,就是说我们确实是有认知盲区,我没有办法听懂他可能是一种社会的疑问来论辩,那他为什么会以这一种的形式来表达呢?那说明他心里还是有恶意的,那为什么不是网络环境本身呢?网络环境是我们思考出的,你认为是认知敏感度低,用来释放这个恶意,还是要实现下一个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你认为是恶意导致了网络暴力,还是因为网络者处于一种“愚蠢”的状态,他无法在网络上进行理性思考而导致的行为?我总不能说是我打开电脑进行我最近发生的一些言论的时候,我的智商变低了吧?并不是这样,这是我心中有恶意,但是我可以选择屏蔽,我可以去了解这件事情,我可以去提问,但是我想让自己变得愚蠢,这样子我就可以屏蔽他人所说的话,我可以继续我行我素。我们提供的去个性化环境,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责任。
我认为网络发言的问题,但是对方辩友认为恶意对人恶行根据网络暴力罪有应得,需要严厉惩罚和道德教化,并不是首先判定。首先对于网络行为,法律是趋向于判定是否存在恶意的,而对于这些趋向于恶意的行为,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规制,那么因为今天道德教化是以时间说起因,都不可以。
那么对于那些传播谣言、行善(此处原文“善然行恶”疑为笔误,暂保留),是把他们当作和别人不同的个体进行惩戒,还是教他辨别信息呢?首先他们并不是被我们定义为散发恶意的坏人来处理,我们可以说他心中有恶意,但是并不能把他归纳为“坏人”,我们只是说他心中恶意的存在。第二点,道德教化我们是解决恶意,但是如果说按你方所说,在任何层面解决愚蠢,他已经是一个接受了“愚蠢”的个体,那么你如何在这个维度上解释他的认识水平和恶意的存在呢?“宣子”是一个最难的概念,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你肯定是不全面的,而且像上面所说,我看到你说过了,如果把人所有行为都归咎于恶意,那我们这里所有东西都没有根源啊。
好,对方辩友有定位问题。在广爆论好像突然有提交了,有一天上午还在被一些人说了聊骂,下午就被评,那你认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退一万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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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中"⊣"表示反驳对方逻辑,"→"表示构建己方论证)
大家好,接下来我方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愚蠢。
人的认知是一个不断增长和完善的过程,通过教育或经验不断丰富认知,因此在人们不同阶段,总会存在或多多少的认知缺陷。而现代社会信息大量增加,关系不断碰撞,大大提高了人们形成良好世界观的难度。人们往往局限于自身的认知和固有思维,如从自身角度出发,就认为某些观点或行为是错误可笑的,诸如对他人朴素的理解与正常的沟通,殊不知自己已成为网络暴力的推手。
作者在《少林村坠楼事件的多重分析》一文中有这样的分析:网络曝光时,人们往往只关注单一视角,比如部分网友盲目支持弱势一方,另一部分则不知道事件背后的真实情况。但这两种现象都忽视了事件的复杂性,最终加剧了矛盾。可见认知的缺陷是网络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
2018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在没有查明真相前,人们几乎都认为司机驾驶有问题、对方逆行。于是先后网络暴力司机和逆行乘客,但查明证据后,发现他们都没有关系,人们开始大规模向他们道歉。事件的反转和舆论的变化,有详细的数据证明:如果人们都在恶意揣测,就会一直往坏的方向发展,但却没有人去探究真相,这就是人们认知事物不全面。对事物认知不全面,本身就是一种愚蠢,而不是恶意。正是这种愚蠢,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发生。
因为愚蠢,人们会错误地分析问题,用偏见判断他人,认知永远无法全面,这是因为愚蠢。毛泽东曾说过,大部分人的观点是不断变化的,最终导致错误。因此我方坚持认为,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
大家好,接下来我方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愚蠢。
人的认知是一个不断增长和完善的过程,通过教育或经验不断丰富认知,因此在人们不同阶段,总会存在或多多少的认知缺陷。而现代社会信息大量增加,关系不断碰撞,大大提高了人们形成良好世界观的难度。人们往往局限于自身的认知和固有思维,如从自身角度出发,就认为某些观点或行为是错误可笑的,诸如对他人朴素的理解与正常的沟通,殊不知自己已成为网络暴力的推手。
作者在《少林村坠楼事件的多重分析》一文中有这样的分析:网络曝光时,人们往往只关注单一视角,比如部分网友盲目支持弱势一方,另一部分则不知道事件背后的真实情况。但这两种现象都忽视了事件的复杂性,最终加剧了矛盾。可见认知的缺陷是网络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
2018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在没有查明真相前,人们几乎都认为司机驾驶有问题、对方逆行。于是先后网络暴力司机和逆行乘客,但查明证据后,发现他们都没有关系,人们开始大规模向他们道歉。事件的反转和舆论的变化,有详细的数据证明:如果人们都在恶意揣测,就会一直往坏的方向发展,但却没有人去探究真相,这就是人们认知事物不全面。对事物认知不全面,本身就是一种愚蠢,而不是恶意。正是这种愚蠢,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发生。
因为愚蠢,人们会错误地分析问题,用偏见判断他人,认知永远无法全面,这是因为愚蠢。毛泽东曾说过,大部分人的观点是不断变化的,最终导致错误。因此我方坚持认为,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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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方面计时11.5分钟,有请下一级计时。首先在上场的开篇陈词中提到,“我不认为主体对客体的不良影响是否存在,你是否承认这点?”我们认为网暴往往是一种群体性的行为,是多种因素对个人集中发挥造成的不良行为。但是你看最终的结果是不是这些个体造成了所谓的不良影响,那么这个不良影响它是从哪边开始出发的呢?为什么会造成不良影响?这个问题是因为网络呈现是由一些人来推动出来,这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
很好,那我们在这边运用控制变量法,如果说这个事件中他没有存在,那为什么会演变成一个恶意事件,为什么会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因为网络提供的去个性化环境,导致责任的分散,然后这些恶意就被放大。当这些进行参与攻击的人,他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边界,但是我们下面有提到这个所谓意见领袖是否存在。那么我想问,这一大批人,他们开始跟随意见领袖,那么网络暴力的根源是否在意见领袖,而不是在大众集体上?
刚才已经跟你定义过了,网络暴力是由那些转发行为开始,个人对个人的意见不同,或者是几个人对他的人身攻击,或称之为“恐告”,并不是如果说某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攻击,法律就判定为网络暴力案例。我方是否可以认为你方这一论点存在错误?但是根据2024年8月1日中国支付网发表的《网络信息治理中规定》,网络这种实体性的行为要追溯行为对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也反不了信息。但是我方一辩在陈词中提到,有一个案例:高中学生因亲戚矛盾被网络攻击,中学老师朱老师对其进行处理,最后判定为这一个人造成了网络暴力,于是判决了侮辱罪。我方认为你方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以及你方提到,因为大家是匿名,于是降低了大家的责任感,我觉得正是因为这种匿名性,网络环境才会变得如此之差。我觉得你方是在用“愚蠢”来包庇这一类恶意行为。以及你方最后说如果用“愚蠢”要解决“愚蠢”,但是你是否可以说在大家知识水平全都提高了之后,就不会存在网络暴力的问题了?要减少网络暴力,而且刚刚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了,如果你要“百我机”,你之前还没看过政府发布的文件吗?我这边也有全文文件,我将在下一个辩论中求证,谢谢。
同样方面计时11.5分钟,有请下一级计时。首先在上场的开篇陈词中提到,“我不认为主体对客体的不良影响是否存在,你是否承认这点?”我们认为网暴往往是一种群体性的行为,是多种因素对个人集中发挥造成的不良行为。但是你看最终的结果是不是这些个体造成了所谓的不良影响,那么这个不良影响它是从哪边开始出发的呢?为什么会造成不良影响?这个问题是因为网络呈现是由一些人来推动出来,这才是网络暴力的根源。
很好,那我们在这边运用控制变量法,如果说这个事件中他没有存在,那为什么会演变成一个恶意事件,为什么会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因为网络提供的去个性化环境,导致责任的分散,然后这些恶意就被放大。当这些进行参与攻击的人,他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边界,但是我们下面有提到这个所谓意见领袖是否存在。那么我想问,这一大批人,他们开始跟随意见领袖,那么网络暴力的根源是否在意见领袖,而不是在大众集体上?
刚才已经跟你定义过了,网络暴力是由那些转发行为开始,个人对个人的意见不同,或者是几个人对他的人身攻击,或称之为“恐告”,并不是如果说某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攻击,法律就判定为网络暴力案例。我方是否可以认为你方这一论点存在错误?但是根据2024年8月1日中国支付网发表的《网络信息治理中规定》,网络这种实体性的行为要追溯行为对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也反不了信息。但是我方一辩在陈词中提到,有一个案例:高中学生因亲戚矛盾被网络攻击,中学老师朱老师对其进行处理,最后判定为这一个人造成了网络暴力,于是判决了侮辱罪。我方认为你方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以及你方提到,因为大家是匿名,于是降低了大家的责任感,我觉得正是因为这种匿名性,网络环境才会变得如此之差。我觉得你方是在用“愚蠢”来包庇这一类恶意行为。以及你方最后说如果用“愚蠢”要解决“愚蠢”,但是你是否可以说在大家知识水平全都提高了之后,就不会存在网络暴力的问题了?要减少网络暴力,而且刚刚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了,如果你要“百我机”,你之前还没看过政府发布的文件吗?我这边也有全文文件,我将在下一个辩论中求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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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ph TD
A[正方发起首轮质询] -->|提出核心问题| B{网暴不良影响的来源}
B -->|归因于个体推动| C[主张恶意是根源]
C -->|控制变量法| D{无恶意是否会演变为网暴}
D -->|引入去个性化理论| E[匿名环境放大恶意]
E -->|转移焦点| F{责任主体是领袖还是大众}
F -->|法律案例反驳| G⊣[朱老师个案证明个体恶意可构成网暴]
G -->|攻击对方逻辑| H⊣[指责用愚蠢包庇恶意]
H -->|归谬法| I{知识水平提高能否消除网暴}
I -->|预设对方无法回答| J[提出政府文件佐证需求]
所以,这是一种道德评价,而民主是一种认知评价的缺陷,它并非网络过度的积累。当然,网络中确实有无法理解事情的人,但他们会选择理性询问,而非直接攻击。认知决定了一个人对事物好坏的判定,而情绪驱动才是主体对客体行为的出发点。
由此,我们并不能将行使错误的正义观简单等同于愚蠢的概念,这是一种被恶意的包庇与美化。如果说网络暴力的目的可以用正义观的偏差来概括,那么粉发女孩事件是否可以被解读为关于染发的新旧观念与刻板印象之争?武汉大学女生事件是不是也可以被理解为对皮肤病发病症状不了解的误会?显然不可以,因为它们造成的结果是恶意的。从结果反推根本,从行为看目的,我们运用控制变量法:如果事件中没有其他因素存在,为什么会造成如此恶劣的结果呢?所以在这类事件中,恶意是明显存在的。
这是第一点。另一点,最后辩友认为愚蠢是恶意发生的根源,但我们可以知道,这里的恶意占比明显大于愚蠢。而且恶意一定是网络暴力的根源,在这件事情中,愚蠢并不一定会形成攻击。因为愚蠢的人对事情不了解,对表达方式无法把握,会走向多种表达方式:他们可以善意询问,也可以直接攻击,这本身就是多样性,是一个分叉入口。但是反方却认为愚蠢只会导向攻击,因为攻击是愚蠢存在的表现。然而,反方却将恶意视而不见,而恶意本身就涵盖了恶性概念,对事情的恶意当然不可能让人善于询问,其恶意的出发点只会导向伤害。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恶意是网络暴力的必要条件,因为恶意会驱使人进行攻击,于是才形成了网络暴力。那么,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明知故犯,这一定是恶意的错。
所以,这是一种道德评价,而民主是一种认知评价的缺陷,它并非网络过度的积累。当然,网络中确实有无法理解事情的人,但他们会选择理性询问,而非直接攻击。认知决定了一个人对事物好坏的判定,而情绪驱动才是主体对客体行为的出发点。
由此,我们并不能将行使错误的正义观简单等同于愚蠢的概念,这是一种被恶意的包庇与美化。如果说网络暴力的目的可以用正义观的偏差来概括,那么粉发女孩事件是否可以被解读为关于染发的新旧观念与刻板印象之争?武汉大学女生事件是不是也可以被理解为对皮肤病发病症状不了解的误会?显然不可以,因为它们造成的结果是恶意的。从结果反推根本,从行为看目的,我们运用控制变量法:如果事件中没有其他因素存在,为什么会造成如此恶劣的结果呢?所以在这类事件中,恶意是明显存在的。
这是第一点。另一点,最后辩友认为愚蠢是恶意发生的根源,但我们可以知道,这里的恶意占比明显大于愚蠢。而且恶意一定是网络暴力的根源,在这件事情中,愚蠢并不一定会形成攻击。因为愚蠢的人对事情不了解,对表达方式无法把握,会走向多种表达方式:他们可以善意询问,也可以直接攻击,这本身就是多样性,是一个分叉入口。但是反方却认为愚蠢只会导向攻击,因为攻击是愚蠢存在的表现。然而,反方却将恶意视而不见,而恶意本身就涵盖了恶性概念,对事情的恶意当然不可能让人善于询问,其恶意的出发点只会导向伤害。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恶意是网络暴力的必要条件,因为恶意会驱使人进行攻击,于是才形成了网络暴力。那么,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明知故犯,这一定是恶意的错。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开篇陈词
反方的开庭申诉环节计时3分钟,有请发言,请计时。
首先,我们在这里讨论网络暴力的根源问题。对方辩友称网络暴力源于恶意,但我方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愚蠢。
根据2024年8月1日在中国支付网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所谓“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对个人集中发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与不良信息。因此,我们不难看出,网络暴力的发生往往源于组织或个人之间意见不合产生的冲突,但这种冲突本身并不能直接被称之为网暴。
再来看“网络暴力”概念的根源——事物发展的本质。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恶意”是一种强烈的主观负面情绪,而“愚蠢”则指一个人缺乏知识、能力,具体表现为盲从、缺乏独立思考,难以对多数人的观点形成独特判断。
刚刚对方提到,网络暴力具有“集体性”。换而言之,在没有发展到多人攻击的程度时,这种行为甚至不能被称之为网络暴力。那么,“恶意”何以成为根源呢?接下来我方将从“愚蠢”的角度寻找网络暴力的根源。
首先,愚蠢在此表现为对网民缺乏判断力与辨别能力的纵容,这种非理性、不自知的行为,自然而然地成为网络暴力滋生的土壤。根据华中政法大学研究生的研究,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权威信息的缺失”。当权威信息缺位时,无数缺乏判断力的网民便容易相信谣言,进而加入网暴大军。在《社会心理学》对网络群体行为的研究中也指出,舆论往往通过“意见领袖”的角度被解读,而这些“意见领袖”通过强化自身权威,吸引更多人加入群体意见。
由此可见,纯粹的恶意在网络暴力中占比是少数。在网络暴力未开端时起到引导作用的,恰恰是普遍存在的“愚蠢”——不思考、不辨别,为网络暴力提供了最强大的生命力和最深厚的土壤。
同时,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人们共情能力下降与批判性思维缺失,并间接影响下次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网络暴力行为会使人的共情能力下降,人们往往通过简单的符号标签来定义他人,却忽视人心的复杂。例如,网民将陌生的他人简化为“英文字母”或“符号”,在无意间就丧失了共情能力,使批判性思维不复存在。在无意甚至“好玩”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让这种愚蠢的行为层出不穷。
“增生不出恶意是网络暴力发展的强烈之一”,而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温床。愚蠢的普遍性、无意识性决定了网络暴力难以根治。但我方认为,解决网络暴力不能仅靠道德谴责或单纯的惩罚。若将根源归于愚蠢,则指向一条更根本、更坚实的道路——通过教育、司法与警示,减少愚蠢,提升全民的理性思维能力。这不仅是智能之策,也是我方强调的现实意义所在。
反方·开篇陈词
反方的开庭申诉环节计时3分钟,有请发言,请计时。
首先,我们在这里讨论网络暴力的根源问题。对方辩友称网络暴力源于恶意,但我方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愚蠢。
根据2024年8月1日在中国支付网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所谓“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对个人集中发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与不良信息。因此,我们不难看出,网络暴力的发生往往源于组织或个人之间意见不合产生的冲突,但这种冲突本身并不能直接被称之为网暴。
再来看“网络暴力”概念的根源——事物发展的本质。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恶意”是一种强烈的主观负面情绪,而“愚蠢”则指一个人缺乏知识、能力,具体表现为盲从、缺乏独立思考,难以对多数人的观点形成独特判断。
刚刚对方提到,网络暴力具有“集体性”。换而言之,在没有发展到多人攻击的程度时,这种行为甚至不能被称之为网络暴力。那么,“恶意”何以成为根源呢?接下来我方将从“愚蠢”的角度寻找网络暴力的根源。
首先,愚蠢在此表现为对网民缺乏判断力与辨别能力的纵容,这种非理性、不自知的行为,自然而然地成为网络暴力滋生的土壤。根据华中政法大学研究生的研究,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权威信息的缺失”。当权威信息缺位时,无数缺乏判断力的网民便容易相信谣言,进而加入网暴大军。在《社会心理学》对网络群体行为的研究中也指出,舆论往往通过“意见领袖”的角度被解读,而这些“意见领袖”通过强化自身权威,吸引更多人加入群体意见。
由此可见,纯粹的恶意在网络暴力中占比是少数。在网络暴力未开端时起到引导作用的,恰恰是普遍存在的“愚蠢”——不思考、不辨别,为网络暴力提供了最强大的生命力和最深厚的土壤。
同时,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人们共情能力下降与批判性思维缺失,并间接影响下次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网络暴力行为会使人的共情能力下降,人们往往通过简单的符号标签来定义他人,却忽视人心的复杂。例如,网民将陌生的他人简化为“英文字母”或“符号”,在无意间就丧失了共情能力,使批判性思维不复存在。在无意甚至“好玩”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让这种愚蠢的行为层出不穷。
“增生不出恶意是网络暴力发展的强烈之一”,而愚蠢才是网络暴力的温床。愚蠢的普遍性、无意识性决定了网络暴力难以根治。但我方认为,解决网络暴力不能仅靠道德谴责或单纯的惩罚。若将根源归于愚蠢,则指向一条更根本、更坚实的道路——通过教育、司法与警示,减少愚蠢,提升全民的理性思维能力。这不仅是智能之策,也是我方强调的现实意义所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明确提出网络暴力的根源在于愚蠢而非恶意的核心观点;接着引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界定网络暴力概念,指出其源于意见冲突但冲突本身非网暴;随后区分“恶意”(强烈主观负面情绪)与“愚蠢”(缺乏知识能力、盲从、缺乏独立思考)的概念内涵;进而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述:一是愚蠢表现为网民缺乏判断力与辨别能力,以华中政法大学研究及《社会心理学》中群体行为研究为据,说明权威信息缺失时网民易信谣言、受意见领袖影响,为网暴提供土壤;二是愚蠢行为导致共情能力下降与批判性思维缺失,举例网民将他人简化为符号标签,在无意或“好玩”中实施网暴;三是强调愚蠢的普遍性、无意识性使网暴难以根治,并提出解决路径应是通过教育、司法与警示减少愚蠢、提升全民理性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