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首先我来问一下正方一辩,你们对“三四度”这一类现象有没有具体的事例?
向上的自由,向上的自由是一种具体的事例。具体的事例的话,是这种像陶渊明似的,隐居于“向下”的这种现象?我方认为它不是向下流行,取一个更加现代化的词例啊,一般的是为什么不是向上?不要反问。我方认为我方的定义就是这就是自由,OK。
现在你方说向下自由是自主选择的权利,然后乙方又认为啊,首先乙方对自由的定义是有自由选择权利,对吗?是OK。对于“讨厌明确认”是首先请现在是你有,你既然不要举,那我给你举一个就是说你们所有内容,因为这个压力大,我选择进行一个“机资源化”的躺平。那类似躺平这种,我问你,因为社会竞争压力大,我选择去躺平,我是不是对这个社会的妥协,而不是因为我自主的选择?因为我竞争无法得到我想要的,所以我选择躺平,这真的是因为我自主选择吗?
他说你光混淆了选择动机和自由属性这两块。即使你选择是因为压力大而引起的躺平,但只要最终的决策是由个人做出,而不是被强制,就是一种自由的体现。像人们因为经济压力而选择普通工作而非高薪但劳累的工作,这是在轻松与高薪累之间的一种自由权衡,而不是来自他人的逼迫。
其次,“被动不要有的自由”,自然中没有绝对约束的自由。自我选择不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其实是可以排除客观条件影响的自由,那只要选择权在你个人手中,就是我说的我们的自主选择权。只要选择权在你手中,那无论动机是主动还是被动,它都应该属于自由的范畴。
当外力因素对你形成压迫的时候,你已经丧失了选择权。当你选择是你认为你有选择性去选择“反弹”的,实际上你没有选择,因为你向上的压力压迫着你只能去选择这一个对于你来说可能最好的选择,这真的是你自主的选择吗?你如果向上,前进路上有困难,这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但是,你可以自由地选择,你是正面迎击困难,还是去倒退,这是你自我的权利,在你手中的。
我会下一个问题,你们说好个体的自身意愿是自由的定义。那还有乡村教育者和公益人,他们是个体的自身意愿,但他们并不是我们讨论的“向下自由”这一类现象。我先问你,个体的自身意愿有没有满足“向下自由”这一类现象的使命?我已经说了,其实刚才这个像“相似树追者”和“刘游同”这类“向上自由”的面,我方认为像这个自由就应该是并不是说只有选择其中躺赢才是现在的自由。我说现在的自由你可以代表着你不在某个领域继续进取,而选择回归的方式,我认为就像我们说的,像陶渊明这样,隐居人,这都是现在的自由。
我方推崇乡村价值和公益人,在我方看来这应该是向上的自由,它不符合现在这个“向下自由”这一类现象。我先问你,从一开始让你们举几个例子,好,首先我可以感谢两位。
(感谢正方一辩发言)有请反方一辩进行第一环节。
好,首先我来问一下正方一辩,你们对“三四度”这一类现象有没有具体的事例?
向上的自由,向上的自由是一种具体的事例。具体的事例的话,是这种像陶渊明似的,隐居于“向下”的这种现象?我方认为它不是向下流行,取一个更加现代化的词例啊,一般的是为什么不是向上?不要反问。我方认为我方的定义就是这就是自由,OK。
现在你方说向下自由是自主选择的权利,然后乙方又认为啊,首先乙方对自由的定义是有自由选择权利,对吗?是OK。对于“讨厌明确认”是首先请现在是你有,你既然不要举,那我给你举一个就是说你们所有内容,因为这个压力大,我选择进行一个“机资源化”的躺平。那类似躺平这种,我问你,因为社会竞争压力大,我选择去躺平,我是不是对这个社会的妥协,而不是因为我自主的选择?因为我竞争无法得到我想要的,所以我选择躺平,这真的是因为我自主选择吗?
他说你光混淆了选择动机和自由属性这两块。即使你选择是因为压力大而引起的躺平,但只要最终的决策是由个人做出,而不是被强制,就是一种自由的体现。像人们因为经济压力而选择普通工作而非高薪但劳累的工作,这是在轻松与高薪累之间的一种自由权衡,而不是来自他人的逼迫。
其次,“被动不要有的自由”,自然中没有绝对约束的自由。自我选择不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其实是可以排除客观条件影响的自由,那只要选择权在你个人手中,就是我说的我们的自主选择权。只要选择权在你手中,那无论动机是主动还是被动,它都应该属于自由的范畴。
当外力因素对你形成压迫的时候,你已经丧失了选择权。当你选择是你认为你有选择性去选择“反弹”的,实际上你没有选择,因为你向上的压力压迫着你只能去选择这一个对于你来说可能最好的选择,这真的是你自主的选择吗?你如果向上,前进路上有困难,这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但是,你可以自由地选择,你是正面迎击困难,还是去倒退,这是你自我的权利,在你手中的。
我会下一个问题,你们说好个体的自身意愿是自由的定义。那还有乡村教育者和公益人,他们是个体的自身意愿,但他们并不是我们讨论的“向下自由”这一类现象。我先问你,个体的自身意愿有没有满足“向下自由”这一类现象的使命?我已经说了,其实刚才这个像“相似树追者”和“刘游同”这类“向上自由”的面,我方认为像这个自由就应该是并不是说只有选择其中躺赢才是现在的自由。我说现在的自由你可以代表着你不在某个领域继续进取,而选择回归的方式,我认为就像我们说的,像陶渊明这样,隐居人,这都是现在的自由。
我方推崇乡村价值和公益人,在我方看来这应该是向上的自由,它不符合现在这个“向下自由”这一类现象。我先问你,从一开始让你们举几个例子,好,首先我可以感谢两位。
(感谢正方一辩发言)有请反方一辩进行第一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们反方一二,您刚提到了案例,我想说的是“销对自在”,现在自由是理性的,它是符合法律的,那么你们凭什么把向下的自由理解为是触犯道德理性、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他擦边事件本质上是由于一个体育运动员退役之后经济上的原因,他在自主选择的情况下选择直播这条路线,那么你从什么角度把它认为是一种“告诉”?是这种对于女性的流量礼物吧,那么他怎么选择呢?是对于女性的,这样难道是他应该辞掉工作,然后独来独往地选择像传统女性那样“向造醒”才会选择的行动才是这种“非”自由还是有自由呢?
对方对于自由,“向下自由”OK啊,我们在一辩的时候就已经完全强调过了,我们对向下自由是由三个标准来界定的: 第一,价值导向,必须自身要积极向上,并且有利于个体身心健康,我们并没有把向下自由完全圈禁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之上。 第二点,我们说的是理性的前提,我们要建立在理性、道德与责任之上,这是最重要的,你要符合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我们这第二点也并不是像您说的一样,完全把它圈定在社会规范之内。 第三点,我们才说到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序良俗。“须如向上的满足3.71就行了”,但是您方对它的定义是什么呢?您方给的几个例子,这三点一点都不满足。
就像我刚才说的陶渊明这个例子,你认为他是向下自由,但是他有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啊,它提升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呀,您方为什么认为它是向下的自由呢?因为我们的“上下”是体现于这个时代的价值体系中的,它相对于传统是不同的。可是他帮助了个人,这就是我们的观点。我们的定义就是认为身心健康发展的探索不是一种向下的自由,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向上的求索,是对内心世界的探索,你方为什么对他定义是这样?我方的观点是,它在这个时代的目标体系、价值观中,与传统不同。所以说,我们刚才说的这三点,您只是把它圈在了一点之内。
你现在就是把它只局限在了一点,就是我们的利益并不是这样的。刚才不是,但是就是你这三点只要满足一个就不属于向下的自由。
我们反方一二,您刚提到了案例,我想说的是“销对自在”,现在自由是理性的,它是符合法律的,那么你们凭什么把向下的自由理解为是触犯道德理性、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他擦边事件本质上是由于一个体育运动员退役之后经济上的原因,他在自主选择的情况下选择直播这条路线,那么你从什么角度把它认为是一种“告诉”?是这种对于女性的流量礼物吧,那么他怎么选择呢?是对于女性的,这样难道是他应该辞掉工作,然后独来独往地选择像传统女性那样“向造醒”才会选择的行动才是这种“非”自由还是有自由呢?
对方对于自由,“向下自由”OK啊,我们在一辩的时候就已经完全强调过了,我们对向下自由是由三个标准来界定的: 第一,价值导向,必须自身要积极向上,并且有利于个体身心健康,我们并没有把向下自由完全圈禁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之上。 第二点,我们说的是理性的前提,我们要建立在理性、道德与责任之上,这是最重要的,你要符合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我们这第二点也并不是像您说的一样,完全把它圈定在社会规范之内。 第三点,我们才说到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序良俗。“须如向上的满足3.71就行了”,但是您方对它的定义是什么呢?您方给的几个例子,这三点一点都不满足。
就像我刚才说的陶渊明这个例子,你认为他是向下自由,但是他有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啊,它提升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呀,您方为什么认为它是向下的自由呢?因为我们的“上下”是体现于这个时代的价值体系中的,它相对于传统是不同的。可是他帮助了个人,这就是我们的观点。我们的定义就是认为身心健康发展的探索不是一种向下的自由,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向上的求索,是对内心世界的探索,你方为什么对他定义是这样?我方的观点是,它在这个时代的目标体系、价值观中,与传统不同。所以说,我们刚才说的这三点,您只是把它圈在了一点之内。
你现在就是把它只局限在了一点,就是我们的利益并不是这样的。刚才不是,但是就是你这三点只要满足一个就不属于向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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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图符号说明
→:正向逻辑推导
⊣:直接反驳关系
⊕:并列条件关系
提到这个,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向上,一个是理性,一个是秩序。那么,我分别从这三点反映一下你的看法。首先,第一个,比如说由于我们追求向上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退步。但是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文艺复兴,在当时中世纪追求神学至上的条件下,去学习一些天文学、地理学,在当时主流的社会价值观看来,这确实是“向下”的。但是实际上从唯物史观来看,正是因为我们“向下”去追求这些当时被认为不至高无上的东西,反而推动了科学史的进步。
第二点是您刚才提到的“理性”的问题,您认为“向下”就是不理性,就是本能的、野蛮的。我想请问的是,这跟咱们所说的“自由”有什么关系?就是我,不管是理性还是不理性,或者是“营业”(此处可能为口误,暂保留),它跟我追求“向下的自由”有什么关系?我即便不理性,但是我有追求自由的权利。我想我就想追求“线下”的自由。那请问为什么现在自由不是我的自由,我能做出自己的选择?本身我就是有自由的权利。
最后一个关于您说的“秩序”的方面,您认为“向下的自由”冲击了社会规范。这个我觉得您可能对“自由”中的“自由”定义有一定的见解。首先我认为它可以是等于号也可以是属于号,但如果你仅仅是将这个“式”定义成了……那就先到这。
提到这个,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向上,一个是理性,一个是秩序。那么,我分别从这三点反映一下你的看法。首先,第一个,比如说由于我们追求向上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退步。但是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文艺复兴,在当时中世纪追求神学至上的条件下,去学习一些天文学、地理学,在当时主流的社会价值观看来,这确实是“向下”的。但是实际上从唯物史观来看,正是因为我们“向下”去追求这些当时被认为不至高无上的东西,反而推动了科学史的进步。
第二点是您刚才提到的“理性”的问题,您认为“向下”就是不理性,就是本能的、野蛮的。我想请问的是,这跟咱们所说的“自由”有什么关系?就是我,不管是理性还是不理性,或者是“营业”(此处可能为口误,暂保留),它跟我追求“向下的自由”有什么关系?我即便不理性,但是我有追求自由的权利。我想我就想追求“线下”的自由。那请问为什么现在自由不是我的自由,我能做出自己的选择?本身我就是有自由的权利。
最后一个关于您说的“秩序”的方面,您认为“向下的自由”冲击了社会规范。这个我觉得您可能对“自由”中的“自由”定义有一定的见解。首先我认为它可以是等于号也可以是属于号,但如果你仅仅是将这个“式”定义成了……那就先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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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图中"反方"表述均基于正方二辩对前序发言的针对性回应,实际对话中反方观点未直接呈现)
观点是自由是符合这些规则的,我们所遵循的是一些基础规则,但是呢,我们又提出了一些现代自由是一些违反道德的,所以这就是我方的观点:向下的自由不属于自由,因为它违反了我方的观点,所以才不属于自由。向下的自由不属于自由,向上走,你在自由的状态下就拥有自由,为什么不能呢?
然后,我下一个问题是:自由是由主观意识决定,然后还会受到客观影响,对吧?就是受到环境的影响。对,所以那你方所说的这个自由选择权有什么意义?就是如果说有个人在ABCD这几个选项中选了一个,他自己选了一个,你觉得他是自由吗?
是。但是我方觉得这并不是一种自由的选择,因为他可能会有其他的选项,比如EFG,他可能是在一种社会压力或者设计机制下做出的选择,你并没有发现真正的选择是什么,所以你方其实是在混淆自由和自由选择权的概念。
合法,它是不是合法,它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我和我方几个前提条件下的自由选择,它是一种自由。自由是需要有边界的,具有限制,它才能真正存在。还有你方对宪法自由的理解我方是不认可的,我们认为像公益活动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是这个范畴的。
接下来有请专业咨询小组。
观点是自由是符合这些规则的,我们所遵循的是一些基础规则,但是呢,我们又提出了一些现代自由是一些违反道德的,所以这就是我方的观点:向下的自由不属于自由,因为它违反了我方的观点,所以才不属于自由。向下的自由不属于自由,向上走,你在自由的状态下就拥有自由,为什么不能呢?
然后,我下一个问题是:自由是由主观意识决定,然后还会受到客观影响,对吧?就是受到环境的影响。对,所以那你方所说的这个自由选择权有什么意义?就是如果说有个人在ABCD这几个选项中选了一个,他自己选了一个,你觉得他是自由吗?
是。但是我方觉得这并不是一种自由的选择,因为他可能会有其他的选项,比如EFG,他可能是在一种社会压力或者设计机制下做出的选择,你并没有发现真正的选择是什么,所以你方其实是在混淆自由和自由选择权的概念。
合法,它是不是合法,它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我和我方几个前提条件下的自由选择,它是一种自由。自由是需要有边界的,具有限制,它才能真正存在。还有你方对宪法自由的理解我方是不认可的,我们认为像公益活动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都是这个范畴的。
接下来有请专业咨询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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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也在向对方说那句话,表示这是。这种好的是你的自由,是导致于什么?因为我方认为,我方对于自由的理解是符合法律的,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与传统观点相反的选择也是自由。
其次,对于女性向上发展,对方指得者补区,导致很多人放弃了上升的机会而选择向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向上的人越多,那么这个力量就越重要,机会也越多。比如说现在的社会,考公考编逐渐成为时代下向上发展的标准,这个时候国家放开生育政策,倡导我们国家发展并没有问题。而国家的政策也使得公务员身份地位更加重要。
在此,我方不认为向下的自由就一定会触犯道德底线,因为我们所说的向下的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如果你有意地进行了道德的体现,那么这就不是女性的自由,而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种自我道德绑架与放弃。我认为向下的自由不等于传统的观念体系,它是一种自我选择,是一种个人意识的觉醒,也是对于社会发展的一种适应。
接下来反方三辩。
我刚刚也在向对方说那句话,表示这是。这种好的是你的自由,是导致于什么?因为我方认为,我方对于自由的理解是符合法律的,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与传统观点相反的选择也是自由。
其次,对于女性向上发展,对方指得者补区,导致很多人放弃了上升的机会而选择向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向上的人越多,那么这个力量就越重要,机会也越多。比如说现在的社会,考公考编逐渐成为时代下向上发展的标准,这个时候国家放开生育政策,倡导我们国家发展并没有问题。而国家的政策也使得公务员身份地位更加重要。
在此,我方不认为向下的自由就一定会触犯道德底线,因为我们所说的向下的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如果你有意地进行了道德的体现,那么这就不是女性的自由,而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种自我道德绑架与放弃。我认为向下的自由不等于传统的观念体系,它是一种自我选择,是一种个人意识的觉醒,也是对于社会发展的一种适应。
接下来反方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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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我是正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向下的自由是自由。
首先,我认为自由的本质在于选择权。自由的核心是自主选择权,而非选择结果的优劣。当一个人主动选择更轻松、更低耗的生活方式,比如放弃高强度的工作而选择精神职业,或者从喧嚣的社交中退隐,只要这种选择不侵犯他人利益,就是对自身生活的合法支配,符合自由的本质意义。
而且,现在社会不止崇尚向上的追求,更应尊重向下的选择。当有人敢于跳出主流叙事,在简单中寻找深刻,在平凡中创造价值,这才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其次,现在的自由不是堕落的借口,而是心灵的救赎。我们有权拒绝成为“成功机器”,有权选择自己的幸福方式。现在的自由的合理性,在于选择权的不可剥夺性、个体价值多元的正当性、社会容忍的包容性,以及自由本身所包含的犯错与试探的本质。它并非鼓励消极或倒退,而是强调自由的价值在于赋予个体按自身意愿生活的权利,而非被单一的成功标准绑架。在保障向上追逐的同时,尊重向下的选择,才是真正实现自由的全面性。
然而,我方认为,社会应尊重个体差异,允许不同价值观的存在。其次,现在的自由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当代社会,单一的向上追求已造成集体焦虑,人们被“成功学”裹挟,为买房、升职、攀比而透支生命。但数据表明,物质丰富并未带来幸福感的显著提升,相反,焦虑、抑郁、空虚让我们疲惫不堪。而现在的自由却能让我们找回失去的东西:以时间自由为例,可以不做不喜欢的工作,有闲暇时间陪伴家人、培养爱好;心灵自由则能摆脱社交媒体的攀比焦虑,在阅读与艺术中找到内心的平静。选择自由,意味着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规划人生,主动掌控生命质量。
对方辩友可能会说,现在的自由是逃避责任、阻碍进步的。但恰恰相反,真正的自由应是拒绝被单一向上的标准绑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平台。因为现在的人并非对社会缺乏共识,他们可能来自不同的背景、拥有不同的价值观:放弃高薪投身公益不是懦弱,回归乡村支教是知识的传递,成为环保志愿者守护地球的明天,这些选择让社会多了一份温度和可能性。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向下的自由就是自由,而且这是一种当代社会最稀缺也最珍贵的自由。
接下来由反方二辩进行攻辩环节。
今天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我是正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向下的自由是自由。
首先,我认为自由的本质在于选择权。自由的核心是自主选择权,而非选择结果的优劣。当一个人主动选择更轻松、更低耗的生活方式,比如放弃高强度的工作而选择精神职业,或者从喧嚣的社交中退隐,只要这种选择不侵犯他人利益,就是对自身生活的合法支配,符合自由的本质意义。
而且,现在社会不止崇尚向上的追求,更应尊重向下的选择。当有人敢于跳出主流叙事,在简单中寻找深刻,在平凡中创造价值,这才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其次,现在的自由不是堕落的借口,而是心灵的救赎。我们有权拒绝成为“成功机器”,有权选择自己的幸福方式。现在的自由的合理性,在于选择权的不可剥夺性、个体价值多元的正当性、社会容忍的包容性,以及自由本身所包含的犯错与试探的本质。它并非鼓励消极或倒退,而是强调自由的价值在于赋予个体按自身意愿生活的权利,而非被单一的成功标准绑架。在保障向上追逐的同时,尊重向下的选择,才是真正实现自由的全面性。
然而,我方认为,社会应尊重个体差异,允许不同价值观的存在。其次,现在的自由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当代社会,单一的向上追求已造成集体焦虑,人们被“成功学”裹挟,为买房、升职、攀比而透支生命。但数据表明,物质丰富并未带来幸福感的显著提升,相反,焦虑、抑郁、空虚让我们疲惫不堪。而现在的自由却能让我们找回失去的东西:以时间自由为例,可以不做不喜欢的工作,有闲暇时间陪伴家人、培养爱好;心灵自由则能摆脱社交媒体的攀比焦虑,在阅读与艺术中找到内心的平静。选择自由,意味着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规划人生,主动掌控生命质量。
对方辩友可能会说,现在的自由是逃避责任、阻碍进步的。但恰恰相反,真正的自由应是拒绝被单一向上的标准绑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平台。因为现在的人并非对社会缺乏共识,他们可能来自不同的背景、拥有不同的价值观:放弃高薪投身公益不是懦弱,回归乡村支教是知识的传递,成为环保志愿者守护地球的明天,这些选择让社会多了一份温度和可能性。
因此,我方坚定认为,向下的自由就是自由,而且这是一种当代社会最稀缺也最珍贵的自由。
接下来由反方二辩进行攻辩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探讨的是“向下的自由是自由”这一辩题。我方认为,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
所谓向下的自由,是指那些放弃积极追求,沉溺于及时满足,以牺牲长远发展与社会责任为代价的选择。评判一个行为是否符合“自由”的本质,应该有严谨的标准。以下三大准则是我方今天的论证基础:
第一,价值导向准则。行为必须积极向上,有助于个体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理性基础准则。行为必须建立在理性、道德与责任之上。
第三,秩序和谐准则。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与社会公正、公序良俗。
现在就让我们用这三把标尺来检验所谓的“向下的自由”。
首先,从价值导向准则审视,向下的自由与积极向上背道而驰,它导致了个体的停滞与社会的退步。自由的内核是创造与成长,它意味着通过努力提升能力,通过创造学习价值。而向下的自由,正如某些人所选择的“擦边球”,无需深厚的学识与艰辛的磨练,只是对原始本能的迎合。对于个体而言,会在短暂的流量狂欢中丧失持续成长的内在动力;而个体的选择从来不是孤立的,当一个人通过向下的方式成功获利,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模仿者。对于社会而言,当此类行为被冠上“自由”的名头并加以宣扬,会挤压踏实奋斗者的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这非但不是社会进步,反而是一种文化与价值上的倒退。
其次,从理性基础的剖析,向下的自由往往屈从于感性与欲望,背离了理性、道德与责任。一个理性的人,会权衡长远发展与短期利益,会选择有价值的奋斗而非自我固化的捷径。反观向下的自由,它被流量和资本所诱惑。资本和流量乐于见到个体将自己物化为吸引眼球的工具,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并且无需承担道德责任。请允许我点明一个非常残酷的真相:鼓吹向下的自由往往是既得利益者维护现状的话术。这根本不是自由,而是对剥削的美化,它将人本身异化成吸引眼球的工具。这种被欲望和短期利益驱动的选择,只是本能的奴役,而非真正的自由。
最后,从秩序和谐准则判断,向下的自由冲击社会规范,破坏公序良俗。社会规范和秩序是人类文明的基石,它由刚性的法律底线与柔性的社会公序良俗共同构筑,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而向下的自由往往游走在规则的灰色地带,试探公序良俗的底线。当某些内容在网络上大行其道,它事实上是在挑战和淡化社会关于性别平等、人格尊严的共性共识性规范。如果我们对向下的自由习以为常,甚至为之辩护,久而久之,就会动摇我们社会的价值基础,让文明的进程真正倒退。
好,我方的发言完毕。接下来由反方二辩进行下一环节,这是第二环节,时间剩余30秒。
感谢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探讨的是“向下的自由是自由”这一辩题。我方认为,向下的自由不是自由。
所谓向下的自由,是指那些放弃积极追求,沉溺于及时满足,以牺牲长远发展与社会责任为代价的选择。评判一个行为是否符合“自由”的本质,应该有严谨的标准。以下三大准则是我方今天的论证基础:
第一,价值导向准则。行为必须积极向上,有助于个体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理性基础准则。行为必须建立在理性、道德与责任之上。
第三,秩序和谐准则。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与社会公正、公序良俗。
现在就让我们用这三把标尺来检验所谓的“向下的自由”。
首先,从价值导向准则审视,向下的自由与积极向上背道而驰,它导致了个体的停滞与社会的退步。自由的内核是创造与成长,它意味着通过努力提升能力,通过创造学习价值。而向下的自由,正如某些人所选择的“擦边球”,无需深厚的学识与艰辛的磨练,只是对原始本能的迎合。对于个体而言,会在短暂的流量狂欢中丧失持续成长的内在动力;而个体的选择从来不是孤立的,当一个人通过向下的方式成功获利,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模仿者。对于社会而言,当此类行为被冠上“自由”的名头并加以宣扬,会挤压踏实奋斗者的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这非但不是社会进步,反而是一种文化与价值上的倒退。
其次,从理性基础的剖析,向下的自由往往屈从于感性与欲望,背离了理性、道德与责任。一个理性的人,会权衡长远发展与短期利益,会选择有价值的奋斗而非自我固化的捷径。反观向下的自由,它被流量和资本所诱惑。资本和流量乐于见到个体将自己物化为吸引眼球的工具,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可以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并且无需承担道德责任。请允许我点明一个非常残酷的真相:鼓吹向下的自由往往是既得利益者维护现状的话术。这根本不是自由,而是对剥削的美化,它将人本身异化成吸引眼球的工具。这种被欲望和短期利益驱动的选择,只是本能的奴役,而非真正的自由。
最后,从秩序和谐准则判断,向下的自由冲击社会规范,破坏公序良俗。社会规范和秩序是人类文明的基石,它由刚性的法律底线与柔性的社会公序良俗共同构筑,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而向下的自由往往游走在规则的灰色地带,试探公序良俗的底线。当某些内容在网络上大行其道,它事实上是在挑战和淡化社会关于性别平等、人格尊严的共性共识性规范。如果我们对向下的自由习以为常,甚至为之辩护,久而久之,就会动摇我们社会的价值基础,让文明的进程真正倒退。
好,我方的发言完毕。接下来由反方二辩进行下一环节,这是第二环节,时间剩余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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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吴了芳这一类人通过物化自己在互联网上博取流量的时候,许多人包括各方面友不会说他们是自由,说他们是个人选择。这个做法模糊了自由的本质,我方认为现在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恰恰是一种需要正本清源之举。我方认为必须从我方立论提出的宣传规则出发,平息情绪,探讨是否真正的自由。
其次,对方辩友提出我们要确实包容一些不同的个体。我们所谓的现下的自由,绝对是一种小众的个人偏好。它指的是在特定结构框架下,有限的选择空间中,看似给你预备的力量,可能让你在里边选择一个看似的自由,实际上它会对你形成一种妥协,是一种机制上让你无法选择其他。所以你在有限的空间中进行选择,是以放弃更高层的尊严和人格为代价的,也放弃了长期的利益去迎合一种固化的心理模式。而且它会反过来,因为你们所鼓吹的这种要追求这样的自由,会进一步强化这种压迫。
这是另一方面来诠释。我们又清晰地认识到,孔有光为什么要展现自己、通过展示身体获取流量,而不是提升自己的才能或其他方面呢?这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国家和社会对于退役运动员并没有提供全面的保障?假如我们像对方辩友一样,一直鼓吹这种现象就是自由,这不仅会像我方之前提出的那样,使投机之举、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被放大,而且社会制度的不足、保障的不完善也会被忽视,问题的本质得不到解决,而后对于个人及社会的评价和影响就会愈演愈烈。
接下来是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三个时间,自由辩论发言必须在双方之间交替进行,首先由对方。
当吴了芳这一类人通过物化自己在互联网上博取流量的时候,许多人包括各方面友不会说他们是自由,说他们是个人选择。这个做法模糊了自由的本质,我方认为现在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恰恰是一种需要正本清源之举。我方认为必须从我方立论提出的宣传规则出发,平息情绪,探讨是否真正的自由。
其次,对方辩友提出我们要确实包容一些不同的个体。我们所谓的现下的自由,绝对是一种小众的个人偏好。它指的是在特定结构框架下,有限的选择空间中,看似给你预备的力量,可能让你在里边选择一个看似的自由,实际上它会对你形成一种妥协,是一种机制上让你无法选择其他。所以你在有限的空间中进行选择,是以放弃更高层的尊严和人格为代价的,也放弃了长期的利益去迎合一种固化的心理模式。而且它会反过来,因为你们所鼓吹的这种要追求这样的自由,会进一步强化这种压迫。
这是另一方面来诠释。我们又清晰地认识到,孔有光为什么要展现自己、通过展示身体获取流量,而不是提升自己的才能或其他方面呢?这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国家和社会对于退役运动员并没有提供全面的保障?假如我们像对方辩友一样,一直鼓吹这种现象就是自由,这不仅会像我方之前提出的那样,使投机之举、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被放大,而且社会制度的不足、保障的不完善也会被忽视,问题的本质得不到解决,而后对于个人及社会的评价和影响就会愈演愈烈。
接下来是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三个时间,自由辩论发言必须在双方之间交替进行,首先由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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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自己三方面明确向自由学习者的接受者结合现实进一步阐释,共观点在地方可能才会产生偏差。首先,最高的个人选择没有高低之分,选择本身就是我的自由。但是下面所说的出一点自由,不是想做就做。只有人说躺平是自由的好对象,走一下我走他时,产生的可能只是放弃了身上被动接受的困境,这不是自由,这是一种妥协,是用放纵来掩饰自身的生活状态。人说“躺平”是自由,可当自己的尊严被当作流量密码,被所谓的“智者”消费,这种被捆绑的“自由”,让自己的选择都不能自主掌控,只能由他人定义什么是自由。你们把法律等同于自由,于是个人开始放弃这种反应自由;你们把“躺平”当作自由的崛起,但是我要说,这不是个人个体自由的结果,而是某种被冠以自由名义的恶性现象。当犯罪人被排挤其上的价值观盛行,最终大家都被困在向下的情况里面,向上的选择都变得艰难。这样的自由,它真的是自由吗?都知道,无论从个体还是社会影响来看,这种自由都并非真正的自由。这一类看似自由的现象,只不过是自由的假象。是不是自由不在我方观点,现在自由权为民自由,谢谢,不说了。
但是自己三方面明确向自由学习者的接受者结合现实进一步阐释,共观点在地方可能才会产生偏差。首先,最高的个人选择没有高低之分,选择本身就是我的自由。但是下面所说的出一点自由,不是想做就做。只有人说躺平是自由的好对象,走一下我走他时,产生的可能只是放弃了身上被动接受的困境,这不是自由,这是一种妥协,是用放纵来掩饰自身的生活状态。人说“躺平”是自由,可当自己的尊严被当作流量密码,被所谓的“智者”消费,这种被捆绑的“自由”,让自己的选择都不能自主掌控,只能由他人定义什么是自由。你们把法律等同于自由,于是个人开始放弃这种反应自由;你们把“躺平”当作自由的崛起,但是我要说,这不是个人个体自由的结果,而是某种被冠以自由名义的恶性现象。当犯罪人被排挤其上的价值观盛行,最终大家都被困在向下的情况里面,向上的选择都变得艰难。这样的自由,它真的是自由吗?都知道,无论从个体还是社会影响来看,这种自由都并非真正的自由。这一类看似自由的现象,只不过是自由的假象。是不是自由不在我方观点,现在自由权为民自由,谢谢,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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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坚持认为向下的自由是自由。首先,需明确“向下的自由”与“向上的自由”是两个不同概念。向下的自由属于自由范畴,因为自由涵盖个体的各种选择,例如躺平、追求个人兴趣等,只是不同人对其定义范围存在差异。
然而,若将“向下的自由”极端化,如杀人放火等触犯公序良俗、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则不属于自由。因为自由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每个人对自由的理解虽有差异,但不能以极端案例否定其作为自由的本质属性。
向下的自由是自由的体现,它反映了个体在社会规范框架内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自由是社会多元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被单一标准所定义。我们应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和保障向下的自由。
接下来由反方进行对辩,时间做30秒的准备。
我方坚持认为向下的自由是自由。首先,需明确“向下的自由”与“向上的自由”是两个不同概念。向下的自由属于自由范畴,因为自由涵盖个体的各种选择,例如躺平、追求个人兴趣等,只是不同人对其定义范围存在差异。
然而,若将“向下的自由”极端化,如杀人放火等触犯公序良俗、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则不属于自由。因为自由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每个人对自由的理解虽有差异,但不能以极端案例否定其作为自由的本质属性。
向下的自由是自由的体现,它反映了个体在社会规范框架内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自由是社会多元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被单一标准所定义。我们应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和保障向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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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这个反方,反方三辩再来说一下,说这个被客观因素影响的就不是自由。那我请问,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中,他肯定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客观影响。那所以说,我们人做的每个选择,都受客观影响。那难道我们生活中做的所有选择都不是自由的选择吗?你再说,这个世界没有自由吗?那这显然是荒谬的。所以,你方的这个观点,我方不认同。首先,上下自由是一类现象,请不要把双方有人归到我们讨论的范围。
反方三辩:而且,你刚才说,因为我方说没有自由,其实你刚说是因为我方认为有外在因素压迫,所以我们方的观点不是这样的,对吗?OK,我先告诉你们,你们二辩不对,你刚说的是他说完之后。首先,就关于吴柳芳那个事件,首先他是因为要照顾家庭,没有得到社会的保障,所以被迫去选择一条得钱最容易的道路。这种是向下的选择,不是因为各种因素对他进行了困扰,所以他就选择这条路。不是说他的选择是因为外人因素,而是因为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去选择这条道路,这是向下的选择,这不是真正的自由。
反方三辩:OK,嗯,你也不是吴柳芳,你怎么说这种选择是对他更好呢?那我选择这种做直播的方式也好,还是做一个体操教练也好,哪个是对他好的?你凭什么替他来判断哪个是好的?就算是他自己认为这种状况是好的,有时候可能是受一些观念、机制导致的影响。他自己认为这种状况是好的,有可能是受一些观念、机制的关联影响。大家都在提一个关键的是,首先我对于自由的观点,对方辩手提出了一些问题。对方一辩一直在强调自由的定义,说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自由选择权,然后我们又提到客观和主观的问题。那请问,如果就像您刚才说的,一会儿说客观,一会儿说主观,那六方该怎么观?他应该跟曹跃明一起去做火遍的,然后还有反方四辩,刚才反方四辩在质疑的时候提到了,说陶渊明提升了自己的精神,他不是向下,那你也不是陶渊明,你怎么知道他提升精神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向下?那我是当时的一个老百姓,我就认为你不对,你就应该过来当官,给我们老百姓造清福。这个文艺复兴同理,就是说您不是他本人,没有办法判断他们的价值观和选择是否一致,就跟我们刚才说的道理一样,你不能说是直接让。那我想问一下你,你怎么知道在那个时代,其他人认为他们是向下的?哎,你这个就是最夺理的,但还没做呢。
反方三辩:然后还有第二个问题,就是您刚才说的那个ABCFG,我们对他的定义是什么?就是我们认为吴柳芳的行为是因为他有一个局限性,他这种选择是有限的,他不是自由的。如果真正叫自由的话,他应该有很多条路可以去选择。如果这个社会可以让他去选择,他有这个知识,他可以去教课等等等等。他有很多选择,但是其他选择让他没有办法养活自己的家庭,那么他就没有自由权,他其实就是一种被迫的选择,他只有这一条路。
反方三辩:谁告诉你选择?那他为什么不是?就是他选择了直播没有错,原因就是他自主选择,不是没有人逼他做直播,他有做直播的权利,没有做其他事情,他只是选择了直播,不是没有别的路的。OK,如果按照您的思路来说,您怎么知道他就是有很多很多条路,所以他是选择一条路的?如果要这样的话,您方也没有办法证明他就是自由啊。这在客观上讲,作为一个已经获得奥运金牌,并且已经盛名远播的体操运动员,社会客观上确实有很多资源,他也应该能得到很好的资源去进行教学,对吧?就是你不可以说这种成功的人,他都没有这种能力的话,那谁有?所以我们通过这个社会朴素的观念来讲,他是有这种能力的,而且你不要带入这个局限,我们讲的是我方认为自由是有选择的权利,他主要上确实是有这种权利的,对吧。
反方三辩:比方说他有很多选择,他为什么会选择擦边?因为说还有ABCD四个选项,他ABC三个选项都无法满足他对生活的改造,所以他只能选择D去擦边,其中家庭的生活环境,所以他是无奈的只能选择D去擦边。你当你要说他喜欢擦边,所以选择去擦边,因为他没法选择其他选项,所以他选择擦边是对他来说最好的选择,他是被迫的去妥协,选择这个最好的选项。你都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他没有能力通过其他手段养活自己,你都没有这方面的论据。
反方三辩:再就是说,我觉得这些问题是没有用的,因为我方认为这个自由不等同于就是正确的选择,而是在于有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觉得完全是谬论。刚才那个正方二辩说我们没有办法共情陶渊明周围的人,没有办法共情其他人,没有办法代入到那个社会,没有办法带入视角。现在正方一辩又说出我们现在就能代入了,代入到吴柳芳的视角,那这不就是相互矛盾吗?您方可以共情现在的人,就没有办法共情过去的人了吗?
反方三辩:就是你们假设的吴柳芳的事件,比方说他可能有为什么ABC中有更好的选择,他为什么会选择擦边呢?他是背后不要选择一条对自己来说最好的路线,而是自愿去选择一条自己想要的路线,本身就不是这个法方。
反方三辩:这个反方,反方三辩再来说一下,说这个被客观因素影响的就不是自由。那我请问,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中,他肯定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客观影响。那所以说,我们人做的每个选择,都受客观影响。那难道我们生活中做的所有选择都不是自由的选择吗?你再说,这个世界没有自由吗?那这显然是荒谬的。所以,你方的这个观点,我方不认同。首先,上下自由是一类现象,请不要把双方有人归到我们讨论的范围。
反方三辩:而且,你刚才说,因为我方说没有自由,其实你刚说是因为我方认为有外在因素压迫,所以我们方的观点不是这样的,对吗?OK,我先告诉你们,你们二辩不对,你刚说的是他说完之后。首先,就关于吴柳芳那个事件,首先他是因为要照顾家庭,没有得到社会的保障,所以被迫去选择一条得钱最容易的道路。这种是向下的选择,不是因为各种因素对他进行了困扰,所以他就选择这条路。不是说他的选择是因为外人因素,而是因为他没有更好的选择,所以去选择这条道路,这是向下的选择,这不是真正的自由。
反方三辩:OK,嗯,你也不是吴柳芳,你怎么说这种选择是对他更好呢?那我选择这种做直播的方式也好,还是做一个体操教练也好,哪个是对他好的?你凭什么替他来判断哪个是好的?就算是他自己认为这种状况是好的,有时候可能是受一些观念、机制导致的影响。他自己认为这种状况是好的,有可能是受一些观念、机制的关联影响。大家都在提一个关键的是,首先我对于自由的观点,对方辩手提出了一些问题。对方一辩一直在强调自由的定义,说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自由选择权,然后我们又提到客观和主观的问题。那请问,如果就像您刚才说的,一会儿说客观,一会儿说主观,那六方该怎么观?他应该跟曹跃明一起去做火遍的,然后还有反方四辩,刚才反方四辩在质疑的时候提到了,说陶渊明提升了自己的精神,他不是向下,那你也不是陶渊明,你怎么知道他提升精神对于他来说是不是向下?那我是当时的一个老百姓,我就认为你不对,你就应该过来当官,给我们老百姓造清福。这个文艺复兴同理,就是说您不是他本人,没有办法判断他们的价值观和选择是否一致,就跟我们刚才说的道理一样,你不能说是直接让。那我想问一下你,你怎么知道在那个时代,其他人认为他们是向下的?哎,你这个就是最夺理的,但还没做呢。
反方三辩:然后还有第二个问题,就是您刚才说的那个ABCFG,我们对他的定义是什么?就是我们认为吴柳芳的行为是因为他有一个局限性,他这种选择是有限的,他不是自由的。如果真正叫自由的话,他应该有很多条路可以去选择。如果这个社会可以让他去选择,他有这个知识,他可以去教课等等等等。他有很多选择,但是其他选择让他没有办法养活自己的家庭,那么他就没有自由权,他其实就是一种被迫的选择,他只有这一条路。
反方三辩:谁告诉你选择?那他为什么不是?就是他选择了直播没有错,原因就是他自主选择,不是没有人逼他做直播,他有做直播的权利,没有做其他事情,他只是选择了直播,不是没有别的路的。OK,如果按照您的思路来说,您怎么知道他就是有很多很多条路,所以他是选择一条路的?如果要这样的话,您方也没有办法证明他就是自由啊。这在客观上讲,作为一个已经获得奥运金牌,并且已经盛名远播的体操运动员,社会客观上确实有很多资源,他也应该能得到很好的资源去进行教学,对吧?就是你不可以说这种成功的人,他都没有这种能力的话,那谁有?所以我们通过这个社会朴素的观念来讲,他是有这种能力的,而且你不要带入这个局限,我们讲的是我方认为自由是有选择的权利,他主要上确实是有这种权利的,对吧。
反方三辩:比方说他有很多选择,他为什么会选择擦边?因为说还有ABCD四个选项,他ABC三个选项都无法满足他对生活的改造,所以他只能选择D去擦边,其中家庭的生活环境,所以他是无奈的只能选择D去擦边。你当你要说他喜欢擦边,所以选择去擦边,因为他没法选择其他选项,所以他选择擦边是对他来说最好的选择,他是被迫的去妥协,选择这个最好的选项。你都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他没有能力通过其他手段养活自己,你都没有这方面的论据。
反方三辩:再就是说,我觉得这些问题是没有用的,因为我方认为这个自由不等同于就是正确的选择,而是在于有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觉得完全是谬论。刚才那个正方二辩说我们没有办法共情陶渊明周围的人,没有办法共情其他人,没有办法代入到那个社会,没有办法带入视角。现在正方一辩又说出我们现在就能代入了,代入到吴柳芳的视角,那这不就是相互矛盾吗?您方可以共情现在的人,就没有办法共情过去的人了吗?
反方三辩:就是你们假设的吴柳芳的事件,比方说他可能有为什么ABC中有更好的选择,他为什么会选择擦边呢?他是背后不要选择一条对自己来说最好的路线,而是自愿去选择一条自己想要的路线,本身就不是这个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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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也未能证明“向下自由”如何符合其中任何一条。首先,从价值导向上看,自由的本意是成为更好的人,是创造、成长、超越,而向下的自由恰恰相反,它鼓励人停留在舒适区,迎合低级趣味,放弃长期发展。对方辩友试图将自由泛化为任何选择的权利,却又忽略了自由本身应当承载的向上精神。如果放任向下被美化为自由,我们将失去对何为更好生活的共同追求。
其次,从根本根基上看,真正的自由必须建立在理性的责任之上,而向下的自由往往是欲望、流量、资本所驱动的非理性选择。对方辩友未能解释当一个人被短期利益裹挟,被环境压力推向下坡路时,这究竟是自由的选择,还是被迫的妥协?我们不应该将体制的缺陷美化为个人的自由,更不应将剥削的话术包装成解放的旗帜。
最后,从秩序的和谐上看,社会之所以能运转,靠的是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共同支撑,而向下的自由,往往游走在规则边缘,冲击着性别平等、人格尊严等基本共识。对方辩友自认为这也属于自由,那请问,当擦边成为常态,当捷径被歌颂,当底线被不断试探,我们又将如何守护一个有尊严、有温度、有希望的社会?
朋友们,我们今天讨论的从来不是要不要尊重个人的选择,而是要不要把“向下”冠以“自由”之名。真正的自由不是向下沉沦的借口,而是向上生长的力量。当我们把放纵当做自由,把逃避当做选择,把底线当做舞台,我们不是在争取自由,而是在亲手埋葬自我。我方坚信,真正的自由是打破结构性的天花板,是拓宽向上的道路,是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也有勇气去追求更有尊严、更有价值的生活,谢谢大家。
有一些也未能证明“向下自由”如何符合其中任何一条。首先,从价值导向上看,自由的本意是成为更好的人,是创造、成长、超越,而向下的自由恰恰相反,它鼓励人停留在舒适区,迎合低级趣味,放弃长期发展。对方辩友试图将自由泛化为任何选择的权利,却又忽略了自由本身应当承载的向上精神。如果放任向下被美化为自由,我们将失去对何为更好生活的共同追求。
其次,从根本根基上看,真正的自由必须建立在理性的责任之上,而向下的自由往往是欲望、流量、资本所驱动的非理性选择。对方辩友未能解释当一个人被短期利益裹挟,被环境压力推向下坡路时,这究竟是自由的选择,还是被迫的妥协?我们不应该将体制的缺陷美化为个人的自由,更不应将剥削的话术包装成解放的旗帜。
最后,从秩序的和谐上看,社会之所以能运转,靠的是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共同支撑,而向下的自由,往往游走在规则边缘,冲击着性别平等、人格尊严等基本共识。对方辩友自认为这也属于自由,那请问,当擦边成为常态,当捷径被歌颂,当底线被不断试探,我们又将如何守护一个有尊严、有温度、有希望的社会?
朋友们,我们今天讨论的从来不是要不要尊重个人的选择,而是要不要把“向下”冠以“自由”之名。真正的自由不是向下沉沦的借口,而是向上生长的力量。当我们把放纵当做自由,把逃避当做选择,把底线当做舞台,我们不是在争取自由,而是在亲手埋葬自我。我方坚信,真正的自由是打破结构性的天花板,是拓宽向上的道路,是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也有勇气去追求更有尊严、更有价值的生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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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讨论的“二学上下”大量的事实定义,是在“律方式向下”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判断,每个人对于“上下”和“向下”的理解都是如此。
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双方的辩论论点。我认为对方四点根本没有听我当时的发言,因为:首先,对方第一辩提出的观点是“最低课”做出了“上下”,“最低课”即向下的状态是不自由的。我当时其实对这个也有回应,现在我先再说一遍。我刚才区分了“逼迫”的来源,是不是外在的一种暴力,还是完全不被逼迫的。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会受到一些普普通通的“好”或“坏”的影响,那你方将“自由需要的条件”没有直接暴露,反而错误地当成了“作为通的图件”。当然,你方逻辑中,我们被逼迫“向上”就“增速”的解释,是我要反驳的第二点。
我方反方还提出一个观点是“自由必须向上”,是他那个“上条线小时”的“P极向上”,我当时也是不认同的。首先,我们没办法定义“向上”本身就是一个……忍者将,智者现就是过抒己见的一个话题,将自由保证于单一的“向同风格”本身就是一个“肤色的取向”。我们自由的本质在于“选择”本身,而不在于选择的结果。我方团队对自由的本质定义是:我们认为自由的本质是在“反论和抱德”框架内的自主决策,而评价自由的标准,是最终获取的“定对考虑”的标准判断下一个“告知其二”。
我方才从社会角度进行自行阐述:我们承认“向下的自由”是一种自由,它其实是一种……这其实是一种人性的“思归”,对于社会的发展,要以人为本,服务于个体。我们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是让个体目标上会更“体”(此处原文可能为“幸福”或“自由”,暂保留)、更“疲惫”,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选择向上,向上对“景”(此处原文可能为“追求”或“目标”,暂保留)、向上更“能力”(此处原文可能为“成长”或“提升”,暂保留),我很累,就是我的身心健康都承受不住我这个向上,那我退而求其次,回到“所现场的生活”,只不过是一种……可能觉得是那种“倒退”的吧。你向“下”生活难道不是自由?难道不是自由的吗?自由是对真正的进步,不是所有人盲目向上翻,而是允许多元选择的“高原生态”。
我方综上所述,我们团队认为“向下的自由是自由”。感谢各位辩手的发言,本次辩论赛的辩论就到这里,接下来是评委打分。
(评委提问环节) 我想问一下,(关于)考上8(分?)我们想,我们已经准备好,可以吗?谢谢。这个还不了。
接下来讨论的“二学上下”大量的事实定义,是在“律方式向下”的前提下进行相对判断,每个人对于“上下”和“向下”的理解都是如此。
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双方的辩论论点。我认为对方四点根本没有听我当时的发言,因为:首先,对方第一辩提出的观点是“最低课”做出了“上下”,“最低课”即向下的状态是不自由的。我当时其实对这个也有回应,现在我先再说一遍。我刚才区分了“逼迫”的来源,是不是外在的一种暴力,还是完全不被逼迫的。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会受到一些普普通通的“好”或“坏”的影响,那你方将“自由需要的条件”没有直接暴露,反而错误地当成了“作为通的图件”。当然,你方逻辑中,我们被逼迫“向上”就“增速”的解释,是我要反驳的第二点。
我方反方还提出一个观点是“自由必须向上”,是他那个“上条线小时”的“P极向上”,我当时也是不认同的。首先,我们没办法定义“向上”本身就是一个……忍者将,智者现就是过抒己见的一个话题,将自由保证于单一的“向同风格”本身就是一个“肤色的取向”。我们自由的本质在于“选择”本身,而不在于选择的结果。我方团队对自由的本质定义是:我们认为自由的本质是在“反论和抱德”框架内的自主决策,而评价自由的标准,是最终获取的“定对考虑”的标准判断下一个“告知其二”。
我方才从社会角度进行自行阐述:我们承认“向下的自由”是一种自由,它其实是一种……这其实是一种人性的“思归”,对于社会的发展,要以人为本,服务于个体。我们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是让个体目标上会更“体”(此处原文可能为“幸福”或“自由”,暂保留)、更“疲惫”,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选择向上,向上对“景”(此处原文可能为“追求”或“目标”,暂保留)、向上更“能力”(此处原文可能为“成长”或“提升”,暂保留),我很累,就是我的身心健康都承受不住我这个向上,那我退而求其次,回到“所现场的生活”,只不过是一种……可能觉得是那种“倒退”的吧。你向“下”生活难道不是自由?难道不是自由的吗?自由是对真正的进步,不是所有人盲目向上翻,而是允许多元选择的“高原生态”。
我方综上所述,我们团队认为“向下的自由是自由”。感谢各位辩手的发言,本次辩论赛的辩论就到这里,接下来是评委打分。
(评委提问环节) 我想问一下,(关于)考上8(分?)我们想,我们已经准备好,可以吗?谢谢。这个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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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被迫的来源真的是因为外在的暴力吗?有没有一种可能,有时是一种节奏性压力,是否被内化?这是社会规训。你现在的这个想法是绝对的幻想。那我问你,在经济压力下,我背后是什么工作?社会压力下,我被迫选择结婚?在消费主义压力下,我被迫购买一些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如果这些选择背后有压力,就是否认我选择的自由属性,但实际上自由是存在的。我们讨论的自由是在现实的重压下,我们仍能做出一种符合内心意愿的选择。比如说,女性在权衡了婚姻与事业的利弊后,选择回归家庭,这有可能是迫于某种压迫,但也有可能是她在看似向下的结构中为自己争取了一个喘息的空间,在这两种压迫之间选择了一个对自己伤害更小的选项,这难道不是一种在夹缝中为自己争取利益的现实自由吗?否认这种自由,不就是一种高高在上的精英视角吗?
我方还有一个观点是,自由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来,我问你,谁有权利定义“向上”?将自由绑定于单一的向上标准,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体现。在我方看来,自由本身在于选择本身,不在于选择的结果。很多情况下,社会上的结果导向和内在选择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更隐蔽的枷锁。
好,首先我第一个问题是:您方所举例的陶渊明,他的选择是否存在压力?其实本质上是遵循自身的内心操守的选择,他的内在追求是提升自身的精神,善待自己的肉体。您方为什么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向下的自由”,而不是向上的自由?
第二个问题,我认为您方对“向下的自由”的定义十分狭隘。我们要首先明晰(我方)观点。我们对自由的定义由三个标准规定,刚才对方也提到过了。而文艺复兴对人文科学的探索本身是对于世界的探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而(您方所说的)“向下”是基于人的兽性出发,满足人的基本欲望,并非利于整个社会整体发展的行为。人们凭什么认为文艺复兴这样的行为就是向下的自由?
第三个问题,如果您方一直在属于和世界观点上来回抠字眼,那么我们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定义而言,自由是相对于必然的。如果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自由,这样的诡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在对方一辩的提问中,他说到“这样真的是智者吗?这算智慧吗?这是一个堕落的借口吗?”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堕落的借口,这根本就不算智慧,向下的自由本来就不是智慧。好吗?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堕落的借口,这根本就不算智慧,向下的自由本来就不是智慧。您认为吴柳邦擦边这个事情是他堕落的借口吗?他堕落了吗?你因为他没有把这个逻辑梳理清楚,就对他进行“智者”的定义,我认为这是需要再思考的。
感谢对方的发言,接下来请正方三辩进行下一环节。
(注:原文中“吴柳邦”未明确是否为专有名词或错别字,此处按原文保留;“擦边”“智者”等表述为辩题相关术语,予以保留。)
首先,被迫的来源真的是因为外在的暴力吗?有没有一种可能,有时是一种节奏性压力,是否被内化?这是社会规训。你现在的这个想法是绝对的幻想。那我问你,在经济压力下,我背后是什么工作?社会压力下,我被迫选择结婚?在消费主义压力下,我被迫购买一些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如果这些选择背后有压力,就是否认我选择的自由属性,但实际上自由是存在的。我们讨论的自由是在现实的重压下,我们仍能做出一种符合内心意愿的选择。比如说,女性在权衡了婚姻与事业的利弊后,选择回归家庭,这有可能是迫于某种压迫,但也有可能是她在看似向下的结构中为自己争取了一个喘息的空间,在这两种压迫之间选择了一个对自己伤害更小的选项,这难道不是一种在夹缝中为自己争取利益的现实自由吗?否认这种自由,不就是一种高高在上的精英视角吗?
我方还有一个观点是,自由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来,我问你,谁有权利定义“向上”?将自由绑定于单一的向上标准,本身就是一种狭隘的体现。在我方看来,自由本身在于选择本身,不在于选择的结果。很多情况下,社会上的结果导向和内在选择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更隐蔽的枷锁。
好,首先我第一个问题是:您方所举例的陶渊明,他的选择是否存在压力?其实本质上是遵循自身的内心操守的选择,他的内在追求是提升自身的精神,善待自己的肉体。您方为什么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向下的自由”,而不是向上的自由?
第二个问题,我认为您方对“向下的自由”的定义十分狭隘。我们要首先明晰(我方)观点。我们对自由的定义由三个标准规定,刚才对方也提到过了。而文艺复兴对人文科学的探索本身是对于世界的探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而(您方所说的)“向下”是基于人的兽性出发,满足人的基本欲望,并非利于整个社会整体发展的行为。人们凭什么认为文艺复兴这样的行为就是向下的自由?
第三个问题,如果您方一直在属于和世界观点上来回抠字眼,那么我们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定义而言,自由是相对于必然的。如果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的自由,这样的诡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在对方一辩的提问中,他说到“这样真的是智者吗?这算智慧吗?这是一个堕落的借口吗?”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堕落的借口,这根本就不算智慧,向下的自由本来就不是智慧。好吗?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堕落的借口,这根本就不算智慧,向下的自由本来就不是智慧。您认为吴柳邦擦边这个事情是他堕落的借口吗?他堕落了吗?你因为他没有把这个逻辑梳理清楚,就对他进行“智者”的定义,我认为这是需要再思考的。
感谢对方的发言,接下来请正方三辩进行下一环节。
(注:原文中“吴柳邦”未明确是否为专有名词或错别字,此处按原文保留;“擦边”“智者”等表述为辩题相关术语,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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