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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提到中国的"龙"与西方"龙"的语义差异,认为应将其改为"long"。但我想请问,将"龙"译为"long"与所谓的"英国本土化"究竟有何关联?对方始终未能论证这种译法如何体现本土化改编。
其次,对方提及"木构耦合"这类术语,称中国人都难以理解,为何要让外国人听懂。但这恰恰说明需要的不是本土化改编,而是从根源上优化术语本身,使其更易于理解,而非在传播过程中随意改动。这并非对方立场的合理延伸,也不构成其主张的利好。
对方强调因语言隔阂需要推动非遗走出去,却始终未明确"如何走出去"的具体标准。我方认为,联合国体系是理想的外译标准——其五大官方语言均有规范记载,可为全球范围内的术语传播提供统一参照。
关于对方提出的"大众化"改编,同样缺乏明确说明:改编的具体方式是什么?改编后的标准如何界定?这些关键问题对方均未解答。
对方第二个论点主张"用英语讲中国故事",但这存在根本矛盾。当我们用英语讲述中国故事时,必然涉及古诗等文化特有表达,这些内容在英语中本就缺乏对应表述。即便通过多种形式让对方理解诗意,他们也无法体会汉字发音与意境的关联,这恰恰证明过度本土化会导致文化内涵的流失。
对方辩友提到中国的"龙"与西方"龙"的语义差异,认为应将其改为"long"。但我想请问,将"龙"译为"long"与所谓的"英国本土化"究竟有何关联?对方始终未能论证这种译法如何体现本土化改编。
其次,对方提及"木构耦合"这类术语,称中国人都难以理解,为何要让外国人听懂。但这恰恰说明需要的不是本土化改编,而是从根源上优化术语本身,使其更易于理解,而非在传播过程中随意改动。这并非对方立场的合理延伸,也不构成其主张的利好。
对方强调因语言隔阂需要推动非遗走出去,却始终未明确"如何走出去"的具体标准。我方认为,联合国体系是理想的外译标准——其五大官方语言均有规范记载,可为全球范围内的术语传播提供统一参照。
关于对方提出的"大众化"改编,同样缺乏明确说明:改编的具体方式是什么?改编后的标准如何界定?这些关键问题对方均未解答。
对方第二个论点主张"用英语讲中国故事",但这存在根本矛盾。当我们用英语讲述中国故事时,必然涉及古诗等文化特有表达,这些内容在英语中本就缺乏对应表述。即便通过多种形式让对方理解诗意,他们也无法体会汉字发音与意境的关联,这恰恰证明过度本土化会导致文化内涵的流失。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今天在一开始就表明,您方主要针对的只是英语的英译部分,那么请问,对于那些非英语国家的语言,您方要如何处理?换而言之,当非遗术语外译为其他语言时,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难道您方就可以置之不理吗?这是第一点质疑。
第二点,我方想与您方深入探讨贯穿全场的"联合国非遗名册"这一概念。我方最初提出这一概念,目的是想向您方阐明:联合国非遗名册的核心功能不仅限于宣传,更重要的是记录在案。因此,我方认为非遗术语外译应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宣传层面,二是记录层面。其中,记录在案的部分根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进行本土化改编,如果您方认为有必要,请在后续环节进行充分论证。
接下来,我方将针对宣传层面展开论述。首先,我方在一辩稿中已明确强调,非遗术语外译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外国受众对中华文化的深刻印象。但非遗术语外译的本土化改编,恰恰会削弱这一效果。以"端午节"为例,若在翻译时进行本土化改编,使外国受众仅通过简单词汇就能理解字面意思,他们便不会主动探寻其背后的文化深意。正如对方可能只知道端午节要吃粽子,却不了解这一习俗背后的文化内涵。这种表面化的理解不利于向世界展示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因为受众并未真正理解文化本质,仅通过本国语言实现字面认知并无实际意义,反而会削弱文化影响力。
其次,本土化改编可能导致对中华文化的误解和片面解读。仍以端午节为例,它不仅是一个节日,更包含诸多不可或缺的传统习俗。当进行本土化改编时,会影响外国读者对端午节的全面理解,甚至可能造成曲解。无论是从文化传播的准确性还是深度来看,本土化改编都存在明显弊端。
由于时间关系,我方发言到此结束。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今天在一开始就表明,您方主要针对的只是英语的英译部分,那么请问,对于那些非英语国家的语言,您方要如何处理?换而言之,当非遗术语外译为其他语言时,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难道您方就可以置之不理吗?这是第一点质疑。
第二点,我方想与您方深入探讨贯穿全场的"联合国非遗名册"这一概念。我方最初提出这一概念,目的是想向您方阐明:联合国非遗名册的核心功能不仅限于宣传,更重要的是记录在案。因此,我方认为非遗术语外译应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宣传层面,二是记录层面。其中,记录在案的部分根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进行本土化改编,如果您方认为有必要,请在后续环节进行充分论证。
接下来,我方将针对宣传层面展开论述。首先,我方在一辩稿中已明确强调,非遗术语外译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外国受众对中华文化的深刻印象。但非遗术语外译的本土化改编,恰恰会削弱这一效果。以"端午节"为例,若在翻译时进行本土化改编,使外国受众仅通过简单词汇就能理解字面意思,他们便不会主动探寻其背后的文化深意。正如对方可能只知道端午节要吃粽子,却不了解这一习俗背后的文化内涵。这种表面化的理解不利于向世界展示和传播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因为受众并未真正理解文化本质,仅通过本国语言实现字面认知并无实际意义,反而会削弱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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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我方发言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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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你的本土化改变是针对哪个国家?本土化改编,你们认为现在一般本土化改编是如何针对性进行的?
我们知道,在非遗文化对外传播时,可能会面对多个国家,究竟是针对哪个国家进行本土化改编?
因为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语言大多数是英文,所以主要是针对英文来说。
对于非洲的国家来说,其接收效果如何?
如果要让传播走出去、影响力更大,首先选择的肯定是说英文的国家,比如超强大国。
所以正方天然将不说英语的国家排除在外,也不打算让那些不说英语的国家能够接收非遗术语外译内容?
有些非遗需要记录在联合国非遗名册,这需要使用不同的语言,此时还需要进行本土化改编吗?
我没有说把其他国家排除在外,我们首先会用英文翻译。
联合国非遗名册的主要作用不是宣传出去,而是记录在案,只需证明其存在于世界上即可。当目的不是宣传时,是否也不需要用到你们所说的本土化改编?
记录在案后面的内容没有听清。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记载非遗的目录,其主要作用是记录在案,而非宣传。既然只需证明非遗存在于世界上,那么当目的不是宣传时,是否不需要进行本土化改编?
联合国确实是权威机构,但不能将其作为唯一依据。
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不能只依赖联合国,这不仅是精神上的交流,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联合国术语过于官方,应该面向大众,让对方能够理解。
保留文献有意义,但如果要利于传播,肯定不能只停留在联合国层面。
不是不立足联合国,而是不能停留在那里,我们要进行民间传播,走向美国、英国、非洲、东亚等地区,在这些地方进行本土化改编。我们现在不是在很多国家都设有大使馆吗?
有些国家在联合国不具有单独国家地位,对于这些国家,你们居然想通过英语翻译让他们理解非遗术语的文化内涵?
我好奇,你的本土化改变是针对哪个国家?本土化改编,你们认为现在一般本土化改编是如何针对性进行的?
我们知道,在非遗文化对外传播时,可能会面对多个国家,究竟是针对哪个国家进行本土化改编?
因为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语言大多数是英文,所以主要是针对英文来说。
对于非洲的国家来说,其接收效果如何?
如果要让传播走出去、影响力更大,首先选择的肯定是说英文的国家,比如超强大国。
所以正方天然将不说英语的国家排除在外,也不打算让那些不说英语的国家能够接收非遗术语外译内容?
有些非遗需要记录在联合国非遗名册,这需要使用不同的语言,此时还需要进行本土化改编吗?
我没有说把其他国家排除在外,我们首先会用英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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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确实是权威机构,但不能将其作为唯一依据。
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不能只依赖联合国,这不仅是精神上的交流,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联合国术语过于官方,应该面向大众,让对方能够理解。
保留文献有意义,但如果要利于传播,肯定不能只停留在联合国层面。
不是不立足联合国,而是不能停留在那里,我们要进行民间传播,走向美国、英国、非洲、东亚等地区,在这些地方进行本土化改编。我们现在不是在很多国家都设有大使馆吗?
有些国家在联合国不具有单独国家地位,对于这些国家,你们居然想通过英语翻译让他们理解非遗术语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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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防转换节点: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我方的立场是:非遗术语外译应进行本土化改编。
所谓本土化改编,是指将外来事物、理念、文化等,适应特定的地域环境、文化习惯和社会需求,使其具有地方特色和地方属性,最终成为本地文化组成部分的过程。本土化改编不等于简单的照搬和复制,而是构建自身独立的语言系统。简单来说,就是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专有名词翻译成英文后,使外国人能够通过词语本身理解其大致含义。因此,我方的判准是:改编后是否有利于传播中华文化,让其他国家的接收者听懂、理解中国文化。
首先,在应然层面,国与国之间存在着文化壁垒、思维差异和生活习惯的天然隔阂,本土化改编可以跨越这些壁垒,让文化遗产实现文化共享。不同文化对符号的解读存在本质差异,例如“龙”在中国象征吉祥,在西方却象征邪恶;不同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也导致英语和汉语呈现出不同的表达形式,尤其是一些带有民族特色的词汇,直接翻译成英文无法体现其原有含义,容易产生理解偏差。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跨文化传播研究显示,非遗名词中存在大量文化负载词,如方言、民族、宗教术语等,这些词汇在英文中缺乏对等概念,直译或纯音译会导致理解真空。以“雷剧”为例,若直接音译为“Leiju”,会使其文化背景和特色无法体现,难以被理解;而采用“音译加类别词”的策略,翻译为“Leizhou Peninsula Opera(雷州半岛戏剧)”,解码率可直接提升至65%以上。这种附带注释的翻译方式,既能保留原有民族特色,又能帮助非遗术语跨越语言壁垒,有利于讲好中国故事,让接受者听懂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
其次,在实然层面,从实际效果看,本土化改编是非遗“走出去”的有效路径,能够让非遗被看见、被理解。清华大学国际传播中心推出的数字人“爱华”,以外国学者的形象讲述中国故事,相关内容的点赞率和点击率已超过5000万。这种人物设定有助于减少跨文化传播中的隔阂,提升传播效果。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理论层面的文化传播规律,还是从实践层面的传播效果来看,非遗术语外译进行本土化改编都是必要且有效的选择。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我方的立场是:非遗术语外译应进行本土化改编。
所谓本土化改编,是指将外来事物、理念、文化等,适应特定的地域环境、文化习惯和社会需求,使其具有地方特色和地方属性,最终成为本地文化组成部分的过程。本土化改编不等于简单的照搬和复制,而是构建自身独立的语言系统。简单来说,就是将中国传统文化的专有名词翻译成英文后,使外国人能够通过词语本身理解其大致含义。因此,我方的判准是:改编后是否有利于传播中华文化,让其他国家的接收者听懂、理解中国文化。
首先,在应然层面,国与国之间存在着文化壁垒、思维差异和生活习惯的天然隔阂,本土化改编可以跨越这些壁垒,让文化遗产实现文化共享。不同文化对符号的解读存在本质差异,例如“龙”在中国象征吉祥,在西方却象征邪恶;不同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也导致英语和汉语呈现出不同的表达形式,尤其是一些带有民族特色的词汇,直接翻译成英文无法体现其原有含义,容易产生理解偏差。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跨文化传播研究显示,非遗名词中存在大量文化负载词,如方言、民族、宗教术语等,这些词汇在英文中缺乏对等概念,直译或纯音译会导致理解真空。以“雷剧”为例,若直接音译为“Leiju”,会使其文化背景和特色无法体现,难以被理解;而采用“音译加类别词”的策略,翻译为“Leizhou Peninsula Opera(雷州半岛戏剧)”,解码率可直接提升至65%以上。这种附带注释的翻译方式,既能保留原有民族特色,又能帮助非遗术语跨越语言壁垒,有利于讲好中国故事,让接受者听懂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
其次,在实然层面,从实际效果看,本土化改编是非遗“走出去”的有效路径,能够让非遗被看见、被理解。清华大学国际传播中心推出的数字人“爱华”,以外国学者的形象讲述中国故事,相关内容的点赞率和点击率已超过5000万。这种人物设定有助于减少跨文化传播中的隔阂,提升传播效果。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理论层面的文化传播规律,还是从实践层面的传播效果来看,非遗术语外译进行本土化改编都是必要且有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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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的火种金库,承载着特定群体的集体意义与精神密码。任何形式的本土化改变都可能导致文化基因的变异,使非遗沦为失去灵魂的表演符号。我方将从两个核心论点进行阐述:
第一个论点,本土化改编会解构文化本真性的深层结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指出,非遗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持其真实性。这种真实性不仅体现在技艺流程等技术层面,以宋锦为例,其通经断纬的织造技艺不仅是一项技术,更蕴含着江南士大夫以器载道的哲学思考。若为迎合西方审美,将传统的花鸟纹样改为抽象的几何图案,即便能够吸引眼球,却会确使宋锦作为文化载体的深层价值丧失。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揭示,文化本质性如同生物的DNA,任何篡改都可能引发文化基因突变。就像泉州南音在海外演出时,为适应西方剧场节奏而删减传统曲目中的慢板段落,导致承载千年海上丝绸之路贸易记忆的叙事结构被肢解。这种改变看似提升了传播效率,实则是将珍贵的文化降格为廉价的产品,与非遗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正如敦煌研究院樊锦诗院长所言:"保护文物不是为了展示,而是为了延续文明的记忆。"
第二点,文化主权在改编过程中会悄然旁落。文化传播的本质是文化主权的跨境延伸。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理论表明,文化资本的流通必然伴随着权力博弈。当我们为迎合目标受众进行改编时,实际上是在文化话语权竞争中主动让出了诠释权。京剧《贵妃醉酒》在纽约林肯中心演出时,为配合西方悲剧审美将杨贵妃改为自刎结局,这种改变不仅扭曲了原作的完整性,更在潜意识中接受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化批判标准。
文化主权的流失往往以创新传播为伪装。日本能剧在海外传播时始终坚持完全再现原则,即使观众需要适应冗长的表演节奏,也要确保每个程式化动作都严格遵守传统规范。正是这种坚持,才使能剧成为日本文化的国粹,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不可替代的文化话语权。反观我国某些非遗项目的改编实践,陷入了以西方审美重塑东方文化的误区。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文化自觉的第一步是辨识自身文化。在文化扁平化浪潮中,非遗不应成为文化霸权的试验场。我们主张保持非遗的原生形态,并非拒绝传播,而是要探索更具智慧的跨文化对话方式。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明的火种金库,承载着特定群体的集体意义与精神密码。任何形式的本土化改变都可能导致文化基因的变异,使非遗沦为失去灵魂的表演符号。我方将从两个核心论点进行阐述:
第一个论点,本土化改编会解构文化本真性的深层结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指出,非遗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持其真实性。这种真实性不仅体现在技艺流程等技术层面,以宋锦为例,其通经断纬的织造技艺不仅是一项技术,更蕴含着江南士大夫以器载道的哲学思考。若为迎合西方审美,将传统的花鸟纹样改为抽象的几何图案,即便能够吸引眼球,却会确使宋锦作为文化载体的深层价值丧失。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揭示,文化本质性如同生物的DNA,任何篡改都可能引发文化基因突变。就像泉州南音在海外演出时,为适应西方剧场节奏而删减传统曲目中的慢板段落,导致承载千年海上丝绸之路贸易记忆的叙事结构被肢解。这种改变看似提升了传播效率,实则是将珍贵的文化降格为廉价的产品,与非遗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正如敦煌研究院樊锦诗院长所言:"保护文物不是为了展示,而是为了延续文明的记忆。"
第二点,文化主权在改编过程中会悄然旁落。文化传播的本质是文化主权的跨境延伸。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理论表明,文化资本的流通必然伴随着权力博弈。当我们为迎合目标受众进行改编时,实际上是在文化话语权竞争中主动让出了诠释权。京剧《贵妃醉酒》在纽约林肯中心演出时,为配合西方悲剧审美将杨贵妃改为自刎结局,这种改变不仅扭曲了原作的完整性,更在潜意识中接受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化批判标准。
文化主权的流失往往以创新传播为伪装。日本能剧在海外传播时始终坚持完全再现原则,即使观众需要适应冗长的表演节奏,也要确保每个程式化动作都严格遵守传统规范。正是这种坚持,才使能剧成为日本文化的国粹,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不可替代的文化话语权。反观我国某些非遗项目的改编实践,陷入了以西方审美重塑东方文化的误区。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文化自觉的第一步是辨识自身文化。在文化扁平化浪潮中,非遗不应成为文化霸权的试验场。我们主张保持非遗的原生形态,并非拒绝传播,而是要探索更具智慧的跨文化对话方式。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非遗术语外译是否应进行本土化改编,取决于该改编是否会破坏文化本真性的深层结构以及是否会导致文化主权旁落。
各位同学到齐了吗?反方这边一辩没来,但后边也没有他环节了,无所谓,好的,那这边我二辩在的话,直接开就可以了,好的,那这边的话开始进行下一个环节,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二辩,谢谢。
第一个问题,您方觉得非遗是为了更好?非遗,非遗就是一个传统文化呀,我们对它有宣传的,有宣传的意义,也有记录在案的意义,这点我刚刚已经说过了。然后我没看到没关系,所以宣传饮料对吧,还是您方只要保护。
不,我方今天记录和宣传都愿意跟你谈。
好,那我看你方第一个论点,你方说怕变异是你方第一个论点,对。
不,不是怕变异,是我方觉得我们今天要谈这个辩题,要从它的初心来看,要从非遗术语外译的目的来谈,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外国对于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是为了加强我们的文化影响力。所以就算不进行本土化改变,它也会变异,对吧。
我刚刚没有跟你谈到变异的问题,我方是想告诉你,你对它进行本土化改编,是不利于宣传我国的文化影响力的。为什么?就我刚给你举例好了,就我刚刚也提到了,非遗术语外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但是本土化改变有悖于这一目的,就比如说京剧这一术语。如果进行本土化改变,那就是Chinese opera,它虽然更容易被外国人理解,但是它失去了独特的地域性和文化内涵,从这一点来看,它削弱了文化影响力。有多少人会去真正看到这个Chinese opera,会去了解这个东西对于中国来说是什么?在中国,它意味着什么呢?
那你论证一下,如果不本土化,只用京剧,他们就会去了解。
这不是我方的论证义务,我方现在只要论证……打断一下,打断一下,您方说用了这种opera什么的,他们就不会去了解,那您方要论证,他如果不用就会去了解,不然这为什么是我方避害呢。
不是,你刚才混淆概念,你方说第一部分就是我如果不去进行……你回答我了,你能不能让我问。
我可以啊,你让我说嘛,如果我说的不对,你再指出。首先第一点,如果不对京剧这个词语进行Chinese opera这个改编,那么这个词语对于外国人来说,想了解就会去了解,不了解,难道听说了Chinese opera,就会对它产生兴趣吗?
第二点,在本土化改编以后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可能本来想去了解京剧这个词,但看见了本土化改编的词语以后,觉得自己已经懂了,不会再去深究,不会去知道京剧的历史传统、习俗以及变脸等相关内容。
我方有数据,这种术语如果直接翻译,阻碍率是40%,但是翻译成这种改编后的表述之后,解码率提高65%以上,您方认不认?
什么解码率?你的解码率是指更多人知道了中国有这个东西,还是指对它背后的文化意义以及传播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所以对方也认同,改编之后会有更多人认识到。再问你方一个问题,你方论点2叫做文化容易被影响是吧?
不好意思,稍等,我这边有点卡,可以再重复一遍问题吗?那不计我时间,您方第二个论点是说如果中国进行本土化改编传播到外面,中国文化就会被影响是吧?
可以这么说,因为中外文化存在差异性,在本土化改编时,可能会导致外国读者对中国文化的误解或片面认识。
好,所以我们中国对外国的榫卯称为东方木艺,在中国依旧称为榫卯,请问影响在哪?
我说的不是单单对名词的影响,是对它背后的文化含义以及具体内容会有误解,还有以上影响,影响在哪,误解在哪?
你时间到了。
各位同学到齐了吗?反方这边一辩没来,但后边也没有他环节了,无所谓,好的,那这边我二辩在的话,直接开就可以了,好的,那这边的话开始进行下一个环节,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二辩,谢谢。
第一个问题,您方觉得非遗是为了更好?非遗,非遗就是一个传统文化呀,我们对它有宣传的,有宣传的意义,也有记录在案的意义,这点我刚刚已经说过了。然后我没看到没关系,所以宣传饮料对吧,还是您方只要保护。
不,我方今天记录和宣传都愿意跟你谈。
好,那我看你方第一个论点,你方说怕变异是你方第一个论点,对。
不,不是怕变异,是我方觉得我们今天要谈这个辩题,要从它的初心来看,要从非遗术语外译的目的来谈,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外国对于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是为了加强我们的文化影响力。所以就算不进行本土化改变,它也会变异,对吧。
我刚刚没有跟你谈到变异的问题,我方是想告诉你,你对它进行本土化改编,是不利于宣传我国的文化影响力的。为什么?就我刚给你举例好了,就我刚刚也提到了,非遗术语外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但是本土化改变有悖于这一目的,就比如说京剧这一术语。如果进行本土化改变,那就是Chinese opera,它虽然更容易被外国人理解,但是它失去了独特的地域性和文化内涵,从这一点来看,它削弱了文化影响力。有多少人会去真正看到这个Chinese opera,会去了解这个东西对于中国来说是什么?在中国,它意味着什么呢?
那你论证一下,如果不本土化,只用京剧,他们就会去了解。
这不是我方的论证义务,我方现在只要论证……打断一下,打断一下,您方说用了这种opera什么的,他们就不会去了解,那您方要论证,他如果不用就会去了解,不然这为什么是我方避害呢。
不是,你刚才混淆概念,你方说第一部分就是我如果不去进行……你回答我了,你能不能让我问。
我可以啊,你让我说嘛,如果我说的不对,你再指出。首先第一点,如果不对京剧这个词语进行Chinese opera这个改编,那么这个词语对于外国人来说,想了解就会去了解,不了解,难道听说了Chinese opera,就会对它产生兴趣吗?
第二点,在本土化改编以后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可能本来想去了解京剧这个词,但看见了本土化改编的词语以后,觉得自己已经懂了,不会再去深究,不会去知道京剧的历史传统、习俗以及变脸等相关内容。
我方有数据,这种术语如果直接翻译,阻碍率是40%,但是翻译成这种改编后的表述之后,解码率提高65%以上,您方认不认?
什么解码率?你的解码率是指更多人知道了中国有这个东西,还是指对它背后的文化意义以及传播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所以对方也认同,改编之后会有更多人认识到。再问你方一个问题,你方论点2叫做文化容易被影响是吧?
不好意思,稍等,我这边有点卡,可以再重复一遍问题吗?那不计我时间,您方第二个论点是说如果中国进行本土化改编传播到外面,中国文化就会被影响是吧?
可以这么说,因为中外文化存在差异性,在本土化改编时,可能会导致外国读者对中国文化的误解或片面认识。
好,所以我们中国对外国的榫卯称为东方木艺,在中国依旧称为榫卯,请问影响在哪?
我说的不是单单对名词的影响,是对它背后的文化含义以及具体内容会有误解,还有以上影响,影响在哪,误解在哪?
你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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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三辩:发起盘问,指出反方一辩缺席不影响后续环节
→ 反方二辩:确认可以开始
正方三辩:提出首个问题,围绕非遗目的(宣传与保护)展开,提及“宣传饮料”的类比
→ 反方二辩:回应非遗目的是“加强外国对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提升文化影响力”,否认“怕变异”是论点
正方三辩:聚焦反方论点“本土化改编削弱文化影响力”,以京剧→Chinese opera为例
→ 反方二辩:阐释京剧译为Chinese opera会失去“独特地域性和文化内涵”,导致外国人不再深究
正方三辩:追问“不本土化(用京剧)是否会促使外国人了解”
→ 反方二辩:反驳称“这不是我方论证义务”,强调本土化改编会让外国人误以为“已懂”而停止探索
正方三辩:抛出数据“直接翻译阻碍率40%,改编后解码率提高65%以上”
→ 反方二辩:质疑数据定义,区分“知道存在”与“深刻理解文化意义”
正方三辩:转问反方论点2“本土化改编导致文化误解”
→ 反方二辩:解释中外文化差异可能引发对“背后文化含义”的误解
正方三辩:举例“榫卯→东方木艺”,追问“影响与误解何在”
→ 反方二辩:试图进一步解释时,被正方三辩以“时间到”终止
请各位将ID修改为所属立场,以便计时。由于仅听声音无法分辨发言方,需明确标注正反方身份。请正方首先发言。
我方认为,文化传播只是第一步而非终点。对方观点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请问,为何本土化改编意味着文化失真?正如古诗翻译,外国人可能仅知字面意思却不解内涵,这种失真如何解决?这恰恰是我方观点的例证。以榫卯为例,在联合国相关场合,若仅使用“榫卯”原词,有多少人能理解其含义?将其阐释为“东方传统木构技艺”后,是否更易被理解?“东方木构技艺”这一表述,究竟哪部分体现了英国本土化特色?用目标语言受众能理解的方式进行表达,这一点我方已解释清楚,不再赘述。
对方质疑我方传播中国故事的方式,但若使用对方无法理解的语言进行辩论,对方同样无法接收信息。当前汉语虽是联合国五大官方语言之一,但并非世界通用语言。对方需先论证存在听不懂的部分,而非直接否定传播方式。我方一辩已明确阐述相关论点,对方在含义阐释方面未完成有效论证。
关于翻译的弊端,当前AI工具已能显著提升翻译精准度,这一点对方无法否认。对方所举“龙”的翻译例子中,将“龙”译为“long long”,这与英国本土化有何关联?“long long”在英语中并无特殊文化含义,这种改编如何体现本土化?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术语翻译报告,翻译过程应通过词汇转义、句式调整等转化手段保证准确性和流畅性。对方提出的改编方式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以“榫卯”为例,若译为“东方木锁”,可能导致受众误解为普通门锁,而非代表中国传统技艺的鲁班锁,这种改编反而造成更大误解。
对方始终声称本土化改编能提升理解度,却未提供具体论证。我方承认从0%到10%的认知提升可能存在,但对方需具体论证如何实现这一提升。对方反复强调“能做到”,却未说明“如何做到”,这是典型的论证缺失。
对方提出的“解码率”概念从未解释定义,如何让我方回应?我方一辩稿已明确指出,翻译应注重词汇转义和句式调整以保证准确性,对方却始终回避这一核心问题。时间到。
(反方回应时段)对方始终未解释“解码率”的具体含义,却要求我方回应,这是典型的论证责任转移。对方声称本土化改编能提升理解度,却举不出一个合理的本土化改编案例,所有例子都存在概念混淆。将“龙”译为“long long”既非英语常用表达,也未传达任何文化内涵,这种改编有何意义?时间到。
请各位将ID修改为所属立场,以便计时。由于仅听声音无法分辨发言方,需明确标注正反方身份。请正方首先发言。
我方认为,文化传播只是第一步而非终点。对方观点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请问,为何本土化改编意味着文化失真?正如古诗翻译,外国人可能仅知字面意思却不解内涵,这种失真如何解决?这恰恰是我方观点的例证。以榫卯为例,在联合国相关场合,若仅使用“榫卯”原词,有多少人能理解其含义?将其阐释为“东方传统木构技艺”后,是否更易被理解?“东方木构技艺”这一表述,究竟哪部分体现了英国本土化特色?用目标语言受众能理解的方式进行表达,这一点我方已解释清楚,不再赘述。
对方质疑我方传播中国故事的方式,但若使用对方无法理解的语言进行辩论,对方同样无法接收信息。当前汉语虽是联合国五大官方语言之一,但并非世界通用语言。对方需先论证存在听不懂的部分,而非直接否定传播方式。我方一辩已明确阐述相关论点,对方在含义阐释方面未完成有效论证。
关于翻译的弊端,当前AI工具已能显著提升翻译精准度,这一点对方无法否认。对方所举“龙”的翻译例子中,将“龙”译为“long long”,这与英国本土化有何关联?“long long”在英语中并无特殊文化含义,这种改编如何体现本土化?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术语翻译报告,翻译过程应通过词汇转义、句式调整等转化手段保证准确性和流畅性。对方提出的改编方式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以“榫卯”为例,若译为“东方木锁”,可能导致受众误解为普通门锁,而非代表中国传统技艺的鲁班锁,这种改编反而造成更大误解。
对方始终声称本土化改编能提升理解度,却未提供具体论证。我方承认从0%到10%的认知提升可能存在,但对方需具体论证如何实现这一提升。对方反复强调“能做到”,却未说明“如何做到”,这是典型的论证缺失。
对方提出的“解码率”概念从未解释定义,如何让我方回应?我方一辩稿已明确指出,翻译应注重词汇转义和句式调整以保证准确性,对方却始终回避这一核心问题。时间到。
(反方回应时段)对方始终未解释“解码率”的具体含义,却要求我方回应,这是典型的论证责任转移。对方声称本土化改编能提升理解度,却举不出一个合理的本土化改编案例,所有例子都存在概念混淆。将“龙”译为“long long”既非英语常用表达,也未传达任何文化内涵,这种改编有何意义?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全程呈现攻防转换节奏:定义争夺→案例攻防→标准确立→论证责任划分的典型辩论逻辑链条)
(试音:可以听到吗?)
第一个问题,非遗术语外译具有针对性国家,请问对方认同吗?翻译成英语就按照英国的习俗翻译,翻译到非洲就按照非洲的习俗翻译,这没有问题。看来您方也认同本土化外译具有指向性目的地,也就是说外溢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因此我们需要达成共识:应关注传播效果。
第二个问题,关于对方提到的非遗名册记录问题,我方认为联合国记录仅是二手资料。您方觉得联合国的二手记录难道比原文化地的更真实可靠吗?所谓二手资料,其来源不正是原文化地吗?这就像化学元素周期表,既有英文表示也有中文汉字表述,形式不同但本质一致。但关键在于真实性问题——在原文化地,非遗是原汁原味且真实的,我方想强调的是联合国记录未必绝对真实可靠。
所以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如何在联合国记录,而是针对接收国如何翻译。对方表示不认同,质疑“凭什么说联合国记录不真实”,那请问您方如何论证联合国记录与原文化地完全一致?对方认为论证义务在我方,因为是我方提出“非原汁原味”的观点,但反方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论证责任?
我方认为非遗术语外溢应从原文化地直接进行,为何一定要通过联合国?联合国的角色是收集整理,例如元素周期表中“铬”元素的中文名称与西方“Cr”符号的匹配,这属于信息匹配而非二次加工。即便如此,没有联合国中国就不能传播文化了吗?在联合国成立之前,丝绸之路不也一直在传播文化吗?故宫文化传播既有联合国途径,也有自主传播方式,二者并行不悖。因此不通过联合国就不能自主传播吗?为何一定要依赖联合国?
反方在此的解释是需要通过系统方式向外传递,例如个体传播可能导致错误信息,若每个人传播内容不同会造成混乱。反方认为需要相对统一的方法来规范术语对应关系,比如“铬”对应“Cr”、“企业”对应“enterprise”,而联合国通过非遗名录组织实现这种对称对应,认为现有方式已足够,无需开创其他方式。
但您方似乎未听取我方立论——我方一辩明确指出文化改编不是篡改,并非一人一种传播版本,而是应遵循文化本身的天然标准,这种标准客观存在,并未涉及篡改。
(时间到)
(试音:可以听到吗?)
第一个问题,非遗术语外译具有针对性国家,请问对方认同吗?翻译成英语就按照英国的习俗翻译,翻译到非洲就按照非洲的习俗翻译,这没有问题。看来您方也认同本土化外译具有指向性目的地,也就是说外溢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因此我们需要达成共识:应关注传播效果。
第二个问题,关于对方提到的非遗名册记录问题,我方认为联合国记录仅是二手资料。您方觉得联合国的二手记录难道比原文化地的更真实可靠吗?所谓二手资料,其来源不正是原文化地吗?这就像化学元素周期表,既有英文表示也有中文汉字表述,形式不同但本质一致。但关键在于真实性问题——在原文化地,非遗是原汁原味且真实的,我方想强调的是联合国记录未必绝对真实可靠。
所以今天我们讨论的不是如何在联合国记录,而是针对接收国如何翻译。对方表示不认同,质疑“凭什么说联合国记录不真实”,那请问您方如何论证联合国记录与原文化地完全一致?对方认为论证义务在我方,因为是我方提出“非原汁原味”的观点,但反方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论证责任?
我方认为非遗术语外溢应从原文化地直接进行,为何一定要通过联合国?联合国的角色是收集整理,例如元素周期表中“铬”元素的中文名称与西方“Cr”符号的匹配,这属于信息匹配而非二次加工。即便如此,没有联合国中国就不能传播文化了吗?在联合国成立之前,丝绸之路不也一直在传播文化吗?故宫文化传播既有联合国途径,也有自主传播方式,二者并行不悖。因此不通过联合国就不能自主传播吗?为何一定要依赖联合国?
反方在此的解释是需要通过系统方式向外传递,例如个体传播可能导致错误信息,若每个人传播内容不同会造成混乱。反方认为需要相对统一的方法来规范术语对应关系,比如“铬”对应“Cr”、“企业”对应“enterprise”,而联合国通过非遗名录组织实现这种对称对应,认为现有方式已足够,无需开创其他方式。
但您方似乎未听取我方立论——我方一辩明确指出文化改编不是篡改,并非一人一种传播版本,而是应遵循文化本身的天然标准,这种标准客观存在,并未涉及篡改。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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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看来对方辩友并未真正理解本题的内涵,今天将术语外译采取割裂评判的态度本身就是有失偏颇的。我方认为,传播的核心在于让受众听懂,如果脱离传播本质,辩题的存在意义何在?
若不能确保传播效果、让大众理解,又何谈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对方第二个论点称跨境传播需迎合西方大众审美,但文化传播的真谛在于"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对外传播中的本土化绝不意味着趋同,而是在保持自身鲜明文化特征基础上的有效沟通。对方将所有改编等同于篡改,这是对本土化改编概念的严重误解,该论点显然不成立。
对方第一个论点称本土化改编会传递错误信息,这一说法同样荒谬。我方始终强调,本土化改编是用更简洁清晰的方式帮助受众理解。对方需要举证说明所谓"错误信息"的具体表现,同时其声称的"检索深层内涵"也缺乏明确阐释。
以京剧术语为例,"青衣"若直译为"blue clothes"会造成误解,译为"Qingyi (virtuous lady)"则更为恰当——既保留了传统戏曲的称谓特征,又让读者理解这一角色的内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实践中,译者应当充分考虑传播效果,任何可能导致读者误解困惑的译文,都不是合格的译文。
再以"榫卯"为例,若仅直译为"mortise and tenon",外国读者难以理解其文化内涵。采用文化补充式翻译——"sunmao (ancient Chinese carpentry technique for joining structures without nails)",既保留了专业术语的准确性,又通过补充说明帮助外国读者理解其核心特征。这种本土化改编方式,正是实现非遗文化有效传播的理想路径。
谢谢主席。看来对方辩友并未真正理解本题的内涵,今天将术语外译采取割裂评判的态度本身就是有失偏颇的。我方认为,传播的核心在于让受众听懂,如果脱离传播本质,辩题的存在意义何在?
若不能确保传播效果、让大众理解,又何谈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对方第二个论点称跨境传播需迎合西方大众审美,但文化传播的真谛在于"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对外传播中的本土化绝不意味着趋同,而是在保持自身鲜明文化特征基础上的有效沟通。对方将所有改编等同于篡改,这是对本土化改编概念的严重误解,该论点显然不成立。
对方第一个论点称本土化改编会传递错误信息,这一说法同样荒谬。我方始终强调,本土化改编是用更简洁清晰的方式帮助受众理解。对方需要举证说明所谓"错误信息"的具体表现,同时其声称的"检索深层内涵"也缺乏明确阐释。
以京剧术语为例,"青衣"若直译为"blue clothes"会造成误解,译为"Qingyi (virtuous lady)"则更为恰当——既保留了传统戏曲的称谓特征,又让读者理解这一角色的内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翻译实践中,译者应当充分考虑传播效果,任何可能导致读者误解困惑的译文,都不是合格的译文。
再以"榫卯"为例,若仅直译为"mortise and tenon",外国读者难以理解其文化内涵。采用文化补充式翻译——"sunmao (ancient Chinese carpentry technique for joining structures without nails)",既保留了专业术语的准确性,又通过补充说明帮助外国读者理解其核心特征。这种本土化改编方式,正是实现非遗文化有效传播的理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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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今天的逻辑存在明显矛盾。对方一辩稿主张"非遗只要保护不要传播",后续却转变口径称"既要保护又要传播"。我们首先审视传播层面的问题。
对方认为传播可能导致非遗术语变异、影响真实性或被迫妥协,但这并非本土化改编的弊端,而是传播行为本身的特性。任何文化传播过程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种形式的变异,这不应归咎于本土化改编。
其次,对方将学术领域与大众领域对立为二元选择。我方认为,在联合国进行学术直译后,大众领域的本土化翻译并非难事。以中国非遗"榫卯"术语为例,联合国采用的"木构卯榫"专业译法,在景区或博物馆场景中会导致传播障碍——有数据显示,游客看到此类专业术语时甚至会误认为是家具销售信息。而将其本土化翻译为"东方艺术榫卯结构"时,公众理解度显著提升。
今天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对方认为术语翻译只能采用单一标准,直译后就不能进行本土化改编。我方的立场是:翻译策略应分场合选择。在联合国文献记载、学术研究等保护场景中,可采用专业术语直译;而在面向公众传播的场景中,则必须进行本土化改编,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播,让世界理解其背后蕴含的文化价值。
对方今天的逻辑存在明显矛盾。对方一辩稿主张"非遗只要保护不要传播",后续却转变口径称"既要保护又要传播"。我们首先审视传播层面的问题。
对方认为传播可能导致非遗术语变异、影响真实性或被迫妥协,但这并非本土化改编的弊端,而是传播行为本身的特性。任何文化传播过程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种形式的变异,这不应归咎于本土化改编。
其次,对方将学术领域与大众领域对立为二元选择。我方认为,在联合国进行学术直译后,大众领域的本土化翻译并非难事。以中国非遗"榫卯"术语为例,联合国采用的"木构卯榫"专业译法,在景区或博物馆场景中会导致传播障碍——有数据显示,游客看到此类专业术语时甚至会误认为是家具销售信息。而将其本土化翻译为"东方艺术榫卯结构"时,公众理解度显著提升。
今天双方的核心分歧在于对方认为术语翻译只能采用单一标准,直译后就不能进行本土化改编。我方的立场是:翻译策略应分场合选择。在联合国文献记载、学术研究等保护场景中,可采用专业术语直译;而在面向公众传播的场景中,则必须进行本土化改编,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播,让世界理解其背后蕴含的文化价值。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首先明确本土化改变的概念:指外来事务、理念、文化等适应特定地域环境、文化习惯和社会需求,使其具有地域特色和属性,最终成为本地的一部分。正如某些概念融入英语体系,正是本土化的典型体现。
关于记录与传播的区别:用原汁原味的语言记录具有合理性,但传播则不同。由于受众与我们存在母语差异、语言认知差异和接触频率差异,若不进行翻译,受众将无法理解。因此,非遗术语外译应聚焦传播效果,而非单纯的记录功能。
反方认为本土化改编存在三大问题,我方逐一回应:
第一,关于内涵减损。我方认为本土化改变非但不会减损内涵,反而能丰富内涵。结合传播地文化后,原文化体系的产物依然存在,原文化的内涵在中国依然保留。例如非遗术语在中国的存在,正是通过本土化改变的新产物而得到丰富和发展。退一步讲,我们的目的并非原汁原味保留原文化,而是通过传播让接收者理解。改编后,外国受众至少能通过功能上的认知对比,显著提升传播效果。
第二,关于接收需求。非遗术语传播的对象是普罗大众,这决定了接收者的需求不同于专家学者,无需面面俱到。当前中国传播现状中,大部分人尚且不知非遗术语为何物,更不必要求外国接收者像非遗专家那样了解术语背后的历史渊源——这甚至连我们自己都难以做到。因此,本土化改编是为了让接收者能在自身文化中找到对照,无需深入原文化即可理解,这是便利而非弊端。
第三,关于文化本质。文化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精神成果,其诞生是为了适应人的需求,价值需要人的共鸣与感知来实现。只有通过本土化改变,才能更好地引起受众的感知与共鸣。
我方论点从应然到实然,论证本土化改变的必要性:
应然层面,文化壁垒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本土化是跨越隔阂的必要手段。实然层面,已有实践验证本土化是让非遗被看见、被理解的有效路径。
回到辩题,非遗术语进行本土化改编,降低了接收者的门槛,使其不再是抽象、冰冷的概念,而是落地生根、可被触摸感知的生动存在。这才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正确样态——传播的目的是让接收者有效接收,而有效的接收正是从读懂开始。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非遗术语外译应该进行本土化改编。以上感谢。
我方首先明确本土化改变的概念:指外来事务、理念、文化等适应特定地域环境、文化习惯和社会需求,使其具有地域特色和属性,最终成为本地的一部分。正如某些概念融入英语体系,正是本土化的典型体现。
关于记录与传播的区别:用原汁原味的语言记录具有合理性,但传播则不同。由于受众与我们存在母语差异、语言认知差异和接触频率差异,若不进行翻译,受众将无法理解。因此,非遗术语外译应聚焦传播效果,而非单纯的记录功能。
反方认为本土化改编存在三大问题,我方逐一回应:
第一,关于内涵减损。我方认为本土化改变非但不会减损内涵,反而能丰富内涵。结合传播地文化后,原文化体系的产物依然存在,原文化的内涵在中国依然保留。例如非遗术语在中国的存在,正是通过本土化改变的新产物而得到丰富和发展。退一步讲,我们的目的并非原汁原味保留原文化,而是通过传播让接收者理解。改编后,外国受众至少能通过功能上的认知对比,显著提升传播效果。
第二,关于接收需求。非遗术语传播的对象是普罗大众,这决定了接收者的需求不同于专家学者,无需面面俱到。当前中国传播现状中,大部分人尚且不知非遗术语为何物,更不必要求外国接收者像非遗专家那样了解术语背后的历史渊源——这甚至连我们自己都难以做到。因此,本土化改编是为了让接收者能在自身文化中找到对照,无需深入原文化即可理解,这是便利而非弊端。
第三,关于文化本质。文化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精神成果,其诞生是为了适应人的需求,价值需要人的共鸣与感知来实现。只有通过本土化改变,才能更好地引起受众的感知与共鸣。
我方论点从应然到实然,论证本土化改变的必要性:
应然层面,文化壁垒的客观存在决定了本土化是跨越隔阂的必要手段。实然层面,已有实践验证本土化是让非遗被看见、被理解的有效路径。
回到辩题,非遗术语进行本土化改编,降低了接收者的门槛,使其不再是抽象、冰冷的概念,而是落地生根、可被触摸感知的生动存在。这才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正确样态——传播的目的是让接收者有效接收,而有效的接收正是从读懂开始。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非遗术语外译应该进行本土化改编。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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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明确,今天对方主张粉丝翻译秉持“不趋改、不趋同”的原则,为何又倡导本土化改变?本土化改变若以“让受众听懂”为意义,其前提必须是“直译会导致错误传播”。请举证:直译在何处导致了错误传播?若连直译内容都无法理解,传播的意义何在?这一点对方始终未论证。
例如对方提到“应然价值倡导”难以理解,但这属于专业术语的沟通问题,并非翻译技术层面的争议。对方举例将呼和浩特方言译为普通话,称其“我不愿意和你讨论”不属于本土化改编,这恰恰印证了音译不应纳入本土化范畴,而对方始终未能举证本土化改编的必要性。
对方又以“古老中国工艺技术”翻译为例,称补充说明能兼顾专业性与易懂性,但仅强调“补充可提升理解”,却未证明“直译必然导致听不懂”。正方从未否定翻译中可采用音译、意译等策略,语言差异客观存在,翻译界本就允许在直译无法实现时灵活调整,这与本土化改编并非同一概念。
对方提出“龙”在中西文化中的语义差异,称需通过本土化跨越障碍,但随后又说可用“long”作为新译法。请问“long”在英语中是否仍直指“龙”?若仅是音译,又何来本土化改编?对方始终未举证本土化改变为何“更好”,反而将翻译策略的常规选择等同于对翻译界的否定,这一逻辑难以成立。
首先请明确,今天对方主张粉丝翻译秉持“不趋改、不趋同”的原则,为何又倡导本土化改变?本土化改变若以“让受众听懂”为意义,其前提必须是“直译会导致错误传播”。请举证:直译在何处导致了错误传播?若连直译内容都无法理解,传播的意义何在?这一点对方始终未论证。
例如对方提到“应然价值倡导”难以理解,但这属于专业术语的沟通问题,并非翻译技术层面的争议。对方举例将呼和浩特方言译为普通话,称其“我不愿意和你讨论”不属于本土化改编,这恰恰印证了音译不应纳入本土化范畴,而对方始终未能举证本土化改编的必要性。
对方又以“古老中国工艺技术”翻译为例,称补充说明能兼顾专业性与易懂性,但仅强调“补充可提升理解”,却未证明“直译必然导致听不懂”。正方从未否定翻译中可采用音译、意译等策略,语言差异客观存在,翻译界本就允许在直译无法实现时灵活调整,这与本土化改编并非同一概念。
对方提出“龙”在中西文化中的语义差异,称需通过本土化跨越障碍,但随后又说可用“long”作为新译法。请问“long”在英语中是否仍直指“龙”?若仅是音译,又何来本土化改编?对方始终未举证本土化改变为何“更好”,反而将翻译策略的常规选择等同于对翻译界的否定,这一逻辑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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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
首先,对方始终未能论证"从0到更多"的转化过程。对方仅强调"更多"的传播效果,却未阐明这一效果如何通过本土化改编实现,我方及评委均无法确认该论证环节的完整性。
其次,对方提到"解码率"概念却未作解释。以对方立论中"龙"的译法为例:将中国"龙"译为"long long",但未说明该译法在英语语境中的文化善意何在,无法完成论证闭环。
关于"讲中国故事"的论点,对方存在三重论证缺失:其一,未说明本土化改编如何辅助故事讲述;其二,未阐释英语改编的具体方法;其三,未论证所谓"本土化改编"的操作标准。事实上,即便在英国街头用中文讲述中国故事,也能实现传播目的,对方始终未能证明本土化改编的必要性。
对方声称本土化改编"有利于传播中国文化",但该利好缺乏实证支撑。以"榫卯"术语为例,对方将其译为"东方木锁",但这种模糊表述可能让外国受众误解为普通门锁、钥匙锁或木制锁具,完全丧失"鲁班锁"所蕴含的防盗功能与工匠精神。对方既未说明本土化改编如何增进理解,也未解释改编后的文化内涵如何保留。
对方通篇论证存在两大核心缺陷:第一,所谓"促进理解"缺乏实例支撑;第二,"讲中国故事"的论点未说明改编内容、讲述方式及操作标准。对方提出的"标准"始终模糊不清,仅以"更易理解"作为笼统表述。正如山东话倒装句调整为正常语序属于语法修正,而非本土化改编——真正的本土化改编必须包含本土文化元素。对方始终未能阐明"long long"包含何种英语本土元素,更无法论证此类改编的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对方未能完成基本论证义务,其观点难以成立。
感谢各位。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
首先,对方始终未能论证"从0到更多"的转化过程。对方仅强调"更多"的传播效果,却未阐明这一效果如何通过本土化改编实现,我方及评委均无法确认该论证环节的完整性。
其次,对方提到"解码率"概念却未作解释。以对方立论中"龙"的译法为例:将中国"龙"译为"long long",但未说明该译法在英语语境中的文化善意何在,无法完成论证闭环。
关于"讲中国故事"的论点,对方存在三重论证缺失:其一,未说明本土化改编如何辅助故事讲述;其二,未阐释英语改编的具体方法;其三,未论证所谓"本土化改编"的操作标准。事实上,即便在英国街头用中文讲述中国故事,也能实现传播目的,对方始终未能证明本土化改编的必要性。
对方声称本土化改编"有利于传播中国文化",但该利好缺乏实证支撑。以"榫卯"术语为例,对方将其译为"东方木锁",但这种模糊表述可能让外国受众误解为普通门锁、钥匙锁或木制锁具,完全丧失"鲁班锁"所蕴含的防盗功能与工匠精神。对方既未说明本土化改编如何增进理解,也未解释改编后的文化内涵如何保留。
对方通篇论证存在两大核心缺陷:第一,所谓"促进理解"缺乏实例支撑;第二,"讲中国故事"的论点未说明改编内容、讲述方式及操作标准。对方提出的"标准"始终模糊不清,仅以"更易理解"作为笼统表述。正如山东话倒装句调整为正常语序属于语法修正,而非本土化改编——真正的本土化改编必须包含本土文化元素。对方始终未能阐明"long long"包含何种英语本土元素,更无法论证此类改编的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对方未能完成基本论证义务,其观点难以成立。
感谢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