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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为:网络平台应当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
首先明确概念,网络平台指依托网络技术,向公众提供作品上传、存储、分发、播放等服务的在线中介系统。用户原创内容指由用户创作并发布的作品,其创作受著作权法保护。判断网络平台是否应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关键在于现有的版权风险与保护水平能否充分满足用户方面的保护需要。若不能,则我方得证。
第一,用户原创内容面临的版权风险日益受到大规模侵权影响,难以通过自身力量充分消除,因此网络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在现有环境下,侵权内容在平台上干预不足,受侵权的分散主体难以消除链接及稳定传播损害。大批原创作品受到侵害,但是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介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侵权格局。国家广电总局2025年研究报告指出,已有多起工程技术规避著作权与避开技术措施的案件,这意味着侵权已不再呈现为个别的、零散的行为,而是延展为训练数据抓取等规模化、技术化措施所涉领域。更关键的是,其造成的影响具有持续性。ICML 2026年的研究证明,扩散模型会逐层溯及并精确重现训练图像。即使事后删除原有文件和训练数据,其中隐藏的内容也无法真正清除。因此,判断平台是否应承担删除义务以及保护权利人权益,平台应在现有法律义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风险预防、识别和处置机制,承担版权保护责任。
第二,算法推荐等传播机制可能放大侵权内容的传播影响,挤占用户原创作品的曝光空间,打击创作者对客户的信心,因此网络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传统传播环境下,侵权影响相对有限,原创作品尚且有足够的曝光市场空间。如今平台通过主动推流、流量分配等方式传播侵权内容,可在短时间内造成大规模传播。某版权监测中心在近两年的监测中,通知删除新短视频1800万条,这些视频的点击量已超过5万亿次。这直接损害了原创作品的关注度和流量收益。同时,AI批量产出众多内容,进一步挤占市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指出,生成式AI给艺术家带来的部分收入损失,使创作者收入平均下降20%,市场收益预期逐渐落空,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因此受损。发稿ESS的研究指出,生成式AI上线后,对创作者的作品增量下降10.64%,有版权保护意识的创作者更倾向于停止供稿或离开平台。平台内容生态的多样性随之枯竭,创作缺乏激励,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的平台机制被破坏,平台却从中集中获利。仅在事后采取应急措施,甚至怠于保护,实为对激励创作目的的破坏。因此,平台应承担责任。
以上,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发言。
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为:网络平台应当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
首先明确概念,网络平台指依托网络技术,向公众提供作品上传、存储、分发、播放等服务的在线中介系统。用户原创内容指由用户创作并发布的作品,其创作受著作权法保护。判断网络平台是否应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关键在于现有的版权风险与保护水平能否充分满足用户方面的保护需要。若不能,则我方得证。
第一,用户原创内容面临的版权风险日益受到大规模侵权影响,难以通过自身力量充分消除,因此网络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在现有环境下,侵权内容在平台上干预不足,受侵权的分散主体难以消除链接及稳定传播损害。大批原创作品受到侵害,但是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介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侵权格局。国家广电总局2025年研究报告指出,已有多起工程技术规避著作权与避开技术措施的案件,这意味着侵权已不再呈现为个别的、零散的行为,而是延展为训练数据抓取等规模化、技术化措施所涉领域。更关键的是,其造成的影响具有持续性。ICML 2026年的研究证明,扩散模型会逐层溯及并精确重现训练图像。即使事后删除原有文件和训练数据,其中隐藏的内容也无法真正清除。因此,判断平台是否应承担删除义务以及保护权利人权益,平台应在现有法律义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风险预防、识别和处置机制,承担版权保护责任。
第二,算法推荐等传播机制可能放大侵权内容的传播影响,挤占用户原创作品的曝光空间,打击创作者对客户的信心,因此网络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传统传播环境下,侵权影响相对有限,原创作品尚且有足够的曝光市场空间。如今平台通过主动推流、流量分配等方式传播侵权内容,可在短时间内造成大规模传播。某版权监测中心在近两年的监测中,通知删除新短视频1800万条,这些视频的点击量已超过5万亿次。这直接损害了原创作品的关注度和流量收益。同时,AI批量产出众多内容,进一步挤占市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指出,生成式AI给艺术家带来的部分收入损失,使创作者收入平均下降20%,市场收益预期逐渐落空,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因此受损。发稿ESS的研究指出,生成式AI上线后,对创作者的作品增量下降10.64%,有版权保护意识的创作者更倾向于停止供稿或离开平台。平台内容生态的多样性随之枯竭,创作缺乏激励,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的平台机制被破坏,平台却从中集中获利。仅在事后采取应急措施,甚至怠于保护,实为对激励创作目的的破坏。因此,平台应承担责任。
以上,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现有的版权风险与保护水平能否充分满足用户方面的保护需要。若不能,则网络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版权保护责任。
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坚定认为,网络平台不应当对用户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
首先明确含义,用户原创内容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传播,并反映了一定程度创意能力的内容。今天,只要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法律保护责任,就会抑制表达自由,损害创新,而我方认为这得不偿失。接下来,我方将从法律方面论证我们的观点。
首先,要求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法律保护责任,就必然增加审查成本。大平台能够支撑,小平台难以承担,容易导致市场垄断,反而不利于业务创新与市场健康发展。要求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其成本会成为所有网络平台的高额支出。平台内容更新速度快,且目前算法无法进行基础过滤,平台技术开发难度大,幅度成本高。谷歌在2018年曾公开表示,对平台版权保护技术的开发投入已超过1亿美元。大平台能够承担,小平台难以承担,大平台会设立更加有利的竞争地位。中小平台无力生产市场,因为国家利益和个人不时被封定在某个现有的制度里,即使有人自在,也会因为人员成本太高、因不确定或者有外部条件限制而难以退出,用户不得不高度依赖于大平台获得市场的支配地位。地为造成垄断而受机,是由于代于市场竞争。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指出,中国中小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70%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小平台大量倒闭,资本长期垄断后,面对风险、面对机遇会更加的产业水润。市场失去的效率以及进化能力不利于市场长期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平台不应当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
其次,要求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平台会为了避免担责过度删除原本属于原创的内容,反而抑制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法律责任,就意味着平台要进行版权内容的审查,如果漏删一条就需要承担责任,而不是100条也不会有任何的后果,就会造成权责结构严重不平衡。根据相关报告,我们下半年收到的申诉请求中,97%的搜索结果被实行删除。然而,根据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苏的证调查发现,约28%的通知所针对的内容都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这些删除通知却未定人工生产会自动执行,也就是说,有将近30%的合规内容被删除。这就是平台作为商业公司的本性。即便这些内容实际上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平台为了避免担责,会提高过滤的标准,将模糊的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及过滤就可出差,1万也不够。设一条提高版权保护责任之后,反而抑制了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
综上,我们平台不应当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谢谢。
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坚定认为,网络平台不应当对用户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
首先明确含义,用户原创内容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传播,并反映了一定程度创意能力的内容。今天,只要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法律保护责任,就会抑制表达自由,损害创新,而我方认为这得不偿失。接下来,我方将从法律方面论证我们的观点。
首先,要求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法律保护责任,就必然增加审查成本。大平台能够支撑,小平台难以承担,容易导致市场垄断,反而不利于业务创新与市场健康发展。要求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其成本会成为所有网络平台的高额支出。平台内容更新速度快,且目前算法无法进行基础过滤,平台技术开发难度大,幅度成本高。谷歌在2018年曾公开表示,对平台版权保护技术的开发投入已超过1亿美元。大平台能够承担,小平台难以承担,大平台会设立更加有利的竞争地位。中小平台无力生产市场,因为国家利益和个人不时被封定在某个现有的制度里,即使有人自在,也会因为人员成本太高、因不确定或者有外部条件限制而难以退出,用户不得不高度依赖于大平台获得市场的支配地位。地为造成垄断而受机,是由于代于市场竞争。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指出,中国中小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GDP和70%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小平台大量倒闭,资本长期垄断后,面对风险、面对机遇会更加的产业水润。市场失去的效率以及进化能力不利于市场长期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平台不应当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
其次,要求网络平台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平台会为了避免担责过度删除原本属于原创的内容,反而抑制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法律责任,就意味着平台要进行版权内容的审查,如果漏删一条就需要承担责任,而不是100条也不会有任何的后果,就会造成权责结构严重不平衡。根据相关报告,我们下半年收到的申诉请求中,97%的搜索结果被实行删除。然而,根据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苏的证调查发现,约28%的通知所针对的内容都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这些删除通知却未定人工生产会自动执行,也就是说,有将近30%的合规内容被删除。这就是平台作为商业公司的本性。即便这些内容实际上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平台为了避免担责,会提高过滤的标准,将模糊的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及过滤就可出差,1万也不够。设一条提高版权保护责任之后,反而抑制了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
综上,我们平台不应当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 核心术语 | 文本中的界定 |
|---|---|
| 用户原创内容 | 在互联网上公开传播,并反映了一定程度创意能力的内容 |
| 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 | 要求网络平台对用户内容承担比现有法律标准更严格的版权审查与过滤义务 |
| 审查成本 | 平台为履行更高版权保护责任所需投入的技术开发、人工审核及运营支出 |
是否有利于表达自由、内容创新与市场健康发展
反方以“得不偿失”为核心评价尺度,即:若更高版权保护责任带来的收益(版权保护效果)小于其造成的损失(抑制表达、损害创新、导致垄断),则不应施加该责任。
逻辑路径:
更高版权保护责任 → 必然增加审查成本 → 大平台可承担、小平台难承担 → 市场垄断 → 抑制创新与市场进化能力
事实佐证:
分论点如何服务于判断标准: 该论点通过论证“更高责任→垄断→抑制创新”的因果链条,说明该责任最终损害的是市场健康发展与业务创新,与判断标准中“有利于创新与市场健康”直接冲突,故不应施加。
逻辑路径:
更高版权保护责任 → 平台为避免担责进行严格审查 → 漏删即担责造成权责失衡 → 平台提高过滤标准、过度删除 → 合法合规内容被误删 → 抑制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
事实佐证:
分论点如何服务于判断标准: 该论点通过论证“更高责任→过度删除→抑制表达自由”的因果链条,说明该责任直接损害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与判断标准中“有利于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直接冲突,故不应施加。
| 层级 | 内容 |
|---|---|
| 概念定义 | 用户原创内容、更高版权保护责任 |
| 判断标准 | 是否有利于表达自由、内容创新与市场健康发展 |
| 分论点一 | 更高责任→审查成本→垄断→损害市场健康与创新 |
| 分论点二 | 更高责任→过度删除→抑制表达自由与内容创新 |
| 结论 | 网络平台不应当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 |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下面进入质询环节,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但边计时1分半,质询方可在6秒保护后打断回答方。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回答方。回答方仅可作答,不能反问。
发言及及时审方是否认为网络平台这样,这种可能会给一些政平台带来巨大的压。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有更多的这种利用的机制,想把这个好,现在有一些更多的机制设级怎么来的机制,是不是需要通过我们这些个通过平台去不担那多的成本,才能创造出这种新的机制来。所以的话,这种成本的话,一定是会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不大的。而小型而中小型企业的话,他们的实力根本就没有办法承担这们更多的成本,所以有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中小型家中里好。
接下从一下刚才您方提到的一个什么创作这个激点,那如果说平台它作为一个盈利组织,那难道他不会去他是否趋利利害的这样一个属情?广播平台,它作为一个盈利组织,是否有区域案体系?平台盈利组织是有区域害,对呀,他如果有趋利利害的话,那他是否会为了趋利利害主动的去删除一些本来讲能合规的内容,从而把意识到网络网络究的自由,那我主任来,我好了。我们有一个这个来自于这个国家产管理局的一个数据,就是表明们这个是现在已经有一个分级,就是你把这个平台成他们的好的好的啊。那刚才我们那个一美已经说了这个的话,由于教育以及以及他他们提到的一些数据的话,其实这个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后果了,已经对于一些这个网络平台的一些合规的事情进行一些下展,所以的话,他确实是有可能网络平台的言论自由。
好,我想告明一下,请问如果平台的它的响应速度快一秒钟,这个叫做什么要好?但是的话,如果他效果更高的话,那难道这不是一种自己写的方式吗?方式这个根本所谓没有对版权保护这类游戏行一个实质性的一种好护,根本就对版权保护研究是实质性的一个发展的的贡献。时间到下面。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下面进入质询环节,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但边计时1分半,质询方可在6秒保护后打断回答方。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回答方。回答方仅可作答,不能反问。
发言及及时审方是否认为网络平台这样,这种可能会给一些政平台带来巨大的压。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有更多的这种利用的机制,想把这个好,现在有一些更多的机制设级怎么来的机制,是不是需要通过我们这些个通过平台去不担那多的成本,才能创造出这种新的机制来。所以的话,这种成本的话,一定是会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不大的。而小型而中小型企业的话,他们的实力根本就没有办法承担这们更多的成本,所以有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中小型家中里好。
接下从一下刚才您方提到的一个什么创作这个激点,那如果说平台它作为一个盈利组织,那难道他不会去他是否趋利利害的这样一个属情?广播平台,它作为一个盈利组织,是否有区域案体系?平台盈利组织是有区域害,对呀,他如果有趋利利害的话,那他是否会为了趋利利害主动的去删除一些本来讲能合规的内容,从而把意识到网络网络究的自由,那我主任来,我好了。我们有一个这个来自于这个国家产管理局的一个数据,就是表明们这个是现在已经有一个分级,就是你把这个平台成他们的好的好的啊。那刚才我们那个一美已经说了这个的话,由于教育以及以及他他们提到的一些数据的话,其实这个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后果了,已经对于一些这个网络平台的一些合规的事情进行一些下展,所以的话,他确实是有可能网络平台的言论自由。
好,我想告明一下,请问如果平台的它的响应速度快一秒钟,这个叫做什么要好?但是的话,如果他效果更高的话,那难道这不是一种自己写的方式吗?方式这个根本所谓没有对版权保护这类游戏行一个实质性的一种好护,根本就对版权保护研究是实质性的一个发展的的贡献。时间到下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文本内容,该环节为质询环节(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属于双人交互环节。
反方四辩(质询方)
│
├─[第1轮] 提出问题:网络平台是否会给政府平台带来巨大压力?中小型企业是否无法承担新机制成本?
│ 逻辑路径:新机制需要成本 → 平台承担成本 → 中小型企业无力承担 → 可能导致更多中小型企业受损
│ 逻辑规则:诉诸因果
│
│ 正方一辩(回答方)
│ └─[回答] (文本中未见明确回应,被质询方打断/时间保护机制限制)
│
├─[第2轮] 提出问题:平台作为盈利组织是否有趋利避害属性?是否会为趋利避害主动删除合规内容从而损害网络言论自由?
│ 逻辑路径:平台=盈利组织 → 有趋利避害属性 → 可能删除合规内容 → 损害网络言论自由
│ 逻辑规则:归谬法(从平台盈利属性推导出损害言论自由的结论)
│
│ 正方一辩(回答方)
│ └─[回答] 承认平台是盈利组织,有趋利避害属性(文本中“对呀”表示认可)
│
├─[第3轮] 追问:既然有趋利避害属性,是否会为了趋利避害主动删除本来合规的内容,从而损害网络言论自由?
│ 逻辑路径:趋利避害 → 删除合规内容 → 损害言论自由
│ 逻辑规则:诉诸因果 + 归谬法
│
│ 正方一辩(回答方)
│ └─[回答] 引用国家产管理局数据,提到平台分级,但被质询方打断
│
├─[第4轮] 反方四辩继续推进:提到“一美”已说,由于教育和数据,已造成不可逆后果,对合规事情进行下架,确实可能损害网络平台言论自由
│ 逻辑路径:已有数据表明造成不可逆后果 → 合规内容被下架 → 损害言论自由
│ 逻辑规则:诉诸因果 + 事实佐证
│
│ 正方一辩(回答方)
│ └─[回答] (未见明确回应)
│
├─[第5轮] 反方四辩转换问题:如果平台响应速度快一秒钟,这叫什么?效果更高难道不是一种自己写的方式吗?
│ 逻辑路径:响应速度快 → 效果更高 → 可能是自我审查方式
│ 逻辑规则:类比推理
│
│ 正方一辩(回答方)
│ └─[回答] (未见明确回应)
│
└─[第6轮] 反方四辩总结:所谓没有对版权保护进行实质性保护,根本对版权保护研究没有实质性发展贡献
逻辑路径:平台机制 → 未实质性保护版权 → 无实质贡献
逻辑规则:直接否定
时间到,质询结束
| 轮次 | 攻方(反方四辩) | 防方(正方一辩) | 转换节点 |
|---|---|---|---|
| 1 | 提出成本压力问题 | 未明确回应 | 反方继续追问 |
| 2 | 提出趋利避害属性问题 | 承认平台有趋利避害属性 | 反方获得有利回答,继续追问 |
| 3 | 追问删除合规内容与言论自由关系 | 引用数据但被打断 | 反方打断,继续推进 |
| 4 | 引用已有数据佐证不可逆后果 | 未明确回应 | 反方继续推进 |
| 5 | 转换到响应速度与自我审查问题 | 未明确回应 | 反方转换话题 |
| 6 | 总结版权保护无实质贡献 | 未回应 | 时间到,质询结束 |
| 逻辑规则 | 使用次数 | 具体位置 |
|---|---|---|
| 诉诸因果 | 3次 | 第1轮、第3轮、第4轮 |
| 归谬法 | 2次 | 第2轮、第3轮 |
| 类比推理 | 1次 | 第5轮 |
| 直接否定 | 1次 | 第6轮 |
| 事实佐证 | 1次 | 第4轮 |
反方四辩质询策略:
正方一辩应对特点:
下面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计时一分半,规则同上。
先问一下对方,今天我们所讨论的原创内容的著作权人是用户本人,没问题吧?并且我方认为用户的内容是指有一定独创性,只要他做了一定程度的创作努力,他就可以,并且这是我们考虑的,就是用户原创内容。可听清楚了,我问的问题是著作权人是用户的,这也是没问题的。现在我们有一个数据,是12426版权监测中心的数据,平均原创作者均有63件作品被盗版,确实有56.4%的人就曾发现。您方对这个现实状况怎么解释?
首先,我认为你刚刚所说的那个著作权人是用户本人,我是不认可这个观点的,因为我方今天所说的用户原创内容,它的外延是比著作权中的作品要大的。哦,没关系,你方不能这么讨论。讨论的主体应当是我本人,所以说本案的……所以说本次讨论的便利……目的是没有评价能力也没有发现能力。个人的创作者应当是为主体。再问一方判准,在你方判准之下,什么情况平台担责了?平台……我们现在认为我有的他的事后的删除义务,以及通知—删除规则已经足够了,做到保护。好,往下来问,如果说一个作者的作品曝光被抢过几百万次,平台是否删除了?那么您当时看你们这算是尽责吗?
邓老师,我没听清您想说什么。您方认为,如果一个作者的作品的曝光已经被大量抢走了,平台事后只是删除了,这算是尽责吗?
但是,我认为,首先他本身自己,因为我们目前法律上是遵循一个避风港原则,那么你既然他…范流量了,那你只要及时地申请诉讼,那你才自然会听到他的诉求呀。我不…我不告诉你是用关系,并不是用你本次的讨论的范围。所以说,今天对方就是说曝光其实有多大,你怎么看,这不入您方的判断对吧,这是反方……这本身就是属于一个民事的问题啊。好,所以说跟您方还是看曝光损失。您方判准只是强调删了没有,但是根本没有办法回答作者的这些损失的曝光由谁来负责。而我方的判准是……心有头,够不够更能回答当下的。
下面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计时一分半,规则同上。
先问一下对方,今天我们所讨论的原创内容的著作权人是用户本人,没问题吧?并且我方认为用户的内容是指有一定独创性,只要他做了一定程度的创作努力,他就可以,并且这是我们考虑的,就是用户原创内容。可听清楚了,我问的问题是著作权人是用户的,这也是没问题的。现在我们有一个数据,是12426版权监测中心的数据,平均原创作者均有63件作品被盗版,确实有56.4%的人就曾发现。您方对这个现实状况怎么解释?
首先,我认为你刚刚所说的那个著作权人是用户本人,我是不认可这个观点的,因为我方今天所说的用户原创内容,它的外延是比著作权中的作品要大的。哦,没关系,你方不能这么讨论。讨论的主体应当是我本人,所以说本案的……所以说本次讨论的便利……目的是没有评价能力也没有发现能力。个人的创作者应当是为主体。再问一方判准,在你方判准之下,什么情况平台担责了?平台……我们现在认为我有的他的事后的删除义务,以及通知—删除规则已经足够了,做到保护。好,往下来问,如果说一个作者的作品曝光被抢过几百万次,平台是否删除了?那么您当时看你们这算是尽责吗?
邓老师,我没听清您想说什么。您方认为,如果一个作者的作品的曝光已经被大量抢走了,平台事后只是删除了,这算是尽责吗?
但是,我认为,首先他本身自己,因为我们目前法律上是遵循一个避风港原则,那么你既然他…范流量了,那你只要及时地申请诉讼,那你才自然会听到他的诉求呀。我不…我不告诉你是用关系,并不是用你本次的讨论的范围。所以说,今天对方就是说曝光其实有多大,你怎么看,这不入您方的判断对吧,这是反方……这本身就是属于一个民事的问题啊。好,所以说跟您方还是看曝光损失。您方判准只是强调删了没有,但是根本没有办法回答作者的这些损失的曝光由谁来负责。而我方的判准是……心有头,够不够更能回答当下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辩论环节>标注为“反方四辩 · 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 · 正方一辩”,但<辩论文本>实际内容为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文本首句为“下面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属于质询/对辩等双人环节。
因此,按规则使用对话流程图分析框架。
第一轮交锋:著作权人身份确认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概念限缩(将“用户原创内容”限缩为“著作权作品”);反方使用概念扩张(将外延扩大至大于著作权作品)。
第二轮交锋:数据事实与平台责任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诉诸因果(盗版现状→平台责任缺失);反方使用诉诸法律权威(避风港原则)。
第三轮交锋:判准与平台尽责标准
逻辑规则:正方使用归谬法(极端案例检验判准)和对比论证(我方判准vs你方判准);反方使用转移论题(从平台责任转移至诉讼救济)。
对话流程图总结
正方:著作权人=用户 → 确立前提
↓
反方:不认可,外延更大 ⊣ 前提
↓
正方:讨论主体应为我本人 → 强行锁定
↓
正方:盗版数据(63件/56.4%)→ 诉诸因果施压
↓
反方:避风港原则+通知删除足够 → 法律原则防御
↓
正方:追问判准边界 → 什么情况平台担责?
↓
反方:重复“通知—删除足够” → 立场重复
↓
正方:极端案例(几百万次曝光)→ 归谬法检验
↓
反方:回避(没听清)→ 防御失败
↓
正方:重复施压 → 平台只删除算尽责吗?
↓
反方:转移至诉讼救济 → 转移论题
↓
正方:曝光损失谁负责?你方判准无法回答 → 对比判准收束
| 争议点 | 正方立场 | 反方立场 |
|---|---|---|
| 讨论主体 | 作为著作权人的用户本人 | 用户原创内容(外延大于著作权作品) |
| 平台责任判准 | 应关注曝光损失与实质保护 | 通知—删除规则已足够 |
| 避风港原则 | 无法解决曝光损失问题 | 法律原则,配合诉讼救济即可 |
| 判准优劣 | 我方判准更能回答当下问题 | 未有效回应 |
首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他们今天的原创作品、原创内容定义是言大于作品。但是要注意,我们今天这个辩题强调的是平台对于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那我们倒推回来,如果能够提到版权保护,那这个内容肯定也是能够获得版权的,只有作品才可以获得版权。所以我们今天讨论原创内容,最少是作品。
第二,对方辩友刚才提到说平台趋利避害,提高审查成本会导致市场垄断,但这不是一种市场选择吗?小平台可以通过其他的优势来吸引用户,大平台也可以通过更严格的审查机制、提供更高的价值来吸引这方面的客户,这就是一个市场选择问题,并不关乎市场垄断的问题。
对方辩友还考虑到过度删除会导致限制言论自由,宁多删不漏删。那么我方告诉你们,我们对抖音平台的短视频样本进行了分析,发现加强版权保护会显著提高短视频的原创程度。其实网红创作的加强版权保护,也令其创作更为基础。
您方还说立法目前不够,但是以前的平台只是提供存储的,就像商场招店铺来抽成,但现在已涉及到用户上传内容的传播了。平台的算法是主动分发内容,就从流量大的利益商场开始帮着店铺卖东西,并且从中获得分红,平台这个时候就不应该在经济合理区域执行相同水平的保护措施。而且这种保护措施已经跟不上现在时代的发展了。技术在发展,平台在进化,AI算法的诞生与发展,让通知删除的方式难以完全解决侵权问题。平台的保护责任应跟向时代的发展。所以今天我方坚决认为,平台将对用户的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保护责任。
首先,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他们今天的原创作品、原创内容定义是言大于作品。但是要注意,我们今天这个辩题强调的是平台对于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那我们倒推回来,如果能够提到版权保护,那这个内容肯定也是能够获得版权的,只有作品才可以获得版权。所以我们今天讨论原创内容,最少是作品。
第二,对方辩友刚才提到说平台趋利避害,提高审查成本会导致市场垄断,但这不是一种市场选择吗?小平台可以通过其他的优势来吸引用户,大平台也可以通过更严格的审查机制、提供更高的价值来吸引这方面的客户,这就是一个市场选择问题,并不关乎市场垄断的问题。
对方辩友还考虑到过度删除会导致限制言论自由,宁多删不漏删。那么我方告诉你们,我们对抖音平台的短视频样本进行了分析,发现加强版权保护会显著提高短视频的原创程度。其实网红创作的加强版权保护,也令其创作更为基础。
您方还说立法目前不够,但是以前的平台只是提供存储的,就像商场招店铺来抽成,但现在已涉及到用户上传内容的传播了。平台的算法是主动分发内容,就从流量大的利益商场开始帮着店铺卖东西,并且从中获得分红,平台这个时候就不应该在经济合理区域执行相同水平的保护措施。而且这种保护措施已经跟不上现在时代的发展了。技术在发展,平台在进化,AI算法的诞生与发展,让通知删除的方式难以完全解决侵权问题。平台的保护责任应跟向时代的发展。所以今天我方坚决认为,平台将对用户的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保护责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该环节为正方二辩驳论,属于单人陈词环节,不涉及立论定义或质询对话流程。以下按原文逻辑顺序梳理其驳论内容:
感谢主席。各位,我方认为网络平台不应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法律责任。我方再次重申,用户原创内容只需要反映一定的创意能力就可以,不需要达到像作品那样高的水平。
今天我跳一个手势舞,手势舞中我可以借助其他人的音乐,而且我手势舞当中的很多动作,我也是在其他的作品中进行借鉴的。那如果再有其他的手势或者创作者进行翻拍,那这就不能算原创内容了吗?我方认为,如果这样,有一部分内容如果被下架了,那你方认为这一部分翻拍的内容不构成用户的原创内容,那如果这一部分翻拍的内容被下架了,那今天网络平台上在座的创作者都不能去进行创作了。
然后我方坚定认为,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版权防护责任,平台会为了避免侵权去过度删除原本属于原创的内容,反而抑制表达自由和内容的创新。今天您方要求网络平台去承担更高的版权防护责任,意味着平台不再只是在接到侵权通知后进行删除原来的侵权内容,而是要在所有的内容上架前进行事前侵权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上架。如果上架之后呢,再有这样的侵权事件的发生,那就是我平台的审核制度不够周到,平台就要担责。
就好比我今天作为一个卖菜刀的人,您方要求我对每一个买家的义务进行审查——他是去伤害还是要去伤人。如果之后真的有买刀的人去伤人,就能够说是我卖家的审查不周导致了伤人事件的发生,这种错误的规则会导致我越来越不敢卖菜刀。平台也一样,为了规避掉这样的侵权风险,就会不断提高过滤的标准,把所有可能侵权的内容删掉,就会导致一大部分创新内容的删除。
感谢反方二辩的发言。
感谢主席。各位,我方认为网络平台不应对用户原创内容承担更高的版权法律责任。我方再次重申,用户原创内容只需要反映一定的创意能力就可以,不需要达到像作品那样高的水平。
今天我跳一个手势舞,手势舞中我可以借助其他人的音乐,而且我手势舞当中的很多动作,我也是在其他的作品中进行借鉴的。那如果再有其他的手势或者创作者进行翻拍,那这就不能算原创内容了吗?我方认为,如果这样,有一部分内容如果被下架了,那你方认为这一部分翻拍的内容不构成用户的原创内容,那如果这一部分翻拍的内容被下架了,那今天网络平台上在座的创作者都不能去进行创作了。
然后我方坚定认为,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版权防护责任,平台会为了避免侵权去过度删除原本属于原创的内容,反而抑制表达自由和内容的创新。今天您方要求网络平台去承担更高的版权防护责任,意味着平台不再只是在接到侵权通知后进行删除原来的侵权内容,而是要在所有的内容上架前进行事前侵权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上架。如果上架之后呢,再有这样的侵权事件的发生,那就是我平台的审核制度不够周到,平台就要担责。
就好比我今天作为一个卖菜刀的人,您方要求我对每一个买家的义务进行审查——他是去伤害还是要去伤人。如果之后真的有买刀的人去伤人,就能够说是我卖家的审查不周导致了伤人事件的发生,这种错误的规则会导致我越来越不敢卖菜刀。平台也一样,为了规避掉这样的侵权风险,就会不断提高过滤的标准,把所有可能侵权的内容删掉,就会导致一大部分创新内容的删除。
感谢反方二辩的发言。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1. 重申核心立场
2. 以手势舞为例展开类比论证
3. 核心因果论证:更高责任 → 事前审查 → 过度删除 → 抑制创新
4. 以“卖菜刀”作归谬类比
5. 总结
发言正方先行,各一分半钟,中途不可换人。发言及计时都有。我们的辩题是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对吧?如果不是作品的话,都是版权保护好。谢谢你,那刚刚也说了,我到这个平台的话,难道仅仅只有生存的责任吗?难道没有提供过很好的主意吗?所以说,回到我的问题,如果说不是作品,在法律上涉及到版权保护吗?作品在这,它能涉及到,对,只有作品能够涉及到,没有,只有作品可以涉及到。但是,非作品对非作品也可到达。可是,我们发现非作品是不能涉及到版权保护责任,因为不正当竞争跟版权保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说我们今天不同框架定论的就是作品往下算。
既然你方强调说小平台没有能力搭建这么大规模的一个天合系统,那我分析好不好?那如果说审查系统的,所以你当时觉得审查的标底应该统一对吗?嗯,对,就是这样。今天欧盟的做法就是恰恰区分了超级平台,大中小平台不同平台的责任标准,给那些具有垄断地位的平台给以更严格的标准和审查义务,同时适当的放宽小平台。那么今天我们会使用这样的标准。那如果我大平台这样的话,那我就作者,我现在一个作者,我觉得大平台他不出去了,那我是不是够转战小平台了呢?那是不是就把大平台然后往小平台推?那小平台的话,因为他的审查标准更加的低,所以的话,这样就是我们把版权保护的这样一个原则,这样一个意识去违背了。太好了,所以说今天作者用户实际上是会用脚投票,真正的高质量给的客户是不是选择那些要求更高的平台,是促进了整个市场的良性竞争,同时也有可能打破大平台的垄断。
那么,您方再次强调一个大平台垄断是他的功绩了。最后一个问题再问一下,您方今天黄标案里面,法院最后的判决是认为用户的算法推荐了侵权视频。最后呢,我们这出个话题下的视频超额播放,认定其我看了打破同原则,对,学的定格提高了,好,打破了我就是这个已经是一个违反的责任。那我们今天一定把这个放在这了。好,我现在说一下刚才,所以的话,王楠的责任不仅仅只有通知的删除,也有公号的处理说明的话,现在王他的责任是有很多的,并不像你刚刚说的那么的大的无力。好,所以的话,现在你无法证明很好学里面的话,他并不够,他并不能完全占在了百分之百的一个业务。好,我现在的话还想问一下对方,如果说您今天给个你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对于这些平台是一个落实的一个标准吗?你也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吗?没有这样的标准,你给不出来一个具象具象化的标准,到底是要重合到百分之多少,百分之多少这的数没有这样的一个具体的标准,以好时间到了,感谢双方辩手,第二环节到此结束,接下来进入。
发言正方先行,各一分半钟,中途不可换人。发言及计时都有。我们的辩题是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对吧?如果不是作品的话,都是版权保护好。谢谢你,那刚刚也说了,我到这个平台的话,难道仅仅只有生存的责任吗?难道没有提供过很好的主意吗?所以说,回到我的问题,如果说不是作品,在法律上涉及到版权保护吗?作品在这,它能涉及到,对,只有作品能够涉及到,没有,只有作品可以涉及到。但是,非作品对非作品也可到达。可是,我们发现非作品是不能涉及到版权保护责任,因为不正当竞争跟版权保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说我们今天不同框架定论的就是作品往下算。
既然你方强调说小平台没有能力搭建这么大规模的一个天合系统,那我分析好不好?那如果说审查系统的,所以你当时觉得审查的标底应该统一对吗?嗯,对,就是这样。今天欧盟的做法就是恰恰区分了超级平台,大中小平台不同平台的责任标准,给那些具有垄断地位的平台给以更严格的标准和审查义务,同时适当的放宽小平台。那么今天我们会使用这样的标准。那如果我大平台这样的话,那我就作者,我现在一个作者,我觉得大平台他不出去了,那我是不是够转战小平台了呢?那是不是就把大平台然后往小平台推?那小平台的话,因为他的审查标准更加的低,所以的话,这样就是我们把版权保护的这样一个原则,这样一个意识去违背了。太好了,所以说今天作者用户实际上是会用脚投票,真正的高质量给的客户是不是选择那些要求更高的平台,是促进了整个市场的良性竞争,同时也有可能打破大平台的垄断。
那么,您方再次强调一个大平台垄断是他的功绩了。最后一个问题再问一下,您方今天黄标案里面,法院最后的判决是认为用户的算法推荐了侵权视频。最后呢,我们这出个话题下的视频超额播放,认定其我看了打破同原则,对,学的定格提高了,好,打破了我就是这个已经是一个违反的责任。那我们今天一定把这个放在这了。好,我现在说一下刚才,所以的话,王楠的责任不仅仅只有通知的删除,也有公号的处理说明的话,现在王他的责任是有很多的,并不像你刚刚说的那么的大的无力。好,所以的话,现在你无法证明很好学里面的话,他并不够,他并不能完全占在了百分之百的一个业务。好,我现在的话还想问一下对方,如果说您今天给个你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对于这些平台是一个落实的一个标准吗?你也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吗?没有这样的标准,你给不出来一个具象具象化的标准,到底是要重合到百分之多少,百分之多少这的数没有这样的一个具体的标准,以好时间到了,感谢双方辩手,第二环节到此结束,接下来进入。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题: 承担更高的版权保护责任,平台是否应被区分对待?
环节类型: 对辩(正方 · 反方,各一分半钟,中途不可换人)
| 步骤 | 发言方 | 内容 | 逻辑符号 |
|---|---|---|---|
| 1 | 正方 | 提问:如果不是作品,在法律上涉及到版权保护吗? | → 设问 |
| 2 | 反方 | 回应:只有作品能够涉及到版权保护。 | → 肯定 |
| 3 | 正方 | 反驳:非作品不能涉及版权保护责任,因为不正当竞争与版权保护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 | ⊣ 反方(概念区分法) |
| 4 | 反方 | (文本中未明确回应此点,正方继续推进) | — |
攻防转换节点: 正方通过区分“不正当竞争”与“版权保护”两个法律概念,试图将讨论框架锁定在“作品”范围内。
使用逻辑规则: 概念区分法(将两个易混淆概念明确切割)
| 步骤 | 发言方 | 内容 | 逻辑符号 |
|---|---|---|---|
| 5 | 正方 | 提问:你方觉得审查的标的应该统一对吗? | → 设问 |
| 6 | 反方 | 回应:对,就是这样。 | → 肯定 |
| 7 | 正方 | 提出欧盟做法:区分超级平台、大中小平台责任标准,对垄断地位平台更严格,适当放宽小平台。 | → 事实佐证 |
| 8 | 反方 | 反驳:如果大平台审查严,作者会转战小平台,小平台审查标准低,违背版权保护原则。 | ⊣ 正方(归谬法:推导出违背原则的后果) |
| 9 | 正方 | 反驳:作者用脚投票,高质量客户选择要求更高的平台,促进良性竞争,打破大平台垄断。 | ⊣ 反方(诉诸市场机制) |
攻防转换节点: 反方用“作者转战小平台”推导出“违背版权保护原则”,正方则以“用脚投票促进良性竞争”反制。
使用逻辑规则:
| 步骤 | 发言方 | 内容 | 逻辑符号 |
|---|---|---|---|
| 10 | 反方 | 指出:大平台垄断是功绩吗? | ⊣ 正方(反问质疑) |
| 11 | 反方 | 追问:黄标案中法院判决用户算法推荐侵权视频,超额播放认定打破同原则,责任已提高。 | → 事实佐证 |
| 12 | 反方 | 总结:平台责任不仅通知删除,还有公号处理,责任很多,并非无力。 | → 归纳 |
| 13 | 反方 | 追问:你方能给出具体落实标准吗?重合到百分之多少?没有具体标准。 | ⊣ 正方(诉诸无标准) |
攻防转换节点: 反方从“垄断是否功绩”转入“平台责任已足够多”的论证,最后以“无法给出具体标准”收束,试图证明正方立场不可操作。
使用逻辑规则:
正方:非作品不涉及版权保护 → 锁定“作品”框架
↓
反方:只有作品涉及版权保护(暂时同意)
↓
正方:审查标准应统一? → 反方:对
↓
正方:欧盟区分大中小平台责任(事实佐证)
↓
反方:⊣ 归谬——作者转战小平台 → 违背版权保护原则
↓
正方:⊣ 诉诸市场——用脚投票 → 促进良性竞争 → 打破垄断
↓
反方:⊣ 反问——垄断是功绩吗?
↓
反方:→ 黄标案判决(事实佐证)→ 平台责任已多
↓
反方:⊣ 诉诸无标准——你给不出具体标准
本环节为对辩,双方围绕以下核心争点展开:
整体态势: 正方主攻“区分责任标准的合理性”,反方主攻“区分导致版权保护原则被违背”及“正方无具体标准”。双方均未在对方核心论点上完全退让,交锋激烈但未形成闭环结论。
我想问你一下,如果我是一个画师,我在小红书发了一个原创插画,粉丝告诉我说,AI绘画生成的图与我的画风高度相似,但我没有授权。我立刻举报,平台删了它,封号了,但是模型里会学到我的画风,我还会继续生成类似的画面。这个损害您方的事,后面可以解决吗?这个东西它就不构成我告平台的责任,那应该是法律上责任,你可以告,这个没关系。不好意思,今天您方说了,当初平台遇到这样的侵权,就是给平台设置的法律。这是您方辩没有关注到的法律意识。
请问对方一辩,ICML 2016年这个研究的标题表明,这样的一个扩散模型会逐项分行并且精确地出现训练的图像。就我即使抹去了AI模型当中的这个方法,那个平台还在一个模型内生,这根本交互不了平台。它是不是一种不可逆的?这就恰恰说明了技术不可能,也就是说,无论我平台再怎么做,只要给人提示,那么这个结果用不用是又就特别是个AI产生。那么,无论我对……所以也就是说,对您方来说,只要这个通过平台发挥AI查取的数据,那也就是说,今天您平台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这是我想告诉你的事情,您不能将平台把败变为直接侵权的人。我方用美魔方这种平台去鉴定侵权人,那没有说直接,但是公司间接侵权人因为AI确实是这种新型的侵权,事后致人除犯,没有办法消除这种不可逆的损害。也就是说,平台他从事后删除拒求者,他视野一床,事中干预他显然是承担更高的法,更承担更高的法权保护责任。
来,过4点,请问我发现了一个邮箱后,直接干制了我的话,并且因为平台的算法推荐内容上过热文,获得了上百万的播放量。我的人数字己无人问题,这种,这个是不是算法推荐给出来的结果,也没有办法给出来一个我给出来的没关系。那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子的课程ID,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版权指纹数据库,反权课章告诉你上完之后,指纹系统就会给予他的数字指纹进行保存。本对方可以选择进步或追踪或者创收,他把传统的通知删除,诉讼被用的纠纷模式,从重成为有主动治理的地方,在实际律上实现了他事前的自动来及车为主。因为并不是全球第二大的品牌,看难道所有都你已经说了,我会有中国超第二超级品牌的一个追楚。
我想问你一下,如果我是一个画师,我在小红书发了一个原创插画,粉丝告诉我说,AI绘画生成的图与我的画风高度相似,但我没有授权。我立刻举报,平台删了它,封号了,但是模型里会学到我的画风,我还会继续生成类似的画面。这个损害您方的事,后面可以解决吗?这个东西它就不构成我告平台的责任,那应该是法律上责任,你可以告,这个没关系。不好意思,今天您方说了,当初平台遇到这样的侵权,就是给平台设置的法律。这是您方辩没有关注到的法律意识。
请问对方一辩,ICML 2016年这个研究的标题表明,这样的一个扩散模型会逐项分行并且精确地出现训练的图像。就我即使抹去了AI模型当中的这个方法,那个平台还在一个模型内生,这根本交互不了平台。它是不是一种不可逆的?这就恰恰说明了技术不可能,也就是说,无论我平台再怎么做,只要给人提示,那么这个结果用不用是又就特别是个AI产生。那么,无论我对……所以也就是说,对您方来说,只要这个通过平台发挥AI查取的数据,那也就是说,今天您平台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这是我想告诉你的事情,您不能将平台把败变为直接侵权的人。我方用美魔方这种平台去鉴定侵权人,那没有说直接,但是公司间接侵权人因为AI确实是这种新型的侵权,事后致人除犯,没有办法消除这种不可逆的损害。也就是说,平台他从事后删除拒求者,他视野一床,事中干预他显然是承担更高的法,更承担更高的法权保护责任。
来,过4点,请问我发现了一个邮箱后,直接干制了我的话,并且因为平台的算法推荐内容上过热文,获得了上百万的播放量。我的人数字己无人问题,这种,这个是不是算法推荐给出来的结果,也没有办法给出来一个我给出来的没关系。那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子的课程ID,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版权指纹数据库,反权课章告诉你上完之后,指纹系统就会给予他的数字指纹进行保存。本对方可以选择进步或追踪或者创收,他把传统的通知删除,诉讼被用的纠纷模式,从重成为有主动治理的地方,在实际律上实现了他事前的自动来及车为主。因为并不是全球第二大的品牌,看难道所有都你已经说了,我会有中国超第二超级品牌的一个追楚。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本环节为 正方三辩质询 · 反方,属于 质询/对辩等双人环节。
【第一轮交锋:AI画师侵权困境】
正方三辩:设例——画师原创插画被AI学习画风,平台删图封号后模型仍能生成类似画面 → 损害是否不可逆?⊣ 反方“平台事后删除即可解决”的立场
反方:承认可告,但主张“不构成告平台的责任,应是法律上责任” → 试图将责任主体从平台转移至法律层面
正方三辩:⊣ 反方回避平台责任 → 指出“这是您方辩没有关注到的法律意识”
逻辑规则:诉诸因果(AI学习导致不可逆损害)+ 归谬法(若平台无责,则损害无法救济)
【第二轮交锋:技术不可逆性】
正方三辩:引用ICML 2016研究 → 扩散模型逐项分行并精确出现训练图像 → 即使抹去模型中的方法,平台内生模型仍不可交互 → 是否不可逆?
正方三辩:→ 结论:技术不可能完全消除损害 → 无论平台怎么做,只要给提示,AI就能生成
正方三辩:→ 追问:平台是否一点责任都没有?
反方:⊣ 不能将平台“把败”变为直接侵权人 → 我方用美魔方平台鉴定侵权人,没说直接,但公司是间接侵权人
反方:→ 承认AI是新型侵权,事后致人除犯无法消除不可逆损害
反方:→ 平台从事后删除拒求者,事中干预显然承担更高的法权保护责任
逻辑规则:诉诸因果(技术不可逆→平台责任不可免除)+ 归谬法(若平台无责,则间接侵权无法追责)
【第三轮交锋:算法推荐与版权指纹数据库】
正方三辩:设例——发现邮箱后直接干制我的话,平台算法推荐内容上过热文获百万播放量 → 算法推荐结果是否无法给出?
正方三辩:→ 举例:子的课程ID建立庞大版权指纹数据库 → 反权课章上完后指纹系统保存数字指纹 → 对方可选择进步或追踪或创收 → 将传统通知删除、诉讼被用的纠纷模式,从重成为有主动治理的地方 → 实际律上实现事前自动来及车为主
正方三辩:→ 追问:因为并不是全球第二大的品牌,难道所有都你已经说了,我会有中国超第二超级品牌的一个追楚?
逻辑规则:类比论证(版权指纹数据库→平台主动治理可行性)+ 诉诸权威(全球第二大品牌案例)
| 轮次 | 攻方 | 防方 | 转换节点 | 逻辑规则 |
|---|---|---|---|---|
| 1 | 正方三辩 | 反方 | 反方将责任转移至法律层面,正方指出其回避平台责任 | 诉诸因果、归谬法 |
| 2 | 正方三辩 | 反方 | 反方承认间接侵权但主张平台承担更高法权保护责任 | 诉诸因果、归谬法 |
| 3 | 正方三辩 | 反方 | 正方提出版权指纹数据库作为主动治理方案,反方未明确回应 | 类比论证、诉诸权威 |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反方在质询中主要坚持:
正方在质询中主要论证:
好,我们请问对方,第一点,如果您也说我们要应加满保护的责任的话,那违反产的是说我这的这个优的这个,那我都是只要自己开发,还是600多6个百吗?这个都可以啊。那好看就是已经看,那你有没有考虑过不少为什么我想说我我们本来就给他虑过过,他也他们开一个网络平台,也是要关注他们的什么环境。我们觉的环境不应当去,我不是要考试,因为但他也是道,他也是网络平台,那我们也要去讨论他是么接他之后应当什样。他们要求只有大公司那部才能去卖,而且客户我们要问你说,如果他们去买不及,那就只能退出。他们如果去买不及,开窗户了就是如果他没办他的,没办法花些成本,没办法达到我说的要求,那他还已经开放了用户商传这个功能啊,那这种是很自然选择呀,他不是自然选择,不是优胜劣汰,但无一就有需求。你不能否认,那我来问你,你是否是承认在整我平台的市场中,中小平台的存在,还是占到公司了啊?这个是这样,那既然说的话,他就有存在价,但你说个优胜劣汰这个东西会把他淘汰。我我没有把他淘汰呀,你跟他说没法好不好好,那我们我看的品牌本身身的特别展知结构通作方式,确实由于用户需要使用它的从装新增的费用,那么就明那有出片功能上没有价值价,我们看成本还要退出一个市场,那他就这他不行,他想这市场的这边,那这这部分的用户服务和创新产的损失明显不利于用户的表达。表达高量化的市场下来,那这不是这个情场。好完这的出来支持这条事。
银行刚才认为曝光获流量无获得补偿,人曝光获得的流量无法进行补偿,过错是平台还是个人过错?我认个平台,因为银行刚才也面给个第一,是平台只是作为中介渠道,那这个中介渠道的话,他站的是一个中介的地位。那我们应该把这个责任放在申请人身上,那就不能再把货同推给平台,拖费责任让平台来承担这个责任。都没有从法律法院判决,已经很多判例都把责任相平台倾斜,这为平台到,但是你们刚才经开始的议论的。开始了的时间到,时间到,接下。
好,我们请问对方,第一点,如果您也说我们要应加满保护的责任的话,那违反产的是说我这的这个优的这个,那我都是只要自己开发,还是600多6个百吗?这个都可以啊。那好看就是已经看,那你有没有考虑过不少为什么我想说我我们本来就给他虑过过,他也他们开一个网络平台,也是要关注他们的什么环境。我们觉的环境不应当去,我不是要考试,因为但他也是道,他也是网络平台,那我们也要去讨论他是么接他之后应当什样。他们要求只有大公司那部才能去卖,而且客户我们要问你说,如果他们去买不及,那就只能退出。他们如果去买不及,开窗户了就是如果他没办他的,没办法花些成本,没办法达到我说的要求,那他还已经开放了用户商传这个功能啊,那这种是很自然选择呀,他不是自然选择,不是优胜劣汰,但无一就有需求。你不能否认,那我来问你,你是否是承认在整我平台的市场中,中小平台的存在,还是占到公司了啊?这个是这样,那既然说的话,他就有存在价,但你说个优胜劣汰这个东西会把他淘汰。我我没有把他淘汰呀,你跟他说没法好不好好,那我们我看的品牌本身身的特别展知结构通作方式,确实由于用户需要使用它的从装新增的费用,那么就明那有出片功能上没有价值价,我们看成本还要退出一个市场,那他就这他不行,他想这市场的这边,那这这部分的用户服务和创新产的损失明显不利于用户的表达。表达高量化的市场下来,那这不是这个情场。好完这的出来支持这条事。
银行刚才认为曝光获流量无获得补偿,人曝光获得的流量无法进行补偿,过错是平台还是个人过错?我认个平台,因为银行刚才也面给个第一,是平台只是作为中介渠道,那这个中介渠道的话,他站的是一个中介的地位。那我们应该把这个责任放在申请人身上,那就不能再把货同推给平台,拖费责任让平台来承担这个责任。都没有从法律法院判决,已经很多判例都把责任相平台倾斜,这为平台到,但是你们刚才经开始的议论的。开始了的时间到,时间到,接下。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文本内容与环节标注,本段属于质询/对辩等双人环节(反方三辩质询 · 正方)。因此采用对话流程图分析框架。
反方三辩:若要求平台承担加满保护责任,是否只有自研大平台才能存活?中小平台是否应被淘汰?
↓(隐含逻辑:高标准责任 → 中小平台无法承担成本 → 被迫退出)
正方:我们本就考虑过,网络平台要关注环境。不是只有大公司才能卖,若买不起/达不到要求,退出是自然选择。
⊣(反驳:责任要求并非只针对大公司,而是普遍适用)
反方三辩:但中小平台在市场中仍占一定比例,既然存在就有存在价值,优胜劣汰不应直接淘汰它们。
↓(逻辑规则:诉诸存在即合理 / 市场多样性价值)
正方:我没有说要淘汰它们。但若因用户新增费用导致无法提供价值、成本过高而退出市场,这部分用户服务和创新损失不利于用户表达。
⊣(反驳:退出是市场自然结果,非主动淘汰;但承认可能损害用户利益)
反方三辩:银行认为曝光获流量无补偿,过错是平台还是个人?平台只是中介渠道,责任应放在申请人身上,不能推给平台。
↓(逻辑规则:责任归属划分——中介 vs 申请人)
正方:法律法院判决很多判例把责任向平台倾斜,平台应承担。
⊣(反驳:以司法判例为依据,主张平台责任)
反方三辩:(时间到,未完成回应)
| 轮次 | 攻方 | 守方 | 转换节点 | 逻辑规则 |
|---|---|---|---|---|
| 1 | 反方三辩 | 正方 | 反方以“是否只有大平台能活”发起归谬式质询 | 归谬法(高标准→中小平台死亡) |
| 2 | 正方 | 反方三辩 | 正方承认退出是自然选择,但否认主动淘汰 | 诉诸因果(成本→退出) |
| 3 | 反方三辩 | 正方 | 反方转向“中小平台存在价值”与“用户损失” | 诉诸市场多样性 |
| 4 | 正方 | 反方三辩 | 正方承认用户损失但归因于市场自然结果 | 因果链延伸 |
| 5 | 反方三辩 | 正方 | 反方切换至“曝光流量补偿”与“平台中介责任” | 责任归属划分 |
| 6 | 正方 | 反方三辩 | 正方以司法判例反驳中介责任论 | 诉诸权威(判例) |
| 7 | 反方三辩 | — | 时间到,未完成回应 | — |
进行小结,时间两分半钟。发言及计时。对方辩友的问题,今天请还通过算法推荐来主动借助传播,并且从流量中获取商业利益。也就是说,如今的技术已经不再处于中立地位。这也是我方今天一辩所述所提出的。
包括刚才我在第二,在我们这个质询环节当中是个策略。如果我们今天能够给出一个适用于各种平台的方案,完整的体系,今天这个广告都得算上,我们才可以进行一个……就是因为看到07年就上线这个版权ID系统。反对方上传原始作品,建立指纹库,用户上传新视频,系统自动比对匹配成功后,权利人就可以选择禁播、追踪或者创收。您在24年3月,系统就已经处理了22亿件的版权主张,96%以上由机器人自动完成,累计向权利人身上消费了120亿美元,超过90%的权利人选择了留下来看,并且进行变现。
好,那今天对方说学资本是出差太大了,今年国内都不道美方的,我们还可以看抖音和快手平台。抖音上已经上线了这样的一个功能,前置的一些侵权内容。截止2026年6月,平台已主动拦截侵权账号9.2万个,累计商品18万件,拦截的内容26万条,这样的一个前置的拦截规模已经远超了传统的被动数量总量。快手的弹幕多多模块的使用框架也已经体现了这一点。
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今欧盟的反馈,他已经提出了根据他的数字化单一版权指令的第17条,他建立公众提供服务不足3人、年营业额低于1000万欧元的平台,他只需要尽最大的努力来寻求授权并且履行通知产品义务,不用承担尽最大努力来防止未来我们的获利义务。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已经出台了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管理指南,我们可以通过协同部规模业务组备人将平台变成超级平台大国,承担足够小平台,根据他们的平台规模来体现他们相应应该负担的责任。也就是说,这就是我方今天给你的一个,根据不同类型的平台来进行承担责任的一个分析方式。这就是我方今天给出的方案。
好,那么,我们会回归到我们的重点本身。首先,原用户原创作,它是平台生态的一个源头活水。那么,在传统的社观环境下,侵权影响的范围有限。原创作西依然有足够的创作空间。但今天平台它已经不再成立,他通过司法推荐来主动干预什么。这上内容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去改变很多。也就是说,我们平台就公开承担很多责任后。
进行小结,时间两分半钟。发言及计时。对方辩友的问题,今天请还通过算法推荐来主动借助传播,并且从流量中获取商业利益。也就是说,如今的技术已经不再处于中立地位。这也是我方今天一辩所述所提出的。
包括刚才我在第二,在我们这个质询环节当中是个策略。如果我们今天能够给出一个适用于各种平台的方案,完整的体系,今天这个广告都得算上,我们才可以进行一个……就是因为看到07年就上线这个版权ID系统。反对方上传原始作品,建立指纹库,用户上传新视频,系统自动比对匹配成功后,权利人就可以选择禁播、追踪或者创收。您在24年3月,系统就已经处理了22亿件的版权主张,96%以上由机器人自动完成,累计向权利人身上消费了120亿美元,超过90%的权利人选择了留下来看,并且进行变现。
好,那今天对方说学资本是出差太大了,今年国内都不道美方的,我们还可以看抖音和快手平台。抖音上已经上线了这样的一个功能,前置的一些侵权内容。截止2026年6月,平台已主动拦截侵权账号9.2万个,累计商品18万件,拦截的内容26万条,这样的一个前置的拦截规模已经远超了传统的被动数量总量。快手的弹幕多多模块的使用框架也已经体现了这一点。
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今欧盟的反馈,他已经提出了根据他的数字化单一版权指令的第17条,他建立公众提供服务不足3人、年营业额低于1000万欧元的平台,他只需要尽最大的努力来寻求授权并且履行通知产品义务,不用承担尽最大努力来防止未来我们的获利义务。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已经出台了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管理指南,我们可以通过协同部规模业务组备人将平台变成超级平台大国,承担足够小平台,根据他们的平台规模来体现他们相应应该负担的责任。也就是说,这就是我方今天给你的一个,根据不同类型的平台来进行承担责任的一个分析方式。这就是我方今天给出的方案。
好,那么,我们会回归到我们的重点本身。首先,原用户原创作,它是平台生态的一个源头活水。那么,在传统的社观环境下,侵权影响的范围有限。原创作西依然有足够的创作空间。但今天平台它已经不再成立,他通过司法推荐来主动干预什么。这上内容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去改变很多。也就是说,我们平台就公开承担很多责任后。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辩论环节“正方三辩 · 正方三辩小结”可知,这是单人陈词环节(小结),不属于立论环节,也不属于质询/对辩等双人交互环节。
因此按规则第3类处理:不输出概念定义,不输出判断标准,不输出分论点与事实佐证的完整体系,只总结其讨论的内容。
算法推荐主动介入 + 流量获利
↓
技术不再中立
↓
平台应承担责任
↓
现有技术可行(版权ID、抖音/快手拦截数据)
↓
责任应分级(欧盟指令、国内分级指南)
↓
回归辩题:平台主动干预→应公开承担更多责任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对方辩友围绕平台的支持,我们需要把提高版的保护责任落实到平台实际需要承担的工作上。新天的实际系统的去开发上面的我力不何分系,能去承担这些问题,决定了上主张的我真的实施,也要决定了哪些平台还有机会继续经营。
首先,责任提高所要求的新措施需要真实持续的投入。实际算法会因为企这个责任要求就自动出现在平台里。我们需要增加的这一整套需要持续维持的能力,就不包括他第一步开发和运行及版权管理工具,以及投个数亿美元。这当然不但意味着每个平台高花商重钱,但足以说明版权治理能力需要建设一个付费。
其次,同样的竞个要求对不同的平台就有着不同的平牌。大平台可能已经拥有了技术系统、专业团队和稳定资金,足以支撑其进行新功能的开发,或者服务外包生产平台,这可能需要从头招易购买服务才能达到新的要求。如果没办法解决小平台的资金缺口,我们还有是达到现个要求的人经营,他就可能停时主动服务,主要服务是退出市场。这种风险性费只存在一假分中一份,分析410万款故宫可以应用的研究估计,GDPR实施后,由于行业可的提高1/3的可用可用应用,推出新应用的这些型号进入量减少。解约以外,他提醒我们新生活被条件确实的影响,产品进入我们原厂的机会最后承担体新的成本不等于没有创新价值,一然服务一然服务原创作者的小设区,他开发了更同的不同展示、连锁和交流的创新的功能。用户们喜望他是不能替他支付新的系统和卖给人的费用,如果他因此退出消失了。
人的事上有人需要图,美国官方统计显示,在从事或资助银行企业中,10~249人的中小企业研发长度约为11%,大于高企业约50%的水平。这足以说你非模糊的直接替代有创新价值的判断。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公司力来理解决所有退出产品没有需求,而退出品产品有需求,就不单不提新增经营条件而退出,根源是不定相同,或者可能让资金优势提前给离市场机会,但更多者是去选择让行业失去新的技术常试和竞争压力。
我方公此主张,版权责任应当与平台的参与程度、风险和适应能力相匹配,还是保护应当得到第时代,也应当为能够服务创作者的英情来保留成长空间,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对方辩友围绕平台的支持,我们需要把提高版的保护责任落实到平台实际需要承担的工作上。新天的实际系统的去开发上面的我力不何分系,能去承担这些问题,决定了上主张的我真的实施,也要决定了哪些平台还有机会继续经营。
首先,责任提高所要求的新措施需要真实持续的投入。实际算法会因为企这个责任要求就自动出现在平台里。我们需要增加的这一整套需要持续维持的能力,就不包括他第一步开发和运行及版权管理工具,以及投个数亿美元。这当然不但意味着每个平台高花商重钱,但足以说明版权治理能力需要建设一个付费。
其次,同样的竞个要求对不同的平台就有着不同的平牌。大平台可能已经拥有了技术系统、专业团队和稳定资金,足以支撑其进行新功能的开发,或者服务外包生产平台,这可能需要从头招易购买服务才能达到新的要求。如果没办法解决小平台的资金缺口,我们还有是达到现个要求的人经营,他就可能停时主动服务,主要服务是退出市场。这种风险性费只存在一假分中一份,分析410万款故宫可以应用的研究估计,GDPR实施后,由于行业可的提高1/3的可用可用应用,推出新应用的这些型号进入量减少。解约以外,他提醒我们新生活被条件确实的影响,产品进入我们原厂的机会最后承担体新的成本不等于没有创新价值,一然服务一然服务原创作者的小设区,他开发了更同的不同展示、连锁和交流的创新的功能。用户们喜望他是不能替他支付新的系统和卖给人的费用,如果他因此退出消失了。
人的事上有人需要图,美国官方统计显示,在从事或资助银行企业中,10~249人的中小企业研发长度约为11%,大于高企业约50%的水平。这足以说你非模糊的直接替代有创新价值的判断。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公司力来理解决所有退出产品没有需求,而退出品产品有需求,就不单不提新增经营条件而退出,根源是不定相同,或者可能让资金优势提前给离市场机会,但更多者是去选择让行业失去新的技术常试和竞争压力。
我方公此主张,版权责任应当与平台的参与程度、风险和适应能力相匹配,还是保护应当得到第时代,也应当为能够服务创作者的英情来保留成长空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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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节为反方三辩小结,属于单人陈词环节。反方三辩围绕“版权责任应当与平台的参与程度、风险和适应能力相匹配”这一核心主张,从以下逻辑链条展开总结论述:
首先,我想针对你们提出的两个问题作出回应。第一,你们说这个康ID可以解决这个事情,但我要告诉你们,根据著名大学有机合成展开的各种转化中,有用户自己上传了一万多条的一致满他的视频,但是有百分之四十五,即9.4%的视频已经被注了当前的ID,错误地主张版权。其次,比方说,你的利用率达到了99%。但我方再告诉你,根据生请学新技术电子生活法新三研究算法的工作率,在中化的网络内用方面框大,即便以全球最大的技术提供商家为例,即便达到了99%的利用率,那么在网络中每天将会有数以万件的网络内容被错误标题隔离出。这可不是一个好数目。其实就像你刚刚说的提供什么职工,为什么很同,但是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数据是针对于政府,而且我针对课题是盗版关注的内容,您不能说让任务直接等于某平台的参考。
我方必须再次强调,关于这个保护责任,怎么样去保护,实施怎么样的精神保护措施,并不属于今天我这个辩题的讨论范畴。但是我方现在已经非常诚恳地给了您方一个初步的、可以实行的方案,然后您还是一直在说这个方案对不对,它可不可以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范畴,不在我们今天聊聊的范围之内。好,今天我会告诉你,以前用户上传到平台的内容会面临的侵权方式,主要就是跨平台搬运未经授权的转载,平台删除侵权的内容,还有银行所播的封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传播。但是现在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的手段已经进化了,它可能就会被用于AI的训练,那这种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了,后果是不可能逆的。如果我的原创作品被放量了的辑参数,即使平台在事后删除了这个侵权的内容,也没有办法从这个已经发行的AI模型中将这个数据给移除。平台是能在源头上阻止侵权发生的决策,所以侵权手段的变化,平台有不能固守原有的方式,要提高一些。
首先,我想针对你们提出的两个问题作出回应。第一,你们说这个康ID可以解决这个事情,但我要告诉你们,根据著名大学有机合成展开的各种转化中,有用户自己上传了一万多条的一致满他的视频,但是有百分之四十五,即9.4%的视频已经被注了当前的ID,错误地主张版权。其次,比方说,你的利用率达到了99%。但我方再告诉你,根据生请学新技术电子生活法新三研究算法的工作率,在中化的网络内用方面框大,即便以全球最大的技术提供商家为例,即便达到了99%的利用率,那么在网络中每天将会有数以万件的网络内容被错误标题隔离出。这可不是一个好数目。其实就像你刚刚说的提供什么职工,为什么很同,但是我不告诉你,你这个数据是针对于政府,而且我针对课题是盗版关注的内容,您不能说让任务直接等于某平台的参考。
我方必须再次强调,关于这个保护责任,怎么样去保护,实施怎么样的精神保护措施,并不属于今天我这个辩题的讨论范畴。但是我方现在已经非常诚恳地给了您方一个初步的、可以实行的方案,然后您还是一直在说这个方案对不对,它可不可以是另外一个讨论的范畴,不在我们今天聊聊的范围之内。好,今天我会告诉你,以前用户上传到平台的内容会面临的侵权方式,主要就是跨平台搬运未经授权的转载,平台删除侵权的内容,还有银行所播的封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传播。但是现在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的手段已经进化了,它可能就会被用于AI的训练,那这种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了,后果是不可能逆的。如果我的原创作品被放量了的辑参数,即使平台在事后删除了这个侵权的内容,也没有办法从这个已经发行的AI模型中将这个数据给移除。平台是能在源头上阻止侵权发生的决策,所以侵权手段的变化,平台有不能固守原有的方式,要提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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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节为反方 · 陈词PK第一轮 · 正方,属于单人陈词环节。根据规则,不输出概念定义,仅总结其讨论内容。
首先,我们今天这个审查机制,就算你有了这个过滤机制,但在法律上,实际上是被合理使用,这些是没有百分之多少认定标准的。所以,您方所说的事前审查,它永远达不到我们过滤掉所有原创内容的标准,你们不能把法官要判定这些是不是原创内容的标准,直接归责到平台身上。而且,我们今天达不到这个技术的话,技术不可行,平台做不到,那做不到的话,平台就不应当去承担这样的版权保护责任。
其次,你方一辩说小平台淘汰是自然的选择,那这样就只会带来大平台的垄断。我方有数据强调,当垄断达到50%,会抑制整个社会的创新。如果今天平台内容达不到创新,大平台,我们没有这样的一个平台去发展我们的创新内容,这只会导致我们没有表达出、还达不到我们满足责任的一个目的。
感谢正方在反方一辩提出了误伤问题。根据康奈尔数据,被自动检测到并构成伤残者的版权争议的比率高0.6%,这是一个相当的数据,而人工的争议率是超过了0.4%的。再回到哪怕是有数据被误伤了,误伤是设计问题,而这是制度问题。欧盟在初细化单一市场版权执行第17条,在特意过滤义务的同时,配套了第7款和第9款,对于合法使用和保护的保障被误伤,我们再提出争议,如果说确实是误调整的要求申请恢复,这并不会导致内容真正的消失。
可是对方之间真正太度的苛责在于对创作者损失的视而不见。今天都没有说,如果说建设了一套措施会使小平台消失,很奇怪,我们一直在强调分级制度,让小平台减轻税理,建立一套成熟尽统的义务,让大平台更多地分担承担责任,这大大这个市场经济动能的了准和实现,你看。
首先,我们今天这个审查机制,就算你有了这个过滤机制,但在法律上,实际上是被合理使用,这些是没有百分之多少认定标准的。所以,您方所说的事前审查,它永远达不到我们过滤掉所有原创内容的标准,你们不能把法官要判定这些是不是原创内容的标准,直接归责到平台身上。而且,我们今天达不到这个技术的话,技术不可行,平台做不到,那做不到的话,平台就不应当去承担这样的版权保护责任。
其次,你方一辩说小平台淘汰是自然的选择,那这样就只会带来大平台的垄断。我方有数据强调,当垄断达到50%,会抑制整个社会的创新。如果今天平台内容达不到创新,大平台,我们没有这样的一个平台去发展我们的创新内容,这只会导致我们没有表达出、还达不到我们满足责任的一个目的。
感谢正方在反方一辩提出了误伤问题。根据康奈尔数据,被自动检测到并构成伤残者的版权争议的比率高0.6%,这是一个相当的数据,而人工的争议率是超过了0.4%的。再回到哪怕是有数据被误伤了,误伤是设计问题,而这是制度问题。欧盟在初细化单一市场版权执行第17条,在特意过滤义务的同时,配套了第7款和第9款,对于合法使用和保护的保障被误伤,我们再提出争议,如果说确实是误调整的要求申请恢复,这并不会导致内容真正的消失。
可是对方之间真正太度的苛责在于对创作者损失的视而不见。今天都没有说,如果说建设了一套措施会使小平台消失,很奇怪,我们一直在强调分级制度,让小平台减轻税理,建立一套成熟尽统的义务,让大平台更多地分担承担责任,这大大这个市场经济动能的了准和实现,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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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环节为反方 · 陈词PK第二轮 · 正方的单人陈词发言。根据规则,不输出概念定义,仅总结其讨论内容。
首先,我们今天问题的核心应当是“应不应该”,而不是“可不可行”。然后考虑范围,各题束应该考虑一方。今天我方产生了更高责任,要求平台对于版权保护提供新功能新措施,这背后是一大笔经费。对于有团队、有系统、有资金的大平台,才去进行一次升级开发;而资金只够维持原有运营的小平台,新增费用可能决定它是否能够继续经营。但是,要求符合行业标准,不但不利于平台,你可能被迫停止主要的服务,就是退出市场,对吗?为是于优这里还没有出现,那么,地图被淘汰,究竟是没有用户需求的产品,还是有需求有创新?就因为不单是成本,而是背后退出了平台承担成本的能力,凭什么直接代替创新的价值成为平台?就是应当存在深层的判断。
而且,我们今天要考虑的正是法律责任。您方把经纪人的法律侵权责任推给中立的平台,这本身就是错面责任,不能要求没有过错的平台方去承担一个工作责任。
我看他已经不但是一个简单的中立角色,平台从用户原生内容中直接获益,于是他就只想说“我这个科,你是视频赚来钱,我就不承担保护的责任吗?”今天您方说,有的技术可能不可能。首先,我方已经给出了抖音和快手以及其他各种腾讯平台,他们已经有了一整套的过滤率,说明技术是可行的。再其次,就算您方说了这个技术可能没能达到,增加一小时代,那么,这就是因为技术不可行、不够好,所以我们就不用提升他的技术了,对吗?就是说我,我在你们平台上传我的作品,我在这受欺负,你们对于你们的平台根本就可以视而不见。所以我的作品,我在这受欺负了,你们对于你们的平台,根本就可以视而不见,对于我的利益,完全不管。
接下来,红们色把推荐它,因为它不太中立,所以他始青身流够受到海量后,我能直接更牛的原创作品,而是流量意义。当我创作者的收益去做空了创作信极就就会受损。那么,提出这么一个不符合著作权法的,他的一个规法,规法目的。
首先,我们今天问题的核心应当是“应不应该”,而不是“可不可行”。然后考虑范围,各题束应该考虑一方。今天我方产生了更高责任,要求平台对于版权保护提供新功能新措施,这背后是一大笔经费。对于有团队、有系统、有资金的大平台,才去进行一次升级开发;而资金只够维持原有运营的小平台,新增费用可能决定它是否能够继续经营。但是,要求符合行业标准,不但不利于平台,你可能被迫停止主要的服务,就是退出市场,对吗?为是于优这里还没有出现,那么,地图被淘汰,究竟是没有用户需求的产品,还是有需求有创新?就因为不单是成本,而是背后退出了平台承担成本的能力,凭什么直接代替创新的价值成为平台?就是应当存在深层的判断。
而且,我们今天要考虑的正是法律责任。您方把经纪人的法律侵权责任推给中立的平台,这本身就是错面责任,不能要求没有过错的平台方去承担一个工作责任。
我看他已经不但是一个简单的中立角色,平台从用户原生内容中直接获益,于是他就只想说“我这个科,你是视频赚来钱,我就不承担保护的责任吗?”今天您方说,有的技术可能不可能。首先,我方已经给出了抖音和快手以及其他各种腾讯平台,他们已经有了一整套的过滤率,说明技术是可行的。再其次,就算您方说了这个技术可能没能达到,增加一小时代,那么,这就是因为技术不可行、不够好,所以我们就不用提升他的技术了,对吗?就是说我,我在你们平台上传我的作品,我在这受欺负,你们对于你们的平台根本就可以视而不见。所以我的作品,我在这受欺负了,你们对于你们的平台,根本就可以视而不见,对于我的利益,完全不管。
接下来,红们色把推荐它,因为它不太中立,所以他始青身流够受到海量后,我能直接更牛的原创作品,而是流量意义。当我创作者的收益去做空了创作信极就就会受损。那么,提出这么一个不符合著作权法的,他的一个规法,规法目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根据 <辩论环节> 标注为“反方 · 陈词PK第三轮 · 正方”,该环节属于单人陈词环节(非立论、非质询/对辩)。按照规则,不输出概念定义,仅总结其讨论内容。
本段正方陈词围绕以下逻辑脉络展开:
总结:正方本轮陈词主要从责任分配应量力而行、平台非中立且直接获益、技术已可行、创作者权益受损四个方向展开,试图论证平台应承担更高版权保护责任,并反驳对方以“技术不可行”“平台中立”为由的免责逻辑。
今天我想再梳理一下我方的观点。第一,它侵犯了作者的表达权;第二,小平台承担了过重的责任。对方一直在谈分歧,但我想说,刚才你们举的负面例子,不管怎样,平台真的可以根除带来的新风险吗?永远无法根除,因为这个东西融入了AI的算法中。你们说的是,如果前面进行一个审查机制,但这个审查机制是由人来审查,还是由机器来审查?如果有人来审查,成本极高,根本没有可行性。如果由机器来审查,机器永远也无法判断出论坛是否完整、是否真实,因为它没有自由意识。它没有自由意识,就不可能判断出今天这是否真的构成侵权。
所以这个地方要想到,对方现在一直在混淆概念,就是责任这个概念。法律责任背后,意味着的是一种大的影响,这种大意是需要去承担的。你方今天没有给出一个可以量化的、投入到机器里面、让它完美达到目的的标准,然后你让广告平台承担更高的责任,去承担更多的代价。这种代价,司法机关要给出一条合理的路径,给出一个合理的标准,让网络平台免受这种代价,而这种路径就是一套完整统一的、适配于网络流域体的云创联和侵算的标准。
所以说,标准一定是统一的,而不是说分散的。你这样的话,只会第一导致网络平台对各自的责任进行不同程度的规避;第二,会导致大平台的用户流向小平台,因为小平台的品牌标准更低。这样子的话,那些以前非法的业务、盗版的业务就在小平台上去体现了。那这样子真的可以达到一个百分百保护的责任吗?根本就达不到。
最后再来讲一下刚才提到的抖音和快手。抖音和快手虽然说很优秀,但是它们也是国内属于数一数二的头部平台。可是国内网络平台数一数二,有的大型网络平台只占到0.6%,而小型的微型的平台占到96.5%以上。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小型平台他们承受的压力是极大的。有官方数据表明,小型平台他们的5年通过率是50.2%,80年通过率是40%到三十点二十九。那样子的方式,你方这样子就更加加剧了小平台上的承担压力,他们就更加不利于整个网络社会的发展。
今天我想再梳理一下我方的观点。第一,它侵犯了作者的表达权;第二,小平台承担了过重的责任。对方一直在谈分歧,但我想说,刚才你们举的负面例子,不管怎样,平台真的可以根除带来的新风险吗?永远无法根除,因为这个东西融入了AI的算法中。你们说的是,如果前面进行一个审查机制,但这个审查机制是由人来审查,还是由机器来审查?如果有人来审查,成本极高,根本没有可行性。如果由机器来审查,机器永远也无法判断出论坛是否完整、是否真实,因为它没有自由意识。它没有自由意识,就不可能判断出今天这是否真的构成侵权。
所以这个地方要想到,对方现在一直在混淆概念,就是责任这个概念。法律责任背后,意味着的是一种大的影响,这种大意是需要去承担的。你方今天没有给出一个可以量化的、投入到机器里面、让它完美达到目的的标准,然后你让广告平台承担更高的责任,去承担更多的代价。这种代价,司法机关要给出一条合理的路径,给出一个合理的标准,让网络平台免受这种代价,而这种路径就是一套完整统一的、适配于网络流域体的云创联和侵算的标准。
所以说,标准一定是统一的,而不是说分散的。你这样的话,只会第一导致网络平台对各自的责任进行不同程度的规避;第二,会导致大平台的用户流向小平台,因为小平台的品牌标准更低。这样子的话,那些以前非法的业务、盗版的业务就在小平台上去体现了。那这样子真的可以达到一个百分百保护的责任吗?根本就达不到。
最后再来讲一下刚才提到的抖音和快手。抖音和快手虽然说很优秀,但是它们也是国内属于数一数二的头部平台。可是国内网络平台数一数二,有的大型网络平台只占到0.6%,而小型的微型的平台占到96.5%以上。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小型平台他们承受的压力是极大的。有官方数据表明,小型平台他们的5年通过率是50.2%,80年通过率是40%到三十点二十九。那样子的方式,你方这样子就更加加剧了小平台上的承担压力,他们就更加不利于整个网络社会的发展。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1. 重申我方核心观点
2. 反驳对方关于“审查机制可根除风险”的论点
3. 提出我方替代方案:统一标准路径
4. 以平台数据强化小平台压力论点
辩论题很清楚,我们双方的核心在于:到底有没有看见整个时代中,我们所面临的困境到底是什么?对方有没有看见现在的创作者在AI时代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是什么?
其实,对方正常的讨论,无非在于说平台也很不容易,平台是重要力量,那创作者牺牲点权益,能被新学了有可多开头的——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过去为什么是红旗原则和避风港原则?因为过去的侵权实际上影响没有那么大。过去侵权主要靠人工的感觉,靠技术,可是现在呢?现在有了AI之后,技术的侵权是靠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秒级抓住批量的计划。根据第二资会把这个监测中心数据,92.2%的独家原创作品资源,平均每天作品可以翻译次,可是创作者自身呢,只能发现59.4%的自询。一半以上面对海量的盗版,如何通过过去的通知和删除,能够保护原创者的权益?这套模式在当今的社会已经是全面地失效和过时了。
在独立家居当间,对于平台的态度,其实口户中间都很奇怪,他一般告诉我说,在我们这个制度执行之下,小平台会灭绝,然后就告诉我说,那大的盗版内容会流向小平台,那就很奇怪。其实,我从今天的结答已经给出来了,我方在互联网上已经有关于超级平台和中小平台的分级分类。对于大平台,让他们建立起来,不会错过一样的监测和实施机制。那对于小平台来讲,他们可以有适当的放宽,甚至可以和大平台共享运营用的技术要求,这种措施在欧盟和美国已经是切实可行的了,而不是像对方说的一样达不到我的边界。
那真正阻碍这制度落实的是什么?不是中小平台,而恰恰是一些垄断的大平台。对方辩友的立场表面上是为中小平台发声,可是实际上却是免除了那些大平台,做到了事前事后这个业务,做到利润分配,真正免除的恰恰是那些垄断平台义务的责任。而真正伤害到的,恰恰是那些最无助、在法律情权上最弱势的个人原创创作者。
对,没有,我们现在回到一个全择核心这个原则,我们最后提出来的,对方说平台是中立的,但是真的是这样吗?平台通过主动推流可以扩大今天的影响,获得商业利益。但是在侵权发生之后,又可以一些窗口原则和同级原则,将治理成本和维修风险全部都甩给创作者。一边享受着,那么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治理成本。这不仅是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是法律逻辑的必然。我们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反对号和责任,不是否定平台的价值,而是要求平台在获得商业利益的同时,把守门人的责任做到实处。
真正建议以及过程相好。本场辩论到此结束。
辩论题很清楚,我们双方的核心在于:到底有没有看见整个时代中,我们所面临的困境到底是什么?对方有没有看见现在的创作者在AI时代所面临的系统性困境是什么?
其实,对方正常的讨论,无非在于说平台也很不容易,平台是重要力量,那创作者牺牲点权益,能被新学了有可多开头的——但是我们可以发现,过去为什么是红旗原则和避风港原则?因为过去的侵权实际上影响没有那么大。过去侵权主要靠人工的感觉,靠技术,可是现在呢?现在有了AI之后,技术的侵权是靠技术手段可以实现秒级抓住批量的计划。根据第二资会把这个监测中心数据,92.2%的独家原创作品资源,平均每天作品可以翻译次,可是创作者自身呢,只能发现59.4%的自询。一半以上面对海量的盗版,如何通过过去的通知和删除,能够保护原创者的权益?这套模式在当今的社会已经是全面地失效和过时了。
在独立家居当间,对于平台的态度,其实口户中间都很奇怪,他一般告诉我说,在我们这个制度执行之下,小平台会灭绝,然后就告诉我说,那大的盗版内容会流向小平台,那就很奇怪。其实,我从今天的结答已经给出来了,我方在互联网上已经有关于超级平台和中小平台的分级分类。对于大平台,让他们建立起来,不会错过一样的监测和实施机制。那对于小平台来讲,他们可以有适当的放宽,甚至可以和大平台共享运营用的技术要求,这种措施在欧盟和美国已经是切实可行的了,而不是像对方说的一样达不到我的边界。
那真正阻碍这制度落实的是什么?不是中小平台,而恰恰是一些垄断的大平台。对方辩友的立场表面上是为中小平台发声,可是实际上却是免除了那些大平台,做到了事前事后这个业务,做到利润分配,真正免除的恰恰是那些垄断平台义务的责任。而真正伤害到的,恰恰是那些最无助、在法律情权上最弱势的个人原创创作者。
对,没有,我们现在回到一个全择核心这个原则,我们最后提出来的,对方说平台是中立的,但是真的是这样吗?平台通过主动推流可以扩大今天的影响,获得商业利益。但是在侵权发生之后,又可以一些窗口原则和同级原则,将治理成本和维修风险全部都甩给创作者。一边享受着,那么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治理成本。这不仅是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是法律逻辑的必然。我们要求平台承担更高的反对号和责任,不是否定平台的价值,而是要求平台在获得商业利益的同时,把守门人的责任做到实处。
真正建议以及过程相好。本场辩论到此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