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反方几边同学执行的,就是你们是按照营地规则来的,还是按照这个计时器来的呢?如果是13点之后,稍等一下,不好意思。
接下来有请反方二辩,申论时间为2分半。是反方是正方吗?不好意思啊。
好的,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通民意概念先行,我方一辩刚刚提出我们今天想要谈论的“小作文”,指的是个人或者群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以维权、爆料、控诉不公或者引发关注为目的的长篇叙事性文本。看来我方双方在定义这一方面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然后我想论述一下我方的第一个观点,我方的第一个论点是,它能够给普通人提供低成本的维权方式。我觉得我们双方对于“低成本”好像有一些分歧。对方刚刚说我们说小作文是低成本的,但事实上,它说小作文是需要有写文章的能力的。那些能说会道的人往往在这方面更占理,但是您方一直在提供的这一个要法制的维权方式,要有程序性的维权方式,要走法治道路,要讲事实。您方有考虑过讲时政、走法治道路这一方面带来的成本吗?我觉得在两相比较之下,明显是走法治程序,它带来的成本更大呀。要不然有法制程序摆在我面前,我为什么不选择这个官方渠道去维护我自己,而我要选择去网上,在大众面前去曝光我自己,把我自己的苦难暴露给大家来看,用这种方式来维权我自己呢?
我方查到了数据,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全程可能耗时一到两年,仅仲裁阶段平均就需要40个工作日,委托律师的费用常常达到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小作文”维权不需要你复杂的格式和专业的知识,也不需要你花高价去请律师等等。它依靠占比76.4%的庞大网民基数,你仅仅需要呈现真实的数据,呈现真实的事实即可获得关注。同时我们也查到微博平台的维权比例已经达到了59.6%。对方辩友刚刚说这只是个别的数据,59.6%难道还能说是个别的数据吗?我方觉得对方的数据有待考究。这是第一个论点:对于普通人提供了低成本。
第二个我想说的是,我方认为它发掘出来了公权力察觉不到的社会隐性问题,它提供了关注。我们查到浙江金华全市消保委系统受理申诉2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这难道不是提供了一些社会隐性问题吗?它让这些问题爆发、曝光在大众面前。无论它是真是假,它都提供了真实性。
计时结束。
是反方几边同学执行的,就是你们是按照营地规则来的,还是按照这个计时器来的呢?如果是13点之后,稍等一下,不好意思。
接下来有请反方二辩,申论时间为2分半。是反方是正方吗?不好意思啊。
好的,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通民意概念先行,我方一辩刚刚提出我们今天想要谈论的“小作文”,指的是个人或者群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以维权、爆料、控诉不公或者引发关注为目的的长篇叙事性文本。看来我方双方在定义这一方面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然后我想论述一下我方的第一个观点,我方的第一个论点是,它能够给普通人提供低成本的维权方式。我觉得我们双方对于“低成本”好像有一些分歧。对方刚刚说我们说小作文是低成本的,但事实上,它说小作文是需要有写文章的能力的。那些能说会道的人往往在这方面更占理,但是您方一直在提供的这一个要法制的维权方式,要有程序性的维权方式,要走法治道路,要讲事实。您方有考虑过讲时政、走法治道路这一方面带来的成本吗?我觉得在两相比较之下,明显是走法治程序,它带来的成本更大呀。要不然有法制程序摆在我面前,我为什么不选择这个官方渠道去维护我自己,而我要选择去网上,在大众面前去曝光我自己,把我自己的苦难暴露给大家来看,用这种方式来维权我自己呢?
我方查到了数据,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全程可能耗时一到两年,仅仲裁阶段平均就需要40个工作日,委托律师的费用常常达到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小作文”维权不需要你复杂的格式和专业的知识,也不需要你花高价去请律师等等。它依靠占比76.4%的庞大网民基数,你仅仅需要呈现真实的数据,呈现真实的事实即可获得关注。同时我们也查到微博平台的维权比例已经达到了59.6%。对方辩友刚刚说这只是个别的数据,59.6%难道还能说是个别的数据吗?我方觉得对方的数据有待考究。这是第一个论点:对于普通人提供了低成本。
第二个我想说的是,我方认为它发掘出来了公权力察觉不到的社会隐性问题,它提供了关注。我们查到浙江金华全市消保委系统受理申诉2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这难道不是提供了一些社会隐性问题吗?它让这些问题爆发、曝光在大众面前。无论它是真是假,它都提供了真实性。
计时结束。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对的,这个是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修改后的规则是正方一辩执行质询,反方二辩回应。没问题,这是单边计时,有请。
您方刚刚说到,杂志是费时间费金钱,小作文是高成本低回报。我方认为小作文节省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这一点,您方是如何看待的呢?
我方并没有说法制是费时间费金钱,我方说的是法制是通过正规手段去获得证据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小作文带来的问题是它没有通过正当的客观证据来证明,那么就导致它无法强调其真实性,无法达到真正的维权公平。
请问小作文为什么没有客观证据呢?因为对方刚刚二辩自己就说,小作文是通过讲述事实、讲述自己的观点来引起大家的关注,而不需要讲更多的证据,这是对方刚刚二辩所说的所谓低成本的关键点,这是我理解。
那您方又说到小作文是“偏方治大病”,那您对“偏方”如何理解?随着网络的发展,必然有在网络中维权这样的现象出现,那它为什么被看作是偏方呢?
我方并不认为这样的舆论出现就代表其正当性。既然有法律的客观存在,既然法律延续多年,就代表它有实际维护客观事实、公平正义的作用。而利用小作文维权,其实大部分引来的是网络舆论,在无法解决真实问题的同时,会给更多不安好心的人提供获利手段,所以它是一种“偏门”。
但是随着网络发展,必然会有这种现象和权利维护形式的出现,我们并不否认这个形式的出现。我们认为维权还是更应该通过法律的正当手段去维护公平正义、客观事实的权利。你通过小作文这样的方式越来越多,引发的是社会舆论的大流量和引导流向,一而再、再而三,反而无法解决问题,同时会影响社会舆论,甚至影响法律的公信力、社会客观制度,造成社会混乱,所以它是弊大于利。
传统维权本来就存在高位者一手遮天、不让低位者发声的现象,那您方为什么认为小作文维权也是类似的现象呢?它难道不是一种更便捷的方法吗?
首先,法律维权代表的大部分情况下是真实的公平正义。而对方说的现象存在,但在小作文维权中同样存在网络舆论,难道不需要通过金钱或权力手段去营造网络舆论、利用水军等方式引起舆论压力吗?那么是否有权、有钱的人更能利用这种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是真正保护弱势群体?
网络本身是一个掺杂是非的境地,但这与小作文维权的方式无关。可能对方对小作文维权的定义本身就是利用网络平台、适当的媒体进行维权,如果你脱离网络,小作文维权就不存在。网络毕竟是一个特定的环境,但坏的是人所导致的情况。
对的,这个是正方一辩质询反方二辩。修改后的规则是正方一辩执行质询,反方二辩回应。没问题,这是单边计时,有请。
您方刚刚说到,杂志是费时间费金钱,小作文是高成本低回报。我方认为小作文节省了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这一点,您方是如何看待的呢?
我方并没有说法制是费时间费金钱,我方说的是法制是通过正规手段去获得证据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小作文带来的问题是它没有通过正当的客观证据来证明,那么就导致它无法强调其真实性,无法达到真正的维权公平。
请问小作文为什么没有客观证据呢?因为对方刚刚二辩自己就说,小作文是通过讲述事实、讲述自己的观点来引起大家的关注,而不需要讲更多的证据,这是对方刚刚二辩所说的所谓低成本的关键点,这是我理解。
那您方又说到小作文是“偏方治大病”,那您对“偏方”如何理解?随着网络的发展,必然有在网络中维权这样的现象出现,那它为什么被看作是偏方呢?
我方并不认为这样的舆论出现就代表其正当性。既然有法律的客观存在,既然法律延续多年,就代表它有实际维护客观事实、公平正义的作用。而利用小作文维权,其实大部分引来的是网络舆论,在无法解决真实问题的同时,会给更多不安好心的人提供获利手段,所以它是一种“偏门”。
但是随着网络发展,必然会有这种现象和权利维护形式的出现,我们并不否认这个形式的出现。我们认为维权还是更应该通过法律的正当手段去维护公平正义、客观事实的权利。你通过小作文这样的方式越来越多,引发的是社会舆论的大流量和引导流向,一而再、再而三,反而无法解决问题,同时会影响社会舆论,甚至影响法律的公信力、社会客观制度,造成社会混乱,所以它是弊大于利。
传统维权本来就存在高位者一手遮天、不让低位者发声的现象,那您方为什么认为小作文维权也是类似的现象呢?它难道不是一种更便捷的方法吗?
首先,法律维权代表的大部分情况下是真实的公平正义。而对方说的现象存在,但在小作文维权中同样存在网络舆论,难道不需要通过金钱或权力手段去营造网络舆论、利用水军等方式引起舆论压力吗?那么是否有权、有钱的人更能利用这种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是真正保护弱势群体?
网络本身是一个掺杂是非的境地,但这与小作文维权的方式无关。可能对方对小作文维权的定义本身就是利用网络平台、适当的媒体进行维权,如果你脱离网络,小作文维权就不存在。网络毕竟是一个特定的环境,但坏的是人所导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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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三遍申论时间为2分30秒。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当下,小作文凭借传播快、门槛广、影响广的特性,成为权益受损者的重要选择。有人质疑其可能引发舆论失焦、侵犯隐私。但从社会治理全局来看,小作文维权能够赋能个体,以高度关注聚焦共识,以强大推动力完善法规,利益远大于弊,已然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补充。
小作文维权打破了传统维权高成本的壁垒,为个人权益保障开辟了便捷通道。传统维权中取证难、流程繁、费用高、周期长等问题,让普通人常常望而却步。消费者遭遇欺诈、劳动者遭受不公时,常因无力承担法律成本而放弃维权。而小作文维权仅需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在社交平台发布真实诉求,便能借助网络放大效应获得关注。例如,外卖骑手举报平台不合理扣款,或租客控诉中介克扣押金,维权者无需撰写复杂文书或支付高额律师费,仅凭真实经历的朴素表达就能快速引发共鸣。这种低成本的方式让权益保护触手可及,提升了民众维权积极性,也使更多隐性侵权行为浮出水面。
小作文维权能够快速聚焦社会关注度,形成监督合力,倒逼问题解决。网络传播特性让有事实、有文字支撑的维权内容得以广泛传播。小作文短时间内突破地域和圈层限制,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使个体遭遇的不公被千万人看见,独立维权转化为集体监督。某品牌奶粉疑似导致婴幼儿不适,相关小作文发布后引发全网热议,推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企业整改的同时,行业质量管控也得以加强。类似地,女性曝光性骚扰事件后,无数受害者发声,引发社会对职场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这种舆论有效弥补了行政监管和司法秩序的空白,大幅提高了维权效率。更重要的是,小作文维权推动个人诉求转化为集体讨论,凝聚社会共识,为法律完善和秩序优化提供了鲜活素材。
个体维权诉讼往往折射出制度漏洞和治理短板。小作文引发的广泛讨论,让相关问题集中暴露,推动形成改进共识。例如,预付式消费跑路事件的维权引发后,公众对预付资金监管的呼声高涨,促使多地出台存管风险机制规定;教育安全问题的维权诉求推动教育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小作文维权不仅解决了个体问题,更将分散诉求转化为制度完善动力,倒逼主管部门优化治理、健全法治、规范秩序,推动社会治理向公平透明方向发展。
中方三遍申论时间为2分30秒。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当下,小作文凭借传播快、门槛广、影响广的特性,成为权益受损者的重要选择。有人质疑其可能引发舆论失焦、侵犯隐私。但从社会治理全局来看,小作文维权能够赋能个体,以高度关注聚焦共识,以强大推动力完善法规,利益远大于弊,已然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补充。
小作文维权打破了传统维权高成本的壁垒,为个人权益保障开辟了便捷通道。传统维权中取证难、流程繁、费用高、周期长等问题,让普通人常常望而却步。消费者遭遇欺诈、劳动者遭受不公时,常因无力承担法律成本而放弃维权。而小作文维权仅需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在社交平台发布真实诉求,便能借助网络放大效应获得关注。例如,外卖骑手举报平台不合理扣款,或租客控诉中介克扣押金,维权者无需撰写复杂文书或支付高额律师费,仅凭真实经历的朴素表达就能快速引发共鸣。这种低成本的方式让权益保护触手可及,提升了民众维权积极性,也使更多隐性侵权行为浮出水面。
小作文维权能够快速聚焦社会关注度,形成监督合力,倒逼问题解决。网络传播特性让有事实、有文字支撑的维权内容得以广泛传播。小作文短时间内突破地域和圈层限制,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使个体遭遇的不公被千万人看见,独立维权转化为集体监督。某品牌奶粉疑似导致婴幼儿不适,相关小作文发布后引发全网热议,推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企业整改的同时,行业质量管控也得以加强。类似地,女性曝光性骚扰事件后,无数受害者发声,引发社会对职场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这种舆论有效弥补了行政监管和司法秩序的空白,大幅提高了维权效率。更重要的是,小作文维权推动个人诉求转化为集体讨论,凝聚社会共识,为法律完善和秩序优化提供了鲜活素材。
个体维权诉讼往往折射出制度漏洞和治理短板。小作文引发的广泛讨论,让相关问题集中暴露,推动形成改进共识。例如,预付式消费跑路事件的维权引发后,公众对预付资金监管的呼声高涨,促使多地出台存管风险机制规定;教育安全问题的维权诉求推动教育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小作文维权不仅解决了个体问题,更将分散诉求转化为制度完善动力,倒逼主管部门优化治理、健全法治、规范秩序,推动社会治理向公平透明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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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三辩,时间为1分30秒。
请问对方辩友,这样辩解的维权方式是否会影响维权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您怎么看待这个真实客观性呢?您方的维权方式,只讲事实、只讲观点,不找证据、不讲客观现象,是否存在主观化夸大,导致不真实性呢?
但是正是因为有这样正面的事例,也有那些不好的事例,导致社会群众对于社会事件的看待眼光更加锐利,并且提升了自己的判断力,从而使小作文维权变得更加有效而真实。
好,那么我们利用法律手段,其实是通过证据还原完整事件进行维权,维护的是公平性、正义性。您方这样的“捷径”方式,其实是在利用舆论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是吗?
我刚才已经向您说明了,在当前社会影响下,我们形成了习惯于看双方观点再做判断的习惯。这也是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的一个观点,而您刚才所说的,事实上是否是大家会先入为主,在一方网络舆论压力下,另一方很难发声,这才是真实现象,导致另一方可能因网络等各方面受到迫害,无法真正维护自身权利?
曾经确实有这样的例子,我们不否认。但现在我们所说的是,正是因为曾经有过这样的例子,导致现在大家看待网络事件时,可以变得更加敏锐和客观,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一有事实就轻易下结论。其实这个现象并没有收到任何的挽回,好。
接着问对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是否是在利用舆论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是有的,有借助网络舆论压力。那对方认为利用舆论压力更多是站在哪些群体的利益角度?怎么理解“占据哪些群体里”?利用网络舆论这个手段,到底是弱势群体更有利,还是强势群体、有钱有势的群体更有利呢?这是否是有权有势群体的一个工具?
这是根据对象来决定的,不是说所谓的控制欲或压力,现在主要是看待一些社会事件的公众而言,大家各有各自的判断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那么事实上,您方利用的手段其实就是一些“美发的尝试”,或者说一些“后逼的手段”。
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三辩,时间为1分30秒。
请问对方辩友,这样辩解的维权方式是否会影响维权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您怎么看待这个真实客观性呢?您方的维权方式,只讲事实、只讲观点,不找证据、不讲客观现象,是否存在主观化夸大,导致不真实性呢?
但是正是因为有这样正面的事例,也有那些不好的事例,导致社会群众对于社会事件的看待眼光更加锐利,并且提升了自己的判断力,从而使小作文维权变得更加有效而真实。
好,那么我们利用法律手段,其实是通过证据还原完整事件进行维权,维护的是公平性、正义性。您方这样的“捷径”方式,其实是在利用舆论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是吗?
我刚才已经向您说明了,在当前社会影响下,我们形成了习惯于看双方观点再做判断的习惯。这也是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的一个观点,而您刚才所说的,事实上是否是大家会先入为主,在一方网络舆论压力下,另一方很难发声,这才是真实现象,导致另一方可能因网络等各方面受到迫害,无法真正维护自身权利?
曾经确实有这样的例子,我们不否认。但现在我们所说的是,正是因为曾经有过这样的例子,导致现在大家看待网络事件时,可以变得更加敏锐和客观,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一有事实就轻易下结论。其实这个现象并没有收到任何的挽回,好。
接着问对方:认为小作文维权是否是在利用舆论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是有的,有借助网络舆论压力。那对方认为利用舆论压力更多是站在哪些群体的利益角度?怎么理解“占据哪些群体里”?利用网络舆论这个手段,到底是弱势群体更有利,还是强势群体、有钱有势的群体更有利呢?这是否是有权有势群体的一个工具?
这是根据对象来决定的,不是说所谓的控制欲或压力,现在主要是看待一些社会事件的公众而言,大家各有各自的判断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那么事实上,您方利用的手段其实就是一些“美发的尝试”,或者说一些“后逼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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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将详细梳理正方辩手的一些逻辑漏洞,并阐述我方观点: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首先,小作文维权将维权的有效性与使用的混乱、恶劣手段混为一谈,这是一种偷换概念的行为。我方一直认为,小作文本身就包含煽动性、网络暴力、谎言以及各种良莠不齐的手段。当这些手段被用来承载正义、维护权利时,其本质就值得怀疑。小作文从诞生之初,就与单方面审判、未审先判等非程序性惩罚手段紧密相连,必然会产生大量无辜伤害的社会后果。
其次,对方辩友认为用小作文阐述事实、伸张正义,是建立在理想基础之上的。但实际上,这种观点无视了人性的弱点以及小作文机制在网络暴力下的异化。我们想象每个人都能理性克制地利用小作文正确陈述事实,但在匿名的网络空间里,流量至上的算法驱动下,小作文已异化为博取眼球、非法牟利的工具。它鼓励的不是谨言慎行的维权,而是添油加醋的表演,以获取更多同情;它筛选的也不是证据确凿的控诉,而是挑动对立的情绪。长此以往,社会将不再是正义公平的社会,而是人人自危、真假难辨的社会。
再次,关于低成本的问题,小作文确实便捷高效,是作者的武器,但这种“有效”是饮鸩止渴的有效。它的“快”在于瞬间点燃情绪,发动一场摧毁民意、制造情绪对立的闪电战;它的“有效”是用舆论压力迫使对方屈服,无论对方是否有罪,只算个案,却忽略了社会信任成本这笔大账。这样的“低成本”,难道真的成立吗?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将详细梳理正方辩手的一些逻辑漏洞,并阐述我方观点: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
首先,小作文维权将维权的有效性与使用的混乱、恶劣手段混为一谈,这是一种偷换概念的行为。我方一直认为,小作文本身就包含煽动性、网络暴力、谎言以及各种良莠不齐的手段。当这些手段被用来承载正义、维护权利时,其本质就值得怀疑。小作文从诞生之初,就与单方面审判、未审先判等非程序性惩罚手段紧密相连,必然会产生大量无辜伤害的社会后果。
其次,对方辩友认为用小作文阐述事实、伸张正义,是建立在理想基础之上的。但实际上,这种观点无视了人性的弱点以及小作文机制在网络暴力下的异化。我们想象每个人都能理性克制地利用小作文正确陈述事实,但在匿名的网络空间里,流量至上的算法驱动下,小作文已异化为博取眼球、非法牟利的工具。它鼓励的不是谨言慎行的维权,而是添油加醋的表演,以获取更多同情;它筛选的也不是证据确凿的控诉,而是挑动对立的情绪。长此以往,社会将不再是正义公平的社会,而是人人自危、真假难辨的社会。
再次,关于低成本的问题,小作文确实便捷高效,是作者的武器,但这种“有效”是饮鸩止渴的有效。它的“快”在于瞬间点燃情绪,发动一场摧毁民意、制造情绪对立的闪电战;它的“有效”是用舆论压力迫使对方屈服,无论对方是否有罪,只算个案,却忽略了社会信任成本这笔大账。这样的“低成本”,难道真的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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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听到我说话吗? 可以听到。正方的8是有效的对吧?这是对方辩友发给我的,看正方给我发了2个数字,我以正方一辩提供的8为准。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提示音:剩余30秒的提示音为...,剩余5秒的提示音...,计时结束的提示音是因为...。没有听到提示音啊,稍等。现在能听到吗? 可以啊。感谢双方都到齐了吗?我再放一遍提示音。所以5秒的提示音是因为...,计时结束的提示音是因为...稍等一下啊。
可以听到我说话吗? 可以听到。正方的8是有效的对吧?这是对方辩友发给我的,看正方给我发了2个数字,我以正方一辩提供的8为准。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提示音:剩余30秒的提示音为...,剩余5秒的提示音...,计时结束的提示音是因为...。没有听到提示音啊,稍等。现在能听到吗? 可以啊。感谢双方都到齐了吗?我再放一遍提示音。所以5秒的提示音是因为...,计时结束的提示音是因为...稍等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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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文本主要围绕提示音的介绍展开,包括剩余30秒提示音、剩余5秒提示音以及计时结束提示音的相关内容,但过程中出现多次确认声音是否可被听到以及等待提示音播放的情况,未涉及与辩论主题“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vs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弊大于利”相关的实质性讨论内容。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是利大于弊的。小作文是原始短篇的议论、记叙性或抒情性文章,在网络舆论场中已演变为一个社会学概念,特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以维权、爆料、控诉不公或引发关注为目的的长篇叙事性文本。
第一,我方认为小作文能够使普通人伸张正义,提供了一个维权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低成本维权。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全程可能消耗11到两年,仅仲裁阶段平均就可能消耗45天,而委托律师的费用长达数千元甚至是数万元。反观小作文维权,无需复杂的格式以及专业的知识,依托占总人口76.4%的庞大网民基础,仅需真实呈现事实即可获得关注,微博等平台的维权占比已经达到了29.92%,让为讨1000元薪资花费2000元的成本和光蛋现象大不差。
第二,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可以挖掘公权力察觉不到的社会隐性问题,提升高位者的重视程度及社会问题关注度。接下来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个方面是学校卫生安全问题,第二个方面是薪资问题。
关于学校卫生安全问题,以上海青浦快递员维权为例,通过网络曝光引发工会加检查协同治理,最终推动165万余名劳动者的派费直等机制落地,派费结算周期缩短50%,快递员评估月收入提升8%~12%,70%的数。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是利大于弊的。小作文是原始短篇的议论、记叙性或抒情性文章,在网络舆论场中已演变为一个社会学概念,特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以维权、爆料、控诉不公或引发关注为目的的长篇叙事性文本。
第一,我方认为小作文能够使普通人伸张正义,提供了一个维权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低成本维权。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全程可能消耗11到两年,仅仲裁阶段平均就可能消耗45天,而委托律师的费用长达数千元甚至是数万元。反观小作文维权,无需复杂的格式以及专业的知识,依托占总人口76.4%的庞大网民基础,仅需真实呈现事实即可获得关注,微博等平台的维权占比已经达到了29.92%,让为讨1000元薪资花费2000元的成本和光蛋现象大不差。
第二,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可以挖掘公权力察觉不到的社会隐性问题,提升高位者的重视程度及社会问题关注度。接下来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个方面是学校卫生安全问题,第二个方面是薪资问题。
关于学校卫生安全问题,以上海青浦快递员维权为例,通过网络曝光引发工会加检查协同治理,最终推动165万余名劳动者的派费直等机制落地,派费结算周期缩短50%,快递员评估月收入提升8%~12%,70%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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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提出独立的判断标准,其论证逻辑隐含以“是否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及“是否能推动社会问题解决”作为核心评价维度。
我想先问你第一个问题,请您先告诉我一下小作文维权的核心逻辑是什么?维权特指个人、社团或群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此处省略原始文本中重复的"先先"及"不好意思"部分,因用户提问核心为逻辑,故保留关键提问)。维权的核心逻辑,比如说它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用的是什么样的价值导向来实现维权目的。即我在经历不公或相关问题时,通过小作文的形式在网络上发布事实陈述,以引起关注。那么,你认为维权的手段其实是单方未经实证的文章,可能带有情绪,通过引起社会舆论导向,让网民支撑,从而达到维权目的,是这样吗?
并不是。网络是一个是非掺杂的境地,小作文维权本身没有错,而网络泥沙俱下的特性,可能影响小作文维权的整体效果。所以,你也承认它很大程度上利用了信息宣传的手段。那么,这种手段会不会造成虚假信息宣传?我希望你方到时候能举证说明小作文维权的有效性。
然后,第二个问题,你刚刚说它非常有效率,我想问这种效率快,你是否承认这种快节奏的维权手段是非程序性、非规则性的司法维权手段?它会不会造成规则之外的混乱,比如社会舆论的混乱和社会信任的崩塌?
情况确实有,但我们不能只关注这一点。
不好意思,先生,我这件事情如果这种大规模的社会混乱出现的时候,你是否承认是它的弊端吞掉了它的利好,即弊大于利了?
我想先问你第一个问题,请您先告诉我一下小作文维权的核心逻辑是什么?维权特指个人、社团或群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此处省略原始文本中重复的"先先"及"不好意思"部分,因用户提问核心为逻辑,故保留关键提问)。维权的核心逻辑,比如说它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用的是什么样的价值导向来实现维权目的。即我在经历不公或相关问题时,通过小作文的形式在网络上发布事实陈述,以引起关注。那么,你认为维权的手段其实是单方未经实证的文章,可能带有情绪,通过引起社会舆论导向,让网民支撑,从而达到维权目的,是这样吗?
并不是。网络是一个是非掺杂的境地,小作文维权本身没有错,而网络泥沙俱下的特性,可能影响小作文维权的整体效果。所以,你也承认它很大程度上利用了信息宣传的手段。那么,这种手段会不会造成虚假信息宣传?我希望你方到时候能举证说明小作文维权的有效性。
然后,第二个问题,你刚刚说它非常有效率,我想问这种效率快,你是否承认这种快节奏的维权手段是非程序性、非规则性的司法维权手段?它会不会造成规则之外的混乱,比如社会舆论的混乱和社会信任的崩塌?
情况确实有,但我们不能只关注这一点。
不好意思,先生,我这件事情如果这种大规模的社会混乱出现的时候,你是否承认是它的弊端吞掉了它的利好,即弊大于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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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辩·开篇陈词
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开篇陈词时间为2分30秒。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观点认为,“小作文维权”并非规范的维权文书,它是当事人基于自身诉求,借助媒体以情绪化表达和道德化批判为主要手段,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并以此向相关方施压的行为。
我方的判断标准是“小作文维权”的代价与收益是否对等,我方认为其代价重大,收益有限。下来我方将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论证:
第一,维权小作文的高效性本质上是对社会秩序的反向干扰。不可否认,部分维权小作文能在短时间内引发舆论关注,让当事人快速获得一定结果。但是这种高效建立在两个不可持续的前提下:一是牺牲了事实的完整性与积极保护,二是占用了公共舆论资源。从本质来看,它解决的是关注度而非问题的根源。当事人可能在舆论压力下获得临时结果,但矛盾并未通过规范程序化解,反而可能因对方的抵触情绪加剧。
第二,维权小作文的使用形式具有高度个体化和情绪化特征,实质是对维权生态的恶性破坏。对方辩友可能认为,这是个别案例中当事人低成本维权的结果。但从普遍情况来看,小作文维权存在三大致命缺陷:其一是结果不可控。舆论的风向瞬息万变,今天被同情的受害者,可能明天就因真相浮现而沦为“骗子”;其二是权益不完整。舆论维权往往局限于“赔钱了事”,却忽视了责任认定与制度完善的核心诉求,看似解决问题,实则留下隐患;其三是门槛异化。维权小作文背后,当事人需要具备出色的叙事能力、情绪操控能力,甚至对网络规则的熟练应用,这反而让真正缺乏表达能力的弱势群体更难维权。当维权变成“谁更会写小作文”,而非“谁更有理”,维权的公平性便荡然无存。这种行为是少数人的“特权”,却是多数人的“灾难”。
第三,公众舆论在小作文维权的裹挟下,不是法治的推动力,而是法治的腐蚀剂。对方辩友可能认为,公众舆论能监督司法、弥补法治漏洞。这一观点的前提是舆论基于完整事实并进行理性讨论。而维权小作文的核心运作逻辑正是通过选择性呈现事实、构建道德框架、制造标签对立来影响公众舆论,形成非理性的“审判场”。短期来看,它可能让诉求者获利,但长期来看,它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法治根基,最终损害的是包括我们每个人在内的群体的根本利益。
我方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反方一辩·开篇陈词
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开篇陈词时间为2分30秒。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观点认为,“小作文维权”并非规范的维权文书,它是当事人基于自身诉求,借助媒体以情绪化表达和道德化批判为主要手段,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并以此向相关方施压的行为。
我方的判断标准是“小作文维权”的代价与收益是否对等,我方认为其代价重大,收益有限。下来我方将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论证:
第一,维权小作文的高效性本质上是对社会秩序的反向干扰。不可否认,部分维权小作文能在短时间内引发舆论关注,让当事人快速获得一定结果。但是这种高效建立在两个不可持续的前提下:一是牺牲了事实的完整性与积极保护,二是占用了公共舆论资源。从本质来看,它解决的是关注度而非问题的根源。当事人可能在舆论压力下获得临时结果,但矛盾并未通过规范程序化解,反而可能因对方的抵触情绪加剧。
第二,维权小作文的使用形式具有高度个体化和情绪化特征,实质是对维权生态的恶性破坏。对方辩友可能认为,这是个别案例中当事人低成本维权的结果。但从普遍情况来看,小作文维权存在三大致命缺陷:其一是结果不可控。舆论的风向瞬息万变,今天被同情的受害者,可能明天就因真相浮现而沦为“骗子”;其二是权益不完整。舆论维权往往局限于“赔钱了事”,却忽视了责任认定与制度完善的核心诉求,看似解决问题,实则留下隐患;其三是门槛异化。维权小作文背后,当事人需要具备出色的叙事能力、情绪操控能力,甚至对网络规则的熟练应用,这反而让真正缺乏表达能力的弱势群体更难维权。当维权变成“谁更会写小作文”,而非“谁更有理”,维权的公平性便荡然无存。这种行为是少数人的“特权”,却是多数人的“灾难”。
第三,公众舆论在小作文维权的裹挟下,不是法治的推动力,而是法治的腐蚀剂。对方辩友可能认为,公众舆论能监督司法、弥补法治漏洞。这一观点的前提是舆论基于完整事实并进行理性讨论。而维权小作文的核心运作逻辑正是通过选择性呈现事实、构建道德框架、制造标签对立来影响公众舆论,形成非理性的“审判场”。短期来看,它可能让诉求者获利,但长期来看,它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法治根基,最终损害的是包括我们每个人在内的群体的根本利益。
我方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然后当传统维权门槛让弱势群体望而却步的时候,小作文维权零门槛、发生渠道便捷,难道不是更贴近公平维权的本质吗?零门槛,零门槛就是降低门槛。
好,如果说您方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那我想接下来问下一个问题。刚才你们说了,小作文维权也会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那么我想问问,真正消耗社会信任的是恶意侵权者,而非真实维权的人,这难道不是因果倒置吗?
但是维权本质上应该通过正规的法治程序和一系列流程,而不是简单地写一篇文章。我们刚才已经说了,传统维权手段让很多群体望而却步,所以我们才需要小作文维权这种方式。那么我想问问,如果仅因工作工具存在风险,就剥夺多数人维权的便捷方式,这符合社会进步规律吗?
但是便捷它不代表有效吗?便捷怎么就不代表有效?我们现在做的就是小作文维权,可以便捷地帮助一些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权益。您能正面回应我:就是这个工具存在风险,就可以剥夺多数人使用小作文方式维权的权利吗?
确实不能。但是这样会被人利用。这样的人才是会被有心之人所利用。
什么叫有心之人所利用?小作文维权还可以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还可以帮助人们加深自己的判断力和公正力,这难道不是在加强法制观念吗?
但是事实来看,目前大部分小作文维权可能只是情绪的宣泄。你怎么说明这是情绪的宣泄?你怎么能说用你片面的一部分情绪宣泄的小作文来涵盖所有可以用小作文维护自己真正权益的人呢?多数的小作文维权是基于真实遭遇,难道是因为少数的不实案例来否定大部分真实维权者获得的公正吗?
然后当传统维权门槛让弱势群体望而却步的时候,小作文维权零门槛、发生渠道便捷,难道不是更贴近公平维权的本质吗?零门槛,零门槛就是降低门槛。
好,如果说您方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那我想接下来问下一个问题。刚才你们说了,小作文维权也会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那么我想问问,真正消耗社会信任的是恶意侵权者,而非真实维权的人,这难道不是因果倒置吗?
但是维权本质上应该通过正规的法治程序和一系列流程,而不是简单地写一篇文章。我们刚才已经说了,传统维权手段让很多群体望而却步,所以我们才需要小作文维权这种方式。那么我想问问,如果仅因工作工具存在风险,就剥夺多数人维权的便捷方式,这符合社会进步规律吗?
但是便捷它不代表有效吗?便捷怎么就不代表有效?我们现在做的就是小作文维权,可以便捷地帮助一些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权益。您能正面回应我:就是这个工具存在风险,就可以剥夺多数人使用小作文方式维权的权利吗?
确实不能。但是这样会被人利用。这样的人才是会被有心之人所利用。
什么叫有心之人所利用?小作文维权还可以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还可以帮助人们加深自己的判断力和公正力,这难道不是在加强法制观念吗?
但是事实来看,目前大部分小作文维权可能只是情绪的宣泄。你怎么说明这是情绪的宣泄?你怎么能说用你片面的一部分情绪宣泄的小作文来涵盖所有可以用小作文维护自己真正权益的人呢?多数的小作文维权是基于真实遭遇,难道是因为少数的不实案例来否定大部分真实维权者获得的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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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三辩:您说传统维权成本高,那么它难道要代表小众维权成本低吗?
正方二辩:小作文维权相对于传统的正规维权方式来说,确实成本更低,你只需要在网上发表你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就可以引起关注呀。
反方三辩:如果我说小作文维权会导致被置高方的名誉损失、公众被误导的认知成本、社会信任的制度成本,以及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这些成本是低而巨大的,你方该如何回应?
正方二辩: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名誉损失,你既然选择把这件事情公开到网上,不就是希望大家能够来帮你伸张正义,能够获得大家的支持吗?你既然在乎名誉损失的话,那你不要选择这个方式就好了。小作文维权确实提供了这样正向的方式。
反方三辩:但是,如果被小作文控诉的是对方,那明显是他先犯了事儿。现在,我只是借助大众的力量来帮我解决这个事情而已。
正方二辩:那难道你不觉得小作文维权经常是那种“医院排队也必须相信偏方治大病”的感觉吗?
反方三辩:可能我有点没听清,医院排队什么意思?
正方二辩:我们可以做一个类比,传统维权就相当于在医院里排队,成本高,排队时间很长;而小作文维权相当于是一种“偏方治大病”,可能让你一时见效快,但您有考虑过它的代价吗?
反方三辩:您方没有数据支撑吧?您方只是把它定义为了偏方,但事实上它可以更加快速地引起关注呀,最起码能够让大众关注到你这个事情,不是吗?
正方二辩:我方可以举一个模仿效应越来越显著的例子,就是各地不断出现的小作文碰瓷事件,比如从江歌案相关的小作文风波开始。
反方三辩:您的意思是说小作文指的是个例吗?但是我方已经查到数据,它现在就是大部分的呀。
正方二辩:您刚才说的是因为前面的成功案例,导致后面的人争相模仿,结果后面的部分就出现了问题。这样,一个人通过小作文申诉成功了,其他人也通过小作文来申诉吗?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会出现“小作文碰瓷”的现象。
反方三辩:小作文碰瓷是什么?就是比如消费者维权时植入不实信息。
反方三辩:您说传统维权成本高,那么它难道要代表小众维权成本低吗?
正方二辩:小作文维权相对于传统的正规维权方式来说,确实成本更低,你只需要在网上发表你自己的观点和事实,就可以引起关注呀。
反方三辩:如果我说小作文维权会导致被置高方的名誉损失、公众被误导的认知成本、社会信任的制度成本,以及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这些成本是低而巨大的,你方该如何回应?
正方二辩: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名誉损失,你既然选择把这件事情公开到网上,不就是希望大家能够来帮你伸张正义,能够获得大家的支持吗?你既然在乎名誉损失的话,那你不要选择这个方式就好了。小作文维权确实提供了这样正向的方式。
反方三辩:但是,如果被小作文控诉的是对方,那明显是他先犯了事儿。现在,我只是借助大众的力量来帮我解决这个事情而已。
正方二辩:那难道你不觉得小作文维权经常是那种“医院排队也必须相信偏方治大病”的感觉吗?
反方三辩:可能我有点没听清,医院排队什么意思?
正方二辩:我们可以做一个类比,传统维权就相当于在医院里排队,成本高,排队时间很长;而小作文维权相当于是一种“偏方治大病”,可能让你一时见效快,但您有考虑过它的代价吗?
反方三辩:您方没有数据支撑吧?您方只是把它定义为了偏方,但事实上它可以更加快速地引起关注呀,最起码能够让大众关注到你这个事情,不是吗?
正方二辩:我方可以举一个模仿效应越来越显著的例子,就是各地不断出现的小作文碰瓷事件,比如从江歌案相关的小作文风波开始。
反方三辩:您的意思是说小作文指的是个例吗?但是我方已经查到数据,它现在就是大部分的呀。
正方二辩:您刚才说的是因为前面的成功案例,导致后面的人争相模仿,结果后面的部分就出现了问题。这样,一个人通过小作文申诉成功了,其他人也通过小作文来申诉吗?这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会出现“小作文碰瓷”的现象。
反方三辩:小作文碰瓷是什么?就是比如消费者维权时植入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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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度,在网络上你要引起关注,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让大家关注到你这件事情,而之后你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去维护这个舆论,让它持续发酵,还有可能达到所谓的大家来讨论同一个问题。
对方今天一直说了“零门槛”,那么这是否代表了一个低的真实性?对方今天所谓的“低成本”是说他不需要去搜寻证据,他只需要阐述所谓的事实观点,而这些事实观点其实是从主观层面出发的,他是否代表了一个不需要陈述证据、不需要讲客观事实的情况?那么,他是否会成为更多所谓的“受害者”实则受益者,利用网络舆论去获得自己的利益?他是否存在一个制造虚假舆论的代价呢?
其次,对方刚刚说网络本身有是非,但是它和“小作文”本身是区分的。但是在对方的定义里,我听到的是小作文维权本身就离不开网络的支持,那么小作文维权本身是否就具有网络的真假是非掺杂不分的情况呢?
对方说真实的法律维权代价过高,但是法律维权是讲究事实证据的,它能真正客观地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维护真正的权益,不让任何一个被受害者因为网络舆论的压力反而受到更大的损害。对方说因为搜寻证据代价过高,所以让人望而却步,这是否说明搜寻证据才是维护公平正义、达到维权的真正步骤?
在我方看来,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的说法是因为它高成本低回报。现在大部分利用小作文维权的情况,实际上看似赢了舆论,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实际性收益。维权的核心是解决问题,获得公正的裁判。但是小作文维权的结果,要么是对方的息事宁人,要么是一些舆论降温或者不了了之,其实无法解决真正的根本问题。
其次,小作文的叙事,如我之前所说,本身就偏向主观,而非客观陈述。它带着大量天然的个人情绪、议论和利益倾向,为了博取舆论同情,可能会夸大个人遭遇,甚至捏造一些虚假事实。那么这些东西用来维权,是否会造成法律本身的不正当性和不公平性呢?
关注度,在网络上你要引起关注,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让大家关注到你这件事情,而之后你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去维护这个舆论,让它持续发酵,还有可能达到所谓的大家来讨论同一个问题。
对方今天一直说了“零门槛”,那么这是否代表了一个低的真实性?对方今天所谓的“低成本”是说他不需要去搜寻证据,他只需要阐述所谓的事实观点,而这些事实观点其实是从主观层面出发的,他是否代表了一个不需要陈述证据、不需要讲客观事实的情况?那么,他是否会成为更多所谓的“受害者”实则受益者,利用网络舆论去获得自己的利益?他是否存在一个制造虚假舆论的代价呢?
其次,对方刚刚说网络本身有是非,但是它和“小作文”本身是区分的。但是在对方的定义里,我听到的是小作文维权本身就离不开网络的支持,那么小作文维权本身是否就具有网络的真假是非掺杂不分的情况呢?
对方说真实的法律维权代价过高,但是法律维权是讲究事实证据的,它能真正客观地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维护真正的权益,不让任何一个被受害者因为网络舆论的压力反而受到更大的损害。对方说因为搜寻证据代价过高,所以让人望而却步,这是否说明搜寻证据才是维护公平正义、达到维权的真正步骤?
在我方看来,小作文维权利大于弊的说法是因为它高成本低回报。现在大部分利用小作文维权的情况,实际上看似赢了舆论,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实际性收益。维权的核心是解决问题,获得公正的裁判。但是小作文维权的结果,要么是对方的息事宁人,要么是一些舆论降温或者不了了之,其实无法解决真正的根本问题。
其次,小作文的叙事,如我之前所说,本身就偏向主观,而非客观陈述。它带着大量天然的个人情绪、议论和利益倾向,为了博取舆论同情,可能会夸大个人遭遇,甚至捏造一些虚假事实。那么这些东西用来维权,是否会造成法律本身的不正当性和不公平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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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们今天双方主要的争议点,我觉得在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它的成本,第二个就是它的有效性。您方刚刚谈的成本其实都是一些假大空的问题,您为什么不谈眼前的成本呢?对于农民工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薪资,往往会出现用2000块钱的代价去讨1000块钱薪资的这种问题。金钱成本不谈,我刚刚谈到的长周期问题,你们也避而不谈;想要走那些程序化的相关流程,这个成本你们也避而不谈。那这个成本究竟是什么?哦,好,我方所说的这些社会成本根本就不是假大空。首先,我们所说的社会成本包括什么?
请您先解释金钱成本,比如初期成本和正式的程序成本。所谓正式程序成本可否请您方解释一下?比如我需要花钱去请律师,这难道不是我的金钱成本吗?我刚刚谈到的申诉时间周期大概在1到2年,仅仅是前期时间就很长,时间成本你方也避而不谈。
其实我想说的就是,既然有官方渠道摆在我们面前,我为什么不通过官方渠道为自己申诉正义呢?我要通过在网上曝光自己、发小作文的方式来申诉证明,就是因为官方渠道的可行性对于普通人、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很小呀。
这是我刚想谈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对方为什么一直在区分“网络”和“小作文”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承认小作文确实依托于网络,但是您既然要谈假信息,那网络上的假信息是最多的呀,难道对方今天要不发展网络吗?只是因为存在假信息?对方辩友。
对方辩友,我觉得您方的逻辑困惑在于:我们反对小作文,不是反对网络,也不是反对维权,我们是不想让维权停留在您所谓的原始粗糙、伤及无辜的状态下。您所谓的不使用程序,只需要网络上所有人的审判,这种良莠不齐的审判,跟我们在中世纪的广场审判有什么区别?
小作文维权难道不是我在网络上怎么说,结局就怎么干的吗?我只是引发一个讨论而已,它只是带来(此处原文不完整,保留原样)。
(计时结束)
好,我们今天双方主要的争议点,我觉得在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它的成本,第二个就是它的有效性。您方刚刚谈的成本其实都是一些假大空的问题,您为什么不谈眼前的成本呢?对于农民工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薪资,往往会出现用2000块钱的代价去讨1000块钱薪资的这种问题。金钱成本不谈,我刚刚谈到的长周期问题,你们也避而不谈;想要走那些程序化的相关流程,这个成本你们也避而不谈。那这个成本究竟是什么?哦,好,我方所说的这些社会成本根本就不是假大空。首先,我们所说的社会成本包括什么?
请您先解释金钱成本,比如初期成本和正式的程序成本。所谓正式程序成本可否请您方解释一下?比如我需要花钱去请律师,这难道不是我的金钱成本吗?我刚刚谈到的申诉时间周期大概在1到2年,仅仅是前期时间就很长,时间成本你方也避而不谈。
其实我想说的就是,既然有官方渠道摆在我们面前,我为什么不通过官方渠道为自己申诉正义呢?我要通过在网上曝光自己、发小作文的方式来申诉证明,就是因为官方渠道的可行性对于普通人、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很小呀。
这是我刚想谈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对方为什么一直在区分“网络”和“小作文”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承认小作文确实依托于网络,但是您既然要谈假信息,那网络上的假信息是最多的呀,难道对方今天要不发展网络吗?只是因为存在假信息?对方辩友。
对方辩友,我觉得您方的逻辑困惑在于:我们反对小作文,不是反对网络,也不是反对维权,我们是不想让维权停留在您所谓的原始粗糙、伤及无辜的状态下。您所谓的不使用程序,只需要网络上所有人的审判,这种良莠不齐的审判,跟我们在中世纪的广场审判有什么区别?
小作文维权难道不是我在网络上怎么说,结局就怎么干的吗?我只是引发一个讨论而已,它只是带来(此处原文不完整,保留原样)。
(计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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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攻防转换节点出现在反方提出"广场审判"隐喻处,将讨论从"成本可行性"转向"程序正义价值"维度)
感谢主席。接下来是结辩环节,由正方先结辩,时间为2分30秒。
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小作文维权的发展历程,早已超越个体维权的单一范畴,成为折射社会进步的一面镜子,推动法制完善的一股暖意。尽管仍有对其程序瑕疵、舆论风险的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小作文维权以其独特的优势在赋能个体、激活社会、完善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利益远大于弊端的价值判断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越发清晰。
小作文维权的生存价值在于其打破了权益保障的阶级壁垒,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在传统维权体系中,资源禀赋的差异往往导致维权机会的不均等,强势群体凭借资源优势占据主动,而普通民众和弱势群体常因维护成本过高而陷入敢怒不敢言的困境。小作文维权以其门槛低、覆盖广的特点,让外卖骑手、打工人、租客等群体拥有了发声的底气,让那些被忽视的隐性侵权不再被掩盖。通过朴素文字走进公众视野,这种人人可维权、处处能发声的格局,正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它让权益保障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全体公民的标配,彰显了新时代全体平等的价值追求。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小作文维权是社会监督的放大器,更是治理优化的催化剂。网络时代的传播特性,让微小的维权事件能够快速聚焦为社会共识,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倒逼侵权者整改、监管者作为。更重要的是,它将分散的个体诉求凝聚为公共社会议题,为治理者提供了准确的问题导向。我刚才提到的预付资金监管、职场权益保护、生育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完善,无不源于小作文维权引发的社会热议以及公众呼吁。这种民间发声、舆论聚焦、政府响应、制度完善的良性互动,让社会治理更贴近民生需求,更契合时代脉搏,也推动了治理体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精细化转变。
更进一步而言,小作文维权正在全民化中培育全民的法治素养,为法治社会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当一个人通过小作文维权了解自身权益,学会保留证据,懂得理性发声,权利意识便在一次次实践中深入人心;当公众在讨论维权案件时,探析法理、明辨是非,法律观念便在一次次思辨中深根发芽。这种实践中形成的法律思维比空洞的说教更具感染力,它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理念深入社会基底,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自觉,为法治中国注入了坚定和持久的精神动力。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感谢主席。接下来是结辩环节,由正方先结辩,时间为2分30秒。
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小作文维权的发展历程,早已超越个体维权的单一范畴,成为折射社会进步的一面镜子,推动法制完善的一股暖意。尽管仍有对其程序瑕疵、舆论风险的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小作文维权以其独特的优势在赋能个体、激活社会、完善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利益远大于弊端的价值判断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越发清晰。
小作文维权的生存价值在于其打破了权益保障的阶级壁垒,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在传统维权体系中,资源禀赋的差异往往导致维权机会的不均等,强势群体凭借资源优势占据主动,而普通民众和弱势群体常因维护成本过高而陷入敢怒不敢言的困境。小作文维权以其门槛低、覆盖广的特点,让外卖骑手、打工人、租客等群体拥有了发声的底气,让那些被忽视的隐性侵权不再被掩盖。通过朴素文字走进公众视野,这种人人可维权、处处能发声的格局,正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它让权益保障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全体公民的标配,彰显了新时代全体平等的价值追求。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小作文维权是社会监督的放大器,更是治理优化的催化剂。网络时代的传播特性,让微小的维权事件能够快速聚焦为社会共识,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倒逼侵权者整改、监管者作为。更重要的是,它将分散的个体诉求凝聚为公共社会议题,为治理者提供了准确的问题导向。我刚才提到的预付资金监管、职场权益保护、生育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完善,无不源于小作文维权引发的社会热议以及公众呼吁。这种民间发声、舆论聚焦、政府响应、制度完善的良性互动,让社会治理更贴近民生需求,更契合时代脉搏,也推动了治理体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精细化转变。
更进一步而言,小作文维权正在全民化中培育全民的法治素养,为法治社会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当一个人通过小作文维权了解自身权益,学会保留证据,懂得理性发声,权利意识便在一次次实践中深入人心;当公众在讨论维权案件时,探析法理、明辨是非,法律观念便在一次次思辨中深根发芽。这种实践中形成的法律思维比空洞的说教更具感染力,它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理念深入社会基底,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自觉,为法治中国注入了坚定和持久的精神动力。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小作文维权对社会利大于弊。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觉得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是一种维权现象,而是在一个社会中,我们应该用什么方式来捍卫正义。
对方辩友这种论述充满同情,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他所谓的维权手段其实是一种更危险的道路。他试图用的是结果可能正确的、正当化,一种过程必然扭曲的维权手段。
我方自始至终就坚信,评判一种维权方式的价值,绝对不能看它是否掀起了舆论浪花,而要看看它是舆论浪花,更要看它是否污染了整个社会的海洋。
但事实层面,小作文是单方面未经实质审理的舆论诉讼,它用情绪来代替证据,用流量来绑架判断,导致事实反转成为常态,网暴如影随形。
在社会层面,它系统性地侵蚀我们的两大基石:第一是真相,将“狼来了”的故事在互联网时代不断重演;第二是法治的基石,它宣扬的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按闹分配”,这种丛林法治,说实话,其实就是中世纪那种广场审判的低级手段,无情消解了公众对于法律程序的信仰。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小作文维权的弊大于利。它不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实也是一个价值选择。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我们需要并且捍卫的必须是一个在维权过程中事实清晰、规则明确,每一个人都能凭借着证据和法律堂堂正正赢得尊严的法治社会。这也是我们当今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它不是一句空话,它要求我们在面对不公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固定证据、遵循诉讼程序,相信法律,相信司法能为我们捍卫真正的公平正义,而不是诉诸舆论审判。
这要求我们建设的应该是法律援助足够有力、政治规则足够科学、司法程序足够高效的体系,让弱者在制度内就能获得支撑,而不是被逼到制度的角落,只能铤而走险,用小作文这种不正当、非程序化的手段来获得所谓的公平正义。
用错误的手段去对抗不公,我们也不会抵达正确的未来。真正的进步永远在于不断修缮那条夯实正义的制度性道路,而不是一次次饮鸩止渴,迷失在情绪的岔路上。
因此,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弊大于利。
感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觉得今天我们讨论的不仅是一种维权现象,而是在一个社会中,我们应该用什么方式来捍卫正义。
对方辩友这种论述充满同情,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他所谓的维权手段其实是一种更危险的道路。他试图用的是结果可能正确的、正当化,一种过程必然扭曲的维权手段。
我方自始至终就坚信,评判一种维权方式的价值,绝对不能看它是否掀起了舆论浪花,而要看看它是舆论浪花,更要看它是否污染了整个社会的海洋。
但事实层面,小作文是单方面未经实质审理的舆论诉讼,它用情绪来代替证据,用流量来绑架判断,导致事实反转成为常态,网暴如影随形。
在社会层面,它系统性地侵蚀我们的两大基石:第一是真相,将“狼来了”的故事在互联网时代不断重演;第二是法治的基石,它宣扬的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按闹分配”,这种丛林法治,说实话,其实就是中世纪那种广场审判的低级手段,无情消解了公众对于法律程序的信仰。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小作文维权的弊大于利。它不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实也是一个价值选择。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我们需要并且捍卫的必须是一个在维权过程中事实清晰、规则明确,每一个人都能凭借着证据和法律堂堂正正赢得尊严的法治社会。这也是我们当今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它不是一句空话,它要求我们在面对不公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固定证据、遵循诉讼程序,相信法律,相信司法能为我们捍卫真正的公平正义,而不是诉诸舆论审判。
这要求我们建设的应该是法律援助足够有力、政治规则足够科学、司法程序足够高效的体系,让弱者在制度内就能获得支撑,而不是被逼到制度的角落,只能铤而走险,用小作文这种不正当、非程序化的手段来获得所谓的公平正义。
用错误的手段去对抗不公,我们也不会抵达正确的未来。真正的进步永远在于不断修缮那条夯实正义的制度性道路,而不是一次次饮鸩止渴,迷失在情绪的岔路上。
因此,我方认为,小作文维权弊大于利。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