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观点是借助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值得推广。在这个流量盛行的时代,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渐渐淡出大众视野,短视频自媒体成为新的传播渠道,而网红元素是依托互联网传播规律,能够引发大规模自发关注与参与的符号、场景等等。所以我方认为,当网红元素为一个地方带去的利大于弊时,就是值得提倡的。
我方论点一,在当今时代,网红元素的受众群体比较庞大,已经成为推广的重要方式。在如今这个网络媒体时代,网红元素相较受众面窄的传统媒体,成为更方便的拉动消费、吸引流量的方式,就像很多缺少曝光的小城,没有雄厚的宣传资金,仅依靠传统媒体的宣传,长期会被大众忽略。然而,网红元素的出现,打破这个僵局,就像淄博烧烤一个偶然的片段在网络上传播,短期流量一下子就涌了过来。2023年3月烧烤走红以后,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从1月的两位数降幅,到3月的增速高达32%,增幅跃居山东省第三位。
我方论点二,网红元素短期内带动经济发展,留下了资金,长期反哺城市并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网红不是长久的终点,而是一个开门的钥匙。流量本身是很容易消散的,但能不能留住游客,核心在于文旅监管等相关部门的作为。网红元素最先带来的是短期客流,客流立刻拉动了餐饮、住宿的收入,借助着流量带来的收益,相关部门可以合理规划,完善旅游配套,深挖本土文化,开发长久的游玩项目,而不是只守着一个打卡点。是政府的作为,让淄博财政收入3年增长15倍,直接为城市基建和服务升级提供资金。当流量真正的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基建特色产业和城市口碑,就算最初的网红热度退去了,完善的旅游业特色文创和本地特产经济依旧可以持续的吸引游客,形成长久的良性循环。
所以,网红元素本身它只是文旅推广的工具。互联网浪潮之下,它具备天然的传播优势,值得我们合理推广。真正的关键从来不在于工具的本身,而在于使用工具的人。守住文化内核,把握边界尺度,流量才能成为照亮地方文旅的光。综上,我方坚持借助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值得推广,谢谢。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观点是借助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值得推广。在这个流量盛行的时代,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渐渐淡出大众视野,短视频自媒体成为新的传播渠道,而网红元素是依托互联网传播规律,能够引发大规模自发关注与参与的符号、场景等等。所以我方认为,当网红元素为一个地方带去的利大于弊时,就是值得提倡的。
我方论点一,在当今时代,网红元素的受众群体比较庞大,已经成为推广的重要方式。在如今这个网络媒体时代,网红元素相较受众面窄的传统媒体,成为更方便的拉动消费、吸引流量的方式,就像很多缺少曝光的小城,没有雄厚的宣传资金,仅依靠传统媒体的宣传,长期会被大众忽略。然而,网红元素的出现,打破这个僵局,就像淄博烧烤一个偶然的片段在网络上传播,短期流量一下子就涌了过来。2023年3月烧烤走红以后,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从1月的两位数降幅,到3月的增速高达32%,增幅跃居山东省第三位。
我方论点二,网红元素短期内带动经济发展,留下了资金,长期反哺城市并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网红不是长久的终点,而是一个开门的钥匙。流量本身是很容易消散的,但能不能留住游客,核心在于文旅监管等相关部门的作为。网红元素最先带来的是短期客流,客流立刻拉动了餐饮、住宿的收入,借助着流量带来的收益,相关部门可以合理规划,完善旅游配套,深挖本土文化,开发长久的游玩项目,而不是只守着一个打卡点。是政府的作为,让淄博财政收入3年增长15倍,直接为城市基建和服务升级提供资金。当流量真正的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基建特色产业和城市口碑,就算最初的网红热度退去了,完善的旅游业特色文创和本地特产经济依旧可以持续的吸引游客,形成长久的良性循环。
所以,网红元素本身它只是文旅推广的工具。互联网浪潮之下,它具备天然的传播优势,值得我们合理推广。真正的关键从来不在于工具的本身,而在于使用工具的人。守住文化内核,把握边界尺度,流量才能成为照亮地方文旅的光。综上,我方坚持借助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值得推广,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以利大于弊为核心评价维度,具体表现为:网红元素能否为地方旅游带来短期经济收益与长期产业反哺,并形成良性循环。
4点方医院进行程中,当发生30分钟时,30秒时,当10编完时,有两次正方辩友好。对于您方网红颜色定义是否是引发大量关注的符号与场景,我重申一遍,我们对于网红元素的定义是依托互联网传播规律,能够引发大规模自发关注与参与的符号场景等。在此,我方与您方的网红元素定义基本达成共识,那您方的判准是?
我方的判准是当网红元素为一个地方带去的,利大于弊就是值得提倡的,我方判准是弊大于利,在此我方和您方的判准基本达成共识。那么现在开始我们不再讨论网红元素有没有用,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推广的逻辑成不成立,可否我们一直讨论的都不是有没有用好。好,那请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推广的定义。请问推广是否指国?是指国家和社会层面主动倡导大范围普及,作为主流量方式去推广的,还是指个别地方去尝试的?推广一定要是覆盖的更全面的。您方所阐述的是系统性推广,那我们就在推广的定义达成共识。
接下来我们应该看在该定义的范围内继续回答。请问,当一个事物偶尔有人成功,等不等于他值得被大规模推广的?您方的意思是一个事物偶尔的成功可以被大规模推广。我方不是这个意思。那我再问一遍这个问题,一个事物偶尔有人成功,等不等于他值得被大规模推广?需要辩证看待不等于好。您方已承认个别成功的案例不能证明推广的正当性。那您方所举的例子,淄博是不是个例?它是个例,但是也是很多例子的缩影。那他那他既然是个例,那是不是就没有推广的理由?
接下来我再问另外一个问题,您方所说小程序需要网红元素才能被看见,那我方请教吉林延吉靠民族文化,珲春靠保税贸易主产链,这些真正让小城市长虹的东西是推广远红网红元素出来的,还是做产业链出来的?网红元素是传播工具,他们需要这个推广,毕竟我们现在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些地方,这些地方是在吉林,他们是一个长虹城市,所以您想问什么?嗯,好,那感感谢您方的发言,我方总结一下您方承认的三件事,推广是国家社会层面的大系统性推广,所以我认为推广在我方不是这个意思。
4点方医院进行程中,当发生30分钟时,30秒时,当10编完时,有两次正方辩友好。对于您方网红颜色定义是否是引发大量关注的符号与场景,我重申一遍,我们对于网红元素的定义是依托互联网传播规律,能够引发大规模自发关注与参与的符号场景等。在此,我方与您方的网红元素定义基本达成共识,那您方的判准是?
我方的判准是当网红元素为一个地方带去的,利大于弊就是值得提倡的,我方判准是弊大于利,在此我方和您方的判准基本达成共识。那么现在开始我们不再讨论网红元素有没有用,我们应该讨论的是推广的逻辑成不成立,可否我们一直讨论的都不是有没有用好。好,那请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推广的定义。请问推广是否指国?是指国家和社会层面主动倡导大范围普及,作为主流量方式去推广的,还是指个别地方去尝试的?推广一定要是覆盖的更全面的。您方所阐述的是系统性推广,那我们就在推广的定义达成共识。
接下来我们应该看在该定义的范围内继续回答。请问,当一个事物偶尔有人成功,等不等于他值得被大规模推广的?您方的意思是一个事物偶尔的成功可以被大规模推广。我方不是这个意思。那我再问一遍这个问题,一个事物偶尔有人成功,等不等于他值得被大规模推广?需要辩证看待不等于好。您方已承认个别成功的案例不能证明推广的正当性。那您方所举的例子,淄博是不是个例?它是个例,但是也是很多例子的缩影。那他那他既然是个例,那是不是就没有推广的理由?
接下来我再问另外一个问题,您方所说小程序需要网红元素才能被看见,那我方请教吉林延吉靠民族文化,珲春靠保税贸易主产链,这些真正让小城市长虹的东西是推广远红网红元素出来的,还是做产业链出来的?网红元素是传播工具,他们需要这个推广,毕竟我们现在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些地方,这些地方是在吉林,他们是一个长虹城市,所以您想问什么?嗯,好,那感感谢您方的发言,我方总结一下您方承认的三件事,推广是国家社会层面的大系统性推广,所以我认为推广在我方不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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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类型: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双人质询环节)
对话流程图:
flowchart TD
A[反方四辩开场] --> B[确认网红元素定义]
B --> C{双方定义是否一致?}
C -->|是| D[确认判准]
D --> E{双方判准是否一致?}
E -->|是| F[反方四辩确立讨论框架<br>“不再讨论有没有用,讨论推广逻辑是否成立”]
F --> G[反方四辩追问推广定义]
G --> H{推广是系统性还是个别尝试?}
H -->|反方主张| I[推广=国家/社会层面主动倡导<br>大范围普及]
H -->|正方回应| J[正方未明确否认<br>反方宣布达成共识]
I --> K[反方四辩发起核心攻击<br>“偶尔成功≠值得大规模推广”]
J --> K
K --> L{正方是否承认?}
L -->|正方回应| M[“需要辩证看待不等于”]
M --> N[反方归纳:个别成功案例<br>不能证明推广正当性]
N --> O[反方追问:淄博是不是个例?]
O --> P{正方回应}
P -->|“是个例,但是很多例子的缩影”| Q[反方归谬:既然是个例<br>就没有推广理由]
Q --> R[反方转移战场<br>举延吉/珲春反例]
R --> S{正方回应}
S -->|“网红元素是传播工具”| T[反方收束总结<br>归纳正方已承认的三件事]
T --> U[反方四辩结束质询]
攻防转换节点标注:
| 轮次 | 交锋点 | 反方逻辑 | 正方回应 | 逻辑规则 | 攻防结果 |
|---|---|---|---|---|---|
| ① | 网红元素定义 | 确认定义→寻求共识 | 基本认同 | 概念澄清 | 共识达成 |
| ② | 判准 | 确认判准→寻求共识 | 基本认同 | 概念澄清 | 共识达成 |
| ③ | 推广定义 | 推广→国家社会层面系统性大范围普及 | 未明确反驳 | 概念界定 | 反方单方界定,宣称共识 |
| ④ | 核心攻击:个例与推广 | 偶尔成功⊣值得大规模推广 | “需要辩证看待不等于” | 归谬法:由“个别成功”推出“不值得推广” | 反方宣布正方承认 |
| ⑤ | 淄博案例 | 淄博是个例→⊣推广正当性 | “是个例,但是很多例子的缩影” | 诉诸因果:个例→缩影→推广理由 | 反方强行归纳为“没有推广理由” |
| ⑥ | 延吉/珲春反例 | 真正长虹靠产业链⊣网红元素推广 | “网红元素是传播工具” | 反例法:举出非网红元素成功案例 | 正方回避正面回应 |
| ⑦ | 总结 | 归纳正方“承认”的三件事 | 未有效反驳 | 归纳法 | 反方单方收束 |
关键逻辑规则使用说明:
质询战术分析:
反方四辩采用 “层层递进、逼入死角” 的质询策略:
正方一辩在此环节中处于 防守态势,主要回应方式为: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今天的观点是:通过网红元素来带动旅游,不值得推广。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我方认为,网红元素是指短时间内爆火、获得巨大流量、可被模仿的一种符号和行为;推广是指大范围实施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模式。对此,我方的判断标准是: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这种行为弊大于利,因此它不值得被推广。
对此判断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会带来同质化,不利于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首先,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经济,然而这种模式带来的同质化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为网红元素能带来巨大流量,将网红元素用于当地旅游,可能会让许多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因此获得社会关注,所以其他有相似处境的地方会为了获得流量和关注争相模仿这种模式。而盲目模仿会带来各个旅游地的同质化,进而导致地方特性削弱。地方特性下降会使得地方竞争力下降,从而导致资源市场被对手挤占。这样会让地方收益下降,最终导致资金无法投入下一轮模仿。地方经济因此陷入恶性循环。例如,郑州黄河不夜城为了打造大唐不夜城同款红叶游区,花费重金模仿,开业初期流量爆满,但因为其只是复制别的网红模板,同质化问题明显。仅仅半年,客流量暴跌,商铺大量撤店。可见,这种模式会带来同质化问题和短时成长。
第二,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我方认为,不是网红元素不能用,而是不能把它当作推广的方式。在这个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网红流量具有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测性。网红元素作为网络流量的产物,因此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所以通过网红元素来带动旅游的行为是具有不确定性的。而推广的可行性在于该模式具备稳定基础、有效构架和容错率的情况下。然而,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与推广的核心宗旨相悖。如果推广这种模式,相当于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完全的未知当中,这是不科学的。例如在网络中爆火走红的长沙文和友,曾创下排队过5万桌的盛况,但广深斥巨资复制之后却严重水土不服,带来广州店歇业、深圳店全面撤场,最后宣告关停的结果。可见,推广所谓成功的模板未必能带来预期的结果。
综上所述,网红元素的确可以带来短时成效,但对于通过网红元素带动当地旅游而言,短期流量红利终会消退,唯有扎根本土,回归产品本质,才能摆脱昙花一现的宿命。因此,我们认为通过网红元素来带动旅游不值得推广。以上,谢谢。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今天的观点是:通过网红元素来带动旅游,不值得推广。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我方认为,网红元素是指短时间内爆火、获得巨大流量、可被模仿的一种符号和行为;推广是指大范围实施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模式。对此,我方的判断标准是: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这种行为弊大于利,因此它不值得被推广。
对此判断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会带来同质化,不利于地方经济的长期发展。首先,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经济,然而这种模式带来的同质化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为网红元素能带来巨大流量,将网红元素用于当地旅游,可能会让许多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因此获得社会关注,所以其他有相似处境的地方会为了获得流量和关注争相模仿这种模式。而盲目模仿会带来各个旅游地的同质化,进而导致地方特性削弱。地方特性下降会使得地方竞争力下降,从而导致资源市场被对手挤占。这样会让地方收益下降,最终导致资金无法投入下一轮模仿。地方经济因此陷入恶性循环。例如,郑州黄河不夜城为了打造大唐不夜城同款红叶游区,花费重金模仿,开业初期流量爆满,但因为其只是复制别的网红模板,同质化问题明显。仅仅半年,客流量暴跌,商铺大量撤店。可见,这种模式会带来同质化问题和短时成长。
第二,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我方认为,不是网红元素不能用,而是不能把它当作推广的方式。在这个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网红流量具有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测性。网红元素作为网络流量的产物,因此具有不稳定的特点。所以通过网红元素来带动旅游的行为是具有不确定性的。而推广的可行性在于该模式具备稳定基础、有效构架和容错率的情况下。然而,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与推广的核心宗旨相悖。如果推广这种模式,相当于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完全的未知当中,这是不科学的。例如在网络中爆火走红的长沙文和友,曾创下排队过5万桌的盛况,但广深斥巨资复制之后却严重水土不服,带来广州店歇业、深圳店全面撤场,最后宣告关停的结果。可见,推广所谓成功的模板未必能带来预期的结果。
综上所述,网红元素的确可以带来短时成效,但对于通过网红元素带动当地旅游而言,短期流量红利终会消退,唯有扎根本土,回归产品本质,才能摆脱昙花一现的宿命。因此,我们认为通过网红元素来带动旅游不值得推广。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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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感谢对方辩友。首先针对您刚刚的论点,第一点是同质化的问题。我想问,关于网红元素可以带来同质化,还有大唐福宴城的恶性循环,针对这些问题,它的根源是因为用了网红元素这一个点,还是因为监管的失职和安全缺失,还是政府无理由去滥用这些已经存在的热点并去模仿而导致的问题?我们认为是因为网红元素可以带来巨大流量,当地为了获得关注,所以才去争相模仿,这是它的本质化问题。例如各个古城城市化问题,实例全国2800余座已开发古城,基本上都是相同,同质化问题严重。
好,那反方的意思是这些问题的根源便是网红元素导致的。那么想问关于旅行团低价宰客这一问题,如果说它低价宰客,那么是旅行社渠道的本身问题,还是说这个旅行团的使用人在一个主体的问题呢?旅行团宰客的问题在于旅行团它储单方式不当,我认为是这样。那么既然这个方式是使用者的问题,那么网红元素的模仿和同质化,为什么要将这一类问题归结于网红元素身上?它本质上只是一个元素,而非使用的方式。我并不认为这两者能画上等号。首先,网红元素是因为它本质的特性,因为它本身可以吸引巨大流量,所以它有利我们才会去模仿。但是,本身旅游文旅当地宰客那一个行为,它是指一系列的行为。我为了去获得这个,我的出发人、使用人为了去获得更多的金钱利益,我才去宰客。这也是一个出发点,也是为了获得利益,所以我觉得这两者不能画上等号。
好的,那针对反方的第二个论点,关于它的不确定性,我想问网红元素的推广,它会带来不确定性以及一定的风险。那么,传统的旅游推广方式有没有风险?首先,我们本身在讨论网红元素它的不确定性,因为它作为流量时代的产物,它是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的。所以就算传统模式也具有不确定。但是呢,相比网络而言,它的那个可以稳定的状态是更加有可靠的,可靠性更强。那么既然都有风险的话,为何仅仅只否定网红宣传一个点?当风险并存的时候,我们要进行取舍,如果当网红元素它的风险更大于传统的文化的时候,我们更应选择去选择把风险降到更低的选择。
那么我想问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相对于贫困,没有那么多钱去支撑他去用传统旅游推广方式的话,请问他还有其他的方式去进行更好的推广吗?首先,网红见效快,它并不等于就是能获得巨大流量了。您的意思是它已经通过网红元素而引起当地爆火了。但是呢,我们现在它网红元素作为一个爆火的一个突发性的事件,你并不能保证这个地方使用了网红元素,它就确定能火起来。还有就是,即使当地政府没有大量资金投入到传统旅游上,那你们又怎么确保他就可以把这些资金足够用于投入到网红元素上?
我方认为网红元素就算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唯一一个所有人都能用得起的方式。
好的,感谢对方辩友。首先针对您刚刚的论点,第一点是同质化的问题。我想问,关于网红元素可以带来同质化,还有大唐福宴城的恶性循环,针对这些问题,它的根源是因为用了网红元素这一个点,还是因为监管的失职和安全缺失,还是政府无理由去滥用这些已经存在的热点并去模仿而导致的问题?我们认为是因为网红元素可以带来巨大流量,当地为了获得关注,所以才去争相模仿,这是它的本质化问题。例如各个古城城市化问题,实例全国2800余座已开发古城,基本上都是相同,同质化问题严重。
好,那反方的意思是这些问题的根源便是网红元素导致的。那么想问关于旅行团低价宰客这一问题,如果说它低价宰客,那么是旅行社渠道的本身问题,还是说这个旅行团的使用人在一个主体的问题呢?旅行团宰客的问题在于旅行团它储单方式不当,我认为是这样。那么既然这个方式是使用者的问题,那么网红元素的模仿和同质化,为什么要将这一类问题归结于网红元素身上?它本质上只是一个元素,而非使用的方式。我并不认为这两者能画上等号。首先,网红元素是因为它本质的特性,因为它本身可以吸引巨大流量,所以它有利我们才会去模仿。但是,本身旅游文旅当地宰客那一个行为,它是指一系列的行为。我为了去获得这个,我的出发人、使用人为了去获得更多的金钱利益,我才去宰客。这也是一个出发点,也是为了获得利益,所以我觉得这两者不能画上等号。
好的,那针对反方的第二个论点,关于它的不确定性,我想问网红元素的推广,它会带来不确定性以及一定的风险。那么,传统的旅游推广方式有没有风险?首先,我们本身在讨论网红元素它的不确定性,因为它作为流量时代的产物,它是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的。所以就算传统模式也具有不确定。但是呢,相比网络而言,它的那个可以稳定的状态是更加有可靠的,可靠性更强。那么既然都有风险的话,为何仅仅只否定网红宣传一个点?当风险并存的时候,我们要进行取舍,如果当网红元素它的风险更大于传统的文化的时候,我们更应选择去选择把风险降到更低的选择。
那么我想问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相对于贫困,没有那么多钱去支撑他去用传统旅游推广方式的话,请问他还有其他的方式去进行更好的推广吗?首先,网红见效快,它并不等于就是能获得巨大流量了。您的意思是它已经通过网红元素而引起当地爆火了。但是呢,我们现在它网红元素作为一个爆火的一个突发性的事件,你并不能保证这个地方使用了网红元素,它就确定能火起来。还有就是,即使当地政府没有大量资金投入到传统旅游上,那你们又怎么确保他就可以把这些资金足够用于投入到网红元素上?
我方认为网红元素就算不是最好的,但也是唯一一个所有人都能用得起的方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文本内容与环节标注,本环节为正方四辩 · 质询 · 反方一辩,属于双人质询环节。
flowchart TD
A[正方四辩质询1<br>同质化根源问题] --> B[反方一辩回应<br>根源是网红元素带来流量→引发模仿]
B --> C[正方四辩质询2<br>类比旅行团宰客问题]
C --> D[反方一辩回应<br>宰客是使用者逐利行为]
D --> E[正方四辩反驳<br>既然宰客归因于使用者而非工具<br>为何同质化归因于网红元素?]
E --> F[反方一辩反驳<br>两者不能画等号<br>网红元素本质特性是吸引流量]
F --> G[正方四辩质询3<br>传统推广方式是否也有风险?]
G --> H[反方一辩回应<br>传统方式风险更低更可靠<br>应取舍将风险降到最低]
H --> I[正方四辩质询4<br>贫困地区无资金做传统推广<br>是否有其他更好方式?]
I --> J[反方一辩回应<br>网红见效快≠确定能火<br>无法确保资金足够投入网红元素]
J --> K[正方四辩收束<br>网红元素是唯一所有人都用得起的推广方式]
| 轮次 | 交锋焦点 | 正方逻辑路径 | 反方逻辑路径 | 攻防转换 | 逻辑规则 |
|---|---|---|---|---|---|
| 第1轮 | 同质化根源 | 监管失职/政府滥用 ⊣ 网红元素本身 | 网红元素带来流量→争相模仿→同质化 | 反方守住因果链 | 诉诸因果 |
| 第2轮 | 类比宰客归因 | 宰客归因于使用者⊣同质化归因于网红元素 | 两者不能画等号,网红元素本质是吸引流量 | 正方用类比反击,反方切割类比 | 类比推理、归谬法 |
| 第3轮 | 风险对比 | 传统推广也有风险⊣只否定网红元素 | 传统风险更可控→应取舍降低风险 | 反方转入价值取舍 | 权衡论证 |
| 第4轮 | 贫困地区可及性 | 网红元素是唯一所有人都用得起的 | 网红见效快≠确定能火,资金投入无保障 | 正方收束于可及性,反方质疑实效性 | 诉诸可行性、诉诸未知 |
| 维度 | 正方四辩策略 | 反方一辩策略 |
|---|---|---|
| 核心攻击点 | 归因不一致(宰客vs同质化)、风险共存、可及性 | 网红元素本质特性、风险可控性、实效不确定性 |
| 主要逻辑工具 | 类比推理、归谬法、诉诸可行性 | 诉诸因果、权衡论证、诉诸未知 |
| 攻防态势 | 主动质询,试图撕裂反方归因逻辑 | 被动回应,但守住“本质特性”与“风险取舍”两条防线 |
| 未决问题 | 网红元素的可及性是否足以抵消其风险与不确定性 | 传统推广方式的具体风险是否真的低于网红元素 |
两位辩友好,首先对方一辩提出一个观点,叫做同质化是影响发展经济的。但是我想说,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
首先,为什么大众会选择网红元素?为什么很多旅游景点会选择网红元素来进行推广?因为爆款模板火爆的原因是因为它是大众的选择。很多地方没有流量,没有热度,想要发展旅游,只能选择这种方式,而网红元素是大众选择的结果,大众选择才是原因。您方不应该将大众选择原因的错处归结于网红元素这个结果。
第二,您方提到网红元素有一个不稳定性,但是我想说的是,网红元素带来的热度是一定的,但是弊端是不一定的。我举一个例子,首先前段时间有一个西藏文旅,人民日报报道出投入50万奖金来激励博主产出网红内容,但是他是先产出内容再提出付费,并不存在您方所说的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却没有得到回报的情况。而最终的结果也是单条视频22小时点赞破千万,全网数亿次曝光,同等量级曝光。如果要用传统的媒体方式来进行投入,需要上千万的资金预算。这样一个单一的例子是更多例子的缩影。我们可以得出,网红元素在大范围上,他的资金投入是绝对要小,很大程度上要小于传统媒体的。
第三,热度消退后,我们的网红元素它的短期热度虽然说哪怕会消退,但是它短期内带来的资金收入,也会用来长期地反哺于城市的建设以及产业的发展。而且哪怕是热度消退了,它原本带来的热度给人们心中留下的印象,也比从始至终从头到尾都是默默无闻要强得多得多。所以说,这三点已经可以证明很多。
最后一点就是自相矛盾。您方提出过自媒体方自媒体。谢谢。
两位辩友好,首先对方一辩提出一个观点,叫做同质化是影响发展经济的。但是我想说,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
首先,为什么大众会选择网红元素?为什么很多旅游景点会选择网红元素来进行推广?因为爆款模板火爆的原因是因为它是大众的选择。很多地方没有流量,没有热度,想要发展旅游,只能选择这种方式,而网红元素是大众选择的结果,大众选择才是原因。您方不应该将大众选择原因的错处归结于网红元素这个结果。
第二,您方提到网红元素有一个不稳定性,但是我想说的是,网红元素带来的热度是一定的,但是弊端是不一定的。我举一个例子,首先前段时间有一个西藏文旅,人民日报报道出投入50万奖金来激励博主产出网红内容,但是他是先产出内容再提出付费,并不存在您方所说的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却没有得到回报的情况。而最终的结果也是单条视频22小时点赞破千万,全网数亿次曝光,同等量级曝光。如果要用传统的媒体方式来进行投入,需要上千万的资金预算。这样一个单一的例子是更多例子的缩影。我们可以得出,网红元素在大范围上,他的资金投入是绝对要小,很大程度上要小于传统媒体的。
第三,热度消退后,我们的网红元素它的短期热度虽然说哪怕会消退,但是它短期内带来的资金收入,也会用来长期地反哺于城市的建设以及产业的发展。而且哪怕是热度消退了,它原本带来的热度给人们心中留下的印象,也比从始至终从头到尾都是默默无闻要强得多得多。所以说,这三点已经可以证明很多。
最后一点就是自相矛盾。您方提出过自媒体方自媒体。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个模式值不值得推广?我们本来就没有把错误归因到网红元素本身,而是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存在根本的系统性问题,所以这种模式是不值得推广的,这种模式会带来同质化的问题。据数据表明,93.4%的受访者旅游过古镇,51.3%觉得古镇有些相似,38.5%觉得都很相似,缺乏独特之处。所以可以说明模仿跟风是压倒性的常态,不是可以忽视的例外。然而这样大量单一的模仿就会带来同质化,进而导致地方特性削弱,使得地方竞争力下降,竞争力下降又会使资源市场被挤占,让地方收益下降,最终使资金又无法投入下一轮的模仿,这样是陷入一个死循环的模式,从长期来看,这是不利于地方经济稳定发展的。
第二,不确定性不只是在于成效不确定性,还有影响和周期的不确定性。您方刚刚说不可以通过短期发展然后获得一定的资金积累,进而反哺其他的产业,请问你有数据证明吗?其次,一个地方不论是通过模仿还是创新,都无法预判它能否爆火,爆火后又不能判断能够火多久以及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广深移植长沙爆火的文和友却带来停业、歇业、关停的结果,说明依靠模仿是无法带来热度的。如果依靠创新,在流量逻辑下,我们也无法保证创新就能带来热度,即使是政府平台介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能否爆火的不确定性,我们也无法预测爆火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青海祁连县从早就在打造一个文旅品牌,但是在国庆期间突然涌入超过10万人的旅客,让这个常住人口只有5万人的小县城无法容纳这么多的客流量。当地为了解决滞留问题,就挪用学生宿舍来提供住宿,这样引起了网上的很大的舆论讨论。所以爆火不一定能。
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个模式值不值得推广?我们本来就没有把错误归因到网红元素本身,而是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存在根本的系统性问题,所以这种模式是不值得推广的,这种模式会带来同质化的问题。据数据表明,93.4%的受访者旅游过古镇,51.3%觉得古镇有些相似,38.5%觉得都很相似,缺乏独特之处。所以可以说明模仿跟风是压倒性的常态,不是可以忽视的例外。然而这样大量单一的模仿就会带来同质化,进而导致地方特性削弱,使得地方竞争力下降,竞争力下降又会使资源市场被挤占,让地方收益下降,最终使资金又无法投入下一轮的模仿,这样是陷入一个死循环的模式,从长期来看,这是不利于地方经济稳定发展的。
第二,不确定性不只是在于成效不确定性,还有影响和周期的不确定性。您方刚刚说不可以通过短期发展然后获得一定的资金积累,进而反哺其他的产业,请问你有数据证明吗?其次,一个地方不论是通过模仿还是创新,都无法预判它能否爆火,爆火后又不能判断能够火多久以及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广深移植长沙爆火的文和友却带来停业、歇业、关停的结果,说明依靠模仿是无法带来热度的。如果依靠创新,在流量逻辑下,我们也无法保证创新就能带来热度,即使是政府平台介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能否爆火的不确定性,我们也无法预测爆火后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青海祁连县从早就在打造一个文旅品牌,但是在国庆期间突然涌入超过10万人的旅客,让这个常住人口只有5万人的小县城无法容纳这么多的客流量。当地为了解决滞留问题,就挪用学生宿舍来提供住宿,这样引起了网上的很大的舆论讨论。所以爆火不一定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文本内容与环节标注,本段为正方 · 申论陈词,属于单人陈词环节(非立论、非质询/对辩)。因此按规则第3类处理:不输出概念定义,只总结其讨论的内容。
正方申论陈词围绕“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不值得推广”展开,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论证:
短视频网络宣传成本仅为传统电视户外广告的1/7,那么对于一些财政资金紧张的县城,是否有比网红元素成本更低、推广范围更广、更便捷的方式来推广本地旅游?但是我们今天不是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要说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能不能推广,你为什么要扯到其他的方式呢?那么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的话,那这种方式它就是有它的价值在的,它就是可以进行推广的。
没错,我们没有否认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它是有它的可取之处,但是我们觉得是弊大于利的。您说传统的模式不能够更好地宣传这些偏僻的地方,但是你有网红元素,难道它就不需要门槛吗?网红元素本身就有这么大的不确定性,你需要其他的兜底机制去为它维持一个稳定,难道这些机制不需要一个成本吗?
我觉得一个城市它既然要发展旅游的话,那么它就是需要去投入,它就是需要去承担一定的风险。而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现在新兴的网红元素的投入成本更低、更便捷,只需要有一部手机就可以发到网上。
确实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发到网上,但是它发到网上,网上一定能火吗?
确实不一定能火,但是也有火了的。那么它火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利用网红元素跟当地特色相结合,而产生了一种新兴的网红元素,来带动了它旅游的发展。
但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方式就比其他地方就更值得推广吗?比其他方式更值得推广吗?
我想说的是它已经是比较好的了,而且没有比它更好的方式。
你有没有更确切的数据去证明它会更好呢?
它的传播成本仅为传统电视的1/7,然后我想说的是,对于一些小县城,它如果连一部手机给它带来的一些视频都无法被看见的话,那么它如何花大价钱来宣传一个高质的产品?
你说到被看见,那只是小部分的,那是幸存者偏差的问题,还有很多没有被看见的。没有被看见,所以你现在不能说明这个方式一定就可以让小县城被看见。
让小县城被看见,而是只是说用网红元素去让它被看见。传统元素的话,不是更不容易被看见吗?
那网红元素让它被看见之后,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你能保证它能长虹吗?你能保证它可以就因此它的旅游业就成为支柱产业,它这个地方就可以得到发展了吗?
可是,任何付出它都有一定的风险。
没错,任何付出都有一定的风险。所以我们今天就要讨论这种模式,它的风险太大了,不值得去推广,成为一种广泛都可以适用的模式。传统为什么是传统?就是因为它可以被大范围地使用,去有一定的普适性、可行性。但是这种模式它具有过大的风险。然而,这些你刚刚说的偏远的地方,它不一定有这种承担风险的能力,请问这个你们怎么解决呢?
承担风险的能力是需要政府去提升的,跟我们说的网红元素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那如果为了规避一些潜在的风险,难道地方就应该直接放弃对外的传统,而不看权衡利益吗?
并不是这样的。您的意思就是说要尝试这种方式,不要因为它有不确定性就不尝试。但是,尝试和推广是两码事,推广它一定要有一定的可预期,你的结果要一定可预期的,但是你这种尝试是有太大的偶然性。
短视频网络宣传成本仅为传统电视户外广告的1/7,那么对于一些财政资金紧张的县城,是否有比网红元素成本更低、推广范围更广、更便捷的方式来推广本地旅游?但是我们今天不是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要说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能不能推广,你为什么要扯到其他的方式呢?那么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的话,那这种方式它就是有它的价值在的,它就是可以进行推广的。
没错,我们没有否认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它是有它的可取之处,但是我们觉得是弊大于利的。您说传统的模式不能够更好地宣传这些偏僻的地方,但是你有网红元素,难道它就不需要门槛吗?网红元素本身就有这么大的不确定性,你需要其他的兜底机制去为它维持一个稳定,难道这些机制不需要一个成本吗?
我觉得一个城市它既然要发展旅游的话,那么它就是需要去投入,它就是需要去承担一定的风险。而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现在新兴的网红元素的投入成本更低、更便捷,只需要有一部手机就可以发到网上。
确实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发到网上,但是它发到网上,网上一定能火吗?
确实不一定能火,但是也有火了的。那么它火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利用网红元素跟当地特色相结合,而产生了一种新兴的网红元素,来带动了它旅游的发展。
但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方式就比其他地方就更值得推广吗?比其他方式更值得推广吗?
我想说的是它已经是比较好的了,而且没有比它更好的方式。
你有没有更确切的数据去证明它会更好呢?
它的传播成本仅为传统电视的1/7,然后我想说的是,对于一些小县城,它如果连一部手机给它带来的一些视频都无法被看见的话,那么它如何花大价钱来宣传一个高质的产品?
你说到被看见,那只是小部分的,那是幸存者偏差的问题,还有很多没有被看见的。没有被看见,所以你现在不能说明这个方式一定就可以让小县城被看见。
让小县城被看见,而是只是说用网红元素去让它被看见。传统元素的话,不是更不容易被看见吗?
那网红元素让它被看见之后,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你能保证它能长虹吗?你能保证它可以就因此它的旅游业就成为支柱产业,它这个地方就可以得到发展了吗?
可是,任何付出它都有一定的风险。
没错,任何付出都有一定的风险。所以我们今天就要讨论这种模式,它的风险太大了,不值得去推广,成为一种广泛都可以适用的模式。传统为什么是传统?就是因为它可以被大范围地使用,去有一定的普适性、可行性。但是这种模式它具有过大的风险。然而,这些你刚刚说的偏远的地方,它不一定有这种承担风险的能力,请问这个你们怎么解决呢?
承担风险的能力是需要政府去提升的,跟我们说的网红元素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那如果为了规避一些潜在的风险,难道地方就应该直接放弃对外的传统,而不看权衡利益吗?
并不是这样的。您的意思就是说要尝试这种方式,不要因为它有不确定性就不尝试。但是,尝试和推广是两码事,推广它一定要有一定的可预期,你的结果要一定可预期的,但是你这种尝试是有太大的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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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交锋:成本优势 vs 替代方案
第二轮交锋:可取之处 vs 弊大于利
第三轮交锋:投入风险 vs 成本便捷
第四轮交锋:能否走红 vs 幸存者偏差
第五轮交锋:被看见之后 vs 长期效果
第六轮交锋:风险大小 vs 普适性
攻防转换节点标注:
| 节点 | 攻方 | 防方 | 转换方向 |
|---|---|---|---|
| ① | 正方(成本优势) | 反方(替代方案缺失) | 反方将讨论拉回辩题本身 |
| ② | 反方(弊大于利) | 正方(权衡风险) | 正方承认风险但强调成本优势 |
| ③ | 反方(幸存者偏差) | 正方(传统更差) | 反方转向长期效果质疑 |
| ④ | 反方(普适性标准) | 正方(政府责任切割) | 反方以归谬法收束 |
| ⑤ | 正方(尝试≠推广) | — | 反方最终以“偶然性太大→不可预期→不值得推广”完成论证闭环 |
我观由双方的三辩盘问对方的一、二、四辩。如论方辩手不能连续三次以上对同一辩手发问,回答方应及时回答,不止对评问方进行打问,提问方可以对回答方做合理性的打断。每方各用时两分三十秒,回答方发言计入官方发言时间。当发言剩余三十秒时,有两次响铃提示。
该环节是讨论,要为对手的评析提供参考。
首先,对方一辩,我想请问关于同质化的问题。首先,同质化,您方承不承认同质化是网红应用方式的问题,而不是网红元素本身导致的问题?
我们就是认为它是网红元素本身导致的问题。
那我想请问,如果您方提到的问题,我们有过探索。首先,关于哪吒这个网红形象,很多景区在哪吒爆火后,在景区中设立了哪吒雕像,这个行为给这个景区的观感造成很大的损伤。但是,这样的错处并不是网红元素的问题,而是行使这个权力的人的问题。如果说一个人在网络自媒体平台上使用哪吒的元素推广,用哪吒的风格吸引了更多的人来了解、来知道这个景区,这样的方式是不是更好呢?但是,同样是运用了网红元素,却造成了不一样的结果。这是否还能证明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呢?
首先,对于您的这个哪吒带火的问题,首先,当地的人为了获利,因为哪吒是网红元素,他能获得利益,所以他去大量使用这个哪吒元素。那他们就肯定了你们今天的问题,通过网红元素值得推广,但就是因为他的问题,所以带来了一系列的游客体验下降的问题。我们看到后面的影响,会发现他其实是弊大于利。所以呢,恰好证明我们不应该——您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问的是这是不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因为它运用方式的不同而导致了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但是我们明明可以运用更好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但您刚刚第一遍回答我的是,这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
好了,对方二辩你好,首先我想问的是关于短期与长期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网红元素可以带来长效的收益,因为短期内吸引来的资金是可以长效地反哺回城市的,而您方却并不这么认为。请给出理由。
我方不是这么认为,我们的意思是说,你短期积累了资金之后,再运用到别的方面,这说明你已经火了,已经看到结果了,但是很多时候你能不能火都是不确定的。
好的,首先你刚刚回答的问题是认可说他这样吸引资金的方式是可以的,但是,你说的是风险的问题。但是我要说的是,首先,如果一个地方他连火的机会都没有,他又怎么可以说到后期的发展或者是后期的风险之类的问题呢?如果一个地方他连红的机会都没有,他就没有发展的机会,他就没有积累资金的机会。而你方所说的后期的经营问题以及风险问题是后期的问题,所以说,我们可以先用网红元素来让这个地方活起来,后期的问题再做长远的打算。
但是,你火起来之后,你的资金就一定反哺回去了吗?而且你的这个地方火起来之后,就一定能够带动其他产业吗?你有数据证明吗?
首先,第一是可以的,有数据证明,通过配套可以把短期流量转化成长期的稳定客源,包括像理塘、肇兴侗寨等地区。其次,你刚刚说的问题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说的是如果一个地方连火都没有火过,又何谈来讨论后面的这些无论是发展还是其他的问题呢?至少要先火起来,把资金积累起来,把名声打起来,才有理由、才有资格去谈后面的问题。
好的,反方四辩,我想问的是关于热度消退的问题。我想请问的是,哪怕热度消退之后也比原来的没消退前强,又该怎么处理呢?
我观由双方的三辩盘问对方的一、二、四辩。如论方辩手不能连续三次以上对同一辩手发问,回答方应及时回答,不止对评问方进行打问,提问方可以对回答方做合理性的打断。每方各用时两分三十秒,回答方发言计入官方发言时间。当发言剩余三十秒时,有两次响铃提示。
该环节是讨论,要为对手的评析提供参考。
首先,对方一辩,我想请问关于同质化的问题。首先,同质化,您方承不承认同质化是网红应用方式的问题,而不是网红元素本身导致的问题?
我们就是认为它是网红元素本身导致的问题。
那我想请问,如果您方提到的问题,我们有过探索。首先,关于哪吒这个网红形象,很多景区在哪吒爆火后,在景区中设立了哪吒雕像,这个行为给这个景区的观感造成很大的损伤。但是,这样的错处并不是网红元素的问题,而是行使这个权力的人的问题。如果说一个人在网络自媒体平台上使用哪吒的元素推广,用哪吒的风格吸引了更多的人来了解、来知道这个景区,这样的方式是不是更好呢?但是,同样是运用了网红元素,却造成了不一样的结果。这是否还能证明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呢?
首先,对于您的这个哪吒带火的问题,首先,当地的人为了获利,因为哪吒是网红元素,他能获得利益,所以他去大量使用这个哪吒元素。那他们就肯定了你们今天的问题,通过网红元素值得推广,但就是因为他的问题,所以带来了一系列的游客体验下降的问题。我们看到后面的影响,会发现他其实是弊大于利。所以呢,恰好证明我们不应该——您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问的是这是不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因为它运用方式的不同而导致了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但是我们明明可以运用更好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但您刚刚第一遍回答我的是,这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
好了,对方二辩你好,首先我想问的是关于短期与长期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网红元素可以带来长效的收益,因为短期内吸引来的资金是可以长效地反哺回城市的,而您方却并不这么认为。请给出理由。
我方不是这么认为,我们的意思是说,你短期积累了资金之后,再运用到别的方面,这说明你已经火了,已经看到结果了,但是很多时候你能不能火都是不确定的。
好的,首先你刚刚回答的问题是认可说他这样吸引资金的方式是可以的,但是,你说的是风险的问题。但是我要说的是,首先,如果一个地方他连火的机会都没有,他又怎么可以说到后期的发展或者是后期的风险之类的问题呢?如果一个地方他连红的机会都没有,他就没有发展的机会,他就没有积累资金的机会。而你方所说的后期的经营问题以及风险问题是后期的问题,所以说,我们可以先用网红元素来让这个地方活起来,后期的问题再做长远的打算。
但是,你火起来之后,你的资金就一定反哺回去了吗?而且你的这个地方火起来之后,就一定能够带动其他产业吗?你有数据证明吗?
首先,第一是可以的,有数据证明,通过配套可以把短期流量转化成长期的稳定客源,包括像理塘、肇兴侗寨等地区。其次,你刚刚说的问题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说的是如果一个地方连火都没有火过,又何谈来讨论后面的这些无论是发展还是其他的问题呢?至少要先火起来,把资金积累起来,把名声打起来,才有理由、才有资格去谈后面的问题。
好的,反方四辩,我想问的是关于热度消退的问题。我想请问的是,哪怕热度消退之后也比原来的没消退前强,又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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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本内容,该环节为正方三辩 · 盘问 · 反方一/二/四辩,属于质询/对辩等双人环节。因此,按照规则第2条处理,输出对话流程图,标注攻防转换节点,用符号→表示逻辑推导,用⊣表示反驳,并标明每轮交锋使用的逻辑规则。
正方提问(同质化归因问题)
反方一辩回答
正方追问(哪吒案例)
反方一辩回应
正方打断(指出未正面回答)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试图将“同质化”归因于使用方式,反方坚持归因于元素本身,并利用正方案例反证“弊大于利”。正方指出反方未正面回答,形成逻辑压力。
正方提问(短期与长期问题)
反方二辩回答
正方追问(火的机会优先于后期风险)
反方二辩回应
正方回应(数据与阶段逻辑)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将讨论从“风险是否存在”转向“阶段优先性”,反方质疑因果必然性并要求数据,正方以案例回应并再次指出反方回避“从0到1”的前提问题。
正方提问(热度消退问题)
反方四辩回答
攻防转换节点:正方抛出“热度消退后仍优于原始状态”的比较论证,反方四辩未在文本中呈现回应,该轮交锋未完成。
| 交锋轮次 | 正方逻辑路径 | 反方逻辑路径 | 主要逻辑规则 | 攻防转换节点 |
|---|---|---|---|---|
| 第一轮 | 同质化→使用方式问题→元素本身可推广 | 同质化→元素本身问题→弊大于利 | 诉诸因果、归谬法、指出回避 | 正方指出反方未正面回答归因层次 |
| 第二轮 | 短期流量→资金积累→长效反哺→先火后发展 | 火的不确定性→因果链条不必然→要求数据 | 诉诸风险、诉诸证据、事实佐证、指出回避 | 正方转向阶段优先性,反方要求数据 |
| 第三轮 | 热度消退后仍优于原始状态 | (未记录) | 比较论证 | 反方四辩未回应 |
想问正方一辩,你们是否承认同质化和不确定是网红元素,这两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不承认你们不因为认,因为网红元素它只是一个传播的工具,工具它是没有好坏的。我们并不是在说我们先扯开网红元素,我们就单论同质化和不确定性这个问题,是不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业发展可能会存在的?就是可能会存在。
首先我觉得不可以抛开网红元素,然后其次这样的问题,他是后面政府利用网红元素留下来的短期资金,他们作为所存在的问题,你承认政府的作为在这一环中是很重要的。
这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既然您认为网红元素一带火了一个小地方之后,小地方一定能够承受得住这波流量吗?假如这个地方本身只居住5万人,但是我却不小心引来了10万的客流量,那这个地方已经超过了他的客流承载量,这个问题你们想考虑过如何解决吗?
这个解决是政府后续的问题,您的问题,您的意思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可能会存在这些问题,但是需要政府兜底,是的。
好,现在我想问一下,二辩你们已经承认了网红元素的火需要靠政府兜底。那你觉得这个兜底是流量爆发前就要兜的,还是流量爆发后兜的?
我觉得这个跟网红元素推广没有太大的关系。
假如一个地方在流量爆发的时候没有兜底,举一个青海祁连县的例子,青海祁连县暑假的时候,网政府已经在推广了,但是他当时没有火起来,在国庆的时候才火了起来,这是超出政府的预判的。然后然而在这个国庆期间,他总入了10万的客流量,而这个地方只有5万的居民,远远超当地的承载量。政府即使做了预判,也有可能会导致这个地方无法完全应对,而且还要借用学生宿舍来让解决这个客流量的问题。
这是因为首先,他跟网红元素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这也是他暴露了他自己的问题。后续改善之后,就比如说动态在第二波节假日的时候改善了他的问题,让他的旅游业越发展越好。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这样是值得推广的,因为这样可以让更多的地方发展的越来越好。
您方说改善就是说他存在改善前的问题,然后改善是延迟性的。然后我想问正方四辩,你们对推广的定义是否认为应当具有普适性?在全国各地都大部分可行。
我方认为推广不等于copy,他不是我不是说copy,我就是说这个政策是在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用是。
但是你刚才举到了淄博的例子,就是淄博的常住人口是470万,其连现在只有6万。我不否认网红元素带来流量,但是淄博的城市承载力是远大于其连线的同一条推广量,不一定所有城市都能接得住。
首先推广这个事情,首先网红元素将一个东西将它推广出去了之后,一个地方能否承载是其本身能力问题。如果他有这个能力去接住这一把流量,接住这一团火的话,他可以做到长虹,但是网红元素是否可以推广,它取决于网红,取决于您方,怎么确保所有地方都能够有这样的能力接载住这波长虹的流量呢?
如果不能确保,就说明这个政策是不值得被推广的,因为推广需要有普适性。
那么除了这一个方法,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让他去有流量。他首先有了流量,那么他没有流量,他连流量都没有,他怎么去火起来?首先,网红元素给他带来了这一把流量,这就够了,这是他的结果。
那么就是被看见一定要通过网络元素吗?被看见的方法有很多种,你怎么证明网红元素优于其他种?
想问正方一辩,你们是否承认同质化和不确定是网红元素,这两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不承认你们不因为认,因为网红元素它只是一个传播的工具,工具它是没有好坏的。我们并不是在说我们先扯开网红元素,我们就单论同质化和不确定性这个问题,是不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业发展可能会存在的?就是可能会存在。
首先我觉得不可以抛开网红元素,然后其次这样的问题,他是后面政府利用网红元素留下来的短期资金,他们作为所存在的问题,你承认政府的作为在这一环中是很重要的。
这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既然您认为网红元素一带火了一个小地方之后,小地方一定能够承受得住这波流量吗?假如这个地方本身只居住5万人,但是我却不小心引来了10万的客流量,那这个地方已经超过了他的客流承载量,这个问题你们想考虑过如何解决吗?
这个解决是政府后续的问题,您的问题,您的意思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可能会存在这些问题,但是需要政府兜底,是的。
好,现在我想问一下,二辩你们已经承认了网红元素的火需要靠政府兜底。那你觉得这个兜底是流量爆发前就要兜的,还是流量爆发后兜的?
我觉得这个跟网红元素推广没有太大的关系。
假如一个地方在流量爆发的时候没有兜底,举一个青海祁连县的例子,青海祁连县暑假的时候,网政府已经在推广了,但是他当时没有火起来,在国庆的时候才火了起来,这是超出政府的预判的。然后然而在这个国庆期间,他总入了10万的客流量,而这个地方只有5万的居民,远远超当地的承载量。政府即使做了预判,也有可能会导致这个地方无法完全应对,而且还要借用学生宿舍来让解决这个客流量的问题。
这是因为首先,他跟网红元素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这也是他暴露了他自己的问题。后续改善之后,就比如说动态在第二波节假日的时候改善了他的问题,让他的旅游业越发展越好。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这样是值得推广的,因为这样可以让更多的地方发展的越来越好。
您方说改善就是说他存在改善前的问题,然后改善是延迟性的。然后我想问正方四辩,你们对推广的定义是否认为应当具有普适性?在全国各地都大部分可行。
我方认为推广不等于copy,他不是我不是说copy,我就是说这个政策是在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用是。
但是你刚才举到了淄博的例子,就是淄博的常住人口是470万,其连现在只有6万。我不否认网红元素带来流量,但是淄博的城市承载力是远大于其连线的同一条推广量,不一定所有城市都能接得住。
首先推广这个事情,首先网红元素将一个东西将它推广出去了之后,一个地方能否承载是其本身能力问题。如果他有这个能力去接住这一把流量,接住这一团火的话,他可以做到长虹,但是网红元素是否可以推广,它取决于网红,取决于您方,怎么确保所有地方都能够有这样的能力接载住这波长虹的流量呢?
如果不能确保,就说明这个政策是不值得被推广的,因为推广需要有普适性。
那么除了这一个方法,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让他去有流量。他首先有了流量,那么他没有流量,他连流量都没有,他怎么去火起来?首先,网红元素给他带来了这一把流量,这就够了,这是他的结果。
那么就是被看见一定要通过网络元素吗?被看见的方法有很多种,你怎么证明网红元素优于其他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环节类型判定:反方三辩 · 盘问 · 正方一/二/四辩 → 属于质询/对辩双人环节,使用对话流程图分析。
第一轮交锋:同质化与不确定性的归因
反方三辩:是否承认同质化和不确定性是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中客观存在的问题? → 正方一辩:不承认,网红元素只是传播工具,工具无好坏 ⊣ 反方归因 反方三辩:剥离网红元素,单论同质化和不确定性是否可能存在于网红带动旅游中? → 正方一辩:不能抛开网红元素,这些问题是政府利用网红元素后产生的,政府作为很重要 反方三辩:政府作为不是本辩题讨论范围 ⊣ 正方转移话题
逻辑规则标注:反方使用归谬法(迫使对方承认问题存在);正方使用诉诸他因(将问题归因于政府而非网红元素)
第二轮交锋:客流承载量问题
反方三辩:网红带火小地方后,地方一定能承受流量吗?5万居民引来10万客流,超过承载量,如何解决? → 正方一辩:解决是政府后续问题,网红元素带动旅游可能存在问题但需要政府兜底 反方三辩:确认对方承认“网红元素的火需要靠政府兜底” → 正方一辩:(默认)
逻辑规则标注:反方使用诉诸因果(网红引流→超载问题);正方使用责任转移(将解决责任归于政府)
第三轮交锋:兜底的时间节点与祁连县案例
反方三辩:兜底是流量爆发前还是爆发后? → 正方二辩:这与网红元素推广没有太大关系 ⊣ 反方关联性 反方三辩:举青海祁连县案例——政府推广未火,国庆突然火,10万客流超5万居民承载量,即使预判也无法完全应对,需借学生宿舍 → 正方二辩:与网红元素本身无关,暴露的是地方自身问题,后续改善后旅游业越来越好 反方三辩:所以你认为存在改善前问题、改善有延迟性,仍然值得推广? → 正方二辩:(默认值得推广)
逻辑规则标注:反方使用事实佐证+归谬(祁连县案例证明即使政府兜底也可能失效);正方使用割裂因果(将问题与网红元素切割)
第四轮交锋:推广的普适性标准
反方三辩:推广是否应具有普适性,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可行? → 正方四辩:推广不等于copy,但政策应在大部分地区可用 反方三辩:淄博常住人口470万,祁连县仅6万,承载力差距巨大,同一推广量不一定所有城市接得住 ⊣ 正方普适性 → 正方四辩:地方能否承载是自身能力问题,有能力就能长虹;网红元素能否推广取决于能否确保所有地方都有能力接住流量 反方三辩:如果不能确保,说明政策不值得推广,因为推广需要普适性 → 正方四辩:没有其他方法能带来流量,网红元素带来流量就够了,这是结果 反方三辩:被看见一定要通过网红元素吗?如何证明网红元素优于其他方法? → (正方未回应)
逻辑规则标注:反方使用归谬法(无普适性→不值得推广)+ 诉诸因果(承载力差异→推广失效);正方使用结果导向论证(有流量即有效果)+ 虚假两难(没有其他方法)
| 节点 | 攻方 | 守方 | 转换方式 |
|---|---|---|---|
| ① | 反方:同质化/不确定性是否存在 | 正方:工具无好坏 | 反方剥离网红元素,迫使正方承认问题 |
| ② | 反方:承载力问题 | 正方:政府兜底 | 反方确认“政府兜底”为对方立场 |
| ③ | 反方:兜底时间节点 | 正方:与网红无关 | 反方以祁连县案例击穿“政府兜底”有效性 |
| ④ | 反方:推广普适性 | 正方:地方能力问题 | 反方以淄博vs祁连县数据对比,锁定“无普适性→不值得推广” |
| ⑤ | 反方:网红元素是否优于其他方法 | 正方未回应 | 反方完成最后一击,正方论证链条断裂 |
首先,我先回答一下刚刚提到的关于推广的普适性问题。我们要学习的是它推广的路径,而不是学习这个东西本身。刚刚我在提问环节也提到了,我们要推广网红元素,并不能完全无脑地照搬——一个完全自然的风景景点不能放一个哪吒雕像,不能放一个奶龙雕像。但是我们可以在自媒体平台上利用奶龙的形象、利用哪吒的形象去推广我们的旅游景点。而后续推广中产生的这种僵硬的、一味模仿而导致的问题,不应该归咎于网红元素本身。所以说,网红元素推广是具有普适性的。包括您方刚刚提到的这个问题,4万人的小城镇、400万人的大城市当然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对方城市如何发展起来的这样一个路径,结合自身城市的特色与自身城市的条件来进行融会贯通,来进行学习。
其次,关于城市发展的问题,您方一直说到我们后续的路径该怎么发展。但事实情况就是这样的,大部分数据都指出,你自身旅游积累起来的经济会反哺回自身的城市。包括我们提到的礼堂,它在通过网红元素火起来之后进行了大面积的翻修以及设施设备提升,包括在后续产生了更加长久的效益。
然后,关于推广的定义是什么?推广并不等于复制。您方刚刚好多地方都在说到我们一直在复制粘贴、一直在怎么样。但是,浅层传播是深入了解的前提,我们需要先把这个地方打出知名度,才能更加深入了解当地的文化也好,还是更多的东西也好。所以说,我们并不应该将推广后续产生的问题全部归咎于网红元素推广的问题本身,我们应该将推广这个行为变得更加的……
首先,我先回答一下刚刚提到的关于推广的普适性问题。我们要学习的是它推广的路径,而不是学习这个东西本身。刚刚我在提问环节也提到了,我们要推广网红元素,并不能完全无脑地照搬——一个完全自然的风景景点不能放一个哪吒雕像,不能放一个奶龙雕像。但是我们可以在自媒体平台上利用奶龙的形象、利用哪吒的形象去推广我们的旅游景点。而后续推广中产生的这种僵硬的、一味模仿而导致的问题,不应该归咎于网红元素本身。所以说,网红元素推广是具有普适性的。包括您方刚刚提到的这个问题,4万人的小城镇、400万人的大城市当然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对方城市如何发展起来的这样一个路径,结合自身城市的特色与自身城市的条件来进行融会贯通,来进行学习。
其次,关于城市发展的问题,您方一直说到我们后续的路径该怎么发展。但事实情况就是这样的,大部分数据都指出,你自身旅游积累起来的经济会反哺回自身的城市。包括我们提到的礼堂,它在通过网红元素火起来之后进行了大面积的翻修以及设施设备提升,包括在后续产生了更加长久的效益。
然后,关于推广的定义是什么?推广并不等于复制。您方刚刚好多地方都在说到我们一直在复制粘贴、一直在怎么样。但是,浅层传播是深入了解的前提,我们需要先把这个地方打出知名度,才能更加深入了解当地的文化也好,还是更多的东西也好。所以说,我们并不应该将推广后续产生的问题全部归咎于网红元素推广的问题本身,我们应该将推广这个行为变得更加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中场小结。您方认为我们要推广的不是网红元素,而是这种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路径。但是我认为,同样一条网红路,淄博接得住,祁连县接不住,只要有一个地方接不住,就说明这套方法并不是在全国都可以大范围推广的可行方案。
然后,我方不否认网红元素带来流量,但是问题是,流量来了就一定接得住吗?淄博的常住人口是470万,一座地级市;祁连是青海的一个县,全县不到6万人。同样一条路,您都想让他们在网络上爆火,但是您方如何控制祁连县的爆火程度?为什么就不能达到淄博那样的爆火程度?如果祁连县的爆火程度达到了像淄博那样的爆火程度,那么祁连县以5万的人口需要承载远超它本身能够承载的人口量。相当于比如说这个例子就是单日涌进10万人,一天之内来了两个祁连县。结果就是酒店订空,道路堵死,游客滞留当地,连夜开放学校宿舍。连当地文旅局长也承认,客流远远超出前期预判,临时兜底不是长久之计。这是结构性的问题,因为客流这个东西不是政府干预了就能够改变的,而且承载量不是政府干预了就能改变的。承载量是这个地方的面积,还有各种客观事实构成的一个因素。
然后470万人的城市,如果要管理的话,公交调警力这些都来得及,但是5万人的县城,多修一个停车场都要报批。就是你们相当于承认单靠网红元素走不通,一定要有政府兜底。可是全国2000多个县,多数都是祁连县,不是淄博。所以银行推广。
谢谢。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中场小结。您方认为我们要推广的不是网红元素,而是这种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路径。但是我认为,同样一条网红路,淄博接得住,祁连县接不住,只要有一个地方接不住,就说明这套方法并不是在全国都可以大范围推广的可行方案。
然后,我方不否认网红元素带来流量,但是问题是,流量来了就一定接得住吗?淄博的常住人口是470万,一座地级市;祁连是青海的一个县,全县不到6万人。同样一条路,您都想让他们在网络上爆火,但是您方如何控制祁连县的爆火程度?为什么就不能达到淄博那样的爆火程度?如果祁连县的爆火程度达到了像淄博那样的爆火程度,那么祁连县以5万的人口需要承载远超它本身能够承载的人口量。相当于比如说这个例子就是单日涌进10万人,一天之内来了两个祁连县。结果就是酒店订空,道路堵死,游客滞留当地,连夜开放学校宿舍。连当地文旅局长也承认,客流远远超出前期预判,临时兜底不是长久之计。这是结构性的问题,因为客流这个东西不是政府干预了就能够改变的,而且承载量不是政府干预了就能改变的。承载量是这个地方的面积,还有各种客观事实构成的一个因素。
然后470万人的城市,如果要管理的话,公交调警力这些都来得及,但是5万人的县城,多修一个停车场都要报批。就是你们相当于承认单靠网红元素走不通,一定要有政府兜底。可是全国2000多个县,多数都是祁连县,不是淄博。所以银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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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方一直在强调被看见这个东西,但是被看见的后果可能是一场灾难,也可能不一定是一次机遇。被看见这个东西很好理解,一块石头被看见,它可能是被欣赏,也有可能是被砸碎。然而网络流量带来的被看见,对于很多小地方而言,往往是后者,他们会遭到更多的破坏,后期还需要更多的成本去恢复它。第二,被看见之后,收益未必落在被看见的地方。第三,如果被看见的机会在统计上,你们说可以被看见,但是被看见在统计上是一个幸存者偏差的趋势。第四,被看见的门槛在提高,很多小地方面对的是很残酷的竞争。第五,被看见的方式有很多,网红元素不是唯一的。
好,根据刚刚的问题,第一个是门槛的问题。既然门槛已经提高了,那么网红元素相对于所有的传统方式、所有的推广方式来说,基本上是成本相对更低、推广更广且门槛更低的一个方式。其次是成本的问题,传统的推广方式,我们这里收集到的数据,根据电视台、政府以及其他的推广方式,它的中标价就有67.5万元。而如果用网红元素等等曝光方式,用25.1万元可以覆盖5个粉丝层级,这五个粉丝层级是10万、30万、50万、100万,他可以覆盖三到五个粉丝层级的话,在同等量的曝光程度下,他的预算是完全不一样的。其次,刚刚你们所说到的一切问题,首先你们是建立在已经承认了网红元素是有一定价值的。那么,我们今天讨论的题目是网红元素的旅游推广是否值得推广。既然它有价值,我们就不能完全否定它,并且让他不去推广。因为其他的传统方式是无法做到像网红元素这样高效的推广方式。注意时间。
您方貌似混淆了两个概念,允许尝试和主动推广。我们从来不会反对个别地方去尝试创新,我们反对的是把它当做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主流导向去推广。刚才您方说如果一个资源有限的小城市,那么为什么我们需要把有限的资源压注在推广网红元素上?第二,您方说小城市需要被看见,但是看见了之后呢?如果被看见的方式是打造一个同质化打卡点,热度消退了之后,烂摊子谁来收拾呢?第三,您方刚才强调打造网红流量的门槛非常低,而且成本也非常低。那我们举出例子,浙江省山根村拿的是省级试点的认证,文旅融合的IP总投资却称为11.5亿,11.5亿,难道很低吗?
好,首先刚刚讲到的11.5亿,它是省级,但是我们所说在这个网络媒体时代,人人都有手机,他都可以拿起来记录,而且不同的地方它可以用不同的接触的方式。但是在现在这个经济不景气的时代,我想我们需要发展,经济是一个地方它都需要发展,难道我们直接不发展吗?难道我们就任由这个贫穷的地方继续贫穷下去吗?它和我们的时代背景是不符的,和国家现在站在两个100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所需要的发展方式、发展途径也是不符的。所以我们认为在现在这个全国都在做脱贫攻坚,并且取得了一些好的结果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政府临时无法托底,但是可以为城市持续发力。并且我们想,如果我们拥有了一些网络媒体、网红元素带来的曝光带来了一些热度,那么这个热度他为这个城市留下的是好是坏,要看的是后续政府的发力。
您方混淆的一个观点,不使用网红元素不等于不发展。我们不是反对发展,只是反对大规模推广用网红元素来发展。然后,我方认为您方一直在强调网红元素相比其他方式成本更低,但是我认为我们容易获得这个流量,但是我们容易承接住这波流量吗?我觉得未必。传统旅游方式的发展是有迹可循的,景区承载力、周边交通、住宿规划通常是随着游客的数量逐年增长而慢慢扩容,这种影响是渐进式的,但网红元素它要么不火,要么一火就火得很快,具有极强的病毒式传播特征。一个短视频能让在几天内,让一个原本只有几百人的村庄融入上百万的游客,这样的承接力是很多小地方无法承受的。如果当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这种影响是你们想过怎么解决吗?
好的,四川一位村支书助农,他叫关支书,通过跳一个李继承的舞蹈,一个韩国爱豆的舞蹈,来进行了一个大范围的推广,然后获得了很大的热量,但是这样的情况下,在传统媒体传播当中是几乎不可能的。首先这样的方式是不需要任何的资金,不需要任何的设备的,你拿一部手机站在这里就可以直接拍摄。而传统的媒体传播,你要不然需要很大的摄像机,很专业的人,要不然需要一些电视台的帮助,转载等等。而您方刚刚一直提出说这样的方式更具有稳定性,但是这样的方式覆盖的范围是比较小的,并且全国的资金是有限的,一个地方的资金如果投入给了其中一个城市,那另一个城市的资金就会相应地减少。而我们通过自媒体传播的这种方式,没有这样的资金限制,可以做到很大范围的传播,就可以帮助到更多更多的贫困县。而您刚刚又提到一个热度问题,我们是承认他肯定会有风险的。但是,其一,首先没有资金设备,你是怎么发展呢?你这个网红元素传播的发展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其二,想要发展就一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哪怕你是身为一个投资人,哪怕身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你想要发展,你想要赚钱,你也要承认承担一定程度的发风险。如果就算是传统媒体传播,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你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没有火,那又怎么办呢?所以说,二者都有同等风险的情况下,我们通过网红元素传播是一定可以带来热度的,所以我们说网红元素的传播利大于弊。
我方不认为网红元素就一定能带来热度。我们在抖音上随便发布一个视频都可能根本没有人看,这个你们怎么论证呢?其次,你们觉得用手机随便拍拍就可以,成本非常低。但是我觉得一个东西要推广,它应该是成体系化、有规模化的。你们这种大众自媒体,用手机随便拍拍散乱的、不规模化的,根本就不符合你们对于要推广的这个问题的一个定义,就是你们是要推广,而且我们认为如果一个东西一旦推广,就是要成体系化。武威文旅一定要筛选27名本土达人,建立了5个账号矩阵,常态化直播,然后羊城文旅全员短视频,而且要政府培训,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成本的。像淄博这样相对大的地方,可能可以拥有这样的成本,那你觉得大部分像吉林这样的小地方,哪来这样的成本,这个财政支持呢?而且我方认为传统的推广模式和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模式,他们的成本、他们的风险是不可以等同的。明显可以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信息瞬息万变,流量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很明显,我们可以看得出来,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是风险更大的。而传统的模式,它有更好的在开始之前政府有更好的估量,在开始的过程中政府有更好的管控,在结束之后还有其他多元去共同助力,但是这种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方式并不能做到这样。
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传统没人看啊,电视没人看啊,广播没人听啊。
您方一直在强调被看见这个东西,但是被看见的后果可能是一场灾难,也可能不一定是一次机遇。被看见这个东西很好理解,一块石头被看见,它可能是被欣赏,也有可能是被砸碎。然而网络流量带来的被看见,对于很多小地方而言,往往是后者,他们会遭到更多的破坏,后期还需要更多的成本去恢复它。第二,被看见之后,收益未必落在被看见的地方。第三,如果被看见的机会在统计上,你们说可以被看见,但是被看见在统计上是一个幸存者偏差的趋势。第四,被看见的门槛在提高,很多小地方面对的是很残酷的竞争。第五,被看见的方式有很多,网红元素不是唯一的。
好,根据刚刚的问题,第一个是门槛的问题。既然门槛已经提高了,那么网红元素相对于所有的传统方式、所有的推广方式来说,基本上是成本相对更低、推广更广且门槛更低的一个方式。其次是成本的问题,传统的推广方式,我们这里收集到的数据,根据电视台、政府以及其他的推广方式,它的中标价就有67.5万元。而如果用网红元素等等曝光方式,用25.1万元可以覆盖5个粉丝层级,这五个粉丝层级是10万、30万、50万、100万,他可以覆盖三到五个粉丝层级的话,在同等量的曝光程度下,他的预算是完全不一样的。其次,刚刚你们所说到的一切问题,首先你们是建立在已经承认了网红元素是有一定价值的。那么,我们今天讨论的题目是网红元素的旅游推广是否值得推广。既然它有价值,我们就不能完全否定它,并且让他不去推广。因为其他的传统方式是无法做到像网红元素这样高效的推广方式。注意时间。
您方貌似混淆了两个概念,允许尝试和主动推广。我们从来不会反对个别地方去尝试创新,我们反对的是把它当做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主流导向去推广。刚才您方说如果一个资源有限的小城市,那么为什么我们需要把有限的资源压注在推广网红元素上?第二,您方说小城市需要被看见,但是看见了之后呢?如果被看见的方式是打造一个同质化打卡点,热度消退了之后,烂摊子谁来收拾呢?第三,您方刚才强调打造网红流量的门槛非常低,而且成本也非常低。那我们举出例子,浙江省山根村拿的是省级试点的认证,文旅融合的IP总投资却称为11.5亿,11.5亿,难道很低吗?
好,首先刚刚讲到的11.5亿,它是省级,但是我们所说在这个网络媒体时代,人人都有手机,他都可以拿起来记录,而且不同的地方它可以用不同的接触的方式。但是在现在这个经济不景气的时代,我想我们需要发展,经济是一个地方它都需要发展,难道我们直接不发展吗?难道我们就任由这个贫穷的地方继续贫穷下去吗?它和我们的时代背景是不符的,和国家现在站在两个100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所需要的发展方式、发展途径也是不符的。所以我们认为在现在这个全国都在做脱贫攻坚,并且取得了一些好的结果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政府临时无法托底,但是可以为城市持续发力。并且我们想,如果我们拥有了一些网络媒体、网红元素带来的曝光带来了一些热度,那么这个热度他为这个城市留下的是好是坏,要看的是后续政府的发力。
您方混淆的一个观点,不使用网红元素不等于不发展。我们不是反对发展,只是反对大规模推广用网红元素来发展。然后,我方认为您方一直在强调网红元素相比其他方式成本更低,但是我认为我们容易获得这个流量,但是我们容易承接住这波流量吗?我觉得未必。传统旅游方式的发展是有迹可循的,景区承载力、周边交通、住宿规划通常是随着游客的数量逐年增长而慢慢扩容,这种影响是渐进式的,但网红元素它要么不火,要么一火就火得很快,具有极强的病毒式传播特征。一个短视频能让在几天内,让一个原本只有几百人的村庄融入上百万的游客,这样的承接力是很多小地方无法承受的。如果当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这种影响是你们想过怎么解决吗?
好的,四川一位村支书助农,他叫关支书,通过跳一个李继承的舞蹈,一个韩国爱豆的舞蹈,来进行了一个大范围的推广,然后获得了很大的热量,但是这样的情况下,在传统媒体传播当中是几乎不可能的。首先这样的方式是不需要任何的资金,不需要任何的设备的,你拿一部手机站在这里就可以直接拍摄。而传统的媒体传播,你要不然需要很大的摄像机,很专业的人,要不然需要一些电视台的帮助,转载等等。而您方刚刚一直提出说这样的方式更具有稳定性,但是这样的方式覆盖的范围是比较小的,并且全国的资金是有限的,一个地方的资金如果投入给了其中一个城市,那另一个城市的资金就会相应地减少。而我们通过自媒体传播的这种方式,没有这样的资金限制,可以做到很大范围的传播,就可以帮助到更多更多的贫困县。而您刚刚又提到一个热度问题,我们是承认他肯定会有风险的。但是,其一,首先没有资金设备,你是怎么发展呢?你这个网红元素传播的发展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其二,想要发展就一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哪怕你是身为一个投资人,哪怕身为一个普通老百姓,你想要发展,你想要赚钱,你也要承认承担一定程度的发风险。如果就算是传统媒体传播,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你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没有火,那又怎么办呢?所以说,二者都有同等风险的情况下,我们通过网红元素传播是一定可以带来热度的,所以我们说网红元素的传播利大于弊。
我方不认为网红元素就一定能带来热度。我们在抖音上随便发布一个视频都可能根本没有人看,这个你们怎么论证呢?其次,你们觉得用手机随便拍拍就可以,成本非常低。但是我觉得一个东西要推广,它应该是成体系化、有规模化的。你们这种大众自媒体,用手机随便拍拍散乱的、不规模化的,根本就不符合你们对于要推广的这个问题的一个定义,就是你们是要推广,而且我们认为如果一个东西一旦推广,就是要成体系化。武威文旅一定要筛选27名本土达人,建立了5个账号矩阵,常态化直播,然后羊城文旅全员短视频,而且要政府培训,这些东西都是需要成本的。像淄博这样相对大的地方,可能可以拥有这样的成本,那你觉得大部分像吉林这样的小地方,哪来这样的成本,这个财政支持呢?而且我方认为传统的推广模式和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的模式,他们的成本、他们的风险是不可以等同的。明显可以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信息瞬息万变,流量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很明显,我们可以看得出来,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这种模式是风险更大的。而传统的模式,它有更好的在开始之前政府有更好的估量,在开始的过程中政府有更好的管控,在结束之后还有其他多元去共同助力,但是这种通过网红元素带动旅游方式并不能做到这样。
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传统没人看啊,电视没人看啊,广播没人听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第一轮交锋:被看见的后果与收益归属
反方(不值得推广)→ 提出五个层次的反驳:
正方(值得推广)→ 回应:
第二轮交锋:允许尝试 vs 主动推广
反方 → 澄清概念区分:
反方 → 三连追问:
正方 → 回应:
第三轮交锋:承接能力与风险对比
反方 → 核心反驳:
正方 → 回应:
第四轮交锋:热度确定性与体系化成本
反方 → 反驳:
正方 → 最后一击:
| 轮次 | 正方核心主张 | 反方核心反驳 | 攻防转换 |
|---|---|---|---|
| 1 | 成本低、覆盖广 | 被看见后果灾难、幸存者偏差 | 正方以数据回应成本 |
| 2 | 时代背景需要发展 | 允许尝试≠主动推广、11.5亿案例 | 反方以概念区分反击 |
| 3 | 无资金设备也能传播 | 承接力不足、病毒式传播风险 | 正方以“没有选择的选择”回应 |
| 4 | 传统没人看 | 体系化成本高、风险不可等同 | 正方以现实困境收尾 |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始终在混淆一个核心观点:有地方通过网红元素成功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所以这条路径值得推广。对方辩友还混淆了两个概念:您方混淆了“允许尝试”和“主动推广”。我们从来不会反对个别地方去尝试创新,我们只是反对把它作为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主流导向去推广。
当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见的是仿古建筑、青石板路、义乌小商品,查重率99%,大量烂尾。您方反复强调个别案例,像淄博这样的案例,但是请别把个别运气当成普遍规律,把城市底蕴的功劳算在网红元素的头上,把幸存者的故事当成了推广的理由。
今日之辩论,不在于辨别网红元素是好是坏,而在于推广的前提与方法。推广不是看谁赢了的时候有多风光,而是看输的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推广也不是说让某一个城市去尝试一次,而是把它上升为一种值得倡导、值得普及、值得无数地方押注发展的路径。一旦上升为普遍的路径,我们的问题就不在于有没有人成功,而是失败的概率有多大,失败的代价谁来承担,失败之后还剩下什么。
您方强调小城市值得被看见,但一个模式的失败者往往是那些最没有抗风险能力的小城市。我们凭什么用小城市的发展前景去赌网红元素带来的爆火?我们凭什么去推广它?按您方逻辑,难道小城市就活该被淘汰吗?
您方始终强调小城市需要网红元素才能被看见,但是我们看看真正被看见的地方:吉林的延吉靠的是民族文化、双语招牌、特色美食等,珲春靠的是全国首创的保税加转口贸易模式和完整的产业链,这些都是发展的长虹路径。人民日报指出,网红是偶然,长虹是实在。您方这是在批判人民日报的观点吗?而且,当“小某某”的风席卷全国,难道它是市场的自发行为,还是说地方文旅主动推广的结果?人民日报批评它为“偷懒式跟风”,您方怎么看?
您方还说,各位辩手,今天整场辩论真正要回答的问题从来不是网红元素有没有用,它当然有用,偶尔有用。但是真正要回答的是,我们到底要以一种怎样的旅游发展模式推广到全国各地?是一种要靠运气爆火、靠跟风复制热度发展,还是说一种靠文化的沉淀、产业的根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要让少数幸运儿站在风口、让多数人收拾烂摊子的发展,还是说要以一种让每一个地方都能稳稳当当、脚踏实地的发展?旅游业是长久的产业,不是昙花一现的热闹。城市需要的是被记住的特色,不是可复制的符号。发展需要的是踏实的内核,不是押注于不可控的流量。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业发展,其同质化和不可控因素的弊端,大于短时间内收入暴增的利处。并且,推广是国家社会层面的系统性行为,不是个别尝试,个别成功不等于值得推广。真正留住客流量的是文化,是产业,是配套服务,不是网红元素本身。感谢。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始终在混淆一个核心观点:有地方通过网红元素成功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所以这条路径值得推广。对方辩友还混淆了两个概念:您方混淆了“允许尝试”和“主动推广”。我们从来不会反对个别地方去尝试创新,我们只是反对把它作为国家和社会层面的主流导向去推广。
当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见的是仿古建筑、青石板路、义乌小商品,查重率99%,大量烂尾。您方反复强调个别案例,像淄博这样的案例,但是请别把个别运气当成普遍规律,把城市底蕴的功劳算在网红元素的头上,把幸存者的故事当成了推广的理由。
今日之辩论,不在于辨别网红元素是好是坏,而在于推广的前提与方法。推广不是看谁赢了的时候有多风光,而是看输的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推广也不是说让某一个城市去尝试一次,而是把它上升为一种值得倡导、值得普及、值得无数地方押注发展的路径。一旦上升为普遍的路径,我们的问题就不在于有没有人成功,而是失败的概率有多大,失败的代价谁来承担,失败之后还剩下什么。
您方强调小城市值得被看见,但一个模式的失败者往往是那些最没有抗风险能力的小城市。我们凭什么用小城市的发展前景去赌网红元素带来的爆火?我们凭什么去推广它?按您方逻辑,难道小城市就活该被淘汰吗?
您方始终强调小城市需要网红元素才能被看见,但是我们看看真正被看见的地方:吉林的延吉靠的是民族文化、双语招牌、特色美食等,珲春靠的是全国首创的保税加转口贸易模式和完整的产业链,这些都是发展的长虹路径。人民日报指出,网红是偶然,长虹是实在。您方这是在批判人民日报的观点吗?而且,当“小某某”的风席卷全国,难道它是市场的自发行为,还是说地方文旅主动推广的结果?人民日报批评它为“偷懒式跟风”,您方怎么看?
您方还说,各位辩手,今天整场辩论真正要回答的问题从来不是网红元素有没有用,它当然有用,偶尔有用。但是真正要回答的是,我们到底要以一种怎样的旅游发展模式推广到全国各地?是一种要靠运气爆火、靠跟风复制热度发展,还是说一种靠文化的沉淀、产业的根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要让少数幸运儿站在风口、让多数人收拾烂摊子的发展,还是说要以一种让每一个地方都能稳稳当当、脚踏实地的发展?旅游业是长久的产业,不是昙花一现的热闹。城市需要的是被记住的特色,不是可复制的符号。发展需要的是踏实的内核,不是押注于不可控的流量。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网红元素带动旅游业发展,其同质化和不可控因素的弊端,大于短时间内收入暴增的利处。并且,推广是国家社会层面的系统性行为,不是个别尝试,个别成功不等于值得推广。真正留住客流量的是文化,是产业,是配套服务,不是网红元素本身。感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好的,感谢对方辩友。整场比赛,您方其实只说了两件事:一个是同质化,第二个是不确定性。但是这两件事,恰恰不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何为网红元素?我方再次澄清一下:网红元素是依托互联网传播规律,能够引发大规模自发关注和参与的符号和场景等。
那么我想问您,您方说网红元素不能带来大规模的影响,我想问,14亿次的下载,这个规模还不够大吗?全国有14亿的人,不能说每一个人手里都有一台手机,但是至少它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最方便也是最快捷的传播方式。
其次,您方一直在强调一个问题:如今西安的传播方式也是用传统的特色去进行传播,但是他们传播的媒介仍然是以网络为载体。如果大家现在并不会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方式去了解一个地方,那么除了这些方式以外,只有网红元素才是推广旅游最方便的方式。
其次,您方所举的所有翻车案例,本质上是监管的失职和虚假的宣传,而不是通过网络元素推广旅游这个行为本身的问题。电视广告也有虚假,请问对方辩友,您是要取消广告业吗?
其次,刚刚您说到人民日报,那么这里国务院的文件明确支持了“短视频加文旅”。短视频其实也就是大家眼中所承接网络元素的一个方式,那么它明确支持了“短视频加文旅”这一个方式。您方是在否认国家的政策吗?
其次,您方说到很多网红地因为自己的网红元素而失败而凉了,那么请问,传统的旅游推广方式是没有失败的案例吗?那些花几千万拍了宣传片却无人问津的城市,您方为何不提?不能因为网红推广有失败的案例就否定它,否则所有的营销方式都会被否定。
其次,您方一直没有回答我们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来进行推广。在这里我想自己回答一下。首先,影视植入,一个贫困县是否能请得起剧组?名人代言,一个负债的景区能否付得起代言费?央视广告那是更不可能的,它无法付出几千万去投入。而我方从今天从头到尾只论证了一件事:网红元素是当下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最普惠的旅游推广方式。它可以让更多的年轻人看到非遗传承,能让更多的普通人不再通过旅行社,而是自己就可以发现一个宝藏小城。
我们不否认旅游推广的本质是争夺注意力。那么在过去,注意力都被大城市所垄断,如今网红元素让更多的小城都被看见。我们不否认网红元素有风险,但是我们需要去推广网红元素,也更需要聪明地去推广。
好的,感谢对方辩友。整场比赛,您方其实只说了两件事:一个是同质化,第二个是不确定性。但是这两件事,恰恰不是网红元素本身的问题。何为网红元素?我方再次澄清一下:网红元素是依托互联网传播规律,能够引发大规模自发关注和参与的符号和场景等。
那么我想问您,您方说网红元素不能带来大规模的影响,我想问,14亿次的下载,这个规模还不够大吗?全国有14亿的人,不能说每一个人手里都有一台手机,但是至少它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最方便也是最快捷的传播方式。
其次,您方一直在强调一个问题:如今西安的传播方式也是用传统的特色去进行传播,但是他们传播的媒介仍然是以网络为载体。如果大家现在并不会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方式去了解一个地方,那么除了这些方式以外,只有网红元素才是推广旅游最方便的方式。
其次,您方所举的所有翻车案例,本质上是监管的失职和虚假的宣传,而不是通过网络元素推广旅游这个行为本身的问题。电视广告也有虚假,请问对方辩友,您是要取消广告业吗?
其次,刚刚您说到人民日报,那么这里国务院的文件明确支持了“短视频加文旅”。短视频其实也就是大家眼中所承接网络元素的一个方式,那么它明确支持了“短视频加文旅”这一个方式。您方是在否认国家的政策吗?
其次,您方说到很多网红地因为自己的网红元素而失败而凉了,那么请问,传统的旅游推广方式是没有失败的案例吗?那些花几千万拍了宣传片却无人问津的城市,您方为何不提?不能因为网红推广有失败的案例就否定它,否则所有的营销方式都会被否定。
其次,您方一直没有回答我们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来进行推广。在这里我想自己回答一下。首先,影视植入,一个贫困县是否能请得起剧组?名人代言,一个负债的景区能否付得起代言费?央视广告那是更不可能的,它无法付出几千万去投入。而我方从今天从头到尾只论证了一件事:网红元素是当下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最普惠的旅游推广方式。它可以让更多的年轻人看到非遗传承,能让更多的普通人不再通过旅行社,而是自己就可以发现一个宝藏小城。
我们不否认旅游推广的本质是争夺注意力。那么在过去,注意力都被大城市所垄断,如今网红元素让更多的小城都被看见。我们不否认网红元素有风险,但是我们需要去推广网红元素,也更需要聪明地去推广。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1. 澄清概念,切割战场
2. 反驳对方核心论点
3. 提出替代方案不可行
4. 升华核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