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着农化这个。你是空方还是平方?我是那个。你是这。要不你能证,要不你能被告人吧?我被告人不可能电脑。什么意思?就是那你当被告人,我当证行不行?指望这边有个桌子。我可以当人对方好,太棒了。唯一的方式,痛方的。能力。一就是10个。今天他们说可以。你看。你看啊,不会。你不会。这一卡一卡的。他打完之后,我们就应在打打那个200°。那我们家的案子咋过呀?我们打第一个合同上面我知道我说的是打完第一个不是要打第二个吗?先在先打完第一个,后面第一个还没打完,就下一个关。合同上面一个没有咳嗽,咳嗽上面。像这种金融危机很恼火啊,全国人民还都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那个政府机关还有什么其他杂七杂八的,就是哼这种性文件。这还要轮换的,要么就是。师弟,没事,你先坐在上圆的题上吧。要不。对不?一个。这样啊。我考三级,二级考了,三级考没有啊,因为上次你去,我去友高这。让我滚,我以为非要拉过去紧急修复。什么?因为这个要不是什么。这个不是没有限制。这老是不稳定的话,会有限制,就很恼火。这个无所谓,线下课真的有人要上吗?比如说现在叫跨专业拓展,同时你必须要在线下上,老板都抢不到,那我已经选了两个下载了,这是跨专业拓展,同时就是就跨专业的领域,现在是风水拓展,跨专业很恼火,跨专业项目。那你看呀,别闹了。哦,什么意思?今天不是选线上的课吗?线上的课还有一些记,我不在本次选课名单中。一起给你过了8点钟的吗?还还选你专业的那个你看你的校统全校统一的什么选吗?我们已经选了我昨天就选了你选哪些啊?我选了两个,反正是线上的,我知道你选了5个啊,无所谓选,但是我们学校的,对其他学校的这个事情,要么就是白白花这个刷课的钱,结果发现一分都没有崩溃了,在学校在练课程,你就要刷过7分。不是我选的,都是都是3分的。我没看是不是我们学校,等让我看。手机。不来啊,他不来打不了来呀,他。怎么这么不稳定?节这个下课无所谓,你明天多抓点就好了。这点有下就虽然专题全部都有查啊,看4还是看重。四区半号吗?你看看这题。直接打了吗?我要1你说,你们那个女生哭了,为他觉得自己紧张了。你们都路挺好的,但你们一直在打一个,就是你们一直觉得熬夜对身体有伤害,但其实我直接可以活掉。那我现在少熬点,也许我好了,好了,我们现在不讲,别陪员不乐意了。我好这个,我还专门给他说了三遍了,东西了,不要砸了一个脸,注意法庭秩序,快点,我的法,我的法官,他打你,不要再说他了,你那,你那。
换着农化这个。你是空方还是平方?我是那个。你是这。要不你能证,要不你能被告人吧?我被告人不可能电脑。什么意思?就是那你当被告人,我当证行不行?指望这边有个桌子。我可以当人对方好,太棒了。唯一的方式,痛方的。能力。一就是10个。今天他们说可以。你看。你看啊,不会。你不会。这一卡一卡的。他打完之后,我们就应在打打那个200°。那我们家的案子咋过呀?我们打第一个合同上面我知道我说的是打完第一个不是要打第二个吗?先在先打完第一个,后面第一个还没打完,就下一个关。合同上面一个没有咳嗽,咳嗽上面。像这种金融危机很恼火啊,全国人民还都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那个政府机关还有什么其他杂七杂八的,就是哼这种性文件。这还要轮换的,要么就是。师弟,没事,你先坐在上圆的题上吧。要不。对不?一个。这样啊。我考三级,二级考了,三级考没有啊,因为上次你去,我去友高这。让我滚,我以为非要拉过去紧急修复。什么?因为这个要不是什么。这个不是没有限制。这老是不稳定的话,会有限制,就很恼火。这个无所谓,线下课真的有人要上吗?比如说现在叫跨专业拓展,同时你必须要在线下上,老板都抢不到,那我已经选了两个下载了,这是跨专业拓展,同时就是就跨专业的领域,现在是风水拓展,跨专业很恼火,跨专业项目。那你看呀,别闹了。哦,什么意思?今天不是选线上的课吗?线上的课还有一些记,我不在本次选课名单中。一起给你过了8点钟的吗?还还选你专业的那个你看你的校统全校统一的什么选吗?我们已经选了我昨天就选了你选哪些啊?我选了两个,反正是线上的,我知道你选了5个啊,无所谓选,但是我们学校的,对其他学校的这个事情,要么就是白白花这个刷课的钱,结果发现一分都没有崩溃了,在学校在练课程,你就要刷过7分。不是我选的,都是都是3分的。我没看是不是我们学校,等让我看。手机。不来啊,他不来打不了来呀,他。怎么这么不稳定?节这个下课无所谓,你明天多抓点就好了。这点有下就虽然专题全部都有查啊,看4还是看重。四区半号吗?你看看这题。直接打了吗?我要1你说,你们那个女生哭了,为他觉得自己紧张了。你们都路挺好的,但你们一直在打一个,就是你们一直觉得熬夜对身体有伤害,但其实我直接可以活掉。那我现在少熬点,也许我好了,好了,我们现在不讲,别陪员不乐意了。我好这个,我还专门给他说了三遍了,东西了,不要砸了一个脸,注意法庭秩序,快点,我的法,我的法官,他打你,不要再说他了,你那,你那。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文本主要围绕模拟法庭角色分配(被告人、证人)、课程选课(线上/线下、跨专业、学分要求)、系统稳定性问题、模拟辩论中的观点交锋(熬夜对身体伤害的反驳)以及法庭秩序维护等多个不相关话题展开,缺乏围绕特定辩题的结构化论述,更接近日常对话记录而非正式辩论陈词。
各位,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这样插你的插座。几点开始?当然是现在啊,婉婉老师就要来看你们,咋了?你留在了吗?休一下,5分钟,10分钟,5分钟,5分钟,10分钟。尊重本人的音乐在哪?都会,整个。可以吧,这个你看到可以坐这不用不用是什么回事,这个跟我换,因为你这边看题不方便,可以可以,有没有培训我就觉得没有,两边都是一样的,没有算笔次高考,而且。哎,这不看见断成。你这个老是一卡一卡的。看一看。OK。假干嘛?了是吧,你自己看,然后。一。是多少?我但是他分多少。没用的东西用到我。二一平方。我靠。晚上要什么时把这个情进来?旁没有人给我,我队长谁?同学。因为。上次不同意。能打完可以了吧,可以干活了。能不能干活了,各位?哎,准备好了吗?可以。你又不可以了。有些东西我得。这什么?你不要玩手机。他以后都是纸质稿,以后以后大家都是统一下时间,我拿不去那么什么。我20块钱了,你***。好了,开始吧,开始干活。可以开始了,可以开始,因为晚上。还行吧,我认时间不长,就是前略前略一下就是,就是分不昨天记。昨天前天吗?等等等等等一下。我那个流程。那个没有没事。我说他的那个证据,他应该证据是最早的,今天才打的吗?应该不行。你们用的昨天的。你写啥课啊?你都我还差我还差10,我我不是也要给他跨10分吗?我上学期了忘记了,没事,那就直接选那个选啥,反正我那个没错,我那个主要选的只有一点三七十斤,不是这个A70斤。我自己是想。好。这给老大呢?你不要喊,你不要喊你他们眨眼。你不要喊法瓜大人,大人他。两个月的,不是黑社会啊,可以了吧?可以了吧?可,可不可以的,快马,马上行。心不说,大家都不要有有心理压力啊。关你有心理压力也没用啊。没事啊,这什么事情?跟我单着怕什么?你看他什么时候找过你们,他都是找我。什么东西在高不好?别闹你们,你们这面房。是。过完之后我再去。一。来吧来吧,开始。不行,行,你要做不做不行,那等一下。是发生点。双方是否?收购是否准备好?给我点面子,快点,快。准备完毕?审判长,叶方是否准备好,辩护方已准备完毕。现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先由公诉方宣读公诉意见书,时间为3分钟。记上。运动。确定我不拍照?好的审判。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受松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本案事实、证据定性以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法庭充分考量并予以采纳。
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经法庭调查查明,2015年2月22日晚。被告人张阳得知女友李家园曾被被害人陈民骚扰,险些被侵犯后,心生不满,意图报复。2月23日21时许,张阳纠集赵乐在东江县南湖公园埋伏等候,在陈明于李佳园进入公园后,对陈明实施围堵,追赶,言语恐吓,陈明在极度恐慌下逃向湖面地面,后落水溺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明系溺亡。上述事实有经法庭庭审、举证、质证的以下证据证实。
1.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情况说明,到案经过、户籍资料证实案发报案侦破过程及被告人达到刑事责任能力。
2. 现场勘验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示意图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地点为南湖公园冰面区域,夜间无照明,公园静止。
二、被告人张扬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
1. 客体要件: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被告人的追赶恐吓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严重侵犯公民生命权利,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2. 客观要件:实施了危害行为,与死亡结果具有刑法因果关系。被告人实施了追赶、围堵、言语恐吓的先行行为,制造了法律不允许的危险。被害人在无路可逃、极度恐惧的情况下跑向冰面,最终溺亡,依据无A则无B原则,没有被告人的追赶就不会发生死亡结果,二者具有直接必然的刑法因果关系。
3. 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综上,公诉人提醒法庭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被告人张阳,并结合本案事实。
公诉方时间已到。
各位,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这样插你的插座。几点开始?当然是现在啊,婉婉老师就要来看你们,咋了?你留在了吗?休一下,5分钟,10分钟,5分钟,5分钟,10分钟。尊重本人的音乐在哪?都会,整个。可以吧,这个你看到可以坐这不用不用是什么回事,这个跟我换,因为你这边看题不方便,可以可以,有没有培训我就觉得没有,两边都是一样的,没有算笔次高考,而且。哎,这不看见断成。你这个老是一卡一卡的。看一看。OK。假干嘛?了是吧,你自己看,然后。一。是多少?我但是他分多少。没用的东西用到我。二一平方。我靠。晚上要什么时把这个情进来?旁没有人给我,我队长谁?同学。因为。上次不同意。能打完可以了吧,可以干活了。能不能干活了,各位?哎,准备好了吗?可以。你又不可以了。有些东西我得。这什么?你不要玩手机。他以后都是纸质稿,以后以后大家都是统一下时间,我拿不去那么什么。我20块钱了,你***。好了,开始吧,开始干活。可以开始了,可以开始,因为晚上。还行吧,我认时间不长,就是前略前略一下就是,就是分不昨天记。昨天前天吗?等等等等等一下。我那个流程。那个没有没事。我说他的那个证据,他应该证据是最早的,今天才打的吗?应该不行。你们用的昨天的。你写啥课啊?你都我还差我还差10,我我不是也要给他跨10分吗?我上学期了忘记了,没事,那就直接选那个选啥,反正我那个没错,我那个主要选的只有一点三七十斤,不是这个A70斤。我自己是想。好。这给老大呢?你不要喊,你不要喊你他们眨眼。你不要喊法瓜大人,大人他。两个月的,不是黑社会啊,可以了吧?可以了吧?可,可不可以的,快马,马上行。心不说,大家都不要有有心理压力啊。关你有心理压力也没用啊。没事啊,这什么事情?跟我单着怕什么?你看他什么时候找过你们,他都是找我。什么东西在高不好?别闹你们,你们这面房。是。过完之后我再去。一。来吧来吧,开始。不行,行,你要做不做不行,那等一下。是发生点。双方是否?收购是否准备好?给我点面子,快点,快。准备完毕?审判长,叶方是否准备好,辩护方已准备完毕。现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先由公诉方宣读公诉意见书,时间为3分钟。记上。运动。确定我不拍照?好的审判。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受松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本案事实、证据定性以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法庭充分考量并予以采纳。
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经法庭调查查明,2015年2月22日晚。被告人张阳得知女友李家园曾被被害人陈民骚扰,险些被侵犯后,心生不满,意图报复。2月23日21时许,张阳纠集赵乐在东江县南湖公园埋伏等候,在陈明于李佳园进入公园后,对陈明实施围堵,追赶,言语恐吓,陈明在极度恐慌下逃向湖面地面,后落水溺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明系溺亡。上述事实有经法庭庭审、举证、质证的以下证据证实。
1.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情况说明,到案经过、户籍资料证实案发报案侦破过程及被告人达到刑事责任能力。
2. 现场勘验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示意图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地点为南湖公园冰面区域,夜间无照明,公园静止。
二、被告人张扬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
1. 客体要件: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被告人的追赶恐吓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严重侵犯公民生命权利,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2. 客观要件:实施了危害行为,与死亡结果具有刑法因果关系。被告人实施了追赶、围堵、言语恐吓的先行行为,制造了法律不允许的危险。被害人在无路可逃、极度恐惧的情况下跑向冰面,最终溺亡,依据无A则无B原则,没有被告人的追赶就不会发生死亡结果,二者具有直接必然的刑法因果关系。
3. 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综上,公诉人提醒法庭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被告人张阳,并结合本案事实。
公诉方时间已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张扬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现就公诉机关指控张扬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陈明跑入冰面系其主动选择,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相当因果关系。 本案证据证明,张扬与赵乐在南湖公园等待陈明,本意是谈一谈相关事宜。当张扬向陈明走去时,陈明一看见张扬便立即逃跑。张扬在追赶过程中,陈明曾两次摔倒,但均自行爬起继续逃跑。在跑到湖边时,陈明并未选择沿湖岸或护桥的方向逃离,而是主动逃上冰面。此时张扬距湖边尚有20余米,根本无法控制陈明的行为。陈明作为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冰面结冰存在风险,但仍执意向冰面跑去,其死亡后果系其自身冒险行为所致。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被害人异常自陷风险的行为,足以中断被告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
二、张扬不具备预见冰面可能导致死亡结果的义务和能力,主观上无过失。 过失犯罪要求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在本案中,案发当晚的气温为零下1.8℃至1.9℃,冰面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南湖公园管理处亦未明确禁止冰面通行,仅在门口设置了提示牌。张扬年仅17岁,系未成年人,其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尚未完全成熟。他在湖边见冰面时因不会游泳而选择不下冰面,已经尽到了与其年龄和认知水平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谓“你要淹着我不管”,结合当时的语境,只是一种口头吓唬,目的是为了阻止陈明继续向危险区域跑去,而非希望或放任其死亡。公诉机关将其解读为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显然是事后以理性成年人的标准来苛求一个惊慌失措的未成年人,违背了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三、本案证据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认定张扬构成犯罪。 控方主要依赖言辞证据,但赵乐的辨认笔录是在案发一个多月之后做出,记忆存在偏差;而李佳元未能够全程目击追赶过程;鉴定意见也只能证明陈明的死因,无法证明冰面破裂细节,追赶过程的具体细节亦无法还原。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张扬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现就公诉机关指控张扬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陈明跑入冰面系其主动选择,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相当因果关系。 本案证据证明,张扬与赵乐在南湖公园等待陈明,本意是谈一谈相关事宜。当张扬向陈明走去时,陈明一看见张扬便立即逃跑。张扬在追赶过程中,陈明曾两次摔倒,但均自行爬起继续逃跑。在跑到湖边时,陈明并未选择沿湖岸或护桥的方向逃离,而是主动逃上冰面。此时张扬距湖边尚有20余米,根本无法控制陈明的行为。陈明作为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冰面结冰存在风险,但仍执意向冰面跑去,其死亡后果系其自身冒险行为所致。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被害人异常自陷风险的行为,足以中断被告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
二、张扬不具备预见冰面可能导致死亡结果的义务和能力,主观上无过失。 过失犯罪要求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在本案中,案发当晚的气温为零下1.8℃至1.9℃,冰面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南湖公园管理处亦未明确禁止冰面通行,仅在门口设置了提示牌。张扬年仅17岁,系未成年人,其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尚未完全成熟。他在湖边见冰面时因不会游泳而选择不下冰面,已经尽到了与其年龄和认知水平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谓“你要淹着我不管”,结合当时的语境,只是一种口头吓唬,目的是为了阻止陈明继续向危险区域跑去,而非希望或放任其死亡。公诉机关将其解读为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显然是事后以理性成年人的标准来苛求一个惊慌失措的未成年人,违背了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三、本案证据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认定张扬构成犯罪。 控方主要依赖言辞证据,但赵乐的辨认笔录是在案发一个多月之后做出,记忆存在偏差;而李佳元未能够全程目击追赶过程;鉴定意见也只能证明陈明的死因,无法证明冰面破裂细节,追赶过程的具体细节亦无法还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辩护人围绕被告人张扬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展开辩护,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提出陈明跑入冰面属于自陷风险行为,与被告人行为无刑法上相当因果关系;其次主张张扬不具备预见冰面可能导致死亡结果的义务和能力,主观上无过失;最后指出本案证据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认定张扬构成犯罪。
被告出庭。就走个流程。公司方是否有,是否需要询问被告有。开始。好的,请判长。被告人张阳,现在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及时回答。
为什么你答应第二天与陈明一同前往南湖公园? 是因为陈明险些强奸我女朋友。
你是否提前带人去等着陈明? 我不是提醒,我是想要跟他聊清楚这个事情。
那你对陈明的追赶是在什么时候停下的? 当时因为太黑了,我看的不是很清楚他具体到哪个位置。我应该是已经上到冰面上了。
你是否喊了一句“淹死他”? 对,当时确实是这样,因为当时我怕他。
那你为何要喊这句“淹死”? 首先,冰面很黑,我怕会出什么问题。
那你是否已经判断了地面危险? 当时天很黑,什么都看不到。
那你当时也就是已经判断出地面的危险对吗? 我当时天可黑,什么都看不到。
好的,审判长。我的发问到此。审判庭询问一下被告,当时你喊出“淹死他”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当时我想让他停下来。
那你心里愤怒吗? 当时我更加愤怒,掺杂了一点担心。
你跟他关系很好吗?你担心他啥呢? 首先,担心是人之常情。但他刚才才预谋要强奸你的女朋友,你担心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毕竟你还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你如此就是说,非常有人性的。
对方是否要请问被告? 开始。那接下来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首先,张阳,你去找陈明的目的是什么? 我去找陈明,是我女朋友把他约过来,一个是因为他之前差点强奸我女朋友,我跟他聊聊这个事情,想要让他远离我女朋友。
好的,你在口供中说你想去解决这些事情,你所谓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我当时计划的是我跟李佳媛还有张阳和陈明一起,我跟他说清楚,但是我怕他到时候会胡搅蛮缠一些事情,到时候我想把我朋友带来,增加压力。
如果陈明不配合,你会怎么做? 我觉得他肯定会配合我,其实我觉得法治社会,我也不可能打他。
但是你说你在口供中说过一句,要什么不好,要打他一顿。 不行,我只是问一下,他不是对的。我肯定不会打他的,因为法治社会吧。
张良,那天你到南湖公园找陈明,最后也只是恐吓一下,然后呢,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解决他强奸女朋友未遂的事情,这是不是? 对,我还想要让他从此以后远离我女朋友。
好的。对方到此。询问完毕,谢谢审判长。
合议庭询问一下被告,当时你有没有跟你的朋友赵作预谋一些东西?比如说,如果陈明不配合你怎么办?如果你没有办法给他点颜色瞧瞧怎么办?有没有说什么预谋之类的?或者说有什么计划? 因为我们都是未成年人吧,我觉得打一顿就好了吧,应该是这样想的,当时应该是这样子,给他点颜色瞧一下。
那你当时打的程度,你打算是以拳头,还是你拿刀砍? 这都是打了一顿,我打算以拳脚。所以说,你跟你的朋友当时是打算以拳脚,然后协商不合后再施加压力。
你的女朋友刚才正要被这个陈明给强奸,并且这个陈明之前还纠缠了你女朋友很久,你现在说你要跟他理论协商,像这种人,你就是还需要协商吗?如果你真的觉得这种人是可以协商,那你为什么要刚才要说就是要打他一顿呢? 但事实是我并没有打他,他一跑我就停了。但如果他不好,如果他不如你厉害很多,一下子就制服了他,那你会打他吗?还是会跟他好好协商? 是一个什么情况发生的事情?
好,可以。现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审判长,现控方向法庭出示第一组证据,共两份。第一证据类型为书证,证据来源为中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常住人口户籍资料,证据内容为张阳1998年2月11日出生,案发时已满17周岁,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资格。第二证据类型为鉴定意见,证据来源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证据名称为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据内容为张阳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无精神病史,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具备辨认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
括号第一组证据出示完毕了是吗? 审判长,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组织质证。对方对此有无回应? 有回应。我方对于这一组证据的客观性以及合法性没有质疑,但是对于其的关联性,我们有不同认识。首先在判决书没有下达的前提下,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是公民。他才达到17岁,虽然在刑法上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但是我们要注意到的是,17岁为何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希望法院要重新处理,这里的从轻并不是对方所谓的量刑处理,而是所谓的定罪处理。如果在这样的17岁的认知条件下,希望合议庭可以考虑到17岁当时所处的认知环境,以其本身的认知能力来综合考虑这个问题,而不是说17岁已经达到刑事责任能力,这只出示了对辩方不利的条件,希望检察方可以注意到对方有利的条件。
谢请审判长。 检察官就喜欢狡辩。
控方继续举证第二组证据。好的,审判长,现在控方向法庭出示的第二组证据共4份。第一证据类型为勘验检查笔录,证据来源为东正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证据内容为南湖公园地形、岸边距地面距离、尸体位置、地面破裂情况,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追逐行为,迫使被害人进入地面危险区域。第二鉴定意见,证据来源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证据名称为法医尸检鉴定书,证据内容为陈明体表轻微钝性伤,排除直接殴打致死,证明目的为确定被害人死亡结果,死亡原因为溺水。第三证人证言,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赵乐询问笔录,证据内容为张阳拦截、击打并追逐陈明,陈明为躲避跑上冰面,张阳喊话“再跑淹死你”,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紧迫实施追逐行为是陈明陷入危险的直接原因。第四,视听资料,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公园监控录像,证据内容为记录追逐过程,陈明逃跑、跑上冰面的慌张状态以及张阳在岸边的位置,证明目的为直观印证证言,印证行为与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且未中断。
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审判长组织质证。对方对此有无异议? 有的。审判长,我方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没有异议,但是对关联性存在异议。首先是对方所说的张阳所说的“淹死你”,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表述,辩方和控方双方都对这种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解释,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证据存疑的时候,合议庭应该对被告人做出有利的判决,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淹死你”的话语应当从被告人的角度来解释。其次就是对方所列的第二个证据中的第六点,他所说的公园监控录像记录了追逐过程,陈明跑向冰面的慌张状态。但是整体而言,公园监控录像并没有完全覆盖公园的所有面积,这是一个存疑的证据,而存疑的证据在法庭上是不可采信的。
好,谢谢审判长。想提醒合议庭注意的是,现在为法庭举证、质证环节,而非辩论环节,所以只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不参考相关法律法条条例。
控方是否还有证据继续举证? 有的,审判长,继续举证。
好的,审判长。现在控方向法庭出示的第三组证据共两份。第一证据类型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张阳的讯问笔录,证明内容为张阳明知冰面可能坍塌,因害怕未阻止,轻信能够避免危险,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遇见危险,但轻信能够避免。第二证据类型是书证,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气象证明、冰面厚度检测报告,证据内容为案发时气候回升,地面颠簸,承重能力下降,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具备危险常识,负有预见义务与预见能力。
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组织质证。辩方对此有无异议? 有的。审判长,辩方对于其客观性、真实性有异议,但对于其关联性。首先是案发时气温回升,冰层变薄,承重下降。首先,张阳作为一个人,他并不是精确的仪器,他并不能预见当时这样的情况。所以呢,对方所谓的负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在这里我方是不予承认的。其次是对于张阳明知冰面可能坍塌,因害怕未上冰面,轻信能够避免危险,这里只说了张扬自身,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在口供中张扬说过自己不会游泳,对于自己的担忧是很大的。其次,陈明作为比他大几岁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他应该在张阳都可以遇见危险的情况下,自己也有能力预见这个危险。所以我们认为陈明是具有自陷风险的,它是一个介入因素,也就是说,在这个介入因素的成立条件下,这种因果关系是不能够成立的。
好的,谢谢。控方对此有无回应? 嗯,好的,审判长,先控方向法庭出示,有回应,有回应。审判长,被害人是在被围追、被恐吓无路可逃的情况下选择了冰面,并非自主自愿的自陷风险,不能免责。相关阐述将在后续法庭辩论环节进行。
控方继续举证。嗯,好的,审判长。现在控方向法庭出示第四组证据共两份。第一证据类型为书证,证据来源为人民法院,证据名称为陈明刑事判决书,证明内容为陈明曾因强奸未遂被判刑,证明目的为证实被害人曾有过重大过错,供法庭量刑参考。第二,证人证言,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李佳媛询问笔录,证明内容为证实张阳案发时情绪状况,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的主观恶意性以及事出有因,并非无端行凶。
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组织质证。 请问一下公诉方,你刚才说证实他事出有因,你是公诉方?你在证实说张扬的行为是事出有因,你在为他开脱吗?是不是那个就是量刑标准降低,对可以就是定他罪,但是考虑到这个情节可以从轻。
对方对此有无对公诉方刚才的发表意见是否有异议。 我的审判长。对方在这里承认了张阳的主观恶性较小,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不能作为他的量刑依据,而应该作为它的定性依据。他在这里面主观恶性小,说明其不能预见即将发生的危险,更不能放任这种危险发生。那么在这个过失致人死亡,他的犯罪主观方面还不成立的,在这种不成立的条件下定罪显然不能成立。
双方是否还有证据继续出示? 嗯,审判长,控方所有证据出示完毕。控方对刚才辩方的意见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嗯,控方出示该组证据,系证明张阳属于未成年人,法庭可酌情考虑减轻刑罚,但其主观恶意方面,控方认为其有相应的主观恶意。后续阐述将在法庭辩论环节进行。现辩方进行举证。
被告出庭。就走个流程。公司方是否有,是否需要询问被告有。开始。好的,请判长。被告人张阳,现在问你几个问题,请你及时回答。
为什么你答应第二天与陈明一同前往南湖公园? 是因为陈明险些强奸我女朋友。
你是否提前带人去等着陈明? 我不是提醒,我是想要跟他聊清楚这个事情。
那你对陈明的追赶是在什么时候停下的? 当时因为太黑了,我看的不是很清楚他具体到哪个位置。我应该是已经上到冰面上了。
你是否喊了一句“淹死他”? 对,当时确实是这样,因为当时我怕他。
那你为何要喊这句“淹死”? 首先,冰面很黑,我怕会出什么问题。
那你是否已经判断了地面危险? 当时天很黑,什么都看不到。
那你当时也就是已经判断出地面的危险对吗? 我当时天可黑,什么都看不到。
好的,审判长。我的发问到此。审判庭询问一下被告,当时你喊出“淹死他”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当时我想让他停下来。
那你心里愤怒吗? 当时我更加愤怒,掺杂了一点担心。
你跟他关系很好吗?你担心他啥呢? 首先,担心是人之常情。但他刚才才预谋要强奸你的女朋友,你担心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毕竟你还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你如此就是说,非常有人性的。
对方是否要请问被告? 开始。那接下来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首先,张阳,你去找陈明的目的是什么? 我去找陈明,是我女朋友把他约过来,一个是因为他之前差点强奸我女朋友,我跟他聊聊这个事情,想要让他远离我女朋友。
好的,你在口供中说你想去解决这些事情,你所谓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我当时计划的是我跟李佳媛还有张阳和陈明一起,我跟他说清楚,但是我怕他到时候会胡搅蛮缠一些事情,到时候我想把我朋友带来,增加压力。
如果陈明不配合,你会怎么做? 我觉得他肯定会配合我,其实我觉得法治社会,我也不可能打他。
但是你说你在口供中说过一句,要什么不好,要打他一顿。 不行,我只是问一下,他不是对的。我肯定不会打他的,因为法治社会吧。
张良,那天你到南湖公园找陈明,最后也只是恐吓一下,然后呢,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解决他强奸女朋友未遂的事情,这是不是? 对,我还想要让他从此以后远离我女朋友。
好的。对方到此。询问完毕,谢谢审判长。
合议庭询问一下被告,当时你有没有跟你的朋友赵作预谋一些东西?比如说,如果陈明不配合你怎么办?如果你没有办法给他点颜色瞧瞧怎么办?有没有说什么预谋之类的?或者说有什么计划? 因为我们都是未成年人吧,我觉得打一顿就好了吧,应该是这样想的,当时应该是这样子,给他点颜色瞧一下。
那你当时打的程度,你打算是以拳头,还是你拿刀砍? 这都是打了一顿,我打算以拳脚。所以说,你跟你的朋友当时是打算以拳脚,然后协商不合后再施加压力。
你的女朋友刚才正要被这个陈明给强奸,并且这个陈明之前还纠缠了你女朋友很久,你现在说你要跟他理论协商,像这种人,你就是还需要协商吗?如果你真的觉得这种人是可以协商,那你为什么要刚才要说就是要打他一顿呢? 但事实是我并没有打他,他一跑我就停了。但如果他不好,如果他不如你厉害很多,一下子就制服了他,那你会打他吗?还是会跟他好好协商? 是一个什么情况发生的事情?
好,可以。现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审判长,现控方向法庭出示第一组证据,共两份。第一证据类型为书证,证据来源为中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常住人口户籍资料,证据内容为张阳1998年2月11日出生,案发时已满17周岁,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资格。第二证据类型为鉴定意见,证据来源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证据名称为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据内容为张阳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无精神病史,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具备辨认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
括号第一组证据出示完毕了是吗? 审判长,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组织质证。对方对此有无回应? 有回应。我方对于这一组证据的客观性以及合法性没有质疑,但是对于其的关联性,我们有不同认识。首先在判决书没有下达的前提下,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是公民。他才达到17岁,虽然在刑法上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但是我们要注意到的是,17岁为何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希望法院要重新处理,这里的从轻并不是对方所谓的量刑处理,而是所谓的定罪处理。如果在这样的17岁的认知条件下,希望合议庭可以考虑到17岁当时所处的认知环境,以其本身的认知能力来综合考虑这个问题,而不是说17岁已经达到刑事责任能力,这只出示了对辩方不利的条件,希望检察方可以注意到对方有利的条件。
谢请审判长。 检察官就喜欢狡辩。
控方继续举证第二组证据。好的,审判长,现在控方向法庭出示的第二组证据共4份。第一证据类型为勘验检查笔录,证据来源为东正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证据内容为南湖公园地形、岸边距地面距离、尸体位置、地面破裂情况,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追逐行为,迫使被害人进入地面危险区域。第二鉴定意见,证据来源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证据名称为法医尸检鉴定书,证据内容为陈明体表轻微钝性伤,排除直接殴打致死,证明目的为确定被害人死亡结果,死亡原因为溺水。第三证人证言,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赵乐询问笔录,证据内容为张阳拦截、击打并追逐陈明,陈明为躲避跑上冰面,张阳喊话“再跑淹死你”,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紧迫实施追逐行为是陈明陷入危险的直接原因。第四,视听资料,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公园监控录像,证据内容为记录追逐过程,陈明逃跑、跑上冰面的慌张状态以及张阳在岸边的位置,证明目的为直观印证证言,印证行为与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且未中断。
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审判长组织质证。对方对此有无异议? 有的。审判长,我方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没有异议,但是对关联性存在异议。首先是对方所说的张阳所说的“淹死你”,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表述,辩方和控方双方都对这种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解释,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证据存疑的时候,合议庭应该对被告人做出有利的判决,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淹死你”的话语应当从被告人的角度来解释。其次就是对方所列的第二个证据中的第六点,他所说的公园监控录像记录了追逐过程,陈明跑向冰面的慌张状态。但是整体而言,公园监控录像并没有完全覆盖公园的所有面积,这是一个存疑的证据,而存疑的证据在法庭上是不可采信的。
好,谢谢审判长。想提醒合议庭注意的是,现在为法庭举证、质证环节,而非辩论环节,所以只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质疑,不参考相关法律法条条例。
控方是否还有证据继续举证? 有的,审判长,继续举证。
好的,审判长。现在控方向法庭出示的第三组证据共两份。第一证据类型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张阳的讯问笔录,证明内容为张阳明知冰面可能坍塌,因害怕未阻止,轻信能够避免危险,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遇见危险,但轻信能够避免。第二证据类型是书证,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气象证明、冰面厚度检测报告,证据内容为案发时气候回升,地面颠簸,承重能力下降,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具备危险常识,负有预见义务与预见能力。
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组织质证。辩方对此有无异议? 有的。审判长,辩方对于其客观性、真实性有异议,但对于其关联性。首先是案发时气温回升,冰层变薄,承重下降。首先,张阳作为一个人,他并不是精确的仪器,他并不能预见当时这样的情况。所以呢,对方所谓的负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在这里我方是不予承认的。其次是对于张阳明知冰面可能坍塌,因害怕未上冰面,轻信能够避免危险,这里只说了张扬自身,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在口供中张扬说过自己不会游泳,对于自己的担忧是很大的。其次,陈明作为比他大几岁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他应该在张阳都可以遇见危险的情况下,自己也有能力预见这个危险。所以我们认为陈明是具有自陷风险的,它是一个介入因素,也就是说,在这个介入因素的成立条件下,这种因果关系是不能够成立的。
好的,谢谢。控方对此有无回应? 嗯,好的,审判长,先控方向法庭出示,有回应,有回应。审判长,被害人是在被围追、被恐吓无路可逃的情况下选择了冰面,并非自主自愿的自陷风险,不能免责。相关阐述将在后续法庭辩论环节进行。
控方继续举证。嗯,好的,审判长。现在控方向法庭出示第四组证据共两份。第一证据类型为书证,证据来源为人民法院,证据名称为陈明刑事判决书,证明内容为陈明曾因强奸未遂被判刑,证明目的为证实被害人曾有过重大过错,供法庭量刑参考。第二,证人证言,证据来源为东江县公安局,证据名称为李佳媛询问笔录,证明内容为证实张阳案发时情绪状况,证明目的为证实张阳的主观恶意性以及事出有因,并非无端行凶。
该组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组织质证。 请问一下公诉方,你刚才说证实他事出有因,你是公诉方?你在证实说张扬的行为是事出有因,你在为他开脱吗?是不是那个就是量刑标准降低,对可以就是定他罪,但是考虑到这个情节可以从轻。
对方对此有无对公诉方刚才的发表意见是否有异议。 我的审判长。对方在这里承认了张阳的主观恶性较小,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不能作为他的量刑依据,而应该作为它的定性依据。他在这里面主观恶性小,说明其不能预见即将发生的危险,更不能放任这种危险发生。那么在这个过失致人死亡,他的犯罪主观方面还不成立的,在这种不成立的条件下定罪显然不能成立。
双方是否还有证据继续出示? 嗯,审判长,控方所有证据出示完毕。控方对刚才辩方的意见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嗯,控方出示该组证据,系证明张阳属于未成年人,法庭可酌情考虑减轻刑罚,但其主观恶意方面,控方认为其有相应的主观恶意。后续阐述将在法庭辩论环节进行。现辩方进行举证。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