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请正方选出接制方。我方二辩进行接制。发言体继时。
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你方觉得有主观加入的讨论就容易形成霸凌,是这样吗?
我方今天一直在强调的就是业内人士的评价,本身就不是带有强烈主观意识的一种价值判断。
好,我知道了。那我想问一下,当你的语文老师给你的作文点评的时候,有加入他的主观评价吗?
这个问题需要就事论事。我是理科生,对这个不太理解,而且这个跟我们今天的辩题有什么关系呢?
对方辩友其实你没有直接回答我,那我就默认,因为正常人都会觉得语文老师对你的评价是加入自己的主观的。
那是,但是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来说,只要加入主观的话,就涉嫌霸凌的话,那我觉得就很好笑了。就像鲁迅先生他写文章,他有没有加入自己的主观判断?我想问下这方辩友。
既然你想让我回答,我就上一个问题进行一下回答吧。我的语文老师在对我进行评价的时候,毕竟没有自身的优越感裹挟在里面,所以他的那个评价相对来说是比较客观的,是为了让我能够更好的进步。
打断一下。对方辩友说尽量客观,那是不是还是不能避免主观,就是总有主观的成分存在?
但是我觉得语文老师并没有站在一种高高在上的位置。
好好好,我打断一下。对方辩友说尽量客观,那是不是还是不能避免主观,就是总有主观的成分存在?
在你的心中,所有的业内人士都是高高在上的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您方有一点给我扣帽子的嫌疑。业内人士拥有专业话语权,在地位上就是高高在上的。
我打断一下啊。那在对方辩友看来,拥有权力、资源比较多的人,就会高高在上吗?那我想问一下,你去见我们学校的校长或者遇到你们的导员,他会对你高高在上吗?
首先,老师、校长、导员以及艺术领域的业内人士,他们是两种不一样的人。我依旧会觉得他们高高在上。
好,我知道了。那我希望你在遇到校长的时候,还是不会被他吓到,因为他可能高高在上。
好,那我再问一下对方辩友,在你心中权利不对等,需要算上人数这个条件吗?您方今天就是不讨论这个权利本身,而是要搞一个人数压制,是这个意思吗?
我再问一下对方辩友,当你觉得说全网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在骂李荣浩的歌不好听,这个情况更加严重,还是说有很多专家指出说他不好听,你觉得是哪个更重要?听众还是专家,直接告诉我就行了。
今天的现实情况就是,这些大众所带来的一些声音,盖不过专家的效力。我们大众的发声跟业内人士的评价,权威性跟话语权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处在不同的权力结构下,所以大众人再多,力量再大,最后还是……
好好好,我知道了。按照对方辩友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人大代表提出的东西,大家都能听到,然后人民群众在网上讨论的东西,大家都听不到,对吧?
好,那我再问一下啊,对方辩友前面提出的观点,你好像不能打断我吧。然后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说提到说专家讲一个东西不好,你就不敢喜欢,我觉得这是挺好笑的一件事。这个我们后面继续讨论,谢谢。
反方三辩。
接下来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请正方选出接制方。我方二辩进行接制。发言体继时。
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你方觉得有主观加入的讨论就容易形成霸凌,是这样吗?
我方今天一直在强调的就是业内人士的评价,本身就不是带有强烈主观意识的一种价值判断。
好,我知道了。那我想问一下,当你的语文老师给你的作文点评的时候,有加入他的主观评价吗?
这个问题需要就事论事。我是理科生,对这个不太理解,而且这个跟我们今天的辩题有什么关系呢?
对方辩友其实你没有直接回答我,那我就默认,因为正常人都会觉得语文老师对你的评价是加入自己的主观的。
那是,但是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来说,只要加入主观的话,就涉嫌霸凌的话,那我觉得就很好笑了。就像鲁迅先生他写文章,他有没有加入自己的主观判断?我想问下这方辩友。
既然你想让我回答,我就上一个问题进行一下回答吧。我的语文老师在对我进行评价的时候,毕竟没有自身的优越感裹挟在里面,所以他的那个评价相对来说是比较客观的,是为了让我能够更好的进步。
打断一下。对方辩友说尽量客观,那是不是还是不能避免主观,就是总有主观的成分存在?
但是我觉得语文老师并没有站在一种高高在上的位置。
好好好,我打断一下。对方辩友说尽量客观,那是不是还是不能避免主观,就是总有主观的成分存在?
在你的心中,所有的业内人士都是高高在上的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您方有一点给我扣帽子的嫌疑。业内人士拥有专业话语权,在地位上就是高高在上的。
我打断一下啊。那在对方辩友看来,拥有权力、资源比较多的人,就会高高在上吗?那我想问一下,你去见我们学校的校长或者遇到你们的导员,他会对你高高在上吗?
首先,老师、校长、导员以及艺术领域的业内人士,他们是两种不一样的人。我依旧会觉得他们高高在上。
好,我知道了。那我希望你在遇到校长的时候,还是不会被他吓到,因为他可能高高在上。
好,那我再问一下对方辩友,在你心中权利不对等,需要算上人数这个条件吗?您方今天就是不讨论这个权利本身,而是要搞一个人数压制,是这个意思吗?
我再问一下对方辩友,当你觉得说全网所有的人民群众都在骂李荣浩的歌不好听,这个情况更加严重,还是说有很多专家指出说他不好听,你觉得是哪个更重要?听众还是专家,直接告诉我就行了。
今天的现实情况就是,这些大众所带来的一些声音,盖不过专家的效力。我们大众的发声跟业内人士的评价,权威性跟话语权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处在不同的权力结构下,所以大众人再多,力量再大,最后还是……
好好好,我知道了。按照对方辩友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人大代表提出的东西,大家都能听到,然后人民群众在网上讨论的东西,大家都听不到,对吧?
好,那我再问一下啊,对方辩友前面提出的观点,你好像不能打断我吧。然后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说提到说专家讲一个东西不好,你就不敢喜欢,我觉得这是挺好笑的一件事。这个我们后面继续讨论,谢谢。
反方三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节点主要集中在主观判断存在性、权力结构定义、群体影响力比较三个核心争议点)
好,感谢主席,欢迎计时。今天其实我们总结一下现场做的所有东西,其实就三件事情。
第一,我们需要进行概念区分:什么是主观的价值评断,什么是客观的美学、艺术技术分析。我们来看现在这些专业内人士真正做的是什么?我们能明显看到大部分业内人士,他们一年会产出一类标题为“这个东西唱的是什么评价呀,唱的就是个狗屎”或者“唱的就是不怎么样”的视频,这类视频才能获得大量点击。而其他分析类内容,比如分析一个歌手演唱的技术细节,根本就不会获得什么流量,你甚至可以把它当成一种网课来看,根本就没人关注。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辩题当中所说的“业内人士的评价”,本身就涉及价值判断,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这种评价本质上是主观意识的投射。
第二,我们来讨论权利的作用效果到底是什么样的。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今天大众仍然有选择权,但是我方认为,这种“选择”如果主体根本意识不到,那这真的还是自由的选择吗?这很简单,就像朝鲜人民有没有选择权?他们理论上有,但你能说他们没有被压迫吗?显然不是。意识不到的选择权,本质上就是虚假的选择权。所以你方告诉我大众仍然有选择权,根本无法论证他们没有被压迫。我方已经论证了,从评价本身的不客观、不可分割,到双方权利不对等,再到最终导致大众审美被重塑的过程:比如当某位业内人士提出某类作品是好的,获得了大量流量,并且大部分人都认同他的看法,其他人就会因为这种不对等的关系被迫认同,进而导致这类作品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出现之后,大众审美也就越来越被重塑,以后人们根本就看不到以前那些多样化的作品了,这就是审美霸凌的形成。
第三,也是最简单的一个事情,就是根属性的问题。今天这种结构性压迫,到底根源在资本、算法,还是我们业内人士?其实很简单,阿伦特提出的“平庸之恶”就能说明问题:当这些业内人士利用资本和算法的时候,本质上是他们主观在进行利用,而这种主观的服从也是一种平庸之恶,也是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非常感谢。
好,感谢主席,欢迎计时。今天其实我们总结一下现场做的所有东西,其实就三件事情。
第一,我们需要进行概念区分:什么是主观的价值评断,什么是客观的美学、艺术技术分析。我们来看现在这些专业内人士真正做的是什么?我们能明显看到大部分业内人士,他们一年会产出一类标题为“这个东西唱的是什么评价呀,唱的就是个狗屎”或者“唱的就是不怎么样”的视频,这类视频才能获得大量点击。而其他分析类内容,比如分析一个歌手演唱的技术细节,根本就不会获得什么流量,你甚至可以把它当成一种网课来看,根本就没人关注。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辩题当中所说的“业内人士的评价”,本身就涉及价值判断,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这种评价本质上是主观意识的投射。
第二,我们来讨论权利的作用效果到底是什么样的。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今天大众仍然有选择权,但是我方认为,这种“选择”如果主体根本意识不到,那这真的还是自由的选择吗?这很简单,就像朝鲜人民有没有选择权?他们理论上有,但你能说他们没有被压迫吗?显然不是。意识不到的选择权,本质上就是虚假的选择权。所以你方告诉我大众仍然有选择权,根本无法论证他们没有被压迫。我方已经论证了,从评价本身的不客观、不可分割,到双方权利不对等,再到最终导致大众审美被重塑的过程:比如当某位业内人士提出某类作品是好的,获得了大量流量,并且大部分人都认同他的看法,其他人就会因为这种不对等的关系被迫认同,进而导致这类作品越来越多。这种情况出现之后,大众审美也就越来越被重塑,以后人们根本就看不到以前那些多样化的作品了,这就是审美霸凌的形成。
第三,也是最简单的一个事情,就是根属性的问题。今天这种结构性压迫,到底根源在资本、算法,还是我们业内人士?其实很简单,阿伦特提出的“平庸之恶”就能说明问题:当这些业内人士利用资本和算法的时候,本质上是他们主观在进行利用,而这种主观的服从也是一种平庸之恶,也是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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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首先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先行定义。今天我方认为的审美霸凌,是指业内人士利用权利不对等,将自己的审美标准强加于人,并通过贬低、嘲笑或排斥他人的审美选择来维持自身优越感或控制权的行为。而评价,指的是对人或者事物所评定的价值。接下来,我将从三个层面层层递进展开论证。
第一,业内人士的评价中,专业判断与主观偏好、利益诉求与客观不可分割,使其客观的外衣下包裹着隐蔽的审美控制。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一个人的审美观,都是结合了自己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自我意识投射。而业内人士常宣称自己的评价基于客观标准或专业素养,但事实上,任何审美判断都内嵌着评价者的个人兴趣、教育背景、圈子文化乃至商业利益。孙燕姿演唱会造型争议中,设计师面对大众吐槽,不仅不反思,反而用“看不懂的高级时尚”“审美局限”等话语贬低普通人的审美判断。主观与客观的不可分割,使得业内人士的个人偏好可以披上客观的外衣,进而对大众进行隐性规训。“你不喜欢这个艺术品,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因为你看不懂”这种逻辑,将审美差异转化为了审美等级,本质就是霸凌。
第二,业内人士的评价并非是一种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一种基于不平等的权力结构的意志植入。在传统时代,业内人士的评价往往局限于专业期刊、沙龙或学院内部,影响有限。但今天从豆瓣评分到专业影评,从艺术策展到设计奖项,业内人士的评价通过社交媒体算法推荐、垂直社区被无限放大。以马丁·斯科塞斯对超级英雄电影的评述为例,当这位电影巨匠宣称全球亿万观众所热爱的作品不是电影时,他并非在进行一场平等的探讨,而是在利用其在影史地位中所掌握的审美话语权。尤其是在舆论场中,业内人士的评价很快就会被社区塑造成意见领袖,进而激化社区讨论氛围,挤压不同意见的生存空间。
第三,在大众长期接受这种评价后,其审美感受力被系统重塑,从“我想什么”变成“我应该想什么”,这正是审美霸凌的完整形态。当业内评价反复灌输、持续覆盖,大众会逐渐内化这套标准。一个普通观众看画展,首先想到的不是“我喜不喜欢”,而是“专家会怎么看”。听一首新歌,不是感受旋律是否打动自己,而是搜索乐评人打了几分。大众开始为自己的低级趣味感到羞愧,转而模仿业内推崇的品味,即便那与自己的真实感受相悖。这种重塑并非主动学习,而是被动规训。正如布尔迪厄所言,审美兴趣是社区区隔的结果,并非天然禀赋。当大众放弃了自我判断,反而用业内的评价代替自己的审美器官时,所谓的审美进步不过是精英品味的复制与臣服。这恰恰证明了业内评价的本质就是一场漫长而隐蔽的审美霸凌。
感谢各位。
各位好,首先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先行定义。今天我方认为的审美霸凌,是指业内人士利用权利不对等,将自己的审美标准强加于人,并通过贬低、嘲笑或排斥他人的审美选择来维持自身优越感或控制权的行为。而评价,指的是对人或者事物所评定的价值。接下来,我将从三个层面层层递进展开论证。
第一,业内人士的评价中,专业判断与主观偏好、利益诉求与客观不可分割,使其客观的外衣下包裹着隐蔽的审美控制。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每一个人的审美观,都是结合了自己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自我意识投射。而业内人士常宣称自己的评价基于客观标准或专业素养,但事实上,任何审美判断都内嵌着评价者的个人兴趣、教育背景、圈子文化乃至商业利益。孙燕姿演唱会造型争议中,设计师面对大众吐槽,不仅不反思,反而用“看不懂的高级时尚”“审美局限”等话语贬低普通人的审美判断。主观与客观的不可分割,使得业内人士的个人偏好可以披上客观的外衣,进而对大众进行隐性规训。“你不喜欢这个艺术品,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因为你看不懂”这种逻辑,将审美差异转化为了审美等级,本质就是霸凌。
第二,业内人士的评价并非是一种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一种基于不平等的权力结构的意志植入。在传统时代,业内人士的评价往往局限于专业期刊、沙龙或学院内部,影响有限。但今天从豆瓣评分到专业影评,从艺术策展到设计奖项,业内人士的评价通过社交媒体算法推荐、垂直社区被无限放大。以马丁·斯科塞斯对超级英雄电影的评述为例,当这位电影巨匠宣称全球亿万观众所热爱的作品不是电影时,他并非在进行一场平等的探讨,而是在利用其在影史地位中所掌握的审美话语权。尤其是在舆论场中,业内人士的评价很快就会被社区塑造成意见领袖,进而激化社区讨论氛围,挤压不同意见的生存空间。
第三,在大众长期接受这种评价后,其审美感受力被系统重塑,从“我想什么”变成“我应该想什么”,这正是审美霸凌的完整形态。当业内评价反复灌输、持续覆盖,大众会逐渐内化这套标准。一个普通观众看画展,首先想到的不是“我喜不喜欢”,而是“专家会怎么看”。听一首新歌,不是感受旋律是否打动自己,而是搜索乐评人打了几分。大众开始为自己的低级趣味感到羞愧,转而模仿业内推崇的品味,即便那与自己的真实感受相悖。这种重塑并非主动学习,而是被动规训。正如布尔迪厄所言,审美兴趣是社区区隔的结果,并非天然禀赋。当大众放弃了自我判断,反而用业内的评价代替自己的审美器官时,所谓的审美进步不过是精英品味的复制与臣服。这恰恰证明了业内评价的本质就是一场漫长而隐蔽的审美霸凌。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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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的评价是否构成审美霸凌,取决于其是否利用权利不对等,将自身审美标准强加于人,并通过贬低、嘲笑或排斥等方式维持优越感或控制权,以及是否对大众审美感受力造成系统性重塑。
时间为1分30秒的发言及计时邀请。刚才也听对方一辩说了,业内人士的评价会对大众造成影响,原因是权利不对等。
那在这种权利不对等下,业内人士有没有强迫你去观看一部电影?不一定是直接强迫观看一部电影,有可能是间接强迫。对方可以再举其他例子,我觉得当前例子不够准确表达您方想要表达的内容。就比如说你很喜欢一部电影或者一个电视剧,如果因为一个业内人士的评价,你就不再喜欢这部艺术品,按照您方的逻辑,那您方的观点是不是太容易受他人影响了?
不是啊,我不敢喜欢了。我不是说我不敢,我只是不敢喜欢了。
您方提到业内人士剥夺了大众的审美自由,那现在有很多电影,不少业内人士吹捧其拍得很好,但这类电影的票房往往并不高,你怎么解释这种现象?难道大家一定要听从业内人士的话吗?
这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受香港很多粉丝的立场所影响。这更像是一种消费权利,而非审美判断。你刚才说的是粉丝基于自身审美立场选择喜欢的电影,而业内人士的评价……
不是,不是您方误解我的意思。大众花钱买票不等于他们的审美被尊重,恰恰相反,一部电影票房卖得再高,业内人士也可以说它是迎合低级趣味。我方的观点是权利不对等造成了大众主观偏好的差异,但我提到的是业内人士评价某部电影很好,但这类电影往往收视率很低,这说明并没有造成影响。
也不一定。那怎么就能确定是因为业内人士评价导致票房变低呢?这一点是不是已经被排除了?
那你为什么说业内人士一定对大众保有优越感?怎么证明不是业内人士本身保有优越感,而是他在进行一系列评价操作后,主观上就是在进行审美价值判断,并且主观上会产生这种优越感?
那真正一开始就带有优越感的话,真正控制你的到底是业内人士的评价,还是你自己遵从内心的想法?我方认为是业内人士的评价影响了我们的审美。
那你方的观点也太容易受他人影响了。到底是业内评价控制了你对一部电影的喜好,还是一些网上博客的言辞?
感谢反方二辩。那现在有……
时间为1分30秒的发言及计时邀请。刚才也听对方一辩说了,业内人士的评价会对大众造成影响,原因是权利不对等。
那在这种权利不对等下,业内人士有没有强迫你去观看一部电影?不一定是直接强迫观看一部电影,有可能是间接强迫。对方可以再举其他例子,我觉得当前例子不够准确表达您方想要表达的内容。就比如说你很喜欢一部电影或者一个电视剧,如果因为一个业内人士的评价,你就不再喜欢这部艺术品,按照您方的逻辑,那您方的观点是不是太容易受他人影响了?
不是啊,我不敢喜欢了。我不是说我不敢,我只是不敢喜欢了。
您方提到业内人士剥夺了大众的审美自由,那现在有很多电影,不少业内人士吹捧其拍得很好,但这类电影的票房往往并不高,你怎么解释这种现象?难道大家一定要听从业内人士的话吗?
这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受香港很多粉丝的立场所影响。这更像是一种消费权利,而非审美判断。你刚才说的是粉丝基于自身审美立场选择喜欢的电影,而业内人士的评价……
不是,不是您方误解我的意思。大众花钱买票不等于他们的审美被尊重,恰恰相反,一部电影票房卖得再高,业内人士也可以说它是迎合低级趣味。我方的观点是权利不对等造成了大众主观偏好的差异,但我提到的是业内人士评价某部电影很好,但这类电影往往收视率很低,这说明并没有造成影响。
也不一定。那怎么就能确定是因为业内人士评价导致票房变低呢?这一点是不是已经被排除了?
那你为什么说业内人士一定对大众保有优越感?怎么证明不是业内人士本身保有优越感,而是他在进行一系列评价操作后,主观上就是在进行审美价值判断,并且主观上会产生这种优越感?
那真正一开始就带有优越感的话,真正控制你的到底是业内人士的评价,还是你自己遵从内心的想法?我方认为是业内人士的评价影响了我们的审美。
那你方的观点也太容易受他人影响了。到底是业内评价控制了你对一部电影的喜好,还是一些网上博客的言辞?
感谢反方二辩。那现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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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立论的时间为13分钟,发言及计时好,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业内人士是指在某个创作领域内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受到广泛认可的人。霸凌是权力不对等情况下的强制压迫,其核心在于受害者难以抵抗,被迫改变行为。所谓审美霸凌,就是在审美领域中做出类似特征,具有强制力,施加表达,并且使个体丧失自主的空间。因此,我方的判断为,在艺术创作领域中,业内人士的评价是否在强制同化大众审美。基于以上判断,我方从三个论点展开论述。
首先,业内评价不具备将影响转化为强制的能力,因此无法构成霸凌。伊曼努尔·康德指出,审美判断是一种趣味判断,它追求认同,但并不具备强制性,本质上是一种温和的呼吁。换言之,业内的评价确实会影响讨论氛围,但它并不能阻止大众喜欢什么、表达什么。大众在面对专业评价时,完全可以不认同、不消费,甚至反向表达。动画电影《猫猫的奇幻漂流》横扫奥斯卡等百余项国际殊荣,影评界也好评如潮,但在上映19天仅收获2022.9万票房,首日产均人次不足10人。如果专业评价真的具有强制力,就不会出现叫好不叫做与叫座不叫好长期并存的普遍现象。
其次,业内的评价本质上是解释世界,而非规定世界。业内人士提供的技术分析、历史背景梳理、审美路径尝试,核心目的是降低大众的理解门槛,拓宽大众的理解角度。当单依纯改编李白引发争议,乐评人听太深的评价的重点是具体的编曲和语言的选择,而非告诉听众你们必须讨厌这首歌,而听众的选择恰恰证明了评价的开放性。一部分听众认同乐评人的分析,认为改编确实存在问题,另一部分听众依然喜欢这种大胆的尝试。评价是桥梁,不是枷锁,它提供理解路径,而不是规定审美结论。一旦所有业内人士闭嘴,大众反而只能受限于个人偏好或算法推送的信息茧房。
最后,真正的审美压迫来自结构性力量,而非专业评价本身。霍尔·吉尔在《七分》中指出,审美趣味背后是社会资本的博弈。现实中具有霸凌特征的力量是平台算法、资本垄断,这些结构性力量无声无形且难以抗拒。与其说业内评价在塑造审美,不如说他们在参与讨论而不是主导结果,甚至业内评价常常扮演着对抗者的角色。例如十几年以前,电视剧中女性沐浴镜头常常被男导演拍得香艳,充满男性凝视色彩,观众虽然隐隐感觉不太对,却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大众审美正是在无意识中被这种结构性暴力塑造,直到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如女性导演、影评人、学者指出这种镜头语言背后的权力不对等和物化逻辑,给出细致的分析和评价,大众才开始真正的觉醒。如今,我们再看到带有凝视意味的沐浴场景,就能意识到问题所在。如果专业评价是在强制同化审美,那么它应该是压制意见、维持现状,而不是推动大众从无意识的不适走向有意识的审视。
综上,业内评价既不具备强制力,也不会剥夺大众的审美自由。将其定义为审美霸凌,不仅误判了评价的性质,也掩盖了真正垄断大众审美的结构性力量,真正值得警惕的是算法与垄断的资本。
开篇立论的时间为13分钟,发言及计时好,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业内人士是指在某个创作领域内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受到广泛认可的人。霸凌是权力不对等情况下的强制压迫,其核心在于受害者难以抵抗,被迫改变行为。所谓审美霸凌,就是在审美领域中做出类似特征,具有强制力,施加表达,并且使个体丧失自主的空间。因此,我方的判断为,在艺术创作领域中,业内人士的评价是否在强制同化大众审美。基于以上判断,我方从三个论点展开论述。
首先,业内评价不具备将影响转化为强制的能力,因此无法构成霸凌。伊曼努尔·康德指出,审美判断是一种趣味判断,它追求认同,但并不具备强制性,本质上是一种温和的呼吁。换言之,业内的评价确实会影响讨论氛围,但它并不能阻止大众喜欢什么、表达什么。大众在面对专业评价时,完全可以不认同、不消费,甚至反向表达。动画电影《猫猫的奇幻漂流》横扫奥斯卡等百余项国际殊荣,影评界也好评如潮,但在上映19天仅收获2022.9万票房,首日产均人次不足10人。如果专业评价真的具有强制力,就不会出现叫好不叫做与叫座不叫好长期并存的普遍现象。
其次,业内的评价本质上是解释世界,而非规定世界。业内人士提供的技术分析、历史背景梳理、审美路径尝试,核心目的是降低大众的理解门槛,拓宽大众的理解角度。当单依纯改编李白引发争议,乐评人听太深的评价的重点是具体的编曲和语言的选择,而非告诉听众你们必须讨厌这首歌,而听众的选择恰恰证明了评价的开放性。一部分听众认同乐评人的分析,认为改编确实存在问题,另一部分听众依然喜欢这种大胆的尝试。评价是桥梁,不是枷锁,它提供理解路径,而不是规定审美结论。一旦所有业内人士闭嘴,大众反而只能受限于个人偏好或算法推送的信息茧房。
最后,真正的审美压迫来自结构性力量,而非专业评价本身。霍尔·吉尔在《七分》中指出,审美趣味背后是社会资本的博弈。现实中具有霸凌特征的力量是平台算法、资本垄断,这些结构性力量无声无形且难以抗拒。与其说业内评价在塑造审美,不如说他们在参与讨论而不是主导结果,甚至业内评价常常扮演着对抗者的角色。例如十几年以前,电视剧中女性沐浴镜头常常被男导演拍得香艳,充满男性凝视色彩,观众虽然隐隐感觉不太对,却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大众审美正是在无意识中被这种结构性暴力塑造,直到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如女性导演、影评人、学者指出这种镜头语言背后的权力不对等和物化逻辑,给出细致的分析和评价,大众才开始真正的觉醒。如今,我们再看到带有凝视意味的沐浴场景,就能意识到问题所在。如果专业评价是在强制同化审美,那么它应该是压制意见、维持现状,而不是推动大众从无意识的不适走向有意识的审视。
综上,业内评价既不具备强制力,也不会剥夺大众的审美自由。将其定义为审美霸凌,不仅误判了评价的性质,也掩盖了真正垄断大众审美的结构性力量,真正值得警惕的是算法与垄断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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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艺术创作领域中,业内人士的评价是否在强制同化大众审美。
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这是专业判断。你就告诉我是从事实的角度出发,还是价值的角度出发就可以了。
事实和价值都有。你说颜料做工考究、外观漂亮,那漂亮是有一定价值属性。好,停停停,我并没有说漂亮,我只是说它所用的材料是丙烯材质的。那丙烯材质当然也会有它的价值与真实性,你说它是丙烯材质就是有真实性。你说张电影,我今天看到一幅国画,或者看到一幅油画,连这个东西是什么颜料都要从价值的角度出发,所以这个回答是非常荒谬,很明显,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判断。
那我再问,如果我今天说这幅画的配色很俗气,请问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这是基于你自身的判断。我告诉你,如果你认为基于自身判断就是价值判断,那么今天业内人士的判断,到底是更倾向于前者对材质、尺寸的评价,还是基于后者对作品的深度感染力和技法的评价呢?当然是都有了。你怎么能这么单纯?
好,更多的是哪一种呢?更多的是哪一种,在我这里,我认为两者都是一模一样的,没有高低之分。你自己可以说他还是非常优秀,所以说对方辩友就在跟我胡搅蛮缠了。我还没见过哪个乐评人会在网上说这首歌是中文歌,哪一个画家会在网上说这幅画是正方形的。所以很明显嘛,今天业内人士的评价,往往更多就是出于主观价值评判,那么这种完全带有强烈主观价值的评判,本身来说就是一种霸凌。
好,接着来,您方今天跟我说,整个结构不平等的力量下,资本的作用更大。请问如何论证资本的力量更大?就像您刚刚所说的赵燕姿,您思考一下,以及刚才您方提到的那些隐形人,您方思考一下,他们给出那些所谓的恶评,真的是出于他们自身的意愿吗?如果一个有专业素养的人,他们真的会给出这样非常类似于胡搅蛮缠的评论吗?不会,他们真正背后驱使他们做的是什么?是金钱,是资本。
Tiger子,我告诉你,在论点3里面我已经给你提到了真正的波尔吉修伪,您方的这个论证义务是非常大的,后续请给我解释,业内人士在做出评价的时候是如何被资本裹挟的。但是您方今天承认的一点就是,业内人士会发出一些胡搅蛮缠以及不太恰当的言论,那这种评价往往均不是一种审美的结束了。
感谢正方二辩。
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这是专业判断。你就告诉我是从事实的角度出发,还是价值的角度出发就可以了。
事实和价值都有。你说颜料做工考究、外观漂亮,那漂亮是有一定价值属性。好,停停停,我并没有说漂亮,我只是说它所用的材料是丙烯材质的。那丙烯材质当然也会有它的价值与真实性,你说它是丙烯材质就是有真实性。你说张电影,我今天看到一幅国画,或者看到一幅油画,连这个东西是什么颜料都要从价值的角度出发,所以这个回答是非常荒谬,很明显,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实判断。
那我再问,如果我今天说这幅画的配色很俗气,请问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这是基于你自身的判断。我告诉你,如果你认为基于自身判断就是价值判断,那么今天业内人士的判断,到底是更倾向于前者对材质、尺寸的评价,还是基于后者对作品的深度感染力和技法的评价呢?当然是都有了。你怎么能这么单纯?
好,更多的是哪一种呢?更多的是哪一种,在我这里,我认为两者都是一模一样的,没有高低之分。你自己可以说他还是非常优秀,所以说对方辩友就在跟我胡搅蛮缠了。我还没见过哪个乐评人会在网上说这首歌是中文歌,哪一个画家会在网上说这幅画是正方形的。所以很明显嘛,今天业内人士的评价,往往更多就是出于主观价值评判,那么这种完全带有强烈主观价值的评判,本身来说就是一种霸凌。
好,接着来,您方今天跟我说,整个结构不平等的力量下,资本的作用更大。请问如何论证资本的力量更大?就像您刚刚所说的赵燕姿,您思考一下,以及刚才您方提到的那些隐形人,您方思考一下,他们给出那些所谓的恶评,真的是出于他们自身的意愿吗?如果一个有专业素养的人,他们真的会给出这样非常类似于胡搅蛮缠的评论吗?不会,他们真正背后驱使他们做的是什么?是金钱,是资本。
Tiger子,我告诉你,在论点3里面我已经给你提到了真正的波尔吉修伪,您方的这个论证义务是非常大的,后续请给我解释,业内人士在做出评价的时候是如何被资本裹挟的。但是您方今天承认的一点就是,业内人士会发出一些胡搅蛮缠以及不太恰当的言论,那这种评价往往均不是一种审美的结束了。
感谢正方二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结合我方一辩的观点,对方完全在偷换“审美霸凌”的概念——审美霸凌的关键在于强制和压迫,剥夺选择权。但业内人士的评价只是他们自身观点的表达,并非命令大众,大众本就拥有自己的选择。
你方也提到,大众的选择结合自身主观偏好与主观印象,完全可以“用脚投票”,既可以不认同也可以不接受业内人士的评价,这恰恰证明业内评价没有任何强制力。对方将专业话语权等同于霸凌行为,逻辑上根本不成立。
其次,业内评价的作用是解释作品、拓宽视野、引导大众思考,对大众进行启迪,而非强制规定大众的审美方向。就像鲁迅当年批判旧文学、批判麻木审美,并非霸凌,而是在唤醒、启蒙和解放当时人们的思想。如今业内人士的评价也是同理,从提出问题到引导大众不盲从,对抗审美的同质化,这并非霸凌,而是保护审美自由的方式。
从根源上,对方完全找错了真正的霸凌者。真正的霸凌来自算法推送、资本造星、流量垄断,这些力量才是无声无息、无法反抗的强制力。而业内评价恰恰能制止这种浊流,反对方不去寻找真正的霸凌者,反而打压敢于发声的业内人士,这是本末倒置的行为,并非对审美自由的伤害。
总而言之,艺术创作领域业内人士的评价,既没有强制力,也没有剥夺审美自由,更不是审美霸凌。它是一种理性的声音,是一种批判的力量,是审美自由的守护者。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感谢反方二辩。
首先结合我方一辩的观点,对方完全在偷换“审美霸凌”的概念——审美霸凌的关键在于强制和压迫,剥夺选择权。但业内人士的评价只是他们自身观点的表达,并非命令大众,大众本就拥有自己的选择。
你方也提到,大众的选择结合自身主观偏好与主观印象,完全可以“用脚投票”,既可以不认同也可以不接受业内人士的评价,这恰恰证明业内评价没有任何强制力。对方将专业话语权等同于霸凌行为,逻辑上根本不成立。
其次,业内评价的作用是解释作品、拓宽视野、引导大众思考,对大众进行启迪,而非强制规定大众的审美方向。就像鲁迅当年批判旧文学、批判麻木审美,并非霸凌,而是在唤醒、启蒙和解放当时人们的思想。如今业内人士的评价也是同理,从提出问题到引导大众不盲从,对抗审美的同质化,这并非霸凌,而是保护审美自由的方式。
从根源上,对方完全找错了真正的霸凌者。真正的霸凌来自算法推送、资本造星、流量垄断,这些力量才是无声无息、无法反抗的强制力。而业内评价恰恰能制止这种浊流,反对方不去寻找真正的霸凌者,反而打压敢于发声的业内人士,这是本末倒置的行为,并非对审美自由的伤害。
总而言之,艺术创作领域业内人士的评价,既没有强制力,也没有剥夺审美自由,更不是审美霸凌。它是一种理性的声音,是一种批判的力量,是审美自由的守护者。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感谢反方二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质询小结时间同样为两分钟,发言及计时规则不变。
我们已经在前置环节达成共识:今天业内人士做出的评价,本质上是基于其强烈主观意识的价值评判。在我方看来,这种极具主观色彩的价值评判,本质上就是一种霸凌。
我们的第二个共识在于,霸凌产生于权利不对等的结构性力量之下。普罗大众与专业业内人士本身就处于权利不对等的状态:业内人士凭借其拥有的资源、专业知识以及行业话语权,形成了天然的权利差。因此,他们的评价会让大众难以真正表达自身想法。
对方一直强调,即便业内人士不断做出评价,大众依旧拥有选择和自由。这里我想请问:有选择和自由,就代表霸凌现象不存在吗?
有一句古话说得好,有压迫才有反抗。只不过互联网的发展,让我们被霸凌的情况有了可以反击、反抗的场合,才让这类问题被大众看到。
对方今天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论证义务:其一,需要告诉我们,为什么资本算法才是技术创作领域中的霸凌者,而非业内人士;其二,需要解释业内人士如何被资本和算法胁迫,从而发表不当评价。
我这里有一个例子:《乌梅子酱》刚推出时,大众评价极佳,但业内人士称这首歌整体论调不入流,随后这首歌的热度逐渐下降。许多大众在业内人士的评价框架下,无法真正诉说自己的感受。这种情况,难道不是审美霸凌吗?
感谢正方热辩。
首先,质询小结时间同样为两分钟,发言及计时规则不变。
我们已经在前置环节达成共识:今天业内人士做出的评价,本质上是基于其强烈主观意识的价值评判。在我方看来,这种极具主观色彩的价值评判,本质上就是一种霸凌。
我们的第二个共识在于,霸凌产生于权利不对等的结构性力量之下。普罗大众与专业业内人士本身就处于权利不对等的状态:业内人士凭借其拥有的资源、专业知识以及行业话语权,形成了天然的权利差。因此,他们的评价会让大众难以真正表达自身想法。
对方一直强调,即便业内人士不断做出评价,大众依旧拥有选择和自由。这里我想请问:有选择和自由,就代表霸凌现象不存在吗?
有一句古话说得好,有压迫才有反抗。只不过互联网的发展,让我们被霸凌的情况有了可以反击、反抗的场合,才让这类问题被大众看到。
对方今天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论证义务:其一,需要告诉我们,为什么资本算法才是技术创作领域中的霸凌者,而非业内人士;其二,需要解释业内人士如何被资本和算法胁迫,从而发表不当评价。
我这里有一个例子:《乌梅子酱》刚推出时,大众评价极佳,但业内人士称这首歌整体论调不入流,随后这首歌的热度逐渐下降。许多大众在业内人士的评价框架下,无法真正诉说自己的感受。这种情况,难道不是审美霸凌吗?
感谢正方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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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了解到对方辩友认为今天只有剥夺了选择权,霸凌才算形成。对方辩友可以描摹一下,怎样才算是剥夺选择权的霸凌的样态。剥夺选择权的意思就是,你的审美和专业人士的审美一模一样,所以叫剥夺选择权。
我想问你,您方提到专业人士在审美方面权利不对等,为什么他们权利不对等?
对方辩友还是没有给出具体的样态,能不能给我一个具体事例,说明怎样的情况算是被剥夺了选择权。不一定局限在审美领域,生活中也可以举例。
为什么他们之间权利不对等?业内人士首先拥有专业名词,有15年的理论积淀,懂得历史艺术史,懂得什么叫构图,可大众不明白。当谈论这些内容时,大众根本无法反驳,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他们拥有艺术领域的资源,而大众没有。这两点已构成不对等关系,谢谢。
好,我来描述一个生活中的霸凌样态:一位同学一直被喊外号,甚至无法反嘴,这就叫做霸凌。我方想问,如果业内人士拥有更多知识、更多专业能力,为什么不能评价艺术品?而且这种不对等,是不是源于大众对他们的信任?
首先,对方辩友刚才提到的被霸凌的同学,我没有听清楚他被剥夺选择权在哪里,所以你方所说的被剥夺选择权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无法体现判准的合理性。
第二点,我方前面已经明确,今天业内人士所做的评价,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什么叫价值判断?就是主观意愿和客观表述不可分割。这是我们辩题中评价在《新华字典》的定义,所以请不要把纯科普性的评论放到今天的讨论语境中。
第三点,审美霸凌和平时生活中的霸凌确实不一样,所以不能用生活中的霸凌例子来代替审美霸凌。第二点,您方没有解释权利不对等,也就是说权利不对等这一观点不成立,或者说它的权利不对等源于大众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和专业人士自身的专业能力。
第三点,梵高的例子,评论家说梵高的画具有点线面,你觉得这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点线面当然是事实判断,但评价本身并非这种事实判断。这句评价的最后一句话是说梵高的画具有点线面,因此梵高的画非常典型、非常美丽。这句评价把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包含在一起,你说它到底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
选择权可以举个具体例子:专家都觉得梵高抽象画好,一个写实派创作者表示不认同,却不敢表达,害怕被质疑。
首先我们了解到对方辩友认为今天只有剥夺了选择权,霸凌才算形成。对方辩友可以描摹一下,怎样才算是剥夺选择权的霸凌的样态。剥夺选择权的意思就是,你的审美和专业人士的审美一模一样,所以叫剥夺选择权。
我想问你,您方提到专业人士在审美方面权利不对等,为什么他们权利不对等?
对方辩友还是没有给出具体的样态,能不能给我一个具体事例,说明怎样的情况算是被剥夺了选择权。不一定局限在审美领域,生活中也可以举例。
为什么他们之间权利不对等?业内人士首先拥有专业名词,有15年的理论积淀,懂得历史艺术史,懂得什么叫构图,可大众不明白。当谈论这些内容时,大众根本无法反驳,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他们拥有艺术领域的资源,而大众没有。这两点已构成不对等关系,谢谢。
好,我来描述一个生活中的霸凌样态:一位同学一直被喊外号,甚至无法反嘴,这就叫做霸凌。我方想问,如果业内人士拥有更多知识、更多专业能力,为什么不能评价艺术品?而且这种不对等,是不是源于大众对他们的信任?
首先,对方辩友刚才提到的被霸凌的同学,我没有听清楚他被剥夺选择权在哪里,所以你方所说的被剥夺选择权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无法体现判准的合理性。
第二点,我方前面已经明确,今天业内人士所做的评价,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什么叫价值判断?就是主观意愿和客观表述不可分割。这是我们辩题中评价在《新华字典》的定义,所以请不要把纯科普性的评论放到今天的讨论语境中。
第三点,审美霸凌和平时生活中的霸凌确实不一样,所以不能用生活中的霸凌例子来代替审美霸凌。第二点,您方没有解释权利不对等,也就是说权利不对等这一观点不成立,或者说它的权利不对等源于大众对专业人士的信任和专业人士自身的专业能力。
第三点,梵高的例子,评论家说梵高的画具有点线面,你觉得这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点线面当然是事实判断,但评价本身并非这种事实判断。这句评价的最后一句话是说梵高的画具有点线面,因此梵高的画非常典型、非常美丽。这句评价把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包含在一起,你说它到底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
选择权可以举个具体例子:专家都觉得梵高抽象画好,一个写实派创作者表示不认同,却不敢表达,害怕被质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节点为反方从“权利不对等成因”转向“评价性质界定”,正方从“类比生活霸凌”转向“具体情景例证”)
我们这边选派我来正方一,OK,我重置一下,他就他咨询就他咨询你,他咨询你。等一下,我确认一下,这边开始录OK,可以开始发言。
好,他发言计时非常辩,应该不打算让我论证一个。现在专业人士已经形成一套套法律,让大家必须凭必须去看某部电影,或者不看某部电影吧。然后不看某部电影就会形成,就会有惩罚或者入刑。应该不打算让我论证这个,当然不打算认证这个东西啊,您说这个好,所以你也知道,所以谢谢谢,所以你也知道,所以今天把论证这个关键在于权利不对等。
所以我今天告诉你,专业人士有两点权力不对等,第一,它的传播渠道比普通大众更广,这一点普通大众对他来说完全是,和他们相比是完全没法进行抗衡的,其次,就是他的舆论场的这种音量,它往往会形成一种意见领袖。对他这种舆论场的音量也往往大于普通群众。所以这两点形成大的权利不对等。
所以我再往下问,所以当你说选择权存在就不存在这种压迫。所以问你当你意识不到你有这个意识不到你有这个选择的时候,你是不是在被压迫?哎呀,我请对方辩友再好好的听一听。我刚才第三点提到的,与其说业内的评价在塑造审美,不如说他们在参与讨论,而不是主导结果,甚至业内评价常常扮演的对抗者的角色。
好好的,没有关系,没有,我现在就是在给你论,没有关系。对方辩友,所以我现在就是在给你论,没有关系。对方辩友现在就在给你论他为什么影响这种东西。所以他潜移默化影响到大众,意识不到他有这种选择权,他是不是也是在压迫你就认证一下,谁只说谁谁认证嘛?你方既然提出说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了,那请那那你就论证一下,说他到底是话凌在哪里给观众带来怎样坏的体验,说出来。
第一,他的这个评价,并竟参与他的主观判断,这是一方前面也一个能够接受的。第二,是他这种权利不对等,我们刚才已经问过了,第四,所以到最后他就潜移默化导致这种审美的,大众审美程度,这是我给你完全论证清楚了。
所以再来往下问你,所以你说这种资本和算法,我问你,当一个人一当一个博主,他发一个视频说李荣浩唱的就是坨狗屎,和他说李荣浩唱的是某一种唱法,哪一个流量更高?我可以告诉你,发表上评论的根本不是什么业内,而是这些所谓的小众歌,那种小鬼你知道吧,故意去黑他们那些黑子的,回答我这个问题就行。
我已经回答完你了呀,我说那些发布这些言论的人根本就不大概率都不是哪个流量更高。我问的是是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那个什么没听清楚,估计你哪一个流量更高,哪一个流量更高,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哪个流量更好什么的流量不你食没关系。那我再说一遍,不要记我时我说说李荣浩,发他一个博主,发一个视频,说李荣浩唱的就是一坨狗屎。和他说李荣浩选择了某一种某一种唱法,他的歌选择某一种技术,哪一个流量更高,哪一个流量更高。
那你得看他基于这个这个这个博主他本身的粉丝体量,哪一个流量更高。流量难道就是单纯因为一个体量没有关系?现在可以提出十者,很明显,就是前面那个说李荣浩唱的一口狗喉屎的人,可以获得几百万的点赞。以上感谢,感谢粉糖三。
我们这边选派我来正方一,OK,我重置一下,他就他咨询就他咨询你,他咨询你。等一下,我确认一下,这边开始录OK,可以开始发言。
好,他发言计时非常辩,应该不打算让我论证一个。现在专业人士已经形成一套套法律,让大家必须凭必须去看某部电影,或者不看某部电影吧。然后不看某部电影就会形成,就会有惩罚或者入刑。应该不打算让我论证这个,当然不打算认证这个东西啊,您说这个好,所以你也知道,所以谢谢谢,所以你也知道,所以今天把论证这个关键在于权利不对等。
所以我今天告诉你,专业人士有两点权力不对等,第一,它的传播渠道比普通大众更广,这一点普通大众对他来说完全是,和他们相比是完全没法进行抗衡的,其次,就是他的舆论场的这种音量,它往往会形成一种意见领袖。对他这种舆论场的音量也往往大于普通群众。所以这两点形成大的权利不对等。
所以我再往下问,所以当你说选择权存在就不存在这种压迫。所以问你当你意识不到你有这个意识不到你有这个选择的时候,你是不是在被压迫?哎呀,我请对方辩友再好好的听一听。我刚才第三点提到的,与其说业内的评价在塑造审美,不如说他们在参与讨论,而不是主导结果,甚至业内评价常常扮演的对抗者的角色。
好好的,没有关系,没有,我现在就是在给你论,没有关系。对方辩友,所以我现在就是在给你论,没有关系。对方辩友现在就在给你论他为什么影响这种东西。所以他潜移默化影响到大众,意识不到他有这种选择权,他是不是也是在压迫你就认证一下,谁只说谁谁认证嘛?你方既然提出说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了,那请那那你就论证一下,说他到底是话凌在哪里给观众带来怎样坏的体验,说出来。
第一,他的这个评价,并竟参与他的主观判断,这是一方前面也一个能够接受的。第二,是他这种权利不对等,我们刚才已经问过了,第四,所以到最后他就潜移默化导致这种审美的,大众审美程度,这是我给你完全论证清楚了。
所以再来往下问你,所以你说这种资本和算法,我问你,当一个人一当一个博主,他发一个视频说李荣浩唱的就是坨狗屎,和他说李荣浩唱的是某一种唱法,哪一个流量更高?我可以告诉你,发表上评论的根本不是什么业内,而是这些所谓的小众歌,那种小鬼你知道吧,故意去黑他们那些黑子的,回答我这个问题就行。
我已经回答完你了呀,我说那些发布这些言论的人根本就不大概率都不是哪个流量更高。我问的是是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那个什么没听清楚,估计你哪一个流量更高,哪一个流量更高,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哪个流量更好什么的流量不你食没关系。那我再说一遍,不要记我时我说说李荣浩,发他一个博主,发一个视频,说李荣浩唱的就是一坨狗屎。和他说李荣浩选择了某一种某一种唱法,他的歌选择某一种技术,哪一个流量更高,哪一个流量更高。
那你得看他基于这个这个这个博主他本身的粉丝体量,哪一个流量更高。流量难道就是单纯因为一个体量没有关系?现在可以提出十者,很明显,就是前面那个说李荣浩唱的一口狗喉屎的人,可以获得几百万的点赞。以上感谢,感谢粉糖三。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对话中存在较多口语化表达、逻辑跳跃及话题转移,部分攻防未完整展开)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对方辩友前半个环节中,我方听到的是,对方辩友似乎更注重精英叙事。精英叙事是什么?就是认为人民群众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只会盲从精英、专家的观点。比如当有专家说李荣浩的歌不好听,哪怕之前喜欢李荣浩的人也会附和“专家都这么说了,那就是对的”,是这样吗?
那我们不妨反问,很多人批评华晨宇,可他依然有大量粉丝。每个人都有选择喜欢或不喜欢的权利,对不对?对方辩友提到,人民群众常受专家影响,意识不到选择权被剥夺,还称专家评论会导致部分作品被埋没、无法被看到。
但在当下网络社会,我们想看什么内容会看不到吗?想要的内容难道搜不到吗?平台或专家的言论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选择,这一点我方承认,但这并未剥夺我们的选择权利。没有失去选择的权利,就不构成霸凌。
对方辩友还提到专家评价带有主观色彩。那我们要问,这世界上有哪句评价是完全不带主观色彩的?除了客观描述,任何评价都带有主观倾向。有人说梵高的画好看,有人说不好看,你完全可以选择看或不看。如果仅仅因为他人的评价就盲从,那我方只能说,这样的选择未免太过轻率。
对方辩友称专家的主观意识会投射到群众身上,这一点我方承认。专家确实可以凭借专业能力,评判一首歌的旋律、色彩与创作元素,但最终是否选择聆听,仍需每个人经过自身思考后做出决定。
以上,谢谢。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对方辩友前半个环节中,我方听到的是,对方辩友似乎更注重精英叙事。精英叙事是什么?就是认为人民群众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只会盲从精英、专家的观点。比如当有专家说李荣浩的歌不好听,哪怕之前喜欢李荣浩的人也会附和“专家都这么说了,那就是对的”,是这样吗?
那我们不妨反问,很多人批评华晨宇,可他依然有大量粉丝。每个人都有选择喜欢或不喜欢的权利,对不对?对方辩友提到,人民群众常受专家影响,意识不到选择权被剥夺,还称专家评论会导致部分作品被埋没、无法被看到。
但在当下网络社会,我们想看什么内容会看不到吗?想要的内容难道搜不到吗?平台或专家的言论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选择,这一点我方承认,但这并未剥夺我们的选择权利。没有失去选择的权利,就不构成霸凌。
对方辩友还提到专家评价带有主观色彩。那我们要问,这世界上有哪句评价是完全不带主观色彩的?除了客观描述,任何评价都带有主观倾向。有人说梵高的画好看,有人说不好看,你完全可以选择看或不看。如果仅仅因为他人的评价就盲从,那我方只能说,这样的选择未免太过轻率。
对方辩友称专家的主观意识会投射到群众身上,这一点我方承认。专家确实可以凭借专业能力,评判一首歌的旋律、色彩与创作元素,但最终是否选择聆听,仍需每个人经过自身思考后做出决定。
以上,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方计时3分30秒。
好,接着我刚才的话来说,我分两点展开。首先是总结,您方的逻辑存在两处谬误。第一点是从专家层面提出权利不对等,第二点是从评价维度认为评价带有主观性,这两点都站不住脚。
所谓专家的权利不对等,首先专家的权力本就来自大众。您方称专家有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并非专家主动追求。即便知识储备带来一定的认知优势,也不等同于专家想要通过发言获取优越感。更荒谬的是,您方将专家发言可能获得的自身利益,等同于其行为的不正当性,这一逻辑完全站不住脚。
第二点关于评价的主观性。您方认为价值判断就是“B屏”,这显然不合适。作为专业领域内人士,其专业评价本质是用客观推导引导主观判断。结论中难免带有主观成分,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评价的意义。这类评价的价值在于引导我们建立审美偏好,提升审美能力,这也引出我方的第二个论点:我们必须达成两个共识。
第一,审美存在高低之分。喜欢低俗内容与欣赏《泰坦尼克号》的审美水平显然不在同一层次。如果您无法欣赏优质影视内容,本可以通过阅读提升审美,若既不愿学习,又将我们分享优质内容的行为指责为霸凌,这显然不合理。
第二,审美是可以且需要被提升的。在提升审美的过程中,专业评价能帮助我们明确好坏标准,从客观角度建立认知。以书法为例,专业评价会指出江湖体的问题:无需训练、不借鉴古人、不传承技法,仅凭主观臆造所谓“美感”,这显然不符合书法的审美逻辑。
我们需要明确,专业评价并非剥夺选择的权利,而是帮助提升选择的能力。若有人因原有审美被指出不足,就感到羞辱,甚至将合理评价扣上“霸凌”的帽子,声称“凭什么我喜欢的东西不被认可”,这是站不住脚的。
我方认为,艺术不分高低维度,但在同一标准下,审美与艺术作品是可以被评价、被比较的。这正是业内人士评价的意义所在。
好,感谢反方四辩。
首先我方计时3分30秒。
好,接着我刚才的话来说,我分两点展开。首先是总结,您方的逻辑存在两处谬误。第一点是从专家层面提出权利不对等,第二点是从评价维度认为评价带有主观性,这两点都站不住脚。
所谓专家的权利不对等,首先专家的权力本就来自大众。您方称专家有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并非专家主动追求。即便知识储备带来一定的认知优势,也不等同于专家想要通过发言获取优越感。更荒谬的是,您方将专家发言可能获得的自身利益,等同于其行为的不正当性,这一逻辑完全站不住脚。
第二点关于评价的主观性。您方认为价值判断就是“B屏”,这显然不合适。作为专业领域内人士,其专业评价本质是用客观推导引导主观判断。结论中难免带有主观成分,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评价的意义。这类评价的价值在于引导我们建立审美偏好,提升审美能力,这也引出我方的第二个论点:我们必须达成两个共识。
第一,审美存在高低之分。喜欢低俗内容与欣赏《泰坦尼克号》的审美水平显然不在同一层次。如果您无法欣赏优质影视内容,本可以通过阅读提升审美,若既不愿学习,又将我们分享优质内容的行为指责为霸凌,这显然不合理。
第二,审美是可以且需要被提升的。在提升审美的过程中,专业评价能帮助我们明确好坏标准,从客观角度建立认知。以书法为例,专业评价会指出江湖体的问题:无需训练、不借鉴古人、不传承技法,仅凭主观臆造所谓“美感”,这显然不符合书法的审美逻辑。
我们需要明确,专业评价并非剥夺选择的权利,而是帮助提升选择的能力。若有人因原有审美被指出不足,就感到羞辱,甚至将合理评价扣上“霸凌”的帽子,声称“凭什么我喜欢的东西不被认可”,这是站不住脚的。
我方认为,艺术不分高低维度,但在同一标准下,审美与艺术作品是可以被评价、被比较的。这正是业内人士评价的意义所在。
好,感谢反方四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对方辩友试图劝我们多看书,但我想说明一个观点:审美是哲学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也就是美学中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在哲学史上,无论是哲学逻辑层面还是哲学概念本身,都没有高低之分。
对方辩友,您应该去了解一下相关书籍。审美本身是人对美的感知,而每个人对美的感知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审美本身没有高低。这是一个哲学概念,您方难道不需要多读书吗?
接下来我方重新论证我方观点。首先,您方已经认可,在当下的语境中,专业人士拥有专业话语与专业资源,大众则不具备。在权利极度不对等的情况下,已经形成了不对等的关系。这种关系存在时,是否有人想要借此构建审美高低之分?您方其实已经昭然若揭,您方已经默认了审美有高级与低级之别。
为什么?因为您方正处于所谓的“审美霸凌”中,根本不知道审美原本没有高低。从小到大,您或许被灌输“这个东西更高级,那个东西更低级”,但事实并非如此。
从艺术起源说起,原始人创作壁画是为了更好地交流。后来有人画得更好,便开始高傲起来,认为画得不好的人是低级的,不再与他们往来,形成专属圈子,将艺术束之高阁,试图将艺术完全等同于审美,宣称“不懂艺术就没有审美,你的审美就是低一等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谈论审美时,往往会不自觉联想到音乐、写作、文学,但审美其实可以有很多样态:味觉审美、美食审美、足球审美,甚至我们热爱的CS游戏,也有其审美维度。每个人都可以在生活中感受多种美。但当业界人士站出来,宣称《乌梅子酱》就是低俗、就是口水歌时,我真的感到很难受,却无力反驳。我在评论区发表看法,却被指责辱骂、不懂艺术、不知道旋律化与和声。我确实不知道,因为我从小没有条件学习这些,难道我就应该接受这样的评价吗?
不,不该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我们可以合理交流。您方说可以合理交流、可以听从,但不能以高低划分审美。感谢四辩的灯光。
我方总结陈词到此结束。双方还有什么问题吗?想和对方辩友讨论一下,你们能再说明一下一开始的判准吗?我可能记得不太清楚,确实有点跟不上。稍等一下,我方需要整理一下思路。
首先,对方辩友试图劝我们多看书,但我想说明一个观点:审美是哲学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也就是美学中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在哲学史上,无论是哲学逻辑层面还是哲学概念本身,都没有高低之分。
对方辩友,您应该去了解一下相关书籍。审美本身是人对美的感知,而每个人对美的感知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审美本身没有高低。这是一个哲学概念,您方难道不需要多读书吗?
接下来我方重新论证我方观点。首先,您方已经认可,在当下的语境中,专业人士拥有专业话语与专业资源,大众则不具备。在权利极度不对等的情况下,已经形成了不对等的关系。这种关系存在时,是否有人想要借此构建审美高低之分?您方其实已经昭然若揭,您方已经默认了审美有高级与低级之别。
为什么?因为您方正处于所谓的“审美霸凌”中,根本不知道审美原本没有高低。从小到大,您或许被灌输“这个东西更高级,那个东西更低级”,但事实并非如此。
从艺术起源说起,原始人创作壁画是为了更好地交流。后来有人画得更好,便开始高傲起来,认为画得不好的人是低级的,不再与他们往来,形成专属圈子,将艺术束之高阁,试图将艺术完全等同于审美,宣称“不懂艺术就没有审美,你的审美就是低一等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谈论审美时,往往会不自觉联想到音乐、写作、文学,但审美其实可以有很多样态:味觉审美、美食审美、足球审美,甚至我们热爱的CS游戏,也有其审美维度。每个人都可以在生活中感受多种美。但当业界人士站出来,宣称《乌梅子酱》就是低俗、就是口水歌时,我真的感到很难受,却无力反驳。我在评论区发表看法,却被指责辱骂、不懂艺术、不知道旋律化与和声。我确实不知道,因为我从小没有条件学习这些,难道我就应该接受这样的评价吗?
不,不该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我们可以合理交流。您方说可以合理交流、可以听从,但不能以高低划分审美。感谢四辩的灯光。
我方总结陈词到此结束。双方还有什么问题吗?想和对方辩友讨论一下,你们能再说明一下一开始的判准吗?我可能记得不太清楚,确实有点跟不上。稍等一下,我方需要整理一下思路。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