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时间为两分钟,有请。好,谢谢主席。首先在刚刚的环节中,我们与正方共同认同的一点是,体验是整个买卖过程(决策前、决策中及决策后)的流程,以及他们所说的消费者更加青睐直播带货,认为其体验感更好。但这一点在我们刚才的质询中已被完全打破:直播带货的核心模式是营造一种“青睐”,而这种“青睐”是假性的,根本不能与体验感更好挂钩。
关于他们所说的时间问题,其实直播带货采用一对多的模式,很难让消费者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产品。在感官体验与思考体验上,这无法与线下对比——线下可以让消费者从更多角度感受产品质量与体验效果,而直播中消费者感受产品质量和体验效果的渠道非常单一,且无法看到买家评价与实物图,这也是直播带货无法提供的体验。
第三,我们也承认信任成本急剧攀升。当主播身份从推荐者滑向销售员,大量夸大营销及虚假宣传蜂拥而至,消费者需要花费更多额外精力去辨别“全网最低价”是否为真,以及“好用”是否为伪。
无论时间为两分钟,有请。好,谢谢主席。首先在刚刚的环节中,我们与正方共同认同的一点是,体验是整个买卖过程(决策前、决策中及决策后)的流程,以及他们所说的消费者更加青睐直播带货,认为其体验感更好。但这一点在我们刚才的质询中已被完全打破:直播带货的核心模式是营造一种“青睐”,而这种“青睐”是假性的,根本不能与体验感更好挂钩。
关于他们所说的时间问题,其实直播带货采用一对多的模式,很难让消费者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产品。在感官体验与思考体验上,这无法与线下对比——线下可以让消费者从更多角度感受产品质量与体验效果,而直播中消费者感受产品质量和体验效果的渠道非常单一,且无法看到买家评价与实物图,这也是直播带货无法提供的体验。
第三,我们也承认信任成本急剧攀升。当主播身份从推荐者滑向销售员,大量夸大营销及虚假宣传蜂拥而至,消费者需要花费更多额外精力去辨别“全网最低价”是否为真,以及“好用”是否为伪。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手下面进入盘问小结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三辩做小结,时间为两分钟。
好的。刚刚听这位辩手一直在往虚假宣传这一方面使力,但是我觉得不应该如此。因为刚刚反方辩手所提出的三个论点:一是假定信赖冲动消费,二是全程消费是全程的,体验也是全程的,不能只看购物这一个环节,这个过程是繁琐的,让人体验不好;三是消费者难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有这三个问题,但是我认为这三个问题都不成立。
第一,虚假宣传,我认为它只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瑕疵,但是瑕不掩瑜。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它的反面,都有它的不好的地方,这只需要我们人为去管控。这不是网络直播平台本身存在的问题,网络直播需要人去操控,这是商家以及直播者自身存在的问题。但是网络直播是好的。
第二,反方辩手一直认为这种主播的“2321冲上链接”的方式让消费者难以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商品,营造一种假性青睐。但是我认为这低估了消费者的主体性以及脑力,消费者会查阅各种资料,包括货比三家去选择正确的商品。而且整个过程,比如说我购买这个东西,我后悔了,退货也很方便。
所以说反方从三个方面攻击我方论点,我认为都不成立。我还是认为直播带货能够让消费者的体验变得更好,谢谢。
辩手下面进入盘问小结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三辩做小结,时间为两分钟。
好的。刚刚听这位辩手一直在往虚假宣传这一方面使力,但是我觉得不应该如此。因为刚刚反方辩手所提出的三个论点:一是假定信赖冲动消费,二是全程消费是全程的,体验也是全程的,不能只看购物这一个环节,这个过程是繁琐的,让人体验不好;三是消费者难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有这三个问题,但是我认为这三个问题都不成立。
第一,虚假宣传,我认为它只是一个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瑕疵,但是瑕不掩瑜。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它的反面,都有它的不好的地方,这只需要我们人为去管控。这不是网络直播平台本身存在的问题,网络直播需要人去操控,这是商家以及直播者自身存在的问题。但是网络直播是好的。
第二,反方辩手一直认为这种主播的“2321冲上链接”的方式让消费者难以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商品,营造一种假性青睐。但是我认为这低估了消费者的主体性以及脑力,消费者会查阅各种资料,包括货比三家去选择正确的商品。而且整个过程,比如说我购买这个东西,我后悔了,退货也很方便。
所以说反方从三个方面攻击我方论点,我认为都不成立。我还是认为直播带货能够让消费者的体验变得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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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指出反方提出的三个论点:假定信赖冲动消费、全程消费体验繁琐、消费者难以选择喜欢商品。随后针对这三个论点进行反驳:第一,认为虚假宣传只是发展中的瑕疵,可通过人为管控解决,并非网络直播平台本身问题,而是商家和直播者的问题;第二,认为反方低估了消费者的主体性和脑力,消费者会查阅资料、货比三家,且退货方便,以此反驳消费者难以选择商品的观点。最后总结认为反方的攻击不成立,坚持直播带货能让消费者体验变得更好。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驳论,时间同样为2分钟。
感谢对方辩友的发言。您方在论述中,始终在混淆直播带货的个别乱象与直播带货的模式本身,这一点必须理清。您方更注重的感觉就像是将直播带货等同于图文电商,这是不准确的。直播可以多方面展示商品,例如购买衣服时,直播间会有不同身材的人进行试穿。
您方反复举主播夸大功效、低价套路的例子,这些可能是部分主播和商家的操作,而非直播带货模式天生存在的问题。再进一步说,您方刚刚批判的虚假宣传,本质是所有消费场景都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
并且您方刚刚说的消费体验的核心体验的直播信息多并不等于体验差。一对多的模式也不影响消费者体验商品的好坏。消费者要的从来都不是没有信息干扰,而是高效获取有用的信息。直播带货虽然有很多人听同一个讲解,但能提供有用的信息,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商品信息。
最后请您明确:您方今天要论证直播带货让体验变差,是要证明这个模式本身会损害体验,还是有商家利用这个模式损害体验?如果是后者,那您批判的从来都不是直播带货,而是违规经营。将两者混为一谈,您方的核心论证从根源上就站不住脚。
我的发言结束。
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驳论,时间同样为2分钟。
感谢对方辩友的发言。您方在论述中,始终在混淆直播带货的个别乱象与直播带货的模式本身,这一点必须理清。您方更注重的感觉就像是将直播带货等同于图文电商,这是不准确的。直播可以多方面展示商品,例如购买衣服时,直播间会有不同身材的人进行试穿。
您方反复举主播夸大功效、低价套路的例子,这些可能是部分主播和商家的操作,而非直播带货模式天生存在的问题。再进一步说,您方刚刚批判的虚假宣传,本质是所有消费场景都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
并且您方刚刚说的消费体验的核心体验的直播信息多并不等于体验差。一对多的模式也不影响消费者体验商品的好坏。消费者要的从来都不是没有信息干扰,而是高效获取有用的信息。直播带货虽然有很多人听同一个讲解,但能提供有用的信息,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商品信息。
最后请您明确:您方今天要论证直播带货让体验变差,是要证明这个模式本身会损害体验,还是有商家利用这个模式损害体验?如果是后者,那您批判的从来都不是直播带货,而是违规经营。将两者混为一谈,您方的核心论证从根源上就站不住脚。
我的发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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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3辩做小结,时间同样为两分钟,有请。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针对对方辩友所提出的论点来看:
第一点,他提出网上直播带货可以给到“零体力”的好处。什么叫“零体力”?在他的论述中,就是对于一些身体不便或者不想行动的人来讲,这个方式很便捷。但我想这仅仅只是片面的。相对于线下实体店消费,它与网购或传统网购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零体力成本。
第二点,他提到消费时间及延迟回应问题。对方认为线下实体店购买需要排队、结账,浪费时间。但我想说,这种排队结账并非在浪费时间,而是对商品进行更细致审视的过程。我可以在结账前斟酌商品是否真的需要,而不是在冲动之下,被“上链接”“抢”等话术引导,直接做出购买举动。这其实是更稳妥的选择。
第三点,关于被动接受推销。对方认为线下或传统网络购买更易被动接受推销,但我想说,其实大家都会被动接受信息。如果你的目的性很强,真的需要买某样东西,你不会选择直播,因为直播是信息推送式的;而如果你想主动选择购买,一定会去线下或打开淘宝搜索特定商品。所以,根本不存在“选择直播带货”的情况,大家都是在被动接收信息,没有哪一方能证明自己更优。
第四点,他提到供应链不透明的问题。供应链不透明,我想大家都存在这个问题。比如线上直播时会展示工厂加工过程,但这些视频可以伪造。也就是说,双方都有提供类似信息的权利,这并不证明对方优于我方。
谢谢。
下面有请反方3辩做小结,时间同样为两分钟,有请。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针对对方辩友所提出的论点来看:
第一点,他提出网上直播带货可以给到“零体力”的好处。什么叫“零体力”?在他的论述中,就是对于一些身体不便或者不想行动的人来讲,这个方式很便捷。但我想这仅仅只是片面的。相对于线下实体店消费,它与网购或传统网购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零体力成本。
第二点,他提到消费时间及延迟回应问题。对方认为线下实体店购买需要排队、结账,浪费时间。但我想说,这种排队结账并非在浪费时间,而是对商品进行更细致审视的过程。我可以在结账前斟酌商品是否真的需要,而不是在冲动之下,被“上链接”“抢”等话术引导,直接做出购买举动。这其实是更稳妥的选择。
第三点,关于被动接受推销。对方认为线下或传统网络购买更易被动接受推销,但我想说,其实大家都会被动接受信息。如果你的目的性很强,真的需要买某样东西,你不会选择直播,因为直播是信息推送式的;而如果你想主动选择购买,一定会去线下或打开淘宝搜索特定商品。所以,根本不存在“选择直播带货”的情况,大家都是在被动接收信息,没有哪一方能证明自己更优。
第四点,他提到供应链不透明的问题。供应链不透明,我想大家都存在这个问题。比如线上直播时会展示工厂加工过程,但这些视频可以伪造。也就是说,双方都有提供类似信息的权利,这并不证明对方优于我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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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的观众如果对本场比赛有任何疑问,可举手示意,选择一方辩手进行提问。根据印象票的显示结果,万磊评委将印象票投给了反方,梁若涵评委将印象票投给了反方,随新业评委将印象票投给了正方。下面我们进入评委述辩环节,请评委阐明自己投票的理由。
下面,有请万磊评委进行述辩。
大家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可以听到。
好,首先我就从这三个票的环节一一说下来吧。首先,我的印象票,印象票的投给一般就是看大家的一辩稿以及二至环节,就这两个环节,我就会决定自己印象票。
然后,我们从一辩的环节来看,首先正方他给了我们首先正方的一个问题是定义方面,直播带货这个定义是非常之标准,就是大家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争论的环境。但正方同学一直在纠结于一直在铺陈直播带货的定义,反而他们忽略了他们把这个体验变好,这个体验这两个字完全忽略了,没有去讲他们的定义。
然后就是他们的标准,他们标准给了我一个叫,更青睐于直播带货,所以消费者的体验变好,但是这个标准的问题就是,标准它更应该是我们来衡量这个辩题,作为一个可以量化的一个选择。而您方所提出的更青睐于就是体验偏好,会不会有一点就好像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我更青睐于我更喜欢什么,好像只是人多了而已。而我们体验变好,好像大家会更多往它的质量方面或者说更多品质方面去想,而不是正方就给我一个判标,就是只要喜欢的人多了,我的体验感就变好了,好像我的数量变多与我的质量或者说我的体验变好,它没有一个直接的关系,所以正方他后面的所有的论点都围绕在都只论到了由于直播带货的某些特点,实时互动,信任,销售氛围,以及什么和0这些消费之类的,他都只能从这些点论到什么,为什么消费者更青睐。而到了青睐的后一点,青睐这个标准没有办法,直接就像对方所说的,作为一个标准,直接就判断出消费者体验变好,这是正方的,就是正方一辩的一辩稿的一个问题。
然后反方的一辩稿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于您方的标准,您方的标准定了一个非常之多,定了一个什么,信息透明度也要高,信息透明度满意度还有种种之类,好几个名词一起才能判断出我的消费体验变好。我明白您方的意思,您方是通过这几个论点来论证这几个点达到了他的体验就变高了。但是这几个单独的林立的点,它是不能作为一个正规的标准来书写的,你懂吗?就这个标准,你如果把标准定的如此之分散的话,那他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我的某一个东西,它满足了第一个标准,比如说提高信息透明度,但他没满足我们的满意度,或者说他没满足第三个,没满足第四个。那您方的这个标准该怎么论证呢?
所以,就是双方的一辩稿都会有一点问题,关于定义和标准的。但是我会觉得,至少说反方的论证他是能达到的,就是说他们确实他们这些论点能够扣到,说我们标准确实这些什么透明度啊,什么满意度确实下降了。然后来到我们的体验感变没变好这个环节,我觉得这个论证,你带入他们的逻辑是可以,就是逻辑是通畅的,然后正方就我觉得就是不太能推导出来,然后所以,再加上二辩的时候,我觉得二至环节的时候,因为我知道反方的。
台下的观众如果对本场比赛有任何疑问,可举手示意,选择一方辩手进行提问。根据印象票的显示结果,万磊评委将印象票投给了反方,梁若涵评委将印象票投给了反方,随新业评委将印象票投给了正方。下面我们进入评委述辩环节,请评委阐明自己投票的理由。
下面,有请万磊评委进行述辩。
大家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可以听到。
好,首先我就从这三个票的环节一一说下来吧。首先,我的印象票,印象票的投给一般就是看大家的一辩稿以及二至环节,就这两个环节,我就会决定自己印象票。
然后,我们从一辩的环节来看,首先正方他给了我们首先正方的一个问题是定义方面,直播带货这个定义是非常之标准,就是大家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争论的环境。但正方同学一直在纠结于一直在铺陈直播带货的定义,反而他们忽略了他们把这个体验变好,这个体验这两个字完全忽略了,没有去讲他们的定义。
然后就是他们的标准,他们标准给了我一个叫,更青睐于直播带货,所以消费者的体验变好,但是这个标准的问题就是,标准它更应该是我们来衡量这个辩题,作为一个可以量化的一个选择。而您方所提出的更青睐于就是体验偏好,会不会有一点就好像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我更青睐于我更喜欢什么,好像只是人多了而已。而我们体验变好,好像大家会更多往它的质量方面或者说更多品质方面去想,而不是正方就给我一个判标,就是只要喜欢的人多了,我的体验感就变好了,好像我的数量变多与我的质量或者说我的体验变好,它没有一个直接的关系,所以正方他后面的所有的论点都围绕在都只论到了由于直播带货的某些特点,实时互动,信任,销售氛围,以及什么和0这些消费之类的,他都只能从这些点论到什么,为什么消费者更青睐。而到了青睐的后一点,青睐这个标准没有办法,直接就像对方所说的,作为一个标准,直接就判断出消费者体验变好,这是正方的,就是正方一辩的一辩稿的一个问题。
然后反方的一辩稿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于您方的标准,您方的标准定了一个非常之多,定了一个什么,信息透明度也要高,信息透明度满意度还有种种之类,好几个名词一起才能判断出我的消费体验变好。我明白您方的意思,您方是通过这几个论点来论证这几个点达到了他的体验就变高了。但是这几个单独的林立的点,它是不能作为一个正规的标准来书写的,你懂吗?就这个标准,你如果把标准定的如此之分散的话,那他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我的某一个东西,它满足了第一个标准,比如说提高信息透明度,但他没满足我们的满意度,或者说他没满足第三个,没满足第四个。那您方的这个标准该怎么论证呢?
所以,就是双方的一辩稿都会有一点问题,关于定义和标准的。但是我会觉得,至少说反方的论证他是能达到的,就是说他们确实他们这些论点能够扣到,说我们标准确实这些什么透明度啊,什么满意度确实下降了。然后来到我们的体验感变没变好这个环节,我觉得这个论证,你带入他们的逻辑是可以,就是逻辑是通畅的,然后正方就我觉得就是不太能推导出来,然后所以,再加上二辩的时候,我觉得二至环节的时候,因为我知道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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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反方一辩的陈词。您反复强调直播存在虚假宣传,接下来针对这几个问题进行回答:
第一个问题:您刚才说直播虚假宣传多,请问传统电商的图文详情页货不对版、线下门店的口头夸大功效是否也是虚假宣传?您为何只拿直播的同类问题就认定它让消费者体验变差,却忽略其他销售场景的同样问题?
对方辩友,我们今天的辩题是“直播带货有没有让消费者体验变好”。我们不否认,无论是线下购物还是传统网络购物,都存在弊端,但直播带货的确比其他消费方式弊端更大、更多,且没有更好。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质疑直播售后难、货不对版,这是行业规范的问题,而不是直播模式本身的问题。就像线下店里也会有假货,但我们不会说实体店让消费者体验变差。如今直播平台的7天无理由、假一赔十等维权通道,正是针对这种模式的优化保障措施。对比过去看图购物的网购,直播“所见即所得”的展示已经大幅降低了货物不对版的概率,难道不是体验的进步吗?
我们不能只看到消费者收货后可能产生的行业性心理落差,这难道不是降低整体消费体验吗?我们不能只看能不能退货,而是消费者收到商品并使用时,体验是否已经变差很多。
那请您明确,您刚才批判的虚假宣传是直播模式天生自带的属性,还是个别商家的违规行为?
但是我们不得不提,这确实是直播带货的弊端。像货不对版这种问题,其实并不是直播独有的弊端。比如说在线下实体店,也会有商家售卖不太好的商品,这不是直播的弊端,大家都有。但是……
感谢反方一辩的陈词。您反复强调直播存在虚假宣传,接下来针对这几个问题进行回答:
第一个问题:您刚才说直播虚假宣传多,请问传统电商的图文详情页货不对版、线下门店的口头夸大功效是否也是虚假宣传?您为何只拿直播的同类问题就认定它让消费者体验变差,却忽略其他销售场景的同样问题?
对方辩友,我们今天的辩题是“直播带货有没有让消费者体验变好”。我们不否认,无论是线下购物还是传统网络购物,都存在弊端,但直播带货的确比其他消费方式弊端更大、更多,且没有更好。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质疑直播售后难、货不对版,这是行业规范的问题,而不是直播模式本身的问题。就像线下店里也会有假货,但我们不会说实体店让消费者体验变差。如今直播平台的7天无理由、假一赔十等维权通道,正是针对这种模式的优化保障措施。对比过去看图购物的网购,直播“所见即所得”的展示已经大幅降低了货物不对版的概率,难道不是体验的进步吗?
我们不能只看到消费者收货后可能产生的行业性心理落差,这难道不是降低整体消费体验吗?我们不能只看能不能退货,而是消费者收到商品并使用时,体验是否已经变差很多。
那请您明确,您刚才批判的虚假宣传是直播模式天生自带的属性,还是个别商家的违规行为?
但是我们不得不提,这确实是直播带货的弊端。像货不对版这种问题,其实并不是直播独有的弊端。比如说在线下实体店,也会有商家售卖不太好的商品,这不是直播的弊端,大家都有。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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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传统电商或者线下购物相对比,但是你们之字没有提直播带货。它和自身相比,就是在发展中,通过监管的不断规范,有没有让消费者体验更好?你们去和外部对比,而没有和自身对比,对方辩友有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呢?
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要考虑时间上的问题呢?请不要拿时间去迷惑我们当下的现状。
请问为什么不能考虑时间上的问题?直播带货有没有让消费者体验更好?它难道只能和外部对比,不能和自身对比吗?
我们先抛开这个问题,对方辩手,我想请问您,您说我们直播带货的那些毛病是行业规范的一种通病,那么我想问您,您方提出来的时间上的优势和足不出户的优势是否也是一种通病呢?
既然对方辩友抛开了这个与自身对比的问题,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一直在说直播带货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北京消息显示,2024年仅3.33%的直播项目存在退货政策不到位的问题,而超过96%的项目本身是合规的。行业整体体验持续优化问题占比不足5%,你们凭什么说直播带货没有让消费者体验更好?行业整体的变好难道就能够推出它是变好吗?难道给你带来的那些体验感不好?还有那些体验不好难道就可以被忽视吗?
体验不好当然不能被忽视,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有体验不好的问题,但是它们只占整个体验的一小部分,行业整体是向好的,我们的体验也是越来越好的。
那请问各种平台都在变得更好,直播带货在变得更好,线下也在变得更好,那么您如何证明它更好?如果是大家都在变得更好的话,那这个时候就可以引用我们的角度了呀,它与自身相比还是越来越好的,那怎么不能说它在变得更好呢?那请问它为什么不能与外部相比呢?
正方正方时间到,反方还有时间。
对于正方,我想提出来一个问题,如果对方同意我们的体验是在整个购物流程中的,那么对方所提出的青睐,我想这只是在感情上的分类吧。那么对于消费者的个人权利和个体性,对方并没有在论述中提出任何的表现,所以我认为对方所提供的感情上的以及那些笼统的变化,并不能够推出它更好的这样一个论点,所以我认为对方在这个论证上希望可以加强。
和传统电商或者线下购物相对比,但是你们之字没有提直播带货。它和自身相比,就是在发展中,通过监管的不断规范,有没有让消费者体验更好?你们去和外部对比,而没有和自身对比,对方辩友有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呢?
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要考虑时间上的问题呢?请不要拿时间去迷惑我们当下的现状。
请问为什么不能考虑时间上的问题?直播带货有没有让消费者体验更好?它难道只能和外部对比,不能和自身对比吗?
我们先抛开这个问题,对方辩手,我想请问您,您说我们直播带货的那些毛病是行业规范的一种通病,那么我想问您,您方提出来的时间上的优势和足不出户的优势是否也是一种通病呢?
既然对方辩友抛开了这个与自身对比的问题,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你们一直在说直播带货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北京消息显示,2024年仅3.33%的直播项目存在退货政策不到位的问题,而超过96%的项目本身是合规的。行业整体体验持续优化问题占比不足5%,你们凭什么说直播带货没有让消费者体验更好?行业整体的变好难道就能够推出它是变好吗?难道给你带来的那些体验感不好?还有那些体验不好难道就可以被忽视吗?
体验不好当然不能被忽视,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有体验不好的问题,但是它们只占整个体验的一小部分,行业整体是向好的,我们的体验也是越来越好的。
那请问各种平台都在变得更好,直播带货在变得更好,线下也在变得更好,那么您如何证明它更好?如果是大家都在变得更好的话,那这个时候就可以引用我们的角度了呀,它与自身相比还是越来越好的,那怎么不能说它在变得更好呢?那请问它为什么不能与外部相比呢?
正方正方时间到,反方还有时间。
对于正方,我想提出来一个问题,如果对方同意我们的体验是在整个购物流程中的,那么对方所提出的青睐,我想这只是在感情上的分类吧。那么对于消费者的个人权利和个体性,对方并没有在论述中提出任何的表现,所以我认为对方所提供的感情上的以及那些笼统的变化,并不能够推出它更好的这样一个论点,所以我认为对方在这个论证上希望可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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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标注:①对比方式争议→②时间维度争议→③论证标准争议→④数据对抗→⑤价值维度升华)
首先请反方四辩为反方做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有请。
在场的诸位好,我想对于我方的定义判准以及观点在前面已经讲得很明确了。那么首先我想谈的第一点是:冲动到底是不是一个从模式中衍生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直播带货与传统电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及时性,而这种即时性正是它冲动的根本来源。在知网的一篇文章中明确指出,直播带货营销模式对于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就是利用了那种即时性对消费者内心冲动的一种带动。它的所有营销模式,比如“三二一上链接”,都是在调动消费者冲动的根本原因。即使消费者在其中能够保持理性,我们也仍然必须看到,冲动是其根本性的问题。
其次,这种冲动所带来的是消费者选择性的一种削弱。这种选择性的削弱,同时也是对消费者在整场购物过程中个体性的一种削弱。既然对方已经承认了我们的价值不仅包括情感价值,也必须要强调个体价值,那么对于这种冲动消费所带来的消费者选择性降低与个体的削弱,为什么对方不谈呢?
其次是虚假宣传。对方一直在强调虚假宣传,我们都承认有虚假宣传的问题,但我们这里讨论的难道是一个虚假宣传到底有没有的问题吗?难道我要因为说感冒和癌症都是病,那么癌症就和感冒一样不可怕了吗?我想这并不是这样子的。我认为,在直播带货、传统电商以及线下销售中,直播带货的虚假宣传问题显然更为严重。并且,它以实时视频的形式,天然地让消费者更容易相信,所以我认为它的虚假宣传更可怕、更有危害性。
对方辩手一直在强调人为管控的问题,您的人为管控请问能否否认它的这种冲动的根本性吗?我想是不能的。
其次,对方认为直播带货看上去便捷,足不出户。我想这也是相对的。既然您能说虚假宣传都是一种共性,所以不足以证明它变差,那么我想请问对方:看上去便捷以及足不出户不也是一种共性吗?那要怎么来证明您变得更好了呢?又怎么来反驳我方的观点呢?
所以,我方认为,在我方的论证条件和整体思路下,直播带货所带有的天然即时性,正是它产生冲动消费的根本原因。因此,对方如果想要证明它更好,就请证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不成立。
我方认为,直播带货本身就是一种体验的折损,以及我们在整个退货过程中所耗的时间,都是对体验感的大大的削减。既然对方能够认可我们的体验概念,那么又请问对方如何否认、如何证明我们的观点不足以成立呢?
所以我方认为,对方的论证需要在过程中加强。
首先请反方四辩为反方做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有请。
在场的诸位好,我想对于我方的定义判准以及观点在前面已经讲得很明确了。那么首先我想谈的第一点是:冲动到底是不是一个从模式中衍生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知道,直播带货与传统电商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及时性,而这种即时性正是它冲动的根本来源。在知网的一篇文章中明确指出,直播带货营销模式对于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就是利用了那种即时性对消费者内心冲动的一种带动。它的所有营销模式,比如“三二一上链接”,都是在调动消费者冲动的根本原因。即使消费者在其中能够保持理性,我们也仍然必须看到,冲动是其根本性的问题。
其次,这种冲动所带来的是消费者选择性的一种削弱。这种选择性的削弱,同时也是对消费者在整场购物过程中个体性的一种削弱。既然对方已经承认了我们的价值不仅包括情感价值,也必须要强调个体价值,那么对于这种冲动消费所带来的消费者选择性降低与个体的削弱,为什么对方不谈呢?
其次是虚假宣传。对方一直在强调虚假宣传,我们都承认有虚假宣传的问题,但我们这里讨论的难道是一个虚假宣传到底有没有的问题吗?难道我要因为说感冒和癌症都是病,那么癌症就和感冒一样不可怕了吗?我想这并不是这样子的。我认为,在直播带货、传统电商以及线下销售中,直播带货的虚假宣传问题显然更为严重。并且,它以实时视频的形式,天然地让消费者更容易相信,所以我认为它的虚假宣传更可怕、更有危害性。
对方辩手一直在强调人为管控的问题,您的人为管控请问能否否认它的这种冲动的根本性吗?我想是不能的。
其次,对方认为直播带货看上去便捷,足不出户。我想这也是相对的。既然您能说虚假宣传都是一种共性,所以不足以证明它变差,那么我想请问对方:看上去便捷以及足不出户不也是一种共性吗?那要怎么来证明您变得更好了呢?又怎么来反驳我方的观点呢?
所以,我方认为,在我方的论证条件和整体思路下,直播带货所带有的天然即时性,正是它产生冲动消费的根本原因。因此,对方如果想要证明它更好,就请证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不成立。
我方认为,直播带货本身就是一种体验的折损,以及我们在整个退货过程中所耗的时间,都是对体验感的大大的削减。既然对方能够认可我们的体验概念,那么又请问对方如何否认、如何证明我们的观点不足以成立呢?
所以我方认为,对方的论证需要在过程中加强。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则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顺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有请。
正方同学在吗?
好在。
我方认为直播带货会让消费者体验更好,而对方辩手在这个辩论当中不停混淆直播带货与传统的图文电商,对二者进行了混淆。我想请问,如果你们将这两者混淆的话,那么我们这个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英语中就说了这两者是不存在混淆的,因为直播带货是实时的视频展示。那你方辩手在辩论时存在把它们混淆的情况,比如说你说存在虚假宣传或图文不符等问题,而这些都是图文电商存在的问题,不是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您方承认吗?
当然不承认啊,那是实时的视频,就不能作假吗?你们没有经历过AB版的现象吗?收到的货其实和直播中展示的货物不符。虽然存在这种AB版现象,但我们仍可以说直播带货在很大程度上让消费者的体验变好,因为直播方式让我们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到商品的样子和性能,不像图文电商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所以在直播带货方面,它已经让消费者体验变得更好,更受消费者青睐。
直播带货所展示的商品,我们通过传统线上购物的视频介绍、图文或背景信息介绍,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好的,反方辩手,请听我问你一个问题:我一直在听你们说直播带货存在弊端,但是请不要忽视辩题。你们所持观点是“网络直播使消费体验变得更好”,那么你与什么对比显得更好?请回答。
我想您方可能混淆了辩题,我方只需要证明它没有变好即可,不需要证明它在变坏,谢谢。
我方再次重复一下,我们的论点是直播带货没有让消费者体验变好。但是你只是列举了它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不可否认事物的发展有趋势,它才越来越好,那就证明它符合消费者需要,人民呼唤它,国家也在支持吗?从历史唯物观上讲,它没有理由让消费者体验不好。
抱歉,打断一下,主席的计时记错了。是的,刚才正方发言大致12秒,现在正方用时13秒,反方用时41分40秒。下面继续,由反方发言。
因为当下的经济局势,国家也在大力发展线下消费,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推出更多元消费模式,这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不可否认,不管是直播带货、传统线下消费还是图文形式,都是国家在外推广与支持的,三者没有谁比谁更优,都有国家支持,而是各有优势。
但我觉得直播带货的优大于弊,瑕不掩瑜。
(主席提示:正方时间到,反方一辩有时间进行论述。)
他的确可能存在所谓的优大于弊,但是我想证明的是,即便优大于弊,直播带货也只能证明它自身的优大于弊,不能证明它与其他外部模式比较时在变得更好或变好,这只能证明它自身的进步,不能证明与其他购物方式比较谁更优。
线下消费更透明,因为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而线上的图文或直播带货,都需要隔着屏幕,容易做出模糊判断。
(主席提示:正方已经没有时间了。)
你们说这几种模式没有谁比谁更好,这是不是也承认了我方的辩题呢——直播带货并没有比其他方式更好?
反方还有12秒,可以继续陈述。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虚假宣传只是直播带货部分商家的行为,但我们不可否认,直播带货是由商家、主播、消费者等各个群体共同组成的,所以不能掩盖商家虚假宣传数据、主播带货失责等问题。
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则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顺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同学开始,有请。
正方同学在吗?
好在。
我方认为直播带货会让消费者体验更好,而对方辩手在这个辩论当中不停混淆直播带货与传统的图文电商,对二者进行了混淆。我想请问,如果你们将这两者混淆的话,那么我们这个问题还有讨论的意义吗?英语中就说了这两者是不存在混淆的,因为直播带货是实时的视频展示。那你方辩手在辩论时存在把它们混淆的情况,比如说你说存在虚假宣传或图文不符等问题,而这些都是图文电商存在的问题,不是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您方承认吗?
当然不承认啊,那是实时的视频,就不能作假吗?你们没有经历过AB版的现象吗?收到的货其实和直播中展示的货物不符。虽然存在这种AB版现象,但我们仍可以说直播带货在很大程度上让消费者的体验变好,因为直播方式让我们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到商品的样子和性能,不像图文电商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所以在直播带货方面,它已经让消费者体验变得更好,更受消费者青睐。
直播带货所展示的商品,我们通过传统线上购物的视频介绍、图文或背景信息介绍,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好的,反方辩手,请听我问你一个问题:我一直在听你们说直播带货存在弊端,但是请不要忽视辩题。你们所持观点是“网络直播使消费体验变得更好”,那么你与什么对比显得更好?请回答。
我想您方可能混淆了辩题,我方只需要证明它没有变好即可,不需要证明它在变坏,谢谢。
我方再次重复一下,我们的论点是直播带货没有让消费者体验变好。但是你只是列举了它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不可否认事物的发展有趋势,它才越来越好,那就证明它符合消费者需要,人民呼唤它,国家也在支持吗?从历史唯物观上讲,它没有理由让消费者体验不好。
抱歉,打断一下,主席的计时记错了。是的,刚才正方发言大致12秒,现在正方用时13秒,反方用时41分40秒。下面继续,由反方发言。
因为当下的经济局势,国家也在大力发展线下消费,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推出更多元消费模式,这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不可否认,不管是直播带货、传统线下消费还是图文形式,都是国家在外推广与支持的,三者没有谁比谁更优,都有国家支持,而是各有优势。
但我觉得直播带货的优大于弊,瑕不掩瑜。
(主席提示:正方时间到,反方一辩有时间进行论述。)
他的确可能存在所谓的优大于弊,但是我想证明的是,即便优大于弊,直播带货也只能证明它自身的优大于弊,不能证明它与其他外部模式比较时在变得更好或变好,这只能证明它自身的进步,不能证明与其他购物方式比较谁更优。
线下消费更透明,因为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而线上的图文或直播带货,都需要隔着屏幕,容易做出模糊判断。
(主席提示:正方已经没有时间了。)
你们说这几种模式没有谁比谁更好,这是不是也承认了我方的辩题呢——直播带货并没有比其他方式更好?
反方还有12秒,可以继续陈述。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虚假宣传只是直播带货部分商家的行为,但我们不可否认,直播带货是由商家、主播、消费者等各个群体共同组成的,所以不能掩盖商家虚假宣传数据、主播带货失责等问题。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对话中出现的计时争议"反方用时41分40秒"应为记录错误,实际应为41秒40,不影响逻辑分析)
在强调假性青睐,也就是说,主播营造了一种很紧张的氛围,让你冲动消费。但是我请问主播一定要营造这种氛围吗?难道就不能和董宇辉类似的、宣传乡村的这种直播舒缓形式吗?难道一定要营造紧张刺激的氛围吗?请回答。
这并不需要一定,这是个人主观的看法。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客观现实。他现在的现实就是更多的直播间在营造这种紧迫感,营造这种假性青睐。
请提供证据,请提供数据。其实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只要打开你的直播间,80%以上的直播间都在进行同一个模式——“三二一上链接”模式。这个“三二一上链接”本身就是对紧迫感的一种加强,是对节奏的一种强调,是让大家在设定的数量限制下一起去抢购的消费模式。这本身就是一种轰动性消费,是告诉大家“你再不抢就要没了,再不抢时间就要不够了”。
好,请问您反复强调全程消费体验,从购买到退货,您认为这个落差比较大。但是,我请问,如果你在拼多多上买东西,你后悔了,它的退货是实时的;抖音也是实时退货的。那请问这个过程的困难在哪里?请回答。
当然没有困难。两方既然都支持实时退货,同样都很好,你怎么能证明它在变好呢?
是,这也并不是我们一方在强调的,这是我们共同的认知。请指定一方辩手回答我的问题,别违规了。您还要继续回答吗?
我方已回答完毕。好的。
那我想请问您有没有忽视消费者的主体性,也就是消费者必须跟着主播的思维走,必须冲动消费,难道他们没有辨别商品的自己的能力吗?请回答。
他当然可以有辨别的能力,但是情况相比较之下,这种网络直播带货的形式更具有轰动性不是吗?您难道能够去否认它的轰动性吗?
请解释你所谓的轰动性。“三二一上链接”我也解释过了。您方便我认真听听吗?
我听清了,但是您的描述不太恰当。好了,我就结束。
在强调假性青睐,也就是说,主播营造了一种很紧张的氛围,让你冲动消费。但是我请问主播一定要营造这种氛围吗?难道就不能和董宇辉类似的、宣传乡村的这种直播舒缓形式吗?难道一定要营造紧张刺激的氛围吗?请回答。
这并不需要一定,这是个人主观的看法。但是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客观现实。他现在的现实就是更多的直播间在营造这种紧迫感,营造这种假性青睐。
请提供证据,请提供数据。其实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只要打开你的直播间,80%以上的直播间都在进行同一个模式——“三二一上链接”模式。这个“三二一上链接”本身就是对紧迫感的一种加强,是对节奏的一种强调,是让大家在设定的数量限制下一起去抢购的消费模式。这本身就是一种轰动性消费,是告诉大家“你再不抢就要没了,再不抢时间就要不够了”。
好,请问您反复强调全程消费体验,从购买到退货,您认为这个落差比较大。但是,我请问,如果你在拼多多上买东西,你后悔了,它的退货是实时的;抖音也是实时退货的。那请问这个过程的困难在哪里?请回答。
当然没有困难。两方既然都支持实时退货,同样都很好,你怎么能证明它在变好呢?
是,这也并不是我们一方在强调的,这是我们共同的认知。请指定一方辩手回答我的问题,别违规了。您还要继续回答吗?
我方已回答完毕。好的。
那我想请问您有没有忽视消费者的主体性,也就是消费者必须跟着主播的思维走,必须冲动消费,难道他们没有辨别商品的自己的能力吗?请回答。
他当然可以有辨别的能力,但是情况相比较之下,这种网络直播带货的形式更具有轰动性不是吗?您难道能够去否认它的轰动性吗?
请解释你所谓的轰动性。“三二一上链接”我也解释过了。您方便我认真听听吗?
我听清了,但是您的描述不太恰当。好了,我就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方辩友一会儿说直播带货不能与自身在时间维度上相比,一会儿又说直播带货是与自身相比变得更好,这显然无法自洽,我方无法理解。
其次,直播带货就算与其他购物方式相比显示不出绝对优势,但我们已经论证直播带货具有许多其他销售模式没有的显著优势,这怎么能否定呢?
今天的整场辩论,对方辩友始终用个别问题定义整个直播行业,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
接下来,我方从两个方面梳理对方逻辑漏洞,并重申我方论点。
首先,对方将少数直播的问题等同于整个行业的问题。对方一直拿虚假宣传说事儿,我方承认虚假宣传在直播带货行业可能表现得更为严重,但虚假宣传是购物问题的全部吗?根据澎湃新闻的天然样本调查,在线下消费侵权中,67%左右集中在服务质量方面,三成左右涉及虚假宣传;而在线上消费中,七成左右涉及虚假宣传,仅有18%为服务质量问题。这说明直播带货在服务质量方面显然更具优越性,虚假宣传并不能直接否定整个行业。
并且,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4年调查显示,在30个直播样本中,九成以上能正常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仅30%左右存在退货问题。这恰恰说明对方提及的问题本就是行业发展中的个别瑕疵,用个别主播的违规行为来否定整个直播带货对用户带来的良好体验,显然站不住脚。
其次,回归我方的核心论证:直播带货盛行,本质是消费者因体验好而主动选择。结果对方便反复说直播带货会带来冲动消费,败坏消费者体验。但快手2024年数据显示,直播用户复购率比传统电商高出47%,这说明直播带货带来的不是一时的冲动消费,而是持续的良好购物体验,因此才有用户反复复购。而且直播带货只会带来冲动吗?它对商品的全方位展示、对疑问的实时解答,难道不是一种使用优势吗?
新京报2024年双11期间明确指出,直播购物的物流满意度达40%以上,商品售后不满意比例未过半,主流平台的直播专属售后通道甚至比传统电商退款更快。这说明就算直播带货可能更容易让消费者冲动,也有更便捷的退货渠道保证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对方辩友今天的论证始终是抛开剂量谈毒性,以直播带货存在的部分问题否定其带给用户的整体体验。这些年国内直播电商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至5000多亿元,2025年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公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直播电商用户渗透率高达78%,高于传统电商的65%,且用户留存率提高了30%。这些数据都向我们证明,直播带货本身作为市场的选择,在发展中不断通过政策升级等努力提升消费者体验,赢得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这怎么不能说是直播带货让消费者体验更好的呢?
谢谢大家。
对方辩友一会儿说直播带货不能与自身在时间维度上相比,一会儿又说直播带货是与自身相比变得更好,这显然无法自洽,我方无法理解。
其次,直播带货就算与其他购物方式相比显示不出绝对优势,但我们已经论证直播带货具有许多其他销售模式没有的显著优势,这怎么能否定呢?
今天的整场辩论,对方辩友始终用个别问题定义整个直播行业,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
接下来,我方从两个方面梳理对方逻辑漏洞,并重申我方论点。
首先,对方将少数直播的问题等同于整个行业的问题。对方一直拿虚假宣传说事儿,我方承认虚假宣传在直播带货行业可能表现得更为严重,但虚假宣传是购物问题的全部吗?根据澎湃新闻的天然样本调查,在线下消费侵权中,67%左右集中在服务质量方面,三成左右涉及虚假宣传;而在线上消费中,七成左右涉及虚假宣传,仅有18%为服务质量问题。这说明直播带货在服务质量方面显然更具优越性,虚假宣传并不能直接否定整个行业。
并且,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4年调查显示,在30个直播样本中,九成以上能正常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仅30%左右存在退货问题。这恰恰说明对方提及的问题本就是行业发展中的个别瑕疵,用个别主播的违规行为来否定整个直播带货对用户带来的良好体验,显然站不住脚。
其次,回归我方的核心论证:直播带货盛行,本质是消费者因体验好而主动选择。结果对方便反复说直播带货会带来冲动消费,败坏消费者体验。但快手2024年数据显示,直播用户复购率比传统电商高出47%,这说明直播带货带来的不是一时的冲动消费,而是持续的良好购物体验,因此才有用户反复复购。而且直播带货只会带来冲动吗?它对商品的全方位展示、对疑问的实时解答,难道不是一种使用优势吗?
新京报2024年双11期间明确指出,直播购物的物流满意度达40%以上,商品售后不满意比例未过半,主流平台的直播专属售后通道甚至比传统电商退款更快。这说明就算直播带货可能更容易让消费者冲动,也有更便捷的退货渠道保证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对方辩友今天的论证始终是抛开剂量谈毒性,以直播带货存在的部分问题否定其带给用户的整体体验。这些年国内直播电商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至5000多亿元,2025年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公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直播电商用户渗透率高达78%,高于传统电商的65%,且用户留存率提高了30%。这些数据都向我们证明,直播带货本身作为市场的选择,在发展中不断通过政策升级等努力提升消费者体验,赢得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这怎么不能说是直播带货让消费者体验更好的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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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由三辩回答,所以我们把这个时间调回52秒的时候,是不是大家就由第一个人,也就是当时反方的二辩来回答?敖敖天雅是吗?从这开始盘问,大家有意见吗?因为反方违背了两个规则,第一个是换人了,第二个是换的是三辩,三辩是不能回答的。不好意思,因为我们不太知道这一点,这是我们的纰漏,我在群里面发过的,不好意思。
正方同学现在可以让你回到52秒重新盘问,你是要盘问还是继续下一个环节继续盘问?OK,那主持人回到52秒,让第一个同学来,让刚才回答的二辩同学来回答。OK OK,我由于技术上的东西,所以用我的手机计时52秒,到时候我依旧会发30秒到5秒的提醒。好的。
对方同学可以开始吗?现在好的,可以开始。现在开始啊,因为反方一直在强调它本身的问题,但是这个辩题有一个“更”字,它有它在发展,相对于原本的电商,也就是没有直播带货的那个时期来说,它是进步的,你有意见吗?
有啊,但是。但是直播带货展现的是一种比较立体的展现形式,它能够用眼看到实物而非网图的宣传,网图就是一张照片,仅仅仅此而已,这不是进步吗?这不是更好吗?
但是现在很多的网络平台,商家也会对产品进行视频的拍照,视频的多方位角度以及应用,这样它与直播的视频立体化不一样吗?还是回到我们这个问题,您是不是以偏概全,把所有的网络直播乱象附加于整个网络直播呢?难道所有的网络直播都会美化自己的商品吗?请回答。
并不是,这就是它所有的具体弊端。所以说,您方也不能论证直播带货就是比那个网络更好啊,这是您方要论证的,为什么要更好,怎么不能对正?我刚才已经说了,直播带货是一种更为立体的展现,而且观众是全身心参与到的,比网图更好,这怎么不算呢?
时间到。好的。
不能由三辩回答,所以我们把这个时间调回52秒的时候,是不是大家就由第一个人,也就是当时反方的二辩来回答?敖敖天雅是吗?从这开始盘问,大家有意见吗?因为反方违背了两个规则,第一个是换人了,第二个是换的是三辩,三辩是不能回答的。不好意思,因为我们不太知道这一点,这是我们的纰漏,我在群里面发过的,不好意思。
正方同学现在可以让你回到52秒重新盘问,你是要盘问还是继续下一个环节继续盘问?OK,那主持人回到52秒,让第一个同学来,让刚才回答的二辩同学来回答。OK OK,我由于技术上的东西,所以用我的手机计时52秒,到时候我依旧会发30秒到5秒的提醒。好的。
对方同学可以开始吗?现在好的,可以开始。现在开始啊,因为反方一直在强调它本身的问题,但是这个辩题有一个“更”字,它有它在发展,相对于原本的电商,也就是没有直播带货的那个时期来说,它是进步的,你有意见吗?
有啊,但是。但是直播带货展现的是一种比较立体的展现形式,它能够用眼看到实物而非网图的宣传,网图就是一张照片,仅仅仅此而已,这不是进步吗?这不是更好吗?
但是现在很多的网络平台,商家也会对产品进行视频的拍照,视频的多方位角度以及应用,这样它与直播的视频立体化不一样吗?还是回到我们这个问题,您是不是以偏概全,把所有的网络直播乱象附加于整个网络直播呢?难道所有的网络直播都会美化自己的商品吗?请回答。
并不是,这就是它所有的具体弊端。所以说,您方也不能论证直播带货就是比那个网络更好啊,这是您方要论证的,为什么要更好,怎么不能对正?我刚才已经说了,直播带货是一种更为立体的展现,而且观众是全身心参与到的,比网图更好,这怎么不算呢?
时间到。好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关键节点出现在反方提出"视频展示替代论"时,正方迅速从事实层面(立体性)转向逻辑层面(指出论证谬误),形成有效反击。
哦,我们首先要就刚刚反方针对正方提出的一个问题——直播带货中的乱象问题进行盘问。您说我们在否定这个模式,是因为其存在乱象。但我想提出一点:这个模式带来的乱象或问题,本身就代表了该模式的弊端,乱象是由这个模式衍生出来的,您能否定这一点吗?或者说,您能否定乱象是由该模式衍生出来的吗?
(观众互动) 不好意思,大家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可以。 可以。请您再重复一遍您的陈词,谢谢,我这边卡了。 哦,好的。我方刚刚的陈词是:这个模式带来的乱象是从这个模式中衍生出来的。您是否否定这一观点? 我方否定这一观点,因为这并非这一模式衍生出来的,而仅仅是所有购物平台或购物方式中都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非仅由直播带货模式带来。
那我想问一下,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看得见、摸得着,怎么会存在虚假欺骗呢? 我方并非认为线下不存在欺骗。实际上,线下也可能存在类似情况。例如,您到线下店购买服装,商家会宣称材质是真丝或丝绸,但实际拿到手后可能发现是纯棉等其他料子。 您刚刚针对服装商品提到,其标签会明确标注材质,且经过相关部门检验,不可能造假。 虽然如此,我们仍可以从网上看到大量视频,显示线下购物商场或店铺也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抛开这点不谈,如果说线上、线下、直播带货三者都存在这种共性问题,那怎么证明直播带货优于其他两者呢? 虽然这些购物方式都存在不足,但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传统购物方式正在渐趋衰落,而直播带货方式正在缓慢崛起。同时,国家对直播带货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因此我们可以说直播带货正在慢慢变好,并且优于其他购物方式。
您刚刚提到直播带货是“零体力”的,即相对于线下而言不需要花费太多体力。但对于线上来说,它同样有其作用,并非我方所说的“零体力”。
哦,我们首先要就刚刚反方针对正方提出的一个问题——直播带货中的乱象问题进行盘问。您说我们在否定这个模式,是因为其存在乱象。但我想提出一点:这个模式带来的乱象或问题,本身就代表了该模式的弊端,乱象是由这个模式衍生出来的,您能否定这一点吗?或者说,您能否定乱象是由该模式衍生出来的吗?
(观众互动) 不好意思,大家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可以。 可以。请您再重复一遍您的陈词,谢谢,我这边卡了。 哦,好的。我方刚刚的陈词是:这个模式带来的乱象是从这个模式中衍生出来的。您是否否定这一观点? 我方否定这一观点,因为这并非这一模式衍生出来的,而仅仅是所有购物平台或购物方式中都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非仅由直播带货模式带来。
那我想问一下,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看得见、摸得着,怎么会存在虚假欺骗呢? 我方并非认为线下不存在欺骗。实际上,线下也可能存在类似情况。例如,您到线下店购买服装,商家会宣称材质是真丝或丝绸,但实际拿到手后可能发现是纯棉等其他料子。 您刚刚针对服装商品提到,其标签会明确标注材质,且经过相关部门检验,不可能造假。 虽然如此,我们仍可以从网上看到大量视频,显示线下购物商场或店铺也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抛开这点不谈,如果说线上、线下、直播带货三者都存在这种共性问题,那怎么证明直播带货优于其他两者呢? 虽然这些购物方式都存在不足,但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传统购物方式正在渐趋衰落,而直播带货方式正在缓慢崛起。同时,国家对直播带货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因此我们可以说直播带货正在慢慢变好,并且优于其他购物方式。
您刚刚提到直播带货是“零体力”的,即相对于线下而言不需要花费太多体力。但对于线上来说,它同样有其作用,并非我方所说的“零体力”。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