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正方同学的精彩咨询,接下来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申论环节,时间两分钟,发言请及时,有请。
当代年轻人对熬夜最大的误区在于,认为只要成立某种主题或现象,就可以将其美化为合理性。世界凭借发展崛起的态势,也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在长期释放压力问题上,如果对方辩友强行论证夜间的压力需要熬夜来释放,那熬夜造成的压力又应该如何释放?恐怕这方辩友就无法自圆其说。当我们为了娱乐自己而熬夜刷手机时,会产生对熬夜的愧疚感;当我们为完成任务而熬夜,第二天就会对课堂内容昏昏欲睡,产生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感。当我们再次面临黑夜,却忘却了那些无奈与愧疚,继续熬夜创作,这种无休止的恶性循环更是一种病。对方辩友难道认为这只能算是一种精神疾病,且其精神状态是需要的吗?还是一种为了满足自身欲望,为自己编制谎言与美梦的自我麻痹?
我方认为熬夜不仅仅有类似公认疾病带来的相似影响,更在于它具有一定的病理特征: 1. 由于环境或自身因素引起,78%的人会利用熬夜时间刷手机,于他们而言,熬夜都带有一定的标签,通过熬夜来获得短暂的舒适感,是一种被“剧场效应”裹挟的被动熬夜,与病理特征完全符合。 2. 有相关症状的表现,我方在前面的论辩中已有关熬夜造成的心理和生理疾病的事例,如抑郁症可见一斑。 3. 回避熬夜是有相关药物可以抑制或缓解其心理影响。当代年轻人可以通过实际的影响方法来看待就业性想法,可在熬夜成为提升思考人生的作用时,通过提升自我效率来避免因工作拖延导致的被迫熬夜。
我方坚持认为,为了逃避现实而熬夜,事实就会难以让人接受,但我方同样在场,不应该因为现实的残酷进而逃避,将熬夜作为逃避现实的借口。我方理解熬夜现象在当代年轻人中已较为普遍,但我们应该自治,并不应该熬到为失之东隅而桑榆。相比于熬夜失度的自我麻痹,我方更坚持熬夜失度的理性清醒。感谢各位。
感谢正方同学的精彩咨询,接下来有请正方二辩进行申论环节,时间两分钟,发言请及时,有请。
当代年轻人对熬夜最大的误区在于,认为只要成立某种主题或现象,就可以将其美化为合理性。世界凭借发展崛起的态势,也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
在长期释放压力问题上,如果对方辩友强行论证夜间的压力需要熬夜来释放,那熬夜造成的压力又应该如何释放?恐怕这方辩友就无法自圆其说。当我们为了娱乐自己而熬夜刷手机时,会产生对熬夜的愧疚感;当我们为完成任务而熬夜,第二天就会对课堂内容昏昏欲睡,产生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感。当我们再次面临黑夜,却忘却了那些无奈与愧疚,继续熬夜创作,这种无休止的恶性循环更是一种病。对方辩友难道认为这只能算是一种精神疾病,且其精神状态是需要的吗?还是一种为了满足自身欲望,为自己编制谎言与美梦的自我麻痹?
我方认为熬夜不仅仅有类似公认疾病带来的相似影响,更在于它具有一定的病理特征: 1. 由于环境或自身因素引起,78%的人会利用熬夜时间刷手机,于他们而言,熬夜都带有一定的标签,通过熬夜来获得短暂的舒适感,是一种被“剧场效应”裹挟的被动熬夜,与病理特征完全符合。 2. 有相关症状的表现,我方在前面的论辩中已有关熬夜造成的心理和生理疾病的事例,如抑郁症可见一斑。 3. 回避熬夜是有相关药物可以抑制或缓解其心理影响。当代年轻人可以通过实际的影响方法来看待就业性想法,可在熬夜成为提升思考人生的作用时,通过提升自我效率来避免因工作拖延导致的被迫熬夜。
我方坚持认为,为了逃避现实而熬夜,事实就会难以让人接受,但我方同样在场,不应该因为现实的残酷进而逃避,将熬夜作为逃避现实的借口。我方理解熬夜现象在当代年轻人中已较为普遍,但我们应该自治,并不应该熬到为失之东隅而桑榆。相比于熬夜失度的自我麻痹,我方更坚持熬夜失度的理性清醒。感谢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正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三辩对正方二辩进行答辩计时1分30秒,规则同上,有请。
对方辩友,请问你是否同意一个正常人能够完成社会任务,也有发展个人兴趣、处理内在情绪的心理需求?同意。那么您是否观察到,在当今快捷的社会,许多年轻人白天时间被严重占用,难以满足上述需求?
不同意。我们如同刚才所谓的“996工作制”,即工作1011个小时。当我们排除正常的8小时睡眠,剩余45个小时用于正常饮食、休息等必要活动,只要有两个小时的自我时间,就属于正常的合理自我时间。那么这45个小时的时间,你到底是真正用来发展自己,还是说拖延了工作效率?没有工作效率,导致了你把这45个小时浪费了,现在却来跟我说你没有自我时间了呢?
你单纯计算时间,忽略了真正和其他复杂的因素。请问你是否真正尝试过,完全顺应你们刚才说的话,这样度过一整天?
不,我现在是学生,不是996的工作者,为什么非要套用996的模式?但是现在,年轻人很明显的是大部分工作者都是996,而且学生本身也有午休、每周双休等时间,这些都属于白天时间。但你却认为白天没有时间,其次,本身午休时间,你选择干什么,这都是你的自我时间。选择工作不是说这个社会必须强迫你,而是你自己选择去做的,这也是你的自我实现吗?
那么,是否承认一个人在一天之内工作的时间是有限的?承认。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一天的时间能否找到一个方案,让所有时间都能将有限的精力全都用在学习和工作当中?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是非要透支自己,而是说你即使是在对方所说的社会强压下,最多也有101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即使在这样极端的情况下,还是有45个小时的自我时间。如果我们能够合理安排时间,而不是如此焦虑,是不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让自我时间比4~5小时还长呢?
可对方辩友,你刚才说到的这些时间都是碎片化的,深夜的时间是完整的、不被打扰的。您是否能提出一个在白天就能实现的、同样满足完全不被打扰的可行方案?
您方所谓的“完整时间”,真的完整吗?实际上,你的思想,尤其是我方有数据表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内耗、自我焦虑,这是否反而会加重本身疾病的产生?熬夜的内耗和焦虑来源于什么?不管是白天工作学习占用个人所支配的时间带给人的压力吗?这些根源不都是白天造成的吗?您方不要把任何事情都强加到白天。
是否夜晚本身是一种由于褪黑激素难以分泌,甚至你不睡觉,身体毒素没有排出,才导致的疾病?那么请问如果白天时间充足,为什么还要熬夜呢?
我方也解释了,普遍化现象不代表这个事情就是对的,而是说你没有办法,这甚至被视为一种亚文化,现在是一种社交的公认方式,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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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请问你是否同意一个正常人能够完成社会任务,也有发展个人兴趣、处理内在情绪的心理需求?同意。那么您是否观察到,在当今快捷的社会,许多年轻人白天时间被严重占用,难以满足上述需求?
不同意。我们如同刚才所谓的“996工作制”,即工作1011个小时。当我们排除正常的8小时睡眠,剩余45个小时用于正常饮食、休息等必要活动,只要有两个小时的自我时间,就属于正常的合理自我时间。那么这45个小时的时间,你到底是真正用来发展自己,还是说拖延了工作效率?没有工作效率,导致了你把这45个小时浪费了,现在却来跟我说你没有自我时间了呢?
你单纯计算时间,忽略了真正和其他复杂的因素。请问你是否真正尝试过,完全顺应你们刚才说的话,这样度过一整天?
不,我现在是学生,不是996的工作者,为什么非要套用996的模式?但是现在,年轻人很明显的是大部分工作者都是996,而且学生本身也有午休、每周双休等时间,这些都属于白天时间。但你却认为白天没有时间,其次,本身午休时间,你选择干什么,这都是你的自我时间。选择工作不是说这个社会必须强迫你,而是你自己选择去做的,这也是你的自我实现吗?
那么,是否承认一个人在一天之内工作的时间是有限的?承认。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一天的时间能否找到一个方案,让所有时间都能将有限的精力全都用在学习和工作当中?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是非要透支自己,而是说你即使是在对方所说的社会强压下,最多也有101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即使在这样极端的情况下,还是有45个小时的自我时间。如果我们能够合理安排时间,而不是如此焦虑,是不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让自我时间比4~5小时还长呢?
可对方辩友,你刚才说到的这些时间都是碎片化的,深夜的时间是完整的、不被打扰的。您是否能提出一个在白天就能实现的、同样满足完全不被打扰的可行方案?
您方所谓的“完整时间”,真的完整吗?实际上,你的思想,尤其是我方有数据表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内耗、自我焦虑,这是否反而会加重本身疾病的产生?熬夜的内耗和焦虑来源于什么?不管是白天工作学习占用个人所支配的时间带给人的压力吗?这些根源不都是白天造成的吗?您方不要把任何事情都强加到白天。
是否夜晚本身是一种由于褪黑激素难以分泌,甚至你不睡觉,身体毒素没有排出,才导致的疾病?那么请问如果白天时间充足,为什么还要熬夜呢?
我方也解释了,普遍化现象不代表这个事情就是对的,而是说你没有办法,这甚至被视为一种亚文化,现在是一种社交的公认方式,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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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逻辑规则使用说明:反方主要运用“归谬法”(假设对方时间计算成立则推出矛盾)和“因果质询”(追问时间不足的真实原因);正方主要通过“数据/计算反驳”(时间分配公式)和“归因转移”(将熬夜问题转向白天压力或个人选择)进行防御。)
接下来进入本场比赛最激烈的环节,自由辩论。双方个人计时时间40分钟,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辩手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正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注意本环节节奏请保持,在场观众保持安静,由正方先开始发言。
请问对方辩友,今天对“药”的定义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维持问题的事物叫做药。那我刚才举出“病”的例子,难道病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消亡吗?但这并非关键,疾病本身难道不是给人带来问题的吗?你比如说,对方所说的“药”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对方一直在强调我们白天的时间碎片化,然而晚上如果64%以上的青年人利用所谓“管理时间”去刷短视频,这难道不是碎片化的世界吗?而这种以碎片化的节奏紊乱来获得所谓“自我满足”,本身就是一种“病”。
对方辩友,这是我所做的选择,我可以选择在白天不利用很长时间,也可以选择在晚上利用很长时间。你刚才是不是自相矛盾?你本来就说白天没有自我时间,现在又说浪费白天时间,然后又说我用白天晚上这种伤己伤身的方式来弥补白天的过错。你是否本身认为熬夜这个事情是对的,而不是说自己这种行为是错的呢?
我没有否认熬夜不健康。我如果白天有时间去干完这些事,那我当然可以选择白天,我可以选择不熬夜。但是我如果白天没有时间,那我就选择在晚上熬夜。我刚才提出的45个小时,您方怎么看,还是说根本完全忽略这45个小时呢?您方的4~5个小时是站在理想情况下做计算的,但是现实中并没有如此理想的情况。
对方辩友,这真的是理想吗?我刚才说的是996,996的定义就是工作1011个小时。您方是想要直接否认996这种社会压力的存在吗?996是我方提出的,您方做了否认。996是一个事实,而我方提出的利用45个小时的个人时间和休息时间也是事实。然而,以罔顾这几小时,却非要用熬夜这种打破生理节律紊乱的方式来“控制”自身健康,而且本身您方也承认了这是一种自我伤害,那么这种自我伤害难道能称之为“药”吗?
当一个人得了绝症时,我此时只能选择用麻醉剂暂时缓解他的症状,您是否选择使用呢?您是否会考虑他以后可能会因为这个药而失去生命?我已经说了,我不会伤害自己,而管理这种社会压力,您又怎么看?为什么社会给我带来的压力,社会带来的“病”,我不是想怎么解决社会的压力问题,而是把伤害自己的行为,不要靠自己的“毒药”活着,难道这不是典型的“饮鸩止渴”吗?是不是跟什么“空心病”类似?那这难道不就是“反求诸己”的无奈吗?无奈越是问题,你不能越无奈,所以就沉沦下去,盲目地用熬夜来麻痹自己?这样子不是越陷越深吗?在当下你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如何能健康快乐地度过白天呢?
好的,回到对方问题,您方是否承认熬夜能够缓解焦虑的流行率?熬夜可以缓解焦虑,那我白天焦虑,晚上熬夜,这种焦虑该如何缓解?首先,我们提出的是,如果你白天的压力需要通过熬夜来释放,那么晚上造成的压力你如何释放?其次,你方想通过熬夜方式来治疗焦虑,是否这到底是在治疗,还是如同用止痛药一样,是在加剧症状呢?
对方辩友,熬夜从来都不会造成心理压力,我们所谓熬夜造成的心理压力都是我们对第二天的预见性反思导致的,它不会持续到熬夜时。熬夜只会为我们的心理造成减缓的一种正向作用。而您方所谓的压力一直都是白天的,您方把白天的所有压力,所有那些“无所谓”的时间全都归在熬夜身上,这是您方的观点吗?
我这里用你提出的心理脑科学解释:自激过度后,皮质醇水平增长60%,导致情绪失控、情绪调整失衡,对负面自激的影响的控制力下降。那你方还说熬夜不会造成焦虑吗?我方没有说你不睡觉,我方说的是用白天时间睡觉,因为白天时间是高效的,晚上的时间是我自己的时间,我可以在晚上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对方辩友,马云的时间管理方式,你们在学校有时候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问题在于您方对“药”的定义根本就没有技术依据,因为根本没有论点了。你刚才说的这些都没有,你现在跟我提出来的6点,因为您方一直觉得我方对熬夜是“药”的定义不准确。
那我问您,您在哪里看到熬夜是“病”的这个关系在社会上、医学上有共识?医学上,病是指生物体发生的不健康的现象,而熬夜导致的节律紊乱,它就符合“病”这种不健康性的定义吗?那现在有任何一篇学术文章提说熬夜就是有病吗?
你现在要看的不是它到底是符合“病”的特性还是“药”的特性。我方刚才关于“药”的定义,已经提出了三点特性,我们回到刚才对方所说的45个小时。45个小时是自我时间,而我从南京到上海坐地铁需要两个小时,那么剩下的3个小时就足够我自我休息的时间了。您刚刚也提到,这4个小时是自我时间,而不是休息时间。您刚刚提到的这些所有的调查报告数据,都是说4~5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对方不能把时间概念混淆。
我方不是说“自我时间”,我方已经明确,4~5个小时都是我们正常所谓的“自由时间”。而且您方所谓的“代偿关系”,晚上熬夜还是一种理想状态吗?难道你们一熬夜了就不足够了吗?还是第二天9点才能下班,有很长时间补觉?你们所谓的没有自我时间是一天都没有吗?
对方辩友,刚才的调查报告中,你们所调查的数据是否都是在熬夜的第二天所统计出来的,也就是并没有统计熬夜的人当天晚上的一些状态?既然是对方辩友所说的调查报告中,它所列出的都是第二天白天的状态,那么前一天晚上熬夜到底如何加重了我们的压力,您自己判断,你现在要做的是给出我们论点方面的依据,为什么说熬夜是“药”。
我方刚才都已经说了好多遍了,因为熬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代年轻人社会压力带来的精神问题。我方同样也强调了,你方提出的焦虑率增加50%,用熬夜方式治疗,这到底是治疗还是加剧?您方数据的权威性在哪里?您能提出更权威的医学依据吗?
我方强调解决这个问题,解决的是主要矛盾。很多时候当代年轻人认为自己的精神压力是最难以忍受、最要紧的问题。我现在就想问你,大家众说纷纭,熬夜是“药”还是“病”,大众的认知是否正确?难道只是一个人的观点吗?那你不应该去讨论大众的认知吗?我认为熬夜的“药”性是存在的。
接下来进入本场比赛最激烈的环节,自由辩论。双方个人计时时间40分钟,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辩手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正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注意本环节节奏请保持,在场观众保持安静,由正方先开始发言。
请问对方辩友,今天对“药”的定义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维持问题的事物叫做药。那我刚才举出“病”的例子,难道病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消亡吗?但这并非关键,疾病本身难道不是给人带来问题的吗?你比如说,对方所说的“药”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对方一直在强调我们白天的时间碎片化,然而晚上如果64%以上的青年人利用所谓“管理时间”去刷短视频,这难道不是碎片化的世界吗?而这种以碎片化的节奏紊乱来获得所谓“自我满足”,本身就是一种“病”。
对方辩友,这是我所做的选择,我可以选择在白天不利用很长时间,也可以选择在晚上利用很长时间。你刚才是不是自相矛盾?你本来就说白天没有自我时间,现在又说浪费白天时间,然后又说我用白天晚上这种伤己伤身的方式来弥补白天的过错。你是否本身认为熬夜这个事情是对的,而不是说自己这种行为是错的呢?
我没有否认熬夜不健康。我如果白天有时间去干完这些事,那我当然可以选择白天,我可以选择不熬夜。但是我如果白天没有时间,那我就选择在晚上熬夜。我刚才提出的45个小时,您方怎么看,还是说根本完全忽略这45个小时呢?您方的4~5个小时是站在理想情况下做计算的,但是现实中并没有如此理想的情况。
对方辩友,这真的是理想吗?我刚才说的是996,996的定义就是工作1011个小时。您方是想要直接否认996这种社会压力的存在吗?996是我方提出的,您方做了否认。996是一个事实,而我方提出的利用45个小时的个人时间和休息时间也是事实。然而,以罔顾这几小时,却非要用熬夜这种打破生理节律紊乱的方式来“控制”自身健康,而且本身您方也承认了这是一种自我伤害,那么这种自我伤害难道能称之为“药”吗?
当一个人得了绝症时,我此时只能选择用麻醉剂暂时缓解他的症状,您是否选择使用呢?您是否会考虑他以后可能会因为这个药而失去生命?我已经说了,我不会伤害自己,而管理这种社会压力,您又怎么看?为什么社会给我带来的压力,社会带来的“病”,我不是想怎么解决社会的压力问题,而是把伤害自己的行为,不要靠自己的“毒药”活着,难道这不是典型的“饮鸩止渴”吗?是不是跟什么“空心病”类似?那这难道不就是“反求诸己”的无奈吗?无奈越是问题,你不能越无奈,所以就沉沦下去,盲目地用熬夜来麻痹自己?这样子不是越陷越深吗?在当下你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如何能健康快乐地度过白天呢?
好的,回到对方问题,您方是否承认熬夜能够缓解焦虑的流行率?熬夜可以缓解焦虑,那我白天焦虑,晚上熬夜,这种焦虑该如何缓解?首先,我们提出的是,如果你白天的压力需要通过熬夜来释放,那么晚上造成的压力你如何释放?其次,你方想通过熬夜方式来治疗焦虑,是否这到底是在治疗,还是如同用止痛药一样,是在加剧症状呢?
对方辩友,熬夜从来都不会造成心理压力,我们所谓熬夜造成的心理压力都是我们对第二天的预见性反思导致的,它不会持续到熬夜时。熬夜只会为我们的心理造成减缓的一种正向作用。而您方所谓的压力一直都是白天的,您方把白天的所有压力,所有那些“无所谓”的时间全都归在熬夜身上,这是您方的观点吗?
我这里用你提出的心理脑科学解释:自激过度后,皮质醇水平增长60%,导致情绪失控、情绪调整失衡,对负面自激的影响的控制力下降。那你方还说熬夜不会造成焦虑吗?我方没有说你不睡觉,我方说的是用白天时间睡觉,因为白天时间是高效的,晚上的时间是我自己的时间,我可以在晚上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对方辩友,马云的时间管理方式,你们在学校有时候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问题在于您方对“药”的定义根本就没有技术依据,因为根本没有论点了。你刚才说的这些都没有,你现在跟我提出来的6点,因为您方一直觉得我方对熬夜是“药”的定义不准确。
那我问您,您在哪里看到熬夜是“病”的这个关系在社会上、医学上有共识?医学上,病是指生物体发生的不健康的现象,而熬夜导致的节律紊乱,它就符合“病”这种不健康性的定义吗?那现在有任何一篇学术文章提说熬夜就是有病吗?
你现在要看的不是它到底是符合“病”的特性还是“药”的特性。我方刚才关于“药”的定义,已经提出了三点特性,我们回到刚才对方所说的45个小时。45个小时是自我时间,而我从南京到上海坐地铁需要两个小时,那么剩下的3个小时就足够我自我休息的时间了。您刚刚也提到,这4个小时是自我时间,而不是休息时间。您刚刚提到的这些所有的调查报告数据,都是说4~5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对方不能把时间概念混淆。
我方不是说“自我时间”,我方已经明确,4~5个小时都是我们正常所谓的“自由时间”。而且您方所谓的“代偿关系”,晚上熬夜还是一种理想状态吗?难道你们一熬夜了就不足够了吗?还是第二天9点才能下班,有很长时间补觉?你们所谓的没有自我时间是一天都没有吗?
对方辩友,刚才的调查报告中,你们所调查的数据是否都是在熬夜的第二天所统计出来的,也就是并没有统计熬夜的人当天晚上的一些状态?既然是对方辩友所说的调查报告中,它所列出的都是第二天白天的状态,那么前一天晚上熬夜到底如何加重了我们的压力,您自己判断,你现在要做的是给出我们论点方面的依据,为什么说熬夜是“药”。
我方刚才都已经说了好多遍了,因为熬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代年轻人社会压力带来的精神问题。我方同样也强调了,你方提出的焦虑率增加50%,用熬夜方式治疗,这到底是治疗还是加剧?您方数据的权威性在哪里?您能提出更权威的医学依据吗?
我方强调解决这个问题,解决的是主要矛盾。很多时候当代年轻人认为自己的精神压力是最难以忍受、最要紧的问题。我现在就想问你,大家众说纷纭,熬夜是“药”还是“病”,大众的认知是否正确?难道只是一个人的观点吗?那你不应该去讨论大众的认知吗?我认为熬夜的“药”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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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主要围绕"药"的定义、4~5小时时间性质、熬夜与焦虑/压力的因果关系、数据权威性等核心争议点展开)
感谢反方辩友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2分30秒,现在开始。
首先我方指出的是,对方一直承认我方第一个论点——熬夜阻碍身体健康,而第二个论点“社会是病”,即认识到熬夜是一种“病”,是需要更好地解决的社会问题。对方认为熬夜是为了“治好”社会这个“病”,我方认为这是对“病”的误解。如果熬夜是一种“病”,你选择熬夜就如同选择吃药,若你认为它能“药到病除”,却又主动停药,这不合逻辑。而如果熬夜是一种需要持续“吃药”的病,人们为何会一直选择熬夜,直到“吃死为止”?这显然与“认病需治疗”的逻辑相悖。
对方辩友的第三个论点是“要找寻自我”。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决定了自我价值应源于社会与他人的联结,而非通过熬夜来实现。熬夜者所追求的“夜的自由”,本质上是对人生价值的错误认知——难道人生的意义就是白天苦哈哈地工作,只为晚上那一两个小时的娱乐吗?这难道是全国年轻人的普遍追求?
其次,对方提到熬夜能“降压”,称熬夜时没有压力,睡觉也不会有压力。但我方已指出,熬夜后第二天往往会因睡眠不足而更焦虑。对方对此毫无回应,反而将“降压”作为支持熬夜的理由,这显然站不住脚。
对方还提出“提升自我”的观点,认为熬夜能提升自我。我方承认提升自我是好事,但提升自我应通过合理的方式,而非熬夜这种损害健康的行为。所有人都在熬夜,不代表熬夜就是正确的选择。若熬夜是“药”,那吸烟是否也能被称为“药”?“病”的定义不应由人数多少来界定。
熬夜本质上是当代年轻人在社会竞争中的无奈妥协。我们明知它会消耗生命、降低人生价值,却仍在“饮鸩止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要告诉大家:熬夜不是“药”,它是生命的消耗,是无奈的妥协,不应被称赞和保留。我们必须正视:这不是“定论”的社会,而是需要改变的“病态”现状。人病了要治疗,而熬夜这种“药”,只会让人越吃越“病”。谢谢。
感谢反方辩友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为2分30秒,现在开始。
首先我方指出的是,对方一直承认我方第一个论点——熬夜阻碍身体健康,而第二个论点“社会是病”,即认识到熬夜是一种“病”,是需要更好地解决的社会问题。对方认为熬夜是为了“治好”社会这个“病”,我方认为这是对“病”的误解。如果熬夜是一种“病”,你选择熬夜就如同选择吃药,若你认为它能“药到病除”,却又主动停药,这不合逻辑。而如果熬夜是一种需要持续“吃药”的病,人们为何会一直选择熬夜,直到“吃死为止”?这显然与“认病需治疗”的逻辑相悖。
对方辩友的第三个论点是“要找寻自我”。我们认为,人的社会性决定了自我价值应源于社会与他人的联结,而非通过熬夜来实现。熬夜者所追求的“夜的自由”,本质上是对人生价值的错误认知——难道人生的意义就是白天苦哈哈地工作,只为晚上那一两个小时的娱乐吗?这难道是全国年轻人的普遍追求?
其次,对方提到熬夜能“降压”,称熬夜时没有压力,睡觉也不会有压力。但我方已指出,熬夜后第二天往往会因睡眠不足而更焦虑。对方对此毫无回应,反而将“降压”作为支持熬夜的理由,这显然站不住脚。
对方还提出“提升自我”的观点,认为熬夜能提升自我。我方承认提升自我是好事,但提升自我应通过合理的方式,而非熬夜这种损害健康的行为。所有人都在熬夜,不代表熬夜就是正确的选择。若熬夜是“药”,那吸烟是否也能被称为“药”?“病”的定义不应由人数多少来界定。
熬夜本质上是当代年轻人在社会竞争中的无奈妥协。我们明知它会消耗生命、降低人生价值,却仍在“饮鸩止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要告诉大家:熬夜不是“药”,它是生命的消耗,是无奈的妥协,不应被称赞和保留。我们必须正视:这不是“定论”的社会,而是需要改变的“病态”现状。人病了要治疗,而熬夜这种“药”,只会让人越吃越“病”。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2分30秒。
对方辩友,大家好。刚才的阶段很精彩,感谢对方辩友。我们讨论了这么长时间,其实核心就聊一个问题:当一代人选择熬夜,我们是该指责他们错了,还是该停下来问问他们,你们到底错在哪里?
对方辩友反复强调熬夜不健康,这个我们都认同。但为什么有一代年轻人明知其有害,却依然如此?这是否本身就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
我方从一开始就坚持,熬夜不是“病”,而是“药”。它能治疗更深层的疲惫,更能让我们在喧嚣中,倾听来自内心的真切声音。当夜深人静时,我们有机会告诉自己、告诉生命、告诉灵魂,这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光。让我们能脱下白天在社交中的伪装,不再因为他人而活,不再被世俗所困。
年轻人不只是员工、学生、子女,更是一个完整的活生生的人。更深一层,夜晚承载着我们在人前无法发表的脆弱与梦想。白天的我们在职场中拥挤,面对无处安放的焦虑、说不出口的委屈,同学们在深夜里找到出口。那个被搁置的、被压抑的向往,也只有在漫漫长夜里才能被重新点燃。这段时光让我们确信,自己不只是社会机器中的螺丝钉,还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个体。
所以对方辩友,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不懂健康的人,而一直在这样的条件下拼命寻找自我认同的人。他们当然知道要保持健康,但他们更清楚,一个麻木、失去自我的白天,一个疲惫却有自我的夜晚,更可怕。正如帕斯卡说过:“人类所有的问题,都源于无法独自安静地坐在一个房间里。”这不仅是一种悲壮的承认,更是为了让社会看见,一代年轻人已经到了需要用夜晚来唤醒心灵空间的时刻。
我们真正要努力的,不是否定熬夜的必要,而是去打造一个在阳光灿烂的白天就能好好做自己、安放情绪、触摸梦想的世界。到那时,我们才能真正说,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被我们治愈,而今天的思考就是改变一切的开始。
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请至少理解这深夜里亮着的每一盏灯,都是一个不可熄灭的年轻的灵魂。谢谢。
感谢双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2分30秒。
对方辩友,大家好。刚才的阶段很精彩,感谢对方辩友。我们讨论了这么长时间,其实核心就聊一个问题:当一代人选择熬夜,我们是该指责他们错了,还是该停下来问问他们,你们到底错在哪里?
对方辩友反复强调熬夜不健康,这个我们都认同。但为什么有一代年轻人明知其有害,却依然如此?这是否本身就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
我方从一开始就坚持,熬夜不是“病”,而是“药”。它能治疗更深层的疲惫,更能让我们在喧嚣中,倾听来自内心的真切声音。当夜深人静时,我们有机会告诉自己、告诉生命、告诉灵魂,这完全属于自己的时光。让我们能脱下白天在社交中的伪装,不再因为他人而活,不再被世俗所困。
年轻人不只是员工、学生、子女,更是一个完整的活生生的人。更深一层,夜晚承载着我们在人前无法发表的脆弱与梦想。白天的我们在职场中拥挤,面对无处安放的焦虑、说不出口的委屈,同学们在深夜里找到出口。那个被搁置的、被压抑的向往,也只有在漫漫长夜里才能被重新点燃。这段时光让我们确信,自己不只是社会机器中的螺丝钉,还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个体。
所以对方辩友,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不懂健康的人,而一直在这样的条件下拼命寻找自我认同的人。他们当然知道要保持健康,但他们更清楚,一个麻木、失去自我的白天,一个疲惫却有自我的夜晚,更可怕。正如帕斯卡说过:“人类所有的问题,都源于无法独自安静地坐在一个房间里。”这不仅是一种悲壮的承认,更是为了让社会看见,一代年轻人已经到了需要用夜晚来唤醒心灵空间的时刻。
我们真正要努力的,不是否定熬夜的必要,而是去打造一个在阳光灿烂的白天就能好好做自己、安放情绪、触摸梦想的世界。到那时,我们才能真正说,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已经被我们治愈,而今天的思考就是改变一切的开始。
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请至少理解这深夜里亮着的每一盏灯,都是一个不可熄灭的年轻的灵魂。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请中方一辩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钟,发言计时开始。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中午好。我方今天所持的观点是:熬夜是病,是以熬夜为特征的慢性隐形病。
首先我们来看熬夜为何是病。人们愿意熬夜的核心在于失眠剥夺和生物钟节律紊乱。在医学范畴中,病是指生物体发生的不健康现象,这个定义下的疾病涵盖了广义上的异常状态。那么,熬夜是病在于其在生理上打破了人体平衡。人类的大脑会形成固定的昼夜节律,而长期熬夜会强行干扰这种生理规律,逐渐发展为慢性失眠,诱发血压异常、冠心病、免疫力下降等多种问题,并且增加癌症的发病风险。这些病症数不胜数,这一点在李楠老师的带领下,通过对生物学和医学的学习,想必各位已经有所了解。
其次,熬夜的死循环是损害心理健康的心病。长期熬夜对精神和认知的损伤早已触及精神疾病的范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和统计,全球大约40%的抑郁症患者发病前都有过长期熬夜的经历。而熬夜的这种自我欺骗一旦开始便很难结束。一方面,多巴胺的过度分泌如同抑制突触后膜回收多巴胺的药物,许多年轻人深陷这种心理依赖无法自拔,白天无法高效支配时间,便在夜晚通过追剧、刷手机来寻求满足,64%以上的年轻人在夜晚花费大量时间在这些事情上。
但是事实并非“一直熬夜一时爽,一直熬夜一直爽”。大家不难想象,浑浑噩噩地刷着手机,带着空虚入睡,次日又靠咖啡勉强支撑,晚上再次陷入愧疚地熬夜。长久以来形成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焦虑,让熬夜成为缓解焦虑的手段,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如同温水煮青蛙般的毒药,是一种心病。
最后,从社会层面来看,如果当代中国青年人在最朝气蓬勃之时,都以熬夜这种节律混乱作为饮鸩止渴的方式,用夜晚“熬”出来的所谓“心血”来逃避现实、打破恶性循环,渐渐失掉对生命的主导权,便会形成逃避现实、与白日光明脱节的社会病。
自此,熬夜之病必须得治,要靠正视现实的勇气去治,靠白日光明之下的自律和积极行动去战,靠冲破恶性循环的牢笼回归自然节律的共同努力。正如鲁迅著名的“铁屋子”比喻,正是熬夜之病可能让有些人不愿面对现实,却在短暂的安乐中沉沦。因此,熬夜是病,回归自然、顺应天道,亦是如此。
请中方一辩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钟,发言计时开始。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中午好。我方今天所持的观点是:熬夜是病,是以熬夜为特征的慢性隐形病。
首先我们来看熬夜为何是病。人们愿意熬夜的核心在于失眠剥夺和生物钟节律紊乱。在医学范畴中,病是指生物体发生的不健康现象,这个定义下的疾病涵盖了广义上的异常状态。那么,熬夜是病在于其在生理上打破了人体平衡。人类的大脑会形成固定的昼夜节律,而长期熬夜会强行干扰这种生理规律,逐渐发展为慢性失眠,诱发血压异常、冠心病、免疫力下降等多种问题,并且增加癌症的发病风险。这些病症数不胜数,这一点在李楠老师的带领下,通过对生物学和医学的学习,想必各位已经有所了解。
其次,熬夜的死循环是损害心理健康的心病。长期熬夜对精神和认知的损伤早已触及精神疾病的范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和统计,全球大约40%的抑郁症患者发病前都有过长期熬夜的经历。而熬夜的这种自我欺骗一旦开始便很难结束。一方面,多巴胺的过度分泌如同抑制突触后膜回收多巴胺的药物,许多年轻人深陷这种心理依赖无法自拔,白天无法高效支配时间,便在夜晚通过追剧、刷手机来寻求满足,64%以上的年轻人在夜晚花费大量时间在这些事情上。
但是事实并非“一直熬夜一时爽,一直熬夜一直爽”。大家不难想象,浑浑噩噩地刷着手机,带着空虚入睡,次日又靠咖啡勉强支撑,晚上再次陷入愧疚地熬夜。长久以来形成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焦虑,让熬夜成为缓解焦虑的手段,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如同温水煮青蛙般的毒药,是一种心病。
最后,从社会层面来看,如果当代中国青年人在最朝气蓬勃之时,都以熬夜这种节律混乱作为饮鸩止渴的方式,用夜晚“熬”出来的所谓“心血”来逃避现实、打破恶性循环,渐渐失掉对生命的主导权,便会形成逃避现实、与白日光明脱节的社会病。
自此,熬夜之病必须得治,要靠正视现实的勇气去治,靠白日光明之下的自律和积极行动去战,靠冲破恶性循环的牢笼回归自然节律的共同努力。正如鲁迅著名的“铁屋子”比喻,正是熬夜之病可能让有些人不愿面对现实,却在短暂的安乐中沉沦。因此,熬夜是病,回归自然、顺应天道,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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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生理、心理及社会层面造成系统性损害并形成恶性循环,且违背自然节律与生命主导权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辩论,接下来有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单边计时1分钟,质询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拥有无必要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发言及时即可。
对方一辩,统计学告诉我们,当少数人做出某个行为时,可能是个体差异,但当上亿人都做出同样的选择时,这必定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今天,数以亿计的年轻人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定义或者片面的观点来解释。那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您方认为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导致了熬夜成为普遍现象呢?
首先是因为社会上的高压,这是不否认的;其次是因为人们对熬夜的错误认知,导致了这样的问题愈演愈烈。
好,对方辩友,我们都向往理想的生活状态,朝九晚五,作息规律,劳逸结合。但现实是,年轻人面临着996的工作制,承担着高昂的生活成本,承受着激烈的竞争压力。在这样的现实中,要求每个年轻人都做到健康作息,这现实吗?
为什么不现实呢?你是否愿意在高压下继续选择健康作息,而去忽视那些给你带来的压力吗?如果你靠熬夜去缓解那些压力,那么熬夜所带来的身体压力又从何而来呢?
可是这不能算是一种社会性的冷漠。我觉得你的看法非常冷漠。这个“冷漠”是能够定义的。而且,如果我们呼吁年轻人更好地利用白天的时间,而并非在晚上熬出来的精力,并非总想着那些事情而磨灭了白天的效率,所以我并没有说熬夜一直要想一些难过的事情。谢谢。
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辩论,接下来有请反方四辩质询,正方一辩单边计时1分钟,质询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但回答方拥有无必要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不得打断,发言及时即可。
对方一辩,统计学告诉我们,当少数人做出某个行为时,可能是个体差异,但当上亿人都做出同样的选择时,这必定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今天,数以亿计的年轻人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们不能用简单的定义或者片面的观点来解释。那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您方认为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导致了熬夜成为普遍现象呢?
首先是因为社会上的高压,这是不否认的;其次是因为人们对熬夜的错误认知,导致了这样的问题愈演愈烈。
好,对方辩友,我们都向往理想的生活状态,朝九晚五,作息规律,劳逸结合。但现实是,年轻人面临着996的工作制,承担着高昂的生活成本,承受着激烈的竞争压力。在这样的现实中,要求每个年轻人都做到健康作息,这现实吗?
为什么不现实呢?你是否愿意在高压下继续选择健康作息,而去忽视那些给你带来的压力吗?如果你靠熬夜去缓解那些压力,那么熬夜所带来的身体压力又从何而来呢?
可是这不能算是一种社会性的冷漠。我觉得你的看法非常冷漠。这个“冷漠”是能够定义的。而且,如果我们呼吁年轻人更好地利用白天的时间,而并非在晚上熬出来的精力,并非总想着那些事情而磨灭了白天的效率,所以我并没有说熬夜一直要想一些难过的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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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出现在第2轮,正方从被动解释转为主动提出替代方案;第3轮反方试图将讨论拉回价值层面,正方再次转移至方法论层面)
我们认为熬夜是当代年轻人的解药。当忙碌成为白昼的代名词时,夜晚成为当代年轻人为数不多可以完全属于自己的几个小时。在那些不为人知的消极情绪下,为何要对熬夜如此热衷?因为熬夜是治愈心灵、探寻自我的良药。
第一,熬夜是让自我安心的港湾。当一天的角色卸下——不再是疲惫的员工、孝顺的子女、和谐的朋友,我们无需在社交场上表演,无需顾及职场上隐形的规则,却能无视现实的重压,做回纯粹的自己。人是独立的个体,注定要追求自我。那些未被实现的愿望,或许能在深夜得以兑现。从被规划好的白天中抽离,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对既定生活的温柔反抗,是对不堪重负心灵的自我慰藉。
第二,熬夜是放松自己的降压药。在快节奏的社会中,当代年轻人承受着日益增加的多重压力,无时无刻不处于紧绷状态。而深夜仿佛一个减速带,让我们放慢生活的脚步,让思绪漫无目的地漂浮,得以放松自己。熬夜就是心灵的缓释胶囊,让紧绷的神经得以松弛,灵魂得以喘息。
第三,熬夜是探求真心的清醒剂。白日的喧嚣常常淹没内心的声音,我们忙于回应外部世界,却忽略了问问自己:你究竟热爱什么?那点燃生命的,才是生命真正的内核。它可能是对艺术的执着、对知识的渴求、创作的冲动,对真理的追寻。所以当世界归于沉寂时,不妨保持清醒,在台灯下追逐热爱,在独处中沉淀梦想。
我想说,我们看见现在熬夜或许更有深意,是怎样的白天让他们如此渴望黑夜。在黎明到来之前,请允许深夜成为他们解释生活的最后领地。熬夜让我们得以与时间和解,感受自我循环,让我们在阳光下能勇敢前行,是黑夜给予我们呼吸的权利。谢谢各位。
我们认为熬夜是当代年轻人的解药。当忙碌成为白昼的代名词时,夜晚成为当代年轻人为数不多可以完全属于自己的几个小时。在那些不为人知的消极情绪下,为何要对熬夜如此热衷?因为熬夜是治愈心灵、探寻自我的良药。
第一,熬夜是让自我安心的港湾。当一天的角色卸下——不再是疲惫的员工、孝顺的子女、和谐的朋友,我们无需在社交场上表演,无需顾及职场上隐形的规则,却能无视现实的重压,做回纯粹的自己。人是独立的个体,注定要追求自我。那些未被实现的愿望,或许能在深夜得以兑现。从被规划好的白天中抽离,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对既定生活的温柔反抗,是对不堪重负心灵的自我慰藉。
第二,熬夜是放松自己的降压药。在快节奏的社会中,当代年轻人承受着日益增加的多重压力,无时无刻不处于紧绷状态。而深夜仿佛一个减速带,让我们放慢生活的脚步,让思绪漫无目的地漂浮,得以放松自己。熬夜就是心灵的缓释胶囊,让紧绷的神经得以松弛,灵魂得以喘息。
第三,熬夜是探求真心的清醒剂。白日的喧嚣常常淹没内心的声音,我们忙于回应外部世界,却忽略了问问自己:你究竟热爱什么?那点燃生命的,才是生命真正的内核。它可能是对艺术的执着、对知识的渴求、创作的冲动,对真理的追寻。所以当世界归于沉寂时,不妨保持清醒,在台灯下追逐热爱,在独处中沉淀梦想。
我想说,我们看见现在熬夜或许更有深意,是怎样的白天让他们如此渴望黑夜。在黎明到来之前,请允许深夜成为他们解释生活的最后领地。熬夜让我们得以与时间和解,感受自我循环,让我们在阳光下能勇敢前行,是黑夜给予我们呼吸的权利。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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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年轻人是否通过熬夜获得了对抗生活压力、实现自我需求的关键价值,即熬夜能否满足年轻人在心灵治愈与自我探寻方面的核心需求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计时1分钟。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在回答方拥有5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获得打断机会。
正方四辩:今天讨论的熬夜影响是以当代年轻人熬夜行为为准,您方是否认同?
反方一辩:认同。
正方四辩: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熬夜也会起到积极作用,对吗?
反方一辩:我认同。
正方四辩:我们看到的是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熬夜可以抵抗疟疾,如果熬夜对这种疾病没有任何治疗效果,您方如何解释这种情况?
反方一辩:熬夜的危害首先面大,所以我们至少可以得到的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熬夜也可以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所以熬夜相关政策都要严格规范,这是否意味着您方认为熬夜可以帮助年轻人提升自我认同?
正方四辩:今天您是否认为熬夜可以帮助年轻人提升自我认同?
反方一辩:根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数据显示,70%以上年轻人熬夜是在娱乐,而不是拓展自我学习。您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正方四辩:首先,剩下的30%并没有否认熬夜是在提升自我。其次,我方刚刚也提到了,那70%属于放松自己和探寻自我,这也是熬夜的一种积极效果。
反方一辩:好的,至少我们可以得到的是,大部分年轻人并不会利用夜晚时间去提升自我,而是娱乐放松。您方说熬夜可以帮助人缓解焦虑情绪,我方认同。同时,我方需要解读一下,我方并没有认为放松自我不是熬夜的一种积极效果,因为我们一直在强调,这是一种效果,但是我方并不同意它起到的这种效果,这就是解释60%的人熬夜后产生空虚感和严重的焦虑情绪,您如何解释?
正方四辩:那我还能解释。我认为...
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四辩质询反方一辩,计时1分钟。回答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质询方可以打断。在回答方拥有5秒保护时间,保护时间内质询方获得打断机会。
正方四辩:今天讨论的熬夜影响是以当代年轻人熬夜行为为准,您方是否认同?
反方一辩:认同。
正方四辩: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熬夜也会起到积极作用,对吗?
反方一辩:我认同。
正方四辩:我们看到的是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熬夜可以抵抗疟疾,如果熬夜对这种疾病没有任何治疗效果,您方如何解释这种情况?
反方一辩:熬夜的危害首先面大,所以我们至少可以得到的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熬夜也可以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所以熬夜相关政策都要严格规范,这是否意味着您方认为熬夜可以帮助年轻人提升自我认同?
正方四辩:今天您是否认为熬夜可以帮助年轻人提升自我认同?
反方一辩:根据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数据显示,70%以上年轻人熬夜是在娱乐,而不是拓展自我学习。您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正方四辩:首先,剩下的30%并没有否认熬夜是在提升自我。其次,我方刚刚也提到了,那70%属于放松自己和探寻自我,这也是熬夜的一种积极效果。
反方一辩:好的,至少我们可以得到的是,大部分年轻人并不会利用夜晚时间去提升自我,而是娱乐放松。您方说熬夜可以帮助人缓解焦虑情绪,我方认同。同时,我方需要解读一下,我方并没有认为放松自我不是熬夜的一种积极效果,因为我们一直在强调,这是一种效果,但是我方并不同意它起到的这种效果,这就是解释60%的人熬夜后产生空虚感和严重的焦虑情绪,您如何解释?
正方四辩:那我还能解释。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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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反方同学的精彩之词,接下来有请我方二辩进行申论,时间2分钟,计时开始。
各位好,首先对方曲解了我方的观点,我方并没有承认熬夜是合理的,我们只是在承认熬夜是这个时代中一种无奈的解决方案。
接下来我们阐述我方辩论的核心观点有两个定义: 第一,熬夜,是年轻人在白天自主权被剥夺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我意识而主动选择的带有功能性的清醒时间; 第二,熬夜是在特定困境下能够缓解痛苦、维系生存的解决方案,它能让我们在疲惫中得到一次喘息。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当代社会施加给年轻人的精神匮乏与时间剥夺,让白天成为一个充满高压的普遍性战场。当个体在无限的社会规训中被挤压,我们选择熬夜,是为了获取能够自主支配的时间,弥补缺憾、发展自我的空间,以及回归灵魂本身的机会。
其次,熬夜的本质是一种权衡利弊后的无奈平衡。我们从不否认熬夜的副作用,但摆在年轻人面前的是一个悲壮的选择:是早睡早起,做一个健康却盲目的空心人,还是牺牲部分健康换取精神的喘息与自我的成长?我们选择后者,是在白天绝无选择的时候,用夜晚额外的时间努力活出自己的样子,而不是一个被定义的“文件”。这是对个体个人主体性的最后坚守。
因此,熬夜的真正价值更在于它强有力地反映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宣告着我们的社会“病”——当人需要通过自我损耗来换取生存空间。我们今天为熬夜辩护,绝非鼓励自我伤害,而是为了诊断这“病”,迫使我们必须反思并推动更深层的社会制度变革。
感谢反方同学的精彩之词,接下来有请我方二辩进行申论,时间2分钟,计时开始。
各位好,首先对方曲解了我方的观点,我方并没有承认熬夜是合理的,我们只是在承认熬夜是这个时代中一种无奈的解决方案。
接下来我们阐述我方辩论的核心观点有两个定义: 第一,熬夜,是年轻人在白天自主权被剥夺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我意识而主动选择的带有功能性的清醒时间; 第二,熬夜是在特定困境下能够缓解痛苦、维系生存的解决方案,它能让我们在疲惫中得到一次喘息。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当代社会施加给年轻人的精神匮乏与时间剥夺,让白天成为一个充满高压的普遍性战场。当个体在无限的社会规训中被挤压,我们选择熬夜,是为了获取能够自主支配的时间,弥补缺憾、发展自我的空间,以及回归灵魂本身的机会。
其次,熬夜的本质是一种权衡利弊后的无奈平衡。我们从不否认熬夜的副作用,但摆在年轻人面前的是一个悲壮的选择:是早睡早起,做一个健康却盲目的空心人,还是牺牲部分健康换取精神的喘息与自我的成长?我们选择后者,是在白天绝无选择的时候,用夜晚额外的时间努力活出自己的样子,而不是一个被定义的“文件”。这是对个体个人主体性的最后坚守。
因此,熬夜的真正价值更在于它强有力地反映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宣告着我们的社会“病”——当人需要通过自我损耗来换取生存空间。我们今天为熬夜辩护,绝非鼓励自我伤害,而是为了诊断这“病”,迫使我们必须反思并推动更深层的社会制度变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正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三辩执席小结,时间1分30秒。
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并不否认熬夜对身体造成的负面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熬夜是一种需要被治疗的病症。就好比我是一个马拉松爱好者,跑完马拉松之后肌肉酸痛,这能证明马拉松也是一种病吗?跑步爱好者选择跑步,正如当代年轻人选择熬夜。是药三分毒,我们通过主动选择一定程度的痛苦,从而创造自我价值,获得精神满足。请问对方辩友,这难道不是在治愈被工作、学业、社交所填满、所剥夺的心灵吗?
我们同样承认熬夜是一件苦事,但当白天的22个小时被碎片化的任务所占据,当我们的身份被简化成一个不断奔波的社会角色,只有在夜晚,我们才能重新成为我们自己。根据中国青年研职报告的调查,超过60%的年轻人习惯在晚上12点后入睡。在深夜的数小时里,他们可能是在弥补白天留下的遗憾,可能是进行不受打扰的创作,也可能只是想在难得的宁静中,做回真实的自己。
无论做什么,这都不是违背自我的行为。这是一个奇妙之处,给白天不管承受多少压力、被自由意志支配的生活一个安放的空间。这一个个清醒的夜晚,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剥离外界环境的干扰,纯粹地追寻一个真实的自我。谢谢。
感谢正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反方三辩执席小结,时间1分30秒。
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并不否认熬夜对身体造成的负面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熬夜是一种需要被治疗的病症。就好比我是一个马拉松爱好者,跑完马拉松之后肌肉酸痛,这能证明马拉松也是一种病吗?跑步爱好者选择跑步,正如当代年轻人选择熬夜。是药三分毒,我们通过主动选择一定程度的痛苦,从而创造自我价值,获得精神满足。请问对方辩友,这难道不是在治愈被工作、学业、社交所填满、所剥夺的心灵吗?
我们同样承认熬夜是一件苦事,但当白天的22个小时被碎片化的任务所占据,当我们的身份被简化成一个不断奔波的社会角色,只有在夜晚,我们才能重新成为我们自己。根据中国青年研职报告的调查,超过60%的年轻人习惯在晚上12点后入睡。在深夜的数小时里,他们可能是在弥补白天留下的遗憾,可能是进行不受打扰的创作,也可能只是想在难得的宁静中,做回真实的自己。
无论做什么,这都不是违背自我的行为。这是一个奇妙之处,给白天不管承受多少压力、被自由意志支配的生活一个安放的空间。这一个个清醒的夜晚,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剥离外界环境的干扰,纯粹地追寻一个真实的自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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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答辩,计时1分30秒,规则同上。
正方三辩:您好,您方主张熬夜是病还是药,因为它能治疗空虚,让生活更有意义,对吗?
反方二辩:对,因为它能解决问题。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认为熬夜是“药”,需要看它是解决了空虚还是加剧了空虚,承认吗?
反方二辩:承认,它解决了主要矛盾。
正方三辩:那么熬夜时获得的快乐本身,是短暂的满足和及时行乐,对吗?
反方二辩:是的。
正方三辩:你们的“价值模式”是,通过熬夜也能获得健康收益?所以你要选择负健康损害的熬夜。而对方辩友,我们强调熬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代年轻人的问题。
反方二辩: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当代社会让年轻人迫不得已,对吗?
正方三辩:“迫不得已”说明社会也有责任,难道这不是社会的问题吗?
反方二辩:我不认为是这样。我熬夜打游戏放松,感到充实,感觉找到自己了。
正方三辩:但研究调查表明,熬夜后第二天更普遍出现后悔和疲倦。
反方二辩:我熬夜获得的是自己的时间,即使被浪费,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正方三辩:但数据表明,大家普遍后悔熬夜。我们为了解决当下的精神状态问题而选择熬夜,这是“药”的剂量问题吗?比如7点几分失效?
反方二辩:我们讨论的“药”是抽象概念,并非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药物。
正方三辩:你刚才从药物定义出发,说这不是“病”吗?
反方二辩:药的定义很明确,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或缓解问题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是指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明确适应症和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熬夜根本不满足这些,谢谢。
正方三辩:好的问题。熬夜带来的好处,是来自于熬夜做的事,对吗?
反方二辩:对,你已经承认了,最后的目的性是熬夜做的这个事儿。
正方三辩:比如看视频、打游戏,而不是熬夜本身让你提升自我。你方将某些行为带来的好处归为熬夜的好处,这是偷换概念。
感谢小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反方二辩答辩,计时1分30秒,规则同上。
正方三辩:您好,您方主张熬夜是病还是药,因为它能治疗空虚,让生活更有意义,对吗?
反方二辩:对,因为它能解决问题。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认为熬夜是“药”,需要看它是解决了空虚还是加剧了空虚,承认吗?
反方二辩:承认,它解决了主要矛盾。
正方三辩:那么熬夜时获得的快乐本身,是短暂的满足和及时行乐,对吗?
反方二辩:是的。
正方三辩:你们的“价值模式”是,通过熬夜也能获得健康收益?所以你要选择负健康损害的熬夜。而对方辩友,我们强调熬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代年轻人的问题。
反方二辩: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当代社会让年轻人迫不得已,对吗?
正方三辩:“迫不得已”说明社会也有责任,难道这不是社会的问题吗?
反方二辩:我不认为是这样。我熬夜打游戏放松,感到充实,感觉找到自己了。
正方三辩:但研究调查表明,熬夜后第二天更普遍出现后悔和疲倦。
反方二辩:我熬夜获得的是自己的时间,即使被浪费,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正方三辩:但数据表明,大家普遍后悔熬夜。我们为了解决当下的精神状态问题而选择熬夜,这是“药”的剂量问题吗?比如7点几分失效?
反方二辩:我们讨论的“药”是抽象概念,并非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药物。
正方三辩:你刚才从药物定义出发,说这不是“病”吗?
反方二辩:药的定义很明确,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或缓解问题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是指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明确适应症和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熬夜根本不满足这些,谢谢。
正方三辩:好的问题。熬夜带来的好处,是来自于熬夜做的事,对吗?
反方二辩:对,你已经承认了,最后的目的性是熬夜做的这个事儿。
正方三辩:比如看视频、打游戏,而不是熬夜本身让你提升自我。你方将某些行为带来的好处归为熬夜的好处,这是偷换概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节点集中在第4、5、7、9轮,核心逻辑工具包括归谬法、因果推导、概念界定、逻辑矛盾揭露。
感谢本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小杰,时间1分30秒。
通过对方的论述,我们可以看清两个事实:第一,对方构建了一套精彩的“东方概念”,这一点我刚才已经论证过,此处不再赘述。第二,对方最核心的观点是强调“药”有三个基本核心概念,即靶向性、量性和受益原理。
我们认为,所谓的“熬夜疗法”毫无科学依据,其所谓的“疗效”完全是建立在侥幸心理和自我暗示之上,是主观臆断而非客观实际。熬夜本身就可能导致低效甚至无效,这一点刚才已经论证过。
第三,从科学角度而言,我们强调剂量可控。熬夜的“安全期”纯属无稽之谈,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和健康风险是真实存在的,并非对方所说的“可控和收益才强态”。
第四,我们认为收益风险比方面,熬夜的风险绝不是“少了健康风险和生命威胁”,相反,它会显著增加健康风险。所谓的“收益”不过是虚幻的满足感。就像用一把小刀割伤自己和用大刀自杀,伤害程度不同,但小刀本身也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我们不能因为“伤害小”就忽视其本质的危害性。因为危害不是“可控”的问题,而是性质上的根本不同,本质上就是一种涉及自我伤害的行为。
所以今天我们看到,这是一个典型的健康思维误区。将现实的压力和自我绑架反过来伤害自己的行为,熬夜是一种依赖,它不是日常放松的方式,而是在迷茫中诱惑年轻人。我们不要将其作为逃避现实的借口,而应坚定内心,拒绝这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对方可能会说,社会是一个既定环境,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但就像媒体人一样,即使环境未变,真正放弃改变、停止现实努力,才是最可怕的。如果我们一味妥协,就会陷入被环境裹挟的困境,失去反抗的个性和改变的可能。我们的立场很明确:熬夜不是“药”,而是“病”,我们要做的是正视熬夜的危害,而不是为其寻找借口。
感谢本方同学的精彩发言,接下来有请正方三辩质询小杰,时间1分30秒。
通过对方的论述,我们可以看清两个事实:第一,对方构建了一套精彩的“东方概念”,这一点我刚才已经论证过,此处不再赘述。第二,对方最核心的观点是强调“药”有三个基本核心概念,即靶向性、量性和受益原理。
我们认为,所谓的“熬夜疗法”毫无科学依据,其所谓的“疗效”完全是建立在侥幸心理和自我暗示之上,是主观臆断而非客观实际。熬夜本身就可能导致低效甚至无效,这一点刚才已经论证过。
第三,从科学角度而言,我们强调剂量可控。熬夜的“安全期”纯属无稽之谈,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和健康风险是真实存在的,并非对方所说的“可控和收益才强态”。
第四,我们认为收益风险比方面,熬夜的风险绝不是“少了健康风险和生命威胁”,相反,它会显著增加健康风险。所谓的“收益”不过是虚幻的满足感。就像用一把小刀割伤自己和用大刀自杀,伤害程度不同,但小刀本身也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我们不能因为“伤害小”就忽视其本质的危害性。因为危害不是“可控”的问题,而是性质上的根本不同,本质上就是一种涉及自我伤害的行为。
所以今天我们看到,这是一个典型的健康思维误区。将现实的压力和自我绑架反过来伤害自己的行为,熬夜是一种依赖,它不是日常放松的方式,而是在迷茫中诱惑年轻人。我们不要将其作为逃避现实的借口,而应坚定内心,拒绝这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对方可能会说,社会是一个既定环境,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但就像媒体人一样,即使环境未变,真正放弃改变、停止现实努力,才是最可怕的。如果我们一味妥协,就会陷入被环境裹挟的困境,失去反抗的个性和改变的可能。我们的立场很明确:熬夜不是“药”,而是“病”,我们要做的是正视熬夜的危害,而不是为其寻找借口。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同学,本场比赛的比赛环节到此结束。下面请评委商讨后上交印象票、环节票、决胜票以及最佳辩手的投票结果,并由主席统计得票情况。
(短暂停顿)可以开始了。首先为各位揭晓的是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他是来自正方的三辩同学。一共获得5票,反方三辩同学获得3票,正方二辩同学获得2票,反方二辩和正方四辩均获得1票。
下面为大家公布印象票结果,印象票两位评委均投给了反方。接下来是评委点评环节,有请我们的王欣欣学姐对本场比赛进行点评。
好,那我就简单点评一下。大家都是高二年级的同学,在场上的战场推进以及方法的运用上有来有回,大家都有回应,这是特别好的,说明无论是在备赛环节准备资料,还是在场上去听对方的话、回应对方的话,都做得很好,很厉害。我觉得大家可以继续保持这样的习惯和方法。
简单梳理一下今天的战场和论点。正方同学在开篇提出,熬夜在生理、心理和社会层面会带来诸多不好的事情。反方同学则认为,熬夜能提供完整的时间,带来放松自我、探寻自我和提升自我三种好处。
最开始,双方都没有明确看准的东西。正方同学多次强调,并在某些情况下指出,不能因为熬夜有某种作用就认为它是“药”,因为它本身是“病”。反方则认为有坏的作用就代表它是“病”,而正方提出“是药三分毒”,即药也有坏作用,双方都有类似表述,但都没有进一步比较,缺乏深度。
比较在质询环节有所进步。大家提出要看是“压制问题”还是“解决问题”,以此作为比较标准。之后,正方同学指出反方所说的“熬夜提升自我”缺乏数据支持,有70%的人熬夜并非为了提升自我。退一步讲,正方认为反方所说的熬夜带来的放松、提升自我等好处,其实是打游戏或学习本身带来的,而非熬夜,存在张冠李戴的问题。反方回应称,熬夜带来的完整时间里可以做学习或放松等事情,并非熬夜本身的作用。
反方同学还提到,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人们不得不熬夜,只有熬夜时才有完整的属于自我的时间。这部分在情景描述和社会背景的阐述上,如果能增加更多具体的情景和故事,可能会让大家更有感受。
正方同学在后续环节引用了数据,指出70%的人熬夜并非提升自我,并进一步追问反方,熬夜带来的好处究竟是熬夜本身带来的,还是做其他事情带来的。
在“是否解决问题”的讨论中,双方都提到了熬夜的坏处,如第二天状态差,但都没有具体比较这些坏处的严重程度和破坏性,也没有明确比较好处与坏处哪个更重要。
总的来说,大家在场上有很多发散性的思考,没有自说自话,也有推论,做得很好。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样的状态,越来越好。
感谢王欣欣学姐的精彩点评。下面为各位揭晓本次比赛的最终结果:印象票两位评委均投给了反方,环节票两位评委均投给正方,决胜票正方比反方4:2。最终结果是正方比反方6:4,正方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
感谢双方同学,本场比赛的比赛环节到此结束。下面请评委商讨后上交印象票、环节票、决胜票以及最佳辩手的投票结果,并由主席统计得票情况。
(短暂停顿)可以开始了。首先为各位揭晓的是本场比赛的最佳辩手,他是来自正方的三辩同学。一共获得5票,反方三辩同学获得3票,正方二辩同学获得2票,反方二辩和正方四辩均获得1票。
下面为大家公布印象票结果,印象票两位评委均投给了反方。接下来是评委点评环节,有请我们的王欣欣学姐对本场比赛进行点评。
好,那我就简单点评一下。大家都是高二年级的同学,在场上的战场推进以及方法的运用上有来有回,大家都有回应,这是特别好的,说明无论是在备赛环节准备资料,还是在场上去听对方的话、回应对方的话,都做得很好,很厉害。我觉得大家可以继续保持这样的习惯和方法。
简单梳理一下今天的战场和论点。正方同学在开篇提出,熬夜在生理、心理和社会层面会带来诸多不好的事情。反方同学则认为,熬夜能提供完整的时间,带来放松自我、探寻自我和提升自我三种好处。
最开始,双方都没有明确看准的东西。正方同学多次强调,并在某些情况下指出,不能因为熬夜有某种作用就认为它是“药”,因为它本身是“病”。反方则认为有坏的作用就代表它是“病”,而正方提出“是药三分毒”,即药也有坏作用,双方都有类似表述,但都没有进一步比较,缺乏深度。
比较在质询环节有所进步。大家提出要看是“压制问题”还是“解决问题”,以此作为比较标准。之后,正方同学指出反方所说的“熬夜提升自我”缺乏数据支持,有70%的人熬夜并非为了提升自我。退一步讲,正方认为反方所说的熬夜带来的放松、提升自我等好处,其实是打游戏或学习本身带来的,而非熬夜,存在张冠李戴的问题。反方回应称,熬夜带来的完整时间里可以做学习或放松等事情,并非熬夜本身的作用。
反方同学还提到,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人们不得不熬夜,只有熬夜时才有完整的属于自我的时间。这部分在情景描述和社会背景的阐述上,如果能增加更多具体的情景和故事,可能会让大家更有感受。
正方同学在后续环节引用了数据,指出70%的人熬夜并非提升自我,并进一步追问反方,熬夜带来的好处究竟是熬夜本身带来的,还是做其他事情带来的。
在“是否解决问题”的讨论中,双方都提到了熬夜的坏处,如第二天状态差,但都没有具体比较这些坏处的严重程度和破坏性,也没有明确比较好处与坏处哪个更重要。
总的来说,大家在场上有很多发散性的思考,没有自说自话,也有推论,做得很好。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样的状态,越来越好。
感谢王欣欣学姐的精彩点评。下面为各位揭晓本次比赛的最终结果:印象票两位评委均投给了反方,环节票两位评委均投给正方,决胜票正方比反方4:2。最终结果是正方比反方6:4,正方获得本场比赛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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