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直接进入那个比赛吧,首先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各位好。我方今天的论证非常简单,只有三个层面。大前提: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当前紧张,它能在不破坏社会福祉的基本规则下,以推进实现对于所有竞权方的好的方式,且没有任何一方成为纯粹的竞争者的时候,这个行为就是可以做的。小前提:使用爱的超能力满足这一行为,满足上述这些条件。结论:使用超能力是可以的,是道德的,反之不使用都是不道德的。
那基于此呢,我方展开以下几个层面的论述。首先是第一个层面,我们要论证为什么爱的超能力,事实上没有去违反所谓的这些社会当中的基本规则。
一般我们会认为,爱的超能力让他人爱上我是违反他人自由意志。但实际上,自由意志这件事情本身就是社会当中的一个伪命题。是否存在自由意志,什么是自由意志,没有人清楚。而在爱的超能力面前,人是否一直有自由意志呢?现有的这些研究里面,也可以表明人们产生的一些所谓的一见钟情的感受,或者在某一个场合、某个地点爱上某个人,其本质上也并不完全源自于自己的选择。你会在什么时候遇到你喜欢的人,或者什么时候遇不到你喜欢的人,也是由老天爷来决定的。换句话说,在选择层面的自由意志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而其次,违反自由意志以让人获得这样的幸福和自由,是人们本来就在实行当中的这样的一种基本规则,它也是能够达成人们的一些偏好的一个重要的手段。这个偏好就是我们所说的最高善之一的爱情,所谓的每个人都能获得爱,所谓的人获得爱情的感受。对我们每个人而言,爱情都是生活当中必不可少或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实际上人们获得它的方式里面却难上加难。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获得自己对象的方式往往通通来自于偶遇,或者来自于身边的这些生活圈,实际上这些人是不是真的所谓的灵魂伴侣很难去判断,只能够根据自己的所谓的生活去做一个最大公约数,做一个自己能够接受的判断就可以。而在这个超能力之下呢,你们可以获得,可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真爱,是满足了这样一个高级的偏好,也满足这个高级偏好的同时,里面不会带来一些基本的规则破坏。
比如说,我们看到所谓的自由选择的问题,很多时候都是被利益所让步。在疫情期间,因为会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安全,所以我们让每个人的风控在家,这本身是违反人类自由出行的权利的。而我们那些所谓的健康码和出行码也是违反人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可是大家也会选择去接受,就是因为大家知道所谓的遵循这些自由的选择,或者遵循这些所谓的道德的价值,本质并不是为了把人变成道德或者选择的奴隶,而是反过来让这些为人所服务。当事人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自己的选择,在违反道德的价值却能够带来利的情况下,那么开我方。
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
你就直接进入那个比赛吧,首先请正方一辩进行开篇立论。
谢谢主席,各位好。我方今天的论证非常简单,只有三个层面。大前提:一个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当前紧张,它能在不破坏社会福祉的基本规则下,以推进实现对于所有竞权方的好的方式,且没有任何一方成为纯粹的竞争者的时候,这个行为就是可以做的。小前提:使用爱的超能力满足这一行为,满足上述这些条件。结论:使用超能力是可以的,是道德的,反之不使用都是不道德的。
那基于此呢,我方展开以下几个层面的论述。首先是第一个层面,我们要论证为什么爱的超能力,事实上没有去违反所谓的这些社会当中的基本规则。
一般我们会认为,爱的超能力让他人爱上我是违反他人自由意志。但实际上,自由意志这件事情本身就是社会当中的一个伪命题。是否存在自由意志,什么是自由意志,没有人清楚。而在爱的超能力面前,人是否一直有自由意志呢?现有的这些研究里面,也可以表明人们产生的一些所谓的一见钟情的感受,或者在某一个场合、某个地点爱上某个人,其本质上也并不完全源自于自己的选择。你会在什么时候遇到你喜欢的人,或者什么时候遇不到你喜欢的人,也是由老天爷来决定的。换句话说,在选择层面的自由意志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而其次,违反自由意志以让人获得这样的幸福和自由,是人们本来就在实行当中的这样的一种基本规则,它也是能够达成人们的一些偏好的一个重要的手段。这个偏好就是我们所说的最高善之一的爱情,所谓的每个人都能获得爱,所谓的人获得爱情的感受。对我们每个人而言,爱情都是生活当中必不可少或者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实际上人们获得它的方式里面却难上加难。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获得自己对象的方式往往通通来自于偶遇,或者来自于身边的这些生活圈,实际上这些人是不是真的所谓的灵魂伴侣很难去判断,只能够根据自己的所谓的生活去做一个最大公约数,做一个自己能够接受的判断就可以。而在这个超能力之下呢,你们可以获得,可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真爱,是满足了这样一个高级的偏好,也满足这个高级偏好的同时,里面不会带来一些基本的规则破坏。
比如说,我们看到所谓的自由选择的问题,很多时候都是被利益所让步。在疫情期间,因为会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安全,所以我们让每个人的风控在家,这本身是违反人类自由出行的权利的。而我们那些所谓的健康码和出行码也是违反人的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可是大家也会选择去接受,就是因为大家知道所谓的遵循这些自由的选择,或者遵循这些所谓的道德的价值,本质并不是为了把人变成道德或者选择的奴隶,而是反过来让这些为人所服务。当事人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自己的选择,在违反道德的价值却能够带来利的情况下,那么开我方。
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一个行为是否道德、可以做,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在不破坏社会福祉的基本规则下,以推进实现对于所有竞权方的好的方式进行,且没有任何一方成为纯粹的竞争者。
你反方一辩的开篇陈词。好,可以听见吗?可以听到。
我方认为,如果有超能力能让自己爱的人爱上自己,我们不会使用这样的超能力。首先我方有区别喜欢与爱。鲁宾的研究告诉我们,爱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的确是不同的体验,基于彼此的相似、赞赏和尊敬,我们会喜欢上一个人,但爱却是一种强烈和独特的情感,会更多的包含依恋、无私与利他。我方的判准是是否有利于倡导当代人健康的爱情观。健康的爱情观应建立在真诚、平等、尊重与自由意志之上,而非借助外力强行扭曲情感。
首先从实然层面上来看,超能力的作用机制违背了爱情自然发展规律。你的超能力是一劳永逸地让他永远爱上你,还是要不断地使用,让他一次次转变心意呢?他爱上你是因为你自己变成了他爱的样子,还是让对方误以为你有他爱的特质呢?心理学中的依恋理论指出,人的相爱模式往往源于童年与父母的关系,安全型恋人更能建立稳定的爱情关系,焦虑型或回避型恋人在爱情中摇摆不安。同时,投射现象也揭示,我们常常爱上的不是对方本身,而是爱上自己在对方身上找到的影子。这些研究告诉我们,相爱不仅是两个人的交流,也是个体与自我记忆的对话,是与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结构紧密相连。而被超能力操控的感情无法模拟真实爱情中那些细腻的情感交流与共同成长的经历,那只是在表面上制造一种爱的假象,缺乏灵魂深处的共鸣。
其次,从应然层面分析,在个人层面使用超能力是对他人自由意志的严重侵犯。你拥有这层超能力,会让你与他的地位不再平衡,你们二人不再平等。如果这是一个一劳永逸的超能力,那么如果你不爱他了,谁来对他负责?如果这是可以使用很多次的超能力,当你们关系受到阻碍时,你本可以用你的爱去解决问题,感化对方,你却依赖于超能力,这样恶性的硬性依赖并不会让你建立健康的恋爱观,反而会让你丧失爱人的能力。再者,如果让他爱你是一件如此用超能力轻易就可以达成的事,那你怎么能保证自己不会滥用这个权利?每个人都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感情,这是基本的人格尊严与自由。当我们使用超能力时,实际上是在剥夺对方选择爱与不爱的权利,将对方情感当做可以随意操控的工具,这是人对人性与爱情的极大亵渎。
从社会层面上来看,若这种超能力被广泛应用,则会很大程度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破坏社会的道德伦理秩序,让人们不再相信真挚的感情,而是依赖超能力来获取爱情。这样不利于当代人建立健康的爱情观,也将消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联系。查尔斯曾经说过,“我将违背自己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对方辩友的动机不难理解,因为人性是贪婪的、自私的,而爱是忤逆天性、需要自我约束的。超能力虽然看似带来爱情,但这种爱情是虚假的、有害的。我方坚信,真爱绝非动动手指或靠超能力那么容易,所以这种超能力我方坚决不会使用。
你反方一辩的开篇陈词。好,可以听见吗?可以听到。
我方认为,如果有超能力能让自己爱的人爱上自己,我们不会使用这样的超能力。首先我方有区别喜欢与爱。鲁宾的研究告诉我们,爱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的确是不同的体验,基于彼此的相似、赞赏和尊敬,我们会喜欢上一个人,但爱却是一种强烈和独特的情感,会更多的包含依恋、无私与利他。我方的判准是是否有利于倡导当代人健康的爱情观。健康的爱情观应建立在真诚、平等、尊重与自由意志之上,而非借助外力强行扭曲情感。
首先从实然层面上来看,超能力的作用机制违背了爱情自然发展规律。你的超能力是一劳永逸地让他永远爱上你,还是要不断地使用,让他一次次转变心意呢?他爱上你是因为你自己变成了他爱的样子,还是让对方误以为你有他爱的特质呢?心理学中的依恋理论指出,人的相爱模式往往源于童年与父母的关系,安全型恋人更能建立稳定的爱情关系,焦虑型或回避型恋人在爱情中摇摆不安。同时,投射现象也揭示,我们常常爱上的不是对方本身,而是爱上自己在对方身上找到的影子。这些研究告诉我们,相爱不仅是两个人的交流,也是个体与自我记忆的对话,是与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结构紧密相连。而被超能力操控的感情无法模拟真实爱情中那些细腻的情感交流与共同成长的经历,那只是在表面上制造一种爱的假象,缺乏灵魂深处的共鸣。
其次,从应然层面分析,在个人层面使用超能力是对他人自由意志的严重侵犯。你拥有这层超能力,会让你与他的地位不再平衡,你们二人不再平等。如果这是一个一劳永逸的超能力,那么如果你不爱他了,谁来对他负责?如果这是可以使用很多次的超能力,当你们关系受到阻碍时,你本可以用你的爱去解决问题,感化对方,你却依赖于超能力,这样恶性的硬性依赖并不会让你建立健康的恋爱观,反而会让你丧失爱人的能力。再者,如果让他爱你是一件如此用超能力轻易就可以达成的事,那你怎么能保证自己不会滥用这个权利?每个人都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感情,这是基本的人格尊严与自由。当我们使用超能力时,实际上是在剥夺对方选择爱与不爱的权利,将对方情感当做可以随意操控的工具,这是人对人性与爱情的极大亵渎。
从社会层面上来看,若这种超能力被广泛应用,则会很大程度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破坏社会的道德伦理秩序,让人们不再相信真挚的感情,而是依赖超能力来获取爱情。这样不利于当代人建立健康的爱情观,也将消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联系。查尔斯曾经说过,“我将违背自己的天性,忤逆我的本能,永远爱你。”对方辩友的动机不难理解,因为人性是贪婪的、自私的,而爱是忤逆天性、需要自我约束的。超能力虽然看似带来爱情,但这种爱情是虚假的、有害的。我方坚信,真爱绝非动动手指或靠超能力那么容易,所以这种超能力我方坚决不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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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利于倡导当代人健康的爱情观
反而来质询。
正方一辩:法2在吗?他的麦有一点问题,稍等一下,好的好的。
(沉默)
正方一辩:可以听到。首先我们先对一些前提上的问题进行解决。首先,对方是怎么对自己其中创造的利益做理解的呢?
(可能为反方发言):可以提升创造能力。作为一些人呢。
正方一辩:哦,我对这个超能力的理解,就是可以让对方无条件的爱上自己的,但是这个爱肯定是基于自主、基于健康的前提之下的。因为这个爱不可能是占有的形式,或者是强迫,或者是让人不喜欢的形式。
(可能为反方发言):他们这个超能力的效用是使用一次就一直有效,还是一劳永逸的呢?
正方一辩:这个我觉得都可以。所谓的一劳永逸,我相信应该也不会是只用完了以后对他做什么他都爱的,因为爱本来也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呈现的。
(可能为反方发言):好,再者,对方说,我们判断这个爱是不是公平的,应该在有一个人成为道德上纯粹的牺牲者。那么当你使用超能力,对方无条件的爱上你,他作为你的绝对服从者,怎么能说他不是牺牲者呢?
正方一辩:我不太明白,绝对是怎么一回事。超能力不管现在是什么状态,就会喜欢上你,都不是一种绝对。你的意思只是他会进入到一个爱我的状态,那么在这,在我进入这件事情上,对方可以承认是绝对服从退出机制,后续可以再讨论。我觉得介入的时候绝对服从没问题,对方可以接受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好,那么正方说那不是权对,那我想知道正方对爱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能给你,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这段爱情的开始是绝对不同,但这段爱情的结束不是绝对不同啊,这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我可以承认,你前面说的进入的时候是绝对不同,就算他曾经可能很讨厌这个人,他也会爱上他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不承认。
正方一辩:好,所以正方权对方比是一劳永逸的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下一个问题,对方说,正方是吃得到的,是来得到的,所以我们鼓励用这种超能力获得,那么考试考试挂科,所以我就应该...是不是你们谁没关麦所以这个声音又不...他没关麦,我没关麦吗?我不知道我的麦为什么又好了,不好意思。
(短暂停顿)
正方一辩:不好意思接着回答,刚才不好意思。就是刚才正方说这个爱是因为他有稀缺性,他难得到,所以我们鼓励用这种超能力获取爱情。那么,假设我是一个差生,我成绩不好,那么是否应该鼓励我获得一种超能力,让我的成绩提升起来,数次满分呢?
(可能为反方发言):这个不行,因为有他的利益受损嘛。
正方一辩:那你在获得爱的时候,让一个不爱的人爱,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上你,这是否有人利益受损呢?
(可能为反方发言):没有,因为对于双方来说都享受到了爱情本身。可能那个人呢,有一点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您说,您说正方,您说有一个人享受到了爱情,那么假设这个人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或者他已经有喜欢的对象了...不不不,就是两个人都有两个人都享受到了我的这个爱情。至于你说他已经有喜欢的对象这件事情,好,这些人的选择未必有我更好。
(可能为反方发言):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反方正方是怎么理解这个这个...
(可能为反方发言):好好感谢双方辩手。
反而来质询。
正方一辩:法2在吗?他的麦有一点问题,稍等一下,好的好的。
(沉默)
正方一辩:可以听到。首先我们先对一些前提上的问题进行解决。首先,对方是怎么对自己其中创造的利益做理解的呢?
(可能为反方发言):可以提升创造能力。作为一些人呢。
正方一辩:哦,我对这个超能力的理解,就是可以让对方无条件的爱上自己的,但是这个爱肯定是基于自主、基于健康的前提之下的。因为这个爱不可能是占有的形式,或者是强迫,或者是让人不喜欢的形式。
(可能为反方发言):他们这个超能力的效用是使用一次就一直有效,还是一劳永逸的呢?
正方一辩:这个我觉得都可以。所谓的一劳永逸,我相信应该也不会是只用完了以后对他做什么他都爱的,因为爱本来也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呈现的。
(可能为反方发言):好,再者,对方说,我们判断这个爱是不是公平的,应该在有一个人成为道德上纯粹的牺牲者。那么当你使用超能力,对方无条件的爱上你,他作为你的绝对服从者,怎么能说他不是牺牲者呢?
正方一辩:我不太明白,绝对是怎么一回事。超能力不管现在是什么状态,就会喜欢上你,都不是一种绝对。你的意思只是他会进入到一个爱我的状态,那么在这,在我进入这件事情上,对方可以承认是绝对服从退出机制,后续可以再讨论。我觉得介入的时候绝对服从没问题,对方可以接受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好,那么正方说那不是权对,那我想知道正方对爱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能给你,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这段爱情的开始是绝对不同,但这段爱情的结束不是绝对不同啊,这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我可以承认,你前面说的进入的时候是绝对不同,就算他曾经可能很讨厌这个人,他也会爱上他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不承认。
正方一辩:好,所以正方权对方比是一劳永逸的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下一个问题,对方说,正方是吃得到的,是来得到的,所以我们鼓励用这种超能力获得,那么考试考试挂科,所以我就应该...是不是你们谁没关麦所以这个声音又不...他没关麦,我没关麦吗?我不知道我的麦为什么又好了,不好意思。
(短暂停顿)
正方一辩:不好意思接着回答,刚才不好意思。就是刚才正方说这个爱是因为他有稀缺性,他难得到,所以我们鼓励用这种超能力获取爱情。那么,假设我是一个差生,我成绩不好,那么是否应该鼓励我获得一种超能力,让我的成绩提升起来,数次满分呢?
(可能为反方发言):这个不行,因为有他的利益受损嘛。
正方一辩:那你在获得爱的时候,让一个不爱的人爱,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上你,这是否有人利益受损呢?
(可能为反方发言):没有,因为对于双方来说都享受到了爱情本身。可能那个人呢,有一点啊。
(可能为反方发言):您说,您说正方,您说有一个人享受到了爱情,那么假设这个人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或者他已经有喜欢的对象了...不不不,就是两个人都有两个人都享受到了我的这个爱情。至于你说他已经有喜欢的对象这件事情,好,这些人的选择未必有我更好。
(可能为反方发言):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反方正方是怎么理解这个这个...
(可能为反方发言):好好感谢双方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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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你好,我们先来聊一下设定的部分:如果人人都可以使用,还叫超能力吗?我认为超能力可以定义为,只要使用者用了,对方就会爱你,这就是一种超能力。比如我用了这个,如果大家都会呼吸,所以呼吸是人们的超能力吗?这个类比的问题在哪?超能力是超越人的能力、超越常人的能力,本身就有一个比较存在,那么设定里应该只是个体的使用。
我来问第二个层面:你光讲的使用这个超能力的利害,是指它会破坏爱情中的平等和自由。那反过来,只要能做到爱情中的平等和自由,你就认为可以使用,对吗?
不一定。但是因为爱情的本质不一定只有平等和自由,而且你也无法去保证这个事情。就是您方希望通过放弃这个超能力来达到爱情的本质。爱情的本质除了自由和平等,还有什么?
哦,还有我方所说的利他性,还有吗?就是一种站在对方角度考虑的一些问题。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啊。那么我们先来聊自由的部分,你认为为什么爱情中自由这么重要?
我认为不是爱情中自由最重要,不管哪个问题中自由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你不能依靠自己的个人情感去替他人做决定,我觉得这是不对的。
那我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都知道,三口之家里面,孩子会成为很多父母婚姻的一个重要的维系理由。有孩子在,这个爱情哪怕有的时候会遇到困难,也会继续下去,一定程度上影响父母的自由意志。所以是不是不应该要孩子?
不是这样的。我觉得这个自由并非您说的这样,这个自由更是一种父母站在孩子角度去考虑他们是否有能力承担。我的意思是,作为父母来说,让他们多了一层自己需要承担的角色,就意味着多了一层责任,那自由就多了一层枷锁。所以如果为了体会真正的爱情而要孩子,我觉得这种亲情和爱情是没有可比性的。我想表达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会发现自由意志对于爱情来说,本也没有那么大的牵绊作用。那你方觉得像一见钟情,或者不可救药地爱上一个人,这怎么体现人的自由意志?
(反方一辩未回答,或进入下一环节)
哦,我认为亲情中的自由是自己自主放弃的。比如,我在亲情中,我有孩子,我可以得到很多亲情。为了这部分亲情,我自愿放弃这部分自由。而你方所说的,你爱的那个人的自由是被动的,他的自由权。
由正方二辩质询反方一辩。
对方辩友你好,我们先来聊一下设定的部分:如果人人都可以使用,还叫超能力吗?我认为超能力可以定义为,只要使用者用了,对方就会爱你,这就是一种超能力。比如我用了这个,如果大家都会呼吸,所以呼吸是人们的超能力吗?这个类比的问题在哪?超能力是超越人的能力、超越常人的能力,本身就有一个比较存在,那么设定里应该只是个体的使用。
我来问第二个层面:你光讲的使用这个超能力的利害,是指它会破坏爱情中的平等和自由。那反过来,只要能做到爱情中的平等和自由,你就认为可以使用,对吗?
不一定。但是因为爱情的本质不一定只有平等和自由,而且你也无法去保证这个事情。就是您方希望通过放弃这个超能力来达到爱情的本质。爱情的本质除了自由和平等,还有什么?
哦,还有我方所说的利他性,还有吗?就是一种站在对方角度考虑的一些问题。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啊。那么我们先来聊自由的部分,你认为为什么爱情中自由这么重要?
我认为不是爱情中自由最重要,不管哪个问题中自由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你不能依靠自己的个人情感去替他人做决定,我觉得这是不对的。
那我举个例子:比如说我们都知道,三口之家里面,孩子会成为很多父母婚姻的一个重要的维系理由。有孩子在,这个爱情哪怕有的时候会遇到困难,也会继续下去,一定程度上影响父母的自由意志。所以是不是不应该要孩子?
不是这样的。我觉得这个自由并非您说的这样,这个自由更是一种父母站在孩子角度去考虑他们是否有能力承担。我的意思是,作为父母来说,让他们多了一层自己需要承担的角色,就意味着多了一层责任,那自由就多了一层枷锁。所以如果为了体会真正的爱情而要孩子,我觉得这种亲情和爱情是没有可比性的。我想表达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会发现自由意志对于爱情来说,本也没有那么大的牵绊作用。那你方觉得像一见钟情,或者不可救药地爱上一个人,这怎么体现人的自由意志?
(反方一辩未回答,或进入下一环节)
哦,我认为亲情中的自由是自己自主放弃的。比如,我在亲情中,我有孩子,我可以得到很多亲情。为了这部分亲情,我自愿放弃这部分自由。而你方所说的,你爱的那个人的自由是被动的,他的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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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进行反方二辩的知行小结。
首先,不管超能力的机理如何变化,它是如何实现的,但是我们认为爱情的机理是没有变的。你让对方一个人爱上你,无非就有两种情况:一个是你变成他喜欢的对象,一个是他喜欢的对象变成你。
如果是他变成你喜欢的对象,那么他爱的到底是你的部分还是整体?如果他喜欢的是某些抽象的特质,比如说他喜欢有钱的、喜欢长得帅的,那你在进行不断改变的时候,是否要付出代价?你打个响指可以变成他爱的人,但你打个响指就能变回来了吗?
在《乱世佳人》中,斯嘉丽其实最开始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艾希礼,但最后却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白瑞德。她为艾希礼追求所付出的一切,还能回到最初吗?这还只是情感上的付出,更别说你通过超能力变成了其他的样态。
然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喜欢的对象变成了你。对方在这一层说自由是不是这么重要?对方说,父母会被孩子捆绑,孩子也会被父母捆绑。那么要不要孩子,永远不是父母一方决定的,而是两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他们选择了背负责任,所以享受了自由被捆绑的结果。
但是在这样的超能力里头,你没有自我,你被你选择的那一方,他是没资格选择是否要被你的超能力所掌控的。你看似是两情相悦,看似自由意志并不存在,但是一段感情没有选择的权利,也可以称得上真实的吗?你一句话就可以让对方沉沦,一个动作也可以让对方痴迷,那他不就是反方论证中的纯粹的牺牲者吗?
我们今天说一个人要爱的自由,他既要有爱的能力,又要有选择的权利。为什么说喜欢和爱是有别的?因为你喜欢上他,你可以选择不爱;但是爱,是一旦爱上就无法轻易割舍。史铁生说,爱是愿付出,爱是愿奉献。那么如果你爱上他了,你愿意为他付出代价,这是否意味着进入是一种强迫?而爱本身又是一种强迫呢?
正方说,社会上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但是……
感谢反方二辩。
下面我们进行反方二辩的知行小结。
首先,不管超能力的机理如何变化,它是如何实现的,但是我们认为爱情的机理是没有变的。你让对方一个人爱上你,无非就有两种情况:一个是你变成他喜欢的对象,一个是他喜欢的对象变成你。
如果是他变成你喜欢的对象,那么他爱的到底是你的部分还是整体?如果他喜欢的是某些抽象的特质,比如说他喜欢有钱的、喜欢长得帅的,那你在进行不断改变的时候,是否要付出代价?你打个响指可以变成他爱的人,但你打个响指就能变回来了吗?
在《乱世佳人》中,斯嘉丽其实最开始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艾希礼,但最后却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白瑞德。她为艾希礼追求所付出的一切,还能回到最初吗?这还只是情感上的付出,更别说你通过超能力变成了其他的样态。
然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喜欢的对象变成了你。对方在这一层说自由是不是这么重要?对方说,父母会被孩子捆绑,孩子也会被父母捆绑。那么要不要孩子,永远不是父母一方决定的,而是两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他们选择了背负责任,所以享受了自由被捆绑的结果。
但是在这样的超能力里头,你没有自我,你被你选择的那一方,他是没资格选择是否要被你的超能力所掌控的。你看似是两情相悦,看似自由意志并不存在,但是一段感情没有选择的权利,也可以称得上真实的吗?你一句话就可以让对方沉沦,一个动作也可以让对方痴迷,那他不就是反方论证中的纯粹的牺牲者吗?
我们今天说一个人要爱的自由,他既要有爱的能力,又要有选择的权利。为什么说喜欢和爱是有别的?因为你喜欢上他,你可以选择不爱;但是爱,是一旦爱上就无法轻易割舍。史铁生说,爱是愿付出,爱是愿奉献。那么如果你爱上他了,你愿意为他付出代价,这是否意味着进入是一种强迫?而爱本身又是一种强迫呢?
正方说,社会上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但是……
感谢反方二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