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09秒。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熬夜,即调养过期、延迟睡眠时间的行为,是指可以缓解压力、提升效率的载体,并是指对自己和生理存在一定实质性影响。我方的观点是:若能证明熬夜的正向影响对当代人更加深刻,则我方得证。
中国七年社会报社数据调查经体现指出,58.6%的受访者表示难以改变熬夜习惯,是因为工作生活压力大、事情多。《中国睡眠研究报告》指出,国人睡眠平均时长从2012年到2021年减少了近1.5个小时。首先,我方的论点是熬夜能平衡白天时间稀缺的功能,可以缓解普通情形下的心理负担。
通过时间利用调查研究报告显示,42.2%的职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超时工作已成普遍问题。当代人白天因为学习、工作等客观存在的需求,以及被动社交和角色突破的限制,导致白天时间稀缺。第三次中国时间利用调查公告指出,个人自由支配时间为3小时24分钟,不足全天的14.2%,个人完全可支配时间少之又少。
根据安盛心理健康研究显示,职场人经历工作压力平均问题超70%,因工作压力出现睡眠困难达到36%,感到工作与生活失衡达到53%。个人白天时间被大量挤压,导致情绪压抑等心理负担。当代人选择熬夜调整作息,延长清醒时间来填补白天时间缺陷,利用晚间私人时间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
这种因完成任务的焦虑感,虽然熬夜加班会延迟睡眠,但根据《睡眠医学综述》解释,偶尔熬夜仅短暂减少睡眠,身体可以快速恢复,属于可控范围。同时,熬夜可以遵从自我意愿,达成放松目的,释放白天情绪压力,缓解心理负担。所以,熬夜是填补白天时间稀缺、缓解焦虑的有效方式。
其次,我方的第二个论点是熬夜是应对现代社会节律的适应性选择。首先,社会节律已非昔日,新社会节律的改变导致夜间生活岗位更多,社会服务需求量增大。例如,医疗急诊需要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熬夜的医护人员能为夜间突发状况的患者提供及时的治疗服务。国际跨境贸易电商的消费高峰期常常出现在夜间,从而促进夜间经济的发展。
某市州政府数据显示,夜间工作者占当地劳动力的28%,夜间接待人次增速达到11.41%,高于日间增速的近一倍。事实证明,传统作息无法适配现在社会需求。现在人们选择调整作息来对接社会需求,填补夜间服务的完善缺陷。因此,熬夜有利于支撑现代社会功能的正常运转。所以,熬夜是应对现代社会节律的适配工具。
综上所述,熬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仅可以缓解不同情境下的心理负担,而且是适应现代社会结构的适应性必要选择。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药。谢谢大家。
视频开篇立论时间为3分09秒。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我方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熬夜,即调养过期、延迟睡眠时间的行为,是指可以缓解压力、提升效率的载体,并是指对自己和生理存在一定实质性影响。我方的观点是:若能证明熬夜的正向影响对当代人更加深刻,则我方得证。
中国七年社会报社数据调查经体现指出,58.6%的受访者表示难以改变熬夜习惯,是因为工作生活压力大、事情多。《中国睡眠研究报告》指出,国人睡眠平均时长从2012年到2021年减少了近1.5个小时。首先,我方的论点是熬夜能平衡白天时间稀缺的功能,可以缓解普通情形下的心理负担。
通过时间利用调查研究报告显示,42.2%的职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超时工作已成普遍问题。当代人白天因为学习、工作等客观存在的需求,以及被动社交和角色突破的限制,导致白天时间稀缺。第三次中国时间利用调查公告指出,个人自由支配时间为3小时24分钟,不足全天的14.2%,个人完全可支配时间少之又少。
根据安盛心理健康研究显示,职场人经历工作压力平均问题超70%,因工作压力出现睡眠困难达到36%,感到工作与生活失衡达到53%。个人白天时间被大量挤压,导致情绪压抑等心理负担。当代人选择熬夜调整作息,延长清醒时间来填补白天时间缺陷,利用晚间私人时间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
这种因完成任务的焦虑感,虽然熬夜加班会延迟睡眠,但根据《睡眠医学综述》解释,偶尔熬夜仅短暂减少睡眠,身体可以快速恢复,属于可控范围。同时,熬夜可以遵从自我意愿,达成放松目的,释放白天情绪压力,缓解心理负担。所以,熬夜是填补白天时间稀缺、缓解焦虑的有效方式。
其次,我方的第二个论点是熬夜是应对现代社会节律的适应性选择。首先,社会节律已非昔日,新社会节律的改变导致夜间生活岗位更多,社会服务需求量增大。例如,医疗急诊需要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熬夜的医护人员能为夜间突发状况的患者提供及时的治疗服务。国际跨境贸易电商的消费高峰期常常出现在夜间,从而促进夜间经济的发展。
某市州政府数据显示,夜间工作者占当地劳动力的28%,夜间接待人次增速达到11.41%,高于日间增速的近一倍。事实证明,传统作息无法适配现在社会需求。现在人们选择调整作息来对接社会需求,填补夜间服务的完善缺陷。因此,熬夜有利于支撑现代社会功能的正常运转。所以,熬夜是应对现代社会节律的适配工具。
综上所述,熬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仅可以缓解不同情境下的心理负担,而且是适应现代社会结构的适应性必要选择。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药。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正方二辩。下面进入对辩环节,由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双方各有1分30秒发言时间,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用尽后,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结束为止,由正方开始发言。
当反方在回应我方二辩观点的情况下,提到“没有效果是要请问你如何解决我这一点”,我刚才并没有说过“没有效果也治疗”,只是说这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比如它的性质。还有,您方是否认您方在立论中已经承认了“社会条件是不合理的”?以及熬夜对于个人身心健康是有伤害的,并且熬夜具有成瘾性。您方所说的“工作生活压力、个人支配时间变少、传统作息不适配”,我想请问:工作生活压力和个人支配时间变少,是您方用“玩手机”来承认“玩手机也是熬夜(减少睡眠时间)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这一观点吗?现代社会的“权利”吗?是的,我方承认当今社会存在问题,所以我方认为熬夜是缓解社会症状的“药”——因为当今社会压力大,导致白天自我掌握的时间比较少,于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可以排解压力的时间在白天就基本归零,所以我们需要延迟到晚上,通过延长睡眠时间的方法来增加能够缓解压力的时间。所以我方认为这是我方熬夜应对社会压力大这一现象的“药”,对吧?
(反方未正面回答)我个人被“抵押”的时间,是个人造成的,还是社会造成的?社会造成的。既然是社会造成的困境,您却用“熬夜”这种方式,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你就觉得合理吗?是不是因为这是你对社会现象所做出的“最好的方法”?您认为社会现象可以被改变吗?社会现象本身不合理,通过个人单一行为无法导致改变,所以你认为这是“定量”可以解决的?这一社会现象需要经过不断实践和调节,来寻找最合适的方法解决,所以你认为它能够被改变,但是不是现在?好,我明白了您方的观点:一是社会健康秩序的问题,二是熬夜具有成瘾性,三是熬夜具有身体危害,四是社会能够被改变。请问:成瘾性一定是“定性”吗?熬夜都具有成瘾性了,长期熬夜导致的身体损害,难道不是“病”吗?止痛药也具有成瘾性,长期依赖止痛药是“病”吗?于是我们所说的熬夜在普遍情况下是轻度的,没有那么严重,是一种不那么依赖的行为。所以说,我想请您明确一下:您方始终没有回答到的是,工作生活压力、个人支配时间少,是我们通过“玩手机熬夜(减少睡眠时间)、牺牲自己身体健康”来达成的“合理”行为吗?
感谢正方二辩。下面进入对辩环节,由正方四辩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双方各有1分30秒发言时间,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用尽后,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直到剩余时间结束为止,由正方开始发言。
当反方在回应我方二辩观点的情况下,提到“没有效果是要请问你如何解决我这一点”,我刚才并没有说过“没有效果也治疗”,只是说这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比如它的性质。还有,您方是否认您方在立论中已经承认了“社会条件是不合理的”?以及熬夜对于个人身心健康是有伤害的,并且熬夜具有成瘾性。您方所说的“工作生活压力、个人支配时间变少、传统作息不适配”,我想请问:工作生活压力和个人支配时间变少,是您方用“玩手机”来承认“玩手机也是熬夜(减少睡眠时间)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这一观点吗?现代社会的“权利”吗?是的,我方承认当今社会存在问题,所以我方认为熬夜是缓解社会症状的“药”——因为当今社会压力大,导致白天自我掌握的时间比较少,于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可以排解压力的时间在白天就基本归零,所以我们需要延迟到晚上,通过延长睡眠时间的方法来增加能够缓解压力的时间。所以我方认为这是我方熬夜应对社会压力大这一现象的“药”,对吧?
(反方未正面回答)我个人被“抵押”的时间,是个人造成的,还是社会造成的?社会造成的。既然是社会造成的困境,您却用“熬夜”这种方式,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你就觉得合理吗?是不是因为这是你对社会现象所做出的“最好的方法”?您认为社会现象可以被改变吗?社会现象本身不合理,通过个人单一行为无法导致改变,所以你认为这是“定量”可以解决的?这一社会现象需要经过不断实践和调节,来寻找最合适的方法解决,所以你认为它能够被改变,但是不是现在?好,我明白了您方的观点:一是社会健康秩序的问题,二是熬夜具有成瘾性,三是熬夜具有身体危害,四是社会能够被改变。请问:成瘾性一定是“定性”吗?熬夜都具有成瘾性了,长期熬夜导致的身体损害,难道不是“病”吗?止痛药也具有成瘾性,长期依赖止痛药是“病”吗?于是我们所说的熬夜在普遍情况下是轻度的,没有那么严重,是一种不那么依赖的行为。所以说,我想请您明确一下:您方始终没有回答到的是,工作生活压力、个人支配时间少,是我们通过“玩手机熬夜(减少睡眠时间)、牺牲自己身体健康”来达成的“合理”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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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二辩:质询方可以打断被执行方发言,被执行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被执行方计时为1分30秒。
反方二辩:你好,一辩。我想请问一下,你们对“药”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我们对“药”的定义是指可以缓解症状的载体。
反方二辩:那这个药是一种缓解一时痛苦的途径,还是长久可以根除病根的治愈?
正方一辩:我们的定义就是缓解症状,它是一种短时的途径,还是一种长期的治愈?(此处原文重复,已保留)就是说,我们要跟到点上吗?
反方二辩:我们可以用“药”来缓解症状,那请问是否这个社会背景不合理,才会导致熬夜的产生?社会病,而是熬夜所带来的病,那你觉得熬夜这个社会现象现在会改变吗?社会病要不要解决?是不是我们要论证的?我们只要论证到熬夜可以缓解这个病,就是我们的观点。
反方二辩:你们刚才说熬夜是为了调整作息,那加班算不算调整作息?玩手机熬夜算不算调整作息?
反方二辩:那请问“用健康换快乐”是药,我方正。我说的评标是,只要证明出熬夜的正向影响大于负向影响,则我方得证。
正方一辩:我方承认熬夜有负面影响。
反方二辩:换言之,吸毒也可以获得快乐,同时也会损害健康。请问吸毒算是一种药吗?可以让不快乐的事情消失吗?请给我个解释。
正方一辩:我觉得这不属于个例,而且它是已经被国家法律禁止的范围内。
反方二辩:那么还有一个问题,你刚才说了夜间熬夜真的能支持社会运转吗?那美国,美国他们做出什么?你觉得“发定”那么高?可以有台中夜行熬夜组,微博用户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非熬夜组。成功,那你们对“病”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病的定义是指对心理或生理层面的实际实质性伤害。
(质询结束)
反方二辩:质询方可以打断被执行方发言,被执行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被执行方计时为1分30秒。
反方二辩:你好,一辩。我想请问一下,你们对“药”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我们对“药”的定义是指可以缓解症状的载体。
反方二辩:那这个药是一种缓解一时痛苦的途径,还是长久可以根除病根的治愈?
正方一辩:我们的定义就是缓解症状,它是一种短时的途径,还是一种长期的治愈?(此处原文重复,已保留)就是说,我们要跟到点上吗?
反方二辩:我们可以用“药”来缓解症状,那请问是否这个社会背景不合理,才会导致熬夜的产生?社会病,而是熬夜所带来的病,那你觉得熬夜这个社会现象现在会改变吗?社会病要不要解决?是不是我们要论证的?我们只要论证到熬夜可以缓解这个病,就是我们的观点。
反方二辩:你们刚才说熬夜是为了调整作息,那加班算不算调整作息?玩手机熬夜算不算调整作息?
反方二辩:那请问“用健康换快乐”是药,我方正。我说的评标是,只要证明出熬夜的正向影响大于负向影响,则我方得证。
正方一辩:我方承认熬夜有负面影响。
反方二辩:换言之,吸毒也可以获得快乐,同时也会损害健康。请问吸毒算是一种药吗?可以让不快乐的事情消失吗?请给我个解释。
正方一辩:我觉得这不属于个例,而且它是已经被国家法律禁止的范围内。
反方二辩:那么还有一个问题,你刚才说了夜间熬夜真的能支持社会运转吗?那美国,美国他们做出什么?你觉得“发定”那么高?可以有台中夜行熬夜组,微博用户的生活满意度显著高于非熬夜组。成功,那你们对“病”的定义是什么?
正方一辩:病的定义是指对心理或生理层面的实际实质性伤害。
(质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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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反方在第5回合出现明显逻辑断层,从社会运转数据突然跳转至"病"的定义询问,缺乏逻辑衔接)
感谢正方二辩。下面有请反方一辩。
我方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病。熬夜是指不规律的晚睡习惯,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我方认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应是熬夜。
我方认为如今的社会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国家统计局2024年数据显示,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长达49小时,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4小时,互联网等行业可达72小时;而个人自由支配活动的时间仅为3小时24分钟。我方认为这是熬夜现象的根本原因。
因此,我方的观点是:若不能证明熬夜的危害大于好处,则我方得证获胜。我方认为熬夜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有害。
首先,熬夜具有成瘾性。在生理上,它会促使多巴胺分泌,并打乱生物钟,使人在夜间保持精神,白天却萎靡不振。根据2024年《中国居民健康白皮书》,有40.41%的人几乎每天都在熬夜,32.21%的人经常熬夜。熬夜确实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身体上,它不仅会破坏一个人饮食功能,降低免疫力,还会增加患老年痴呆的风险,乃至猝死。例如,江苏一名21岁学生因熬夜打游戏猝死,杭州一名22岁女孩因连续4天熬夜加班猝死。他们或许认为熬夜可以帮助自己娱乐或完成工作,但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除此之外,熬夜会对心理造成极大的危害。熬夜使人焦躁易怒、情绪低落乃至抑郁。25岁程序员小A长期熬夜加班,随后感到精力不足,确诊抑郁。熬夜看似是他解决工作压力的途径,实际上却摧毁了他的心理健康。
因此,我方认为熬夜对人身心健康的危害远大于好处。
我方的第二个论点是:熬夜是社会问题的延续。正如我方开篇所说,现如今的社会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过长的工作时间以及较少的个人自由活动时间,迫使人们通过熬夜来完成学习、工作或者进行娱乐活动。某招聘平台发布的2025职场人加班情况调研报告显示,50.3%的职场人表示为了职业发展,只能无奈接受加班,这明显是对不合理工作时间的妥协。而在这种妥协下,人们选择熬夜,反映出熬夜并非为了解决问题而存在,而是当代人们面对社会问题不断退让的结果。它看似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但恰恰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把熬夜当做一种方法来逃避现实、解决压力,难道不是一种自欺欺人吗?
我们要强调的是,当今社会并非不可改变。例如,一位互联网工作者因频繁熬夜导致身体出现问题,错过了与家人、朋友的相处时间,最终他选择了辞职,充分休整后降职降薪,找了一份不强制加班的工作。从中可以不难看出,熬夜是社会问题的延续,它无疑是一种病,但它同样可以得到治愈。
综上,熬夜并不是一种“药”,它是对人的病,对这个社会也同样如此。治病就应该治本。我方呼吁更多的人去做出改变来医治这份疾病,通过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变得更好,让社会更好。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病,谢谢。
感谢正方二辩。下面有请反方一辩。
我方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病。熬夜是指不规律的晚睡习惯,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我方认为,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应是熬夜。
我方认为如今的社会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国家统计局2024年数据显示,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长达49小时,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4小时,互联网等行业可达72小时;而个人自由支配活动的时间仅为3小时24分钟。我方认为这是熬夜现象的根本原因。
因此,我方的观点是:若不能证明熬夜的危害大于好处,则我方得证获胜。我方认为熬夜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有害。
首先,熬夜具有成瘾性。在生理上,它会促使多巴胺分泌,并打乱生物钟,使人在夜间保持精神,白天却萎靡不振。根据2024年《中国居民健康白皮书》,有40.41%的人几乎每天都在熬夜,32.21%的人经常熬夜。熬夜确实对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身体上,它不仅会破坏一个人饮食功能,降低免疫力,还会增加患老年痴呆的风险,乃至猝死。例如,江苏一名21岁学生因熬夜打游戏猝死,杭州一名22岁女孩因连续4天熬夜加班猝死。他们或许认为熬夜可以帮助自己娱乐或完成工作,但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除此之外,熬夜会对心理造成极大的危害。熬夜使人焦躁易怒、情绪低落乃至抑郁。25岁程序员小A长期熬夜加班,随后感到精力不足,确诊抑郁。熬夜看似是他解决工作压力的途径,实际上却摧毁了他的心理健康。
因此,我方认为熬夜对人身心健康的危害远大于好处。
我方的第二个论点是:熬夜是社会问题的延续。正如我方开篇所说,现如今的社会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过长的工作时间以及较少的个人自由活动时间,迫使人们通过熬夜来完成学习、工作或者进行娱乐活动。某招聘平台发布的2025职场人加班情况调研报告显示,50.3%的职场人表示为了职业发展,只能无奈接受加班,这明显是对不合理工作时间的妥协。而在这种妥协下,人们选择熬夜,反映出熬夜并非为了解决问题而存在,而是当代人们面对社会问题不断退让的结果。它看似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但恰恰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把熬夜当做一种方法来逃避现实、解决压力,难道不是一种自欺欺人吗?
我们要强调的是,当今社会并非不可改变。例如,一位互联网工作者因频繁熬夜导致身体出现问题,错过了与家人、朋友的相处时间,最终他选择了辞职,充分休整后降职降薪,找了一份不强制加班的工作。从中可以不难看出,熬夜是社会问题的延续,它无疑是一种病,但它同样可以得到治愈。
综上,熬夜并不是一种“药”,它是对人的病,对这个社会也同样如此。治病就应该治本。我方呼吁更多的人去做出改变来医治这份疾病,通过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变得更好,让社会更好。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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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环节首先指出社会存在不合理性,引用国家统计局2024年数据说明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长、个人自由支配时间少是熬夜现象的根本原因。接着提出熬夜对个人身心健康有害的观点,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阐述危害,如具有成瘾性、破坏饮食功能、降低免疫力、增加患病及猝死风险,还会使人焦躁易怒、情绪低落乃至抑郁,并列举相关案例和数据佐证。然后表明熬夜是社会问题的延续,以某招聘平台2025职场人加班情况调研报告为例,说明人们因过长工作时间等无奈选择熬夜,是对社会问题的妥协。最后强调社会并非不可改变,呼吁人们做出改变医治熬夜这一“病”。
我们并不认为它一定可以解决问题,不可以解决问题。那为什么是?我方指出,我方对照定义,它是一种途径,是药三分毒,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药都有效果,所以它只是一种途径,并不包括一种性。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是不是都有两面性,但要明确的是,这是因为它好的影响大于坏的影响,这也是我方要强调熬夜对现代人正常影响更加深刻的原因。
那么我请问对方,您说“病”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对“病”的意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不健康的状态具体一点有什么表现?我方已经举了很多例子,比如说长期熬夜最终导致猝死,长期熬夜导致抑郁,这些都是不健康的。
长期熬夜,那熬夜的时候我就一定是在消耗我的生命时间吗?我方想问,只强调了熬夜它是一定会成瘾的,那熬夜成瘾大概率会造成更严重的危害。成瘾的概率有多少?请您给出数据。我们有数据,40.41%的人几乎每天熬夜,我国有3.22亿人经常熬夜。这和我方查到的数据完全不一样,我方查到的数据说,熬夜是具有成瘾性的。我方承认,但您可能混淆了我们依赖的对象,我们依赖的不是不睡觉,是熬夜带来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是夜里那段自由的时刻,是那种掌控感,并不是单纯的熬夜行为。我想请问您,您方是认为当代人就不允许有一点点自己的生存空间吗?一点点都不行吗?
我们并没有说当代人不允许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我方只是客观指出数据:当代人属于自己的时间非常之少,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仅为3小时24分钟。这感觉对方辩友和我们的认知是一样的,当代人是被允许有自己的生存空间的,但是白天的生存空间非常少,所以我们依然只能去延长,通常会延迟睡眠时间来延长我们的个人时间。
我们并不认为它一定可以解决问题,不可以解决问题。那为什么是?我方指出,我方对照定义,它是一种途径,是药三分毒,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药都有效果,所以它只是一种途径,并不包括一种性。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是不是都有两面性,但要明确的是,这是因为它好的影响大于坏的影响,这也是我方要强调熬夜对现代人正常影响更加深刻的原因。
那么我请问对方,您说“病”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对“病”的意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不健康的状态具体一点有什么表现?我方已经举了很多例子,比如说长期熬夜最终导致猝死,长期熬夜导致抑郁,这些都是不健康的。
长期熬夜,那熬夜的时候我就一定是在消耗我的生命时间吗?我方想问,只强调了熬夜它是一定会成瘾的,那熬夜成瘾大概率会造成更严重的危害。成瘾的概率有多少?请您给出数据。我们有数据,40.41%的人几乎每天熬夜,我国有3.22亿人经常熬夜。这和我方查到的数据完全不一样,我方查到的数据说,熬夜是具有成瘾性的。我方承认,但您可能混淆了我们依赖的对象,我们依赖的不是不睡觉,是熬夜带来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时间,是夜里那段自由的时刻,是那种掌控感,并不是单纯的熬夜行为。我想请问您,您方是认为当代人就不允许有一点点自己的生存空间吗?一点点都不行吗?
我们并没有说当代人不允许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我方只是客观指出数据:当代人属于自己的时间非常之少,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仅为3小时24分钟。这感觉对方辩友和我们的认知是一样的,当代人是被允许有自己的生存空间的,但是白天的生存空间非常少,所以我们依然只能去延长,通常会延迟睡眠时间来延长我们的个人时间。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方认为熬夜是不规律的晚睡病,是不健康的状态。药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而熬夜不仅会伤身体,同时也会伤害心理健康。
因为这个社会背景不合理,导致了熬夜现象的产生。现在普遍让大家觉得熬夜是缓解生活压力的解药,但对方觉得熬夜是药,是因为没有见过正常的例子。刚才一辩已经举过很多例子,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放弃了高强度、压力大的工作,毅然辞职去追求规律的作息。
这个社会的熬夜现象是可以改变的,本应不存在熬夜。熬夜不仅是长期疾病,短期也是病。长期熬夜会出现多种身体负面影响,导致身体严重受损,心理上抑郁焦虑情绪增加。这种用短暂快乐代替长期健康的思想本来就是错的。
熬夜不是任何药,其益处可以忽略不计,但量变会引起质变。科学研究表明,熬夜必然会导致多巴胺分泌异常,以及多巴胺的奖赏和强化特征等作用,大家都知道这会导致熬夜成瘾。一旦熬夜成瘾,身体和心理的负担会大大增加。夜间熬夜后的焦虑程度远远大于熬夜时的快乐。
2027年中国居民睡眠健康白皮书显示,几乎每天熬夜的人占比高达40.41%。哪来的自信说熬夜的坏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又是哪来的自信说熬夜是解药?如果熬夜不是病,也不会有64.93%的人把不熬夜当做重要的健康目标。熬夜是一种病,所以这么多人决定早睡不熬夜。
熬夜是一种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病,其危害一定远远大于好处。好的,我再次强调,这个社会熬夜的现象是可以改变的,谢谢。
我方认为熬夜是不规律的晚睡病,是不健康的状态。药是解决问题的途径,而熬夜不仅会伤身体,同时也会伤害心理健康。
因为这个社会背景不合理,导致了熬夜现象的产生。现在普遍让大家觉得熬夜是缓解生活压力的解药,但对方觉得熬夜是药,是因为没有见过正常的例子。刚才一辩已经举过很多例子,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放弃了高强度、压力大的工作,毅然辞职去追求规律的作息。
这个社会的熬夜现象是可以改变的,本应不存在熬夜。熬夜不仅是长期疾病,短期也是病。长期熬夜会出现多种身体负面影响,导致身体严重受损,心理上抑郁焦虑情绪增加。这种用短暂快乐代替长期健康的思想本来就是错的。
熬夜不是任何药,其益处可以忽略不计,但量变会引起质变。科学研究表明,熬夜必然会导致多巴胺分泌异常,以及多巴胺的奖赏和强化特征等作用,大家都知道这会导致熬夜成瘾。一旦熬夜成瘾,身体和心理的负担会大大增加。夜间熬夜后的焦虑程度远远大于熬夜时的快乐。
2027年中国居民睡眠健康白皮书显示,几乎每天熬夜的人占比高达40.41%。哪来的自信说熬夜的坏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又是哪来的自信说熬夜是解药?如果熬夜不是病,也不会有64.93%的人把不熬夜当做重要的健康目标。熬夜是一种病,所以这么多人决定早睡不熬夜。
熬夜是一种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病,其危害一定远远大于好处。好的,我再次强调,这个社会熬夜的现象是可以改变的,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反方二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小结,时间同样为2分钟。
我方认为,当今天我们双方的评价都是熬夜对于当代人带来的正面影响更加重要,还是负面影响更加重要时,我方观点是正面影响更加重要。因为在我方前期阐述的内容中,我们所看到的数据是社会普遍存在时间贫困,并且当代人的心理负担重。从美国盖洛普民意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70%的美国人表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而2024年《中国居民健康报》健康报告也显示,城市人群的快节奏生活和高竞争环境,造成了居民更高程度的抑郁水平和教育水平。所以说消极的社会情绪是普遍的共识,这是一个足够的社会现象。
我方对于“药”的定义只是说药是起到一个缓解症状的作用。只要论证了熬夜可以缓解社会现象,则我方得证。您方现在一直在给我们强加论证义务,一直在让我们论证熬夜可以解决社会现象。但社会现象是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的,甚至很难解决。我们并没有说只要解决了就是“药”,我们只要论证到它是缓解作用,我们就能论证我们的观点。
并且对方辩友说熬夜具有成瘾性,但是从我方所找到的数据,2024年《中国居民睡眠健康白皮书》显示,我国居民仅有13%的人群在凌晨两点之后入睡,大部分人都属于轻度熬夜。而轻度熬夜并不会对身心造成完全的伤害,人的自身调节能力是足够的,就算造成了短期内的身心伤害,我们自身的调节能力也完全可以将我们调节到一个相对健康的水平。
所以我方还是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谢谢各位。
感谢反方二辩。下面有请正方二辩进行小结,时间同样为2分钟。
我方认为,当今天我们双方的评价都是熬夜对于当代人带来的正面影响更加重要,还是负面影响更加重要时,我方观点是正面影响更加重要。因为在我方前期阐述的内容中,我们所看到的数据是社会普遍存在时间贫困,并且当代人的心理负担重。从美国盖洛普民意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70%的美国人表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而2024年《中国居民健康报》健康报告也显示,城市人群的快节奏生活和高竞争环境,造成了居民更高程度的抑郁水平和教育水平。所以说消极的社会情绪是普遍的共识,这是一个足够的社会现象。
我方对于“药”的定义只是说药是起到一个缓解症状的作用。只要论证了熬夜可以缓解社会现象,则我方得证。您方现在一直在给我们强加论证义务,一直在让我们论证熬夜可以解决社会现象。但社会现象是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的,甚至很难解决。我们并没有说只要解决了就是“药”,我们只要论证到它是缓解作用,我们就能论证我们的观点。
并且对方辩友说熬夜具有成瘾性,但是从我方所找到的数据,2024年《中国居民睡眠健康白皮书》显示,我国居民仅有13%的人群在凌晨两点之后入睡,大部分人都属于轻度熬夜。而轻度熬夜并不会对身心造成完全的伤害,人的自身调节能力是足够的,就算造成了短期内的身心伤害,我们自身的调节能力也完全可以将我们调节到一个相对健康的水平。
所以我方还是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谢谢各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进入盘问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对盘问方需只派出三辩外任意一名辩手进行作答,中途不可更换。指派作答的辩手是反方几辩?好,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辩。盘问方可以打断被盘问方发言,被盘问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被盘问方计时1分30秒,有请。
正方三辩:刚刚反方四辩说熬夜对药物的依赖,难道不是病吗?熬夜是“药”,该说法即承认熬夜是药。我方认为这一点说的是对的。您方是否承认,当代社会尤其是职场人士,普遍面临着工作时间长、个人支配时间少的巨大压力?我方认为,这是当代社会现状不合理的一个体现。
反方一辩:是的,刚才的社会现象确实不合理,但是这与熬夜是病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正方三辩:对于白天人们普遍面临更长工作时间、更少休息时间的生活,深夜时段无人打扰、可以自由支配的时刻,是否是一天中唯一能够自我调整的时刻?我不太理解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既然说当代社会的社会压力与熬夜的现象没有关系,但又说因为工作压力大而导致了晚上熬夜,能否解释一下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没有太听懂你的逻辑。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社会压力挤压人的生存空间,所以导致熬夜。熬夜是应对社会压力的方式,并不是说熬夜是什么病。
正方三辩:但对方辩友刚刚说当代社会问题与熬夜无关,又说社会压力使得我们不得不晚上熬夜。我还是不太理解对方辩友的逻辑,能再解释一遍吗?
反方一辩:你现在是我的执行环节,你没有要求我去解释的必要。那我想问,一个人有点头痛,是止痛药是病?是头痛还是止痛药的行为?头痛是一种病,所以你要吃止痛药。
正方三辩:那么,从理论上,导致熬夜的病是工作压力,而熬夜是缓解压力的手段,对吗?
反方一辩:显然,病是工作压力,而熬夜是缓解压力的手段,并不是熬夜本身是病。
正方三辩:最后,我们来看社会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您是否认同我们的社会需要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在夜间工作,以维持社会的基本运转和便利?这是一种社会的基本需求,虽然无法根除社会压力,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理解这些夜间工作者的处境呢?
感谢双方辩手,下面进入盘问环节。首先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对盘问方需只派出三辩外任意一名辩手进行作答,中途不可更换。指派作答的辩手是反方几辩?好,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一辩。盘问方可以打断被盘问方发言,被盘问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被盘问方计时1分30秒,有请。
正方三辩:刚刚反方四辩说熬夜对药物的依赖,难道不是病吗?熬夜是“药”,该说法即承认熬夜是药。我方认为这一点说的是对的。您方是否承认,当代社会尤其是职场人士,普遍面临着工作时间长、个人支配时间少的巨大压力?我方认为,这是当代社会现状不合理的一个体现。
反方一辩:是的,刚才的社会现象确实不合理,但是这与熬夜是病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正方三辩:对于白天人们普遍面临更长工作时间、更少休息时间的生活,深夜时段无人打扰、可以自由支配的时刻,是否是一天中唯一能够自我调整的时刻?我不太理解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既然说当代社会的社会压力与熬夜的现象没有关系,但又说因为工作压力大而导致了晚上熬夜,能否解释一下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没有太听懂你的逻辑。
反方一辩:我方认为社会压力挤压人的生存空间,所以导致熬夜。熬夜是应对社会压力的方式,并不是说熬夜是什么病。
正方三辩:但对方辩友刚刚说当代社会问题与熬夜无关,又说社会压力使得我们不得不晚上熬夜。我还是不太理解对方辩友的逻辑,能再解释一遍吗?
反方一辩:你现在是我的执行环节,你没有要求我去解释的必要。那我想问,一个人有点头痛,是止痛药是病?是头痛还是止痛药的行为?头痛是一种病,所以你要吃止痛药。
正方三辩:那么,从理论上,导致熬夜的病是工作压力,而熬夜是缓解压力的手段,对吗?
反方一辩:显然,病是工作压力,而熬夜是缓解压力的手段,并不是熬夜本身是病。
正方三辩:最后,我们来看社会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您是否认同我们的社会需要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在夜间工作,以维持社会的基本运转和便利?这是一种社会的基本需求,虽然无法根除社会压力,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理解这些夜间工作者的处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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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两分钟,有请。
在刚刚的数据中,对方辩友认为夜晚的时间应该用来休息。首先,我方已经给出数据论证了熬夜具有成瘾性,以及会对身体造成客观的危害,我认为这也是我们的一个共识。
那么,对方辩友说“我损害身体是为了换取更多的价值,我要养家糊口,要在高压之下有我自己的时间”。对方辩友,我们来看看老板怎么说。巴菲特说,人的大脑和身体不能等到50岁再去保养。董宇辉说他的身体是公司的财富,不能随意去破坏。你的老板每天健健康康早睡早起是为了什么?因为他知道熬夜不好。那你不光为了你的老板透支身体,甚至冒着猝死的风险,你还要说“我是为了养家糊口,我没办法,熬夜是我的生存手段,或者这样我才能获得一些属于我自己的时间”。这难道不是一种可悲的病态想法吗?
而且你方认为玩手机熬夜算是调整作息,但根据调查显示,60%的这种报复性熬夜刷的是无意义的视频,玩重复的游戏。那么,请问这种熬夜是在调整还是在逃避白天的挫败感?如果是后者,我们真的应该去支持这种饮鸩止渴吗?
这个社会生病了,但我方要告诉你的是,它得的不是绝症。在这样的环境下,90后人均跳槽2.4次,约两成已经工作的00后已经跳槽过两次,有17.9%的原因是因为压力太大。尽管占比不大,尽管很困难,但依旧有人迈出这一步,依旧有人在为这个不公平的社会去呐喊。
而你光把熬夜当做药,是一种自欺欺人、妥协,或者说是在为这个不恰当的社会找借口。这不是善于自我调节,也不是一个人被逼无奈后的自救,更不是为了丰富你自己的生活、家庭的道路。这些理由全都是为了掩盖你方的懦弱,披上了一层自欺欺人的外壳。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病。
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同样为两分钟,有请。
在刚刚的数据中,对方辩友认为夜晚的时间应该用来休息。首先,我方已经给出数据论证了熬夜具有成瘾性,以及会对身体造成客观的危害,我认为这也是我们的一个共识。
那么,对方辩友说“我损害身体是为了换取更多的价值,我要养家糊口,要在高压之下有我自己的时间”。对方辩友,我们来看看老板怎么说。巴菲特说,人的大脑和身体不能等到50岁再去保养。董宇辉说他的身体是公司的财富,不能随意去破坏。你的老板每天健健康康早睡早起是为了什么?因为他知道熬夜不好。那你不光为了你的老板透支身体,甚至冒着猝死的风险,你还要说“我是为了养家糊口,我没办法,熬夜是我的生存手段,或者这样我才能获得一些属于我自己的时间”。这难道不是一种可悲的病态想法吗?
而且你方认为玩手机熬夜算是调整作息,但根据调查显示,60%的这种报复性熬夜刷的是无意义的视频,玩重复的游戏。那么,请问这种熬夜是在调整还是在逃避白天的挫败感?如果是后者,我们真的应该去支持这种饮鸩止渴吗?
这个社会生病了,但我方要告诉你的是,它得的不是绝症。在这样的环境下,90后人均跳槽2.4次,约两成已经工作的00后已经跳槽过两次,有17.9%的原因是因为压力太大。尽管占比不大,尽管很困难,但依旧有人迈出这一步,依旧有人在为这个不公平的社会去呐喊。
而你光把熬夜当做药,是一种自欺欺人、妥协,或者说是在为这个不恰当的社会找借口。这不是善于自我调节,也不是一个人被逼无奈后的自救,更不是为了丰富你自己的生活、家庭的道路。这些理由全都是为了掩盖你方的懦弱,披上了一层自欺欺人的外壳。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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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正方三辩。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反方三辩随原三辩离席,更换任意一名辩手作答,中途不可更换。请问正方指派作答的辩手是?
好,下面有请反方三辩提问。正方自辩规则同上,请。
那对方辩友您好。首先我想请教一下,我们熬夜有一个原因就是白天工作或者学习没有完成,对吧?
OK。那这样,我是否可以认为你方认为夜晚的时间本来就是应该用来休息而不是用来工作的,对吗?
是的是的。
OK。那我们达成了共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疑是会给人带来负面情绪的,对吗?为什么?
我方没有为什么,因为我觉得你的前提是没有根据的。首先我刚刚说的是白天工作或者学习没有完成,所以我们晚上要继续这些,那么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加班呢?那难道加班会……难道加班会……难道加班不会给人带来负面情绪吗?
加班会带来负面情绪,但是我不加班,工作无法完成,会给我们带来……OK。
那你已经承认了加班可以带来负面情绪,那么这就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既然不正常了,为什么你不去辞掉这份工作呢?
那我们怎么……那如果我知道这个社会工作对于当代人来说,有个社会现象,你也说了,您辞掉这份工作,你也活不了。是因为要养家糊口,是因为不敢。
那么综上所述,我可不可以理解成您方将熬夜当做“药”,是一种为了掩盖你不能改变这个……就是你不敢去改变这个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自我感动与自欺欺人呢?
是。
好。行。就是不管你白天是一直在忙工作,还是晚上继续,你一点白天自己的时间都没有,你都过得这么惨了,你还觉得你熬夜是在“治病”,这不是一种病态吗?
但是,这只是我们对于……我们个人无法改变社会现状的一种无奈,所以还是因为不敢吧?您还是在掩盖你对于这种……你不敢去改变这种社会现状的一种掩盖,对吗?
您还是所以说,就是您方的观点来说,就是您方把熬夜当作“药”,是一种自欺人的想法。这只是我们……但是您刚刚已经承认了,您觉得是……您刚刚已经承认了这个观点,我们不是机器人。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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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下面有请反方三辩提问。正方自辩规则同上,请。
那对方辩友您好。首先我想请教一下,我们熬夜有一个原因就是白天工作或者学习没有完成,对吧?
OK。那这样,我是否可以认为你方认为夜晚的时间本来就是应该用来休息而不是用来工作的,对吗?
是的是的。
OK。那我们达成了共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疑是会给人带来负面情绪的,对吗?为什么?
我方没有为什么,因为我觉得你的前提是没有根据的。首先我刚刚说的是白天工作或者学习没有完成,所以我们晚上要继续这些,那么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加班呢?那难道加班会……难道加班会……难道加班不会给人带来负面情绪吗?
加班会带来负面情绪,但是我不加班,工作无法完成,会给我们带来……OK。
那你已经承认了加班可以带来负面情绪,那么这就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既然不正常了,为什么你不去辞掉这份工作呢?
那我们怎么……那如果我知道这个社会工作对于当代人来说,有个社会现象,你也说了,您辞掉这份工作,你也活不了。是因为要养家糊口,是因为不敢。
那么综上所述,我可不可以理解成您方将熬夜当做“药”,是一种为了掩盖你不能改变这个……就是你不敢去改变这个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的自我感动与自欺欺人呢?
是。
好。行。就是不管你白天是一直在忙工作,还是晚上继续,你一点白天自己的时间都没有,你都过得这么惨了,你还觉得你熬夜是在“治病”,这不是一种病态吗?
但是,这只是我们对于……我们个人无法改变社会现状的一种无奈,所以还是因为不敢吧?您还是在掩盖你对于这种……你不敢去改变这种社会现状的一种掩盖,对吗?
您还是所以说,就是您方的观点来说,就是您方把熬夜当作“药”,是一种自欺人的想法。这只是我们……但是您刚刚已经承认了,您觉得是……您刚刚已经承认了这个观点,我们不是机器人。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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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程使用"因果链构建→矛盾揭示→价值归谬"的质询逻辑链,通过七轮对话实现从事实共识到价值颠覆的论证闭环,关键节点在第8轮实现从行为异常性到心理病态性的论证跃升。
我方认为,熬夜是缓解问题的途径,而非对方所说的解决问题的途径。熬夜是指对心理或生理层面实质性的伤害。而大部分人是轻度熬夜而非重度熬夜,这类情况可以通过自行调节来缓解。熬夜对于身体层面的创伤警示,轻度熬夜是可以通过自我调整来达到修复的,并不会对人造成太多负面影响。
熬夜可以填补白天时间的稀缺性功能,却是对方无法否认的。比如白天有完成不了的工作,你是否必须通过熬夜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说,白天有一个非常紧急、必须在今天晚上解决的问题,难道你非要通过熬夜来完成吗?这难道不是其必要性的体现吗?
同时,熬夜也可以达到放松心理的功效。而且当代对于夜晚工作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所以熬夜是适配现在社会节律的适应性选择。熬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仅可以缓解不同程度的心理负担,并且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节奏。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
我方认为,熬夜是缓解问题的途径,而非对方所说的解决问题的途径。熬夜是指对心理或生理层面实质性的伤害。而大部分人是轻度熬夜而非重度熬夜,这类情况可以通过自行调节来缓解。熬夜对于身体层面的创伤警示,轻度熬夜是可以通过自我调整来达到修复的,并不会对人造成太多负面影响。
熬夜可以填补白天时间的稀缺性功能,却是对方无法否认的。比如白天有完成不了的工作,你是否必须通过熬夜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说,白天有一个非常紧急、必须在今天晚上解决的问题,难道你非要通过熬夜来完成吗?这难道不是其必要性的体现吗?
同时,熬夜也可以达到放松心理的功效。而且当代对于夜晚工作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所以熬夜是适配现在社会节律的适应性选择。熬夜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仅可以缓解不同程度的心理负担,并且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节奏。
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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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下面将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双方轮流发言,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开始,请。
对方辩友大谈健康,但对于一个白天被客户骂到崩溃的年轻人,没有熬夜打游戏,而是通过镇定情绪、吃止痛药,他可能第二天就想离职,失去生计,这个正向影响难道不深刻吗?
首先,你刚刚提到了正向影响的深刻,我刚刚也论证了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所以我们应该去改变这种情况。而且,针对你之前提到的“刘永月”的问题,今天晚上你打算熬夜吗?
继续答辩:更熬夜。
然后,你说很多夜间服务是迫于生计,并非自愿熬夜,自然与熬夜的隐蔽影响及药物的缓解作用无关。
首先,我方的立场是“熬夜是病”,所以我方并不认为熬夜这种行为能缓解现在社会的“病”。你方给予现在给我一个能够治疗这个社会“病”的“药”,可以向任主席提,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手段去改变这个教育方式。数据显示,90后人均跳槽2.4次,00后已经跳到过两次。你可以用自己的手段去抗震这种病态的社会,而不是一直“当的欺负”。
像你刚刚说的,如果当今社会在一小部分人跳槽的情况下,会导致很大问题,但如果大部分人像你说的那么坚定,坚定不移地去跳槽,那将造成怎样的社会情况呢?我说的是对不合理的社会、不合理的工作或生活,而非任何一个“收”。那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跳槽问题解决了吗?我们的问题是社会压力过大,为什么要跳槽?因为压力大,那他现在的压力得到解决了吗?
请你回答:社会压力没有得到解决,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一届觉得熬夜并不是“定时药”的人。我们现在不能说明它没有得到解决是因为现在没有找到这个“特效药”,但没有找到“特效药”之前,我们生活压力大是需要缓解的。那么,要么熬夜就是“药”,要么就是缓解生活压力的一个“缓解剂”。没有找到特效药,就要“导玩手机”?假如睡眠时间伤害自己身体,那熬夜就是“药”吗?我们哪里伤害身体了?
我方提出来了,辛苦熬夜在个人健康的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缓解的,我们是可以把它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的。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自己的身体状况可以进行调整,但我要指出,我方这里有更详细的医学解释,而且我们也指出了,仅仅是年仅22岁的杭州青年,因4天熬夜加班猝然离世,难道最终认为仅仅4天的熬夜加班就完全可以无所谓了?对方请不要以偏概全,熬夜并不是一个普遍的情况。根据睡眠医学,不否认辛苦熬夜的短暂缓解,但偏离健康的身体结构同时所带来的长期危害,对方辩友说熬夜能“主自欺一人的所接束了”,但你们是否有更优的解决方法?
对方辩友,我刚说了,我也有熬夜的经历,但是对方辩友你也承认了这一点。那既然熬夜有依赖性,但是不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偶尔熬夜,像这么简单,它必然会发展成一个长期熬夜,或者是一个重度熬夜。那既然是长期熬夜、重度熬夜,为什么你方要忽视它的危害呢?其实,你方给我们的数据哪里有必然数据?到底是多少?如果没有数据证明的话,那就是我们的合理论证。但是对方辩友一直没有提供相关数据,但是对方辩友已经承认熬夜有成瘾性的这点。我刚再次强调数据,目前已经有44.1%的人几乎每一天都在熬夜,还有32.21%的年轻人熬夜。可以说熬夜几乎是一个普遍性的情况。
方便提问:“止通药到底是药还是病”?如果您长期不用止痛药,当然是病。还有一方面,我说的头痛,用止痛药当做药去解决头痛还能治病吗?我方承认不是,因为我认为是药,我刚没有说止痛药不是药,只是说如果你把止痛药当做解决头痛的唯一途径,这“病”是一种病。但是目前来说就是没有更好的解决症状的方法,所以说我们认为熬夜是缓解剂,所以你方就是承认了目前只有熬夜才能缓解这个人白天的压力,所以你方是承认我方观点,即你方把熬夜当做唯一解决压力的“关境”,但这就反过来说明熬夜是“病”了。
我方从来没有认为熬夜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反而是你们说止痛药,把止痛药作为唯一途径是一种病,但是止痛药它本身就是这样。并且我想问你方,你方如何在当代这种情况下,你方说的“有退出自方法”,请问你方如何证明有高效的退出方法?我方认为解决熬夜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不去解决。如果你长期把熬夜当成药物,长期把止痛药当成药的话,那这个问题永远解决不了。短暂的缓解难道不解决问题吗?短暂因为社会压力过大、社会负担过大、心理负担过大而跳楼的人,失去生命的人,你就不看了吗?这就是完全不在你方讨论范围内了吗?难道你方认为只要长期熬夜,长期在熬夜当中,你方不看短暂性的多发问题,这就不可能使那些关于生活压力的悲剧不发生吗?至少短暂性的缓解是存在的,只要能够缓解,我们就认为它是“药”。
正如你方所说的,头痛时,我们感到疼痛并没有止,并不是只有止痛药可以缓解,还有其他的药,但止痛药也是缓解头痛的一个药品。我说我有个很具体的时间年纪,21岁到20岁还有两个打游戏,我们看的是当代表,不是只看过去。
三辩,下面将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本环节中双方轮流发言,一方辩手发言结束,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双方各计时3分钟,首先由正方开始,请。
对方辩友大谈健康,但对于一个白天被客户骂到崩溃的年轻人,没有熬夜打游戏,而是通过镇定情绪、吃止痛药,他可能第二天就想离职,失去生计,这个正向影响难道不深刻吗?
首先,你刚刚提到了正向影响的深刻,我刚刚也论证了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所以我们应该去改变这种情况。而且,针对你之前提到的“刘永月”的问题,今天晚上你打算熬夜吗?
继续答辩:更熬夜。
然后,你说很多夜间服务是迫于生计,并非自愿熬夜,自然与熬夜的隐蔽影响及药物的缓解作用无关。
首先,我方的立场是“熬夜是病”,所以我方并不认为熬夜这种行为能缓解现在社会的“病”。你方给予现在给我一个能够治疗这个社会“病”的“药”,可以向任主席提,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手段去改变这个教育方式。数据显示,90后人均跳槽2.4次,00后已经跳到过两次。你可以用自己的手段去抗震这种病态的社会,而不是一直“当的欺负”。
像你刚刚说的,如果当今社会在一小部分人跳槽的情况下,会导致很大问题,但如果大部分人像你说的那么坚定,坚定不移地去跳槽,那将造成怎样的社会情况呢?我说的是对不合理的社会、不合理的工作或生活,而非任何一个“收”。那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跳槽问题解决了吗?我们的问题是社会压力过大,为什么要跳槽?因为压力大,那他现在的压力得到解决了吗?
请你回答:社会压力没有得到解决,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一届觉得熬夜并不是“定时药”的人。我们现在不能说明它没有得到解决是因为现在没有找到这个“特效药”,但没有找到“特效药”之前,我们生活压力大是需要缓解的。那么,要么熬夜就是“药”,要么就是缓解生活压力的一个“缓解剂”。没有找到特效药,就要“导玩手机”?假如睡眠时间伤害自己身体,那熬夜就是“药”吗?我们哪里伤害身体了?
我方提出来了,辛苦熬夜在个人健康的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缓解的,我们是可以把它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的。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自己的身体状况可以进行调整,但我要指出,我方这里有更详细的医学解释,而且我们也指出了,仅仅是年仅22岁的杭州青年,因4天熬夜加班猝然离世,难道最终认为仅仅4天的熬夜加班就完全可以无所谓了?对方请不要以偏概全,熬夜并不是一个普遍的情况。根据睡眠医学,不否认辛苦熬夜的短暂缓解,但偏离健康的身体结构同时所带来的长期危害,对方辩友说熬夜能“主自欺一人的所接束了”,但你们是否有更优的解决方法?
对方辩友,我刚说了,我也有熬夜的经历,但是对方辩友你也承认了这一点。那既然熬夜有依赖性,但是不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偶尔熬夜,像这么简单,它必然会发展成一个长期熬夜,或者是一个重度熬夜。那既然是长期熬夜、重度熬夜,为什么你方要忽视它的危害呢?其实,你方给我们的数据哪里有必然数据?到底是多少?如果没有数据证明的话,那就是我们的合理论证。但是对方辩友一直没有提供相关数据,但是对方辩友已经承认熬夜有成瘾性的这点。我刚再次强调数据,目前已经有44.1%的人几乎每一天都在熬夜,还有32.21%的年轻人熬夜。可以说熬夜几乎是一个普遍性的情况。
方便提问:“止通药到底是药还是病”?如果您长期不用止痛药,当然是病。还有一方面,我说的头痛,用止痛药当做药去解决头痛还能治病吗?我方承认不是,因为我认为是药,我刚没有说止痛药不是药,只是说如果你把止痛药当做解决头痛的唯一途径,这“病”是一种病。但是目前来说就是没有更好的解决症状的方法,所以说我们认为熬夜是缓解剂,所以你方就是承认了目前只有熬夜才能缓解这个人白天的压力,所以你方是承认我方观点,即你方把熬夜当做唯一解决压力的“关境”,但这就反过来说明熬夜是“病”了。
我方从来没有认为熬夜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反而是你们说止痛药,把止痛药作为唯一途径是一种病,但是止痛药它本身就是这样。并且我想问你方,你方如何在当代这种情况下,你方说的“有退出自方法”,请问你方如何证明有高效的退出方法?我方认为解决熬夜的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我们不能不去解决。如果你长期把熬夜当成药物,长期把止痛药当成药的话,那这个问题永远解决不了。短暂的缓解难道不解决问题吗?短暂因为社会压力过大、社会负担过大、心理负担过大而跳楼的人,失去生命的人,你就不看了吗?这就是完全不在你方讨论范围内了吗?难道你方认为只要长期熬夜,长期在熬夜当中,你方不看短暂性的多发问题,这就不可能使那些关于生活压力的悲剧不发生吗?至少短暂性的缓解是存在的,只要能够缓解,我们就认为它是“药”。
正如你方所说的,头痛时,我们感到疼痛并没有止,并不是只有止痛药可以缓解,还有其他的药,但止痛药也是缓解头痛的一个药品。我说我有个很具体的时间年纪,21岁到20岁还有两个打游戏,我们看的是当代表,不是只看过去。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对话中存在多处逻辑断层(如"继续答辩:更熬夜")和概念模糊(如"导玩手机"),攻防主要围绕"缓解手段合法性"与"健康危害不可逆转"展开,最终未形成完整逻辑闭环。
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首先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有请。
好,对方辩友、评委大家好。今天我们双方围绕对方面的一个核心辩题展开了充分讨论。相信我们在讨论这个辩题时,就要明确熬夜的本质。熬夜如果如对方所言是不规律的,这种不规律是被动或主动造成的,但是熬夜所带来的注意力下降、代谢紊乱、焦虑情绪以及性满足缺失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将熬夜玩手机挤占睡眠时间影响身体健康,作为保障社会正常功能运转的条件。因为我们双方讨论的仅仅是熬夜到底是什么,而非我们是否应当选择熬夜。当熬夜已经成为当代人所普遍接受的事实时,我们需要明白是什么造成了熬夜成瘾成风的现象,它又能否被治愈。
我方在这次辩论赛中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对方辩友也能够认同社会是不合理的,熬夜是有危害的,熬夜具有成瘾性,以及社会问题是能够被解决的。这个将熬夜视为常态的社会是不合理也是不健康的。熬夜作为病态社会的衍生物,我们当代年轻人应该做的不是接受,不是妥协,不是放任,而是改变和解决。
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熬夜能够带来片刻的愉悦,却始终无法回避回答:在短暂的亢奋消散之后,面对生活压力,第二天心力交瘁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自处?对方辩友强调,熬夜是为了保证现代社会功能的运转,却始终跳不出社会现实的经验牢笼。我方希望看到的是,有识之士在摇旗呐喊时,没有振臂高呼,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反对,但将熬夜当做逃避压力的方式,只是对方辩友面对现实的自我麻痹。现在对方辩友不仅仅想要麻痹自己,还想要麻痹整个社会,却浑然不觉,那是何等的悲哀。
应当明白,熬夜是当代人的一种病态,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因为真正的成功与幸福从来不需要以健康为代价,我们也可以获得幸福,只不过是健康被牺牲的结果。每个人都是时代的过客,身处时代的浪潮中,个人并非被动的承受者,而是能动的改变者。命运并非不可改变,积极改变并非病态。建设一个正常的健康社会,才是我方应该坚持的方向,也是我方所倡导的方向。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如对方辩友般将熬夜当做解药,牺牲自己身体健康的人还不计其数。当代人不断发出感叹:“我真的好累,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累过。”这种现象显然是长期熬夜的结果。想要逃避现实压力,是熬夜问题不断蔓延的原因。当今世界仍然有64.93%的人将不熬夜当做健康目标,我们都应当觉醒:我们不能将熬夜当做药,而是应当将熬夜归还到非主流社会里,将熬夜这种病态现象归还到不被接纳的位置。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熬夜是病,这种病不仅仅是现代人的一个健康问题,更是社会现象与文化的反思。我们要努力治愈这一病症,积极向政府建言改善福利制度和加班制度,改进教育系统,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最后,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长远看来,熬夜是对生命质量的漠视,是对未来幸福的透支。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一种病态,社会背景的不合理才是导致熬夜这种病的最终因素,而这个社会是能够被我们改变的。谢谢大家。
下面进入本场比赛的最后一个环节总结陈词。首先有请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时间为3分30秒,有请。
好,对方辩友、评委大家好。今天我们双方围绕对方面的一个核心辩题展开了充分讨论。相信我们在讨论这个辩题时,就要明确熬夜的本质。熬夜如果如对方所言是不规律的,这种不规律是被动或主动造成的,但是熬夜所带来的注意力下降、代谢紊乱、焦虑情绪以及性满足缺失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将熬夜玩手机挤占睡眠时间影响身体健康,作为保障社会正常功能运转的条件。因为我们双方讨论的仅仅是熬夜到底是什么,而非我们是否应当选择熬夜。当熬夜已经成为当代人所普遍接受的事实时,我们需要明白是什么造成了熬夜成瘾成风的现象,它又能否被治愈。
我方在这次辩论赛中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对方辩友也能够认同社会是不合理的,熬夜是有危害的,熬夜具有成瘾性,以及社会问题是能够被解决的。这个将熬夜视为常态的社会是不合理也是不健康的。熬夜作为病态社会的衍生物,我们当代年轻人应该做的不是接受,不是妥协,不是放任,而是改变和解决。
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熬夜能够带来片刻的愉悦,却始终无法回避回答:在短暂的亢奋消散之后,面对生活压力,第二天心力交瘁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自处?对方辩友强调,熬夜是为了保证现代社会功能的运转,却始终跳不出社会现实的经验牢笼。我方希望看到的是,有识之士在摇旗呐喊时,没有振臂高呼,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反对,但将熬夜当做逃避压力的方式,只是对方辩友面对现实的自我麻痹。现在对方辩友不仅仅想要麻痹自己,还想要麻痹整个社会,却浑然不觉,那是何等的悲哀。
应当明白,熬夜是当代人的一种病态,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因为真正的成功与幸福从来不需要以健康为代价,我们也可以获得幸福,只不过是健康被牺牲的结果。每个人都是时代的过客,身处时代的浪潮中,个人并非被动的承受者,而是能动的改变者。命运并非不可改变,积极改变并非病态。建设一个正常的健康社会,才是我方应该坚持的方向,也是我方所倡导的方向。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如对方辩友般将熬夜当做解药,牺牲自己身体健康的人还不计其数。当代人不断发出感叹:“我真的好累,我从来都没有这么累过。”这种现象显然是长期熬夜的结果。想要逃避现实压力,是熬夜问题不断蔓延的原因。当今世界仍然有64.93%的人将不熬夜当做健康目标,我们都应当觉醒:我们不能将熬夜当做药,而是应当将熬夜归还到非主流社会里,将熬夜这种病态现象归还到不被接纳的位置。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熬夜是病,这种病不仅仅是现代人的一个健康问题,更是社会现象与文化的反思。我们要努力治愈这一病症,积极向政府建言改善福利制度和加班制度,改进教育系统,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最后,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长远看来,熬夜是对生命质量的漠视,是对未来幸福的透支。因此,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一种病态,社会背景的不合理才是导致熬夜这种病的最终因素,而这个社会是能够被我们改变的。谢谢大家。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正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陈词时间同样为3分30秒,有请。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各位同学,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我方感谢对方辩友带来的精彩发言。我方认为,熬夜作为当代人的“药”这一点是成立的。对方所提到的当今社会存在问题,但我方认为,熬夜是缓解社会问题的一种“药”,是当代人的“病症”。
当代社会压力大,白天时间有限,人们需要用夜晚的时间来缓解压力,这是一种普遍共识。现实中有很多不得不熬夜的场景,例如医药、急诊等紧急情况,这也是熬夜这一行为应对当今社会因晚上仍有特例发生而导致的结果,是缓解这方面压力的方式。我方不否认熬夜这“药剂”有副作用,就像化疗药物会损伤头发,但它是癌症病人对抗致命癌症的必要手段。同样,在自我作息紊乱和熬夜带来的损伤之间,当代人选择熬夜,正是因为它能真正缓解心理压力,让人们对未来抱有更好的希望。
基于睡眠医学关于睡眠节律紊乱的研究和临床数据,仅需1~2个正常睡眠周期就可以缓解轻度熬夜带来的损伤,所以我方认为熬夜并非完全不可控。在定义和前提标准上,我方与反方是相通的。因此,我方认为熬夜的利大于弊。
尽管反方提出社会可以改变,但从古至今,多少社会问题并非一开始就能找到解决方法,中间需要过程。而熬夜,正是我们应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缓解方法,直到找到解决当今社会问题的“特效药”。所以我方认为,熬夜作为缓解症状的“药”,它确实是一种“药”,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
当代社会,在我方看来,出现“病症”的不是熬夜这一行为,而是社会本身。对方也认为这一点,所以我方认为,当我们无法改变病因时,否定普通人手中最后这“盘解药”,是一种道德上的残酷。我方认为,熬夜是当代人面对社会压力时的最后一盏明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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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各位同学,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我方感谢对方辩友带来的精彩发言。我方认为,熬夜作为当代人的“药”这一点是成立的。对方所提到的当今社会存在问题,但我方认为,熬夜是缓解社会问题的一种“药”,是当代人的“病症”。
当代社会压力大,白天时间有限,人们需要用夜晚的时间来缓解压力,这是一种普遍共识。现实中有很多不得不熬夜的场景,例如医药、急诊等紧急情况,这也是熬夜这一行为应对当今社会因晚上仍有特例发生而导致的结果,是缓解这方面压力的方式。我方不否认熬夜这“药剂”有副作用,就像化疗药物会损伤头发,但它是癌症病人对抗致命癌症的必要手段。同样,在自我作息紊乱和熬夜带来的损伤之间,当代人选择熬夜,正是因为它能真正缓解心理压力,让人们对未来抱有更好的希望。
基于睡眠医学关于睡眠节律紊乱的研究和临床数据,仅需1~2个正常睡眠周期就可以缓解轻度熬夜带来的损伤,所以我方认为熬夜并非完全不可控。在定义和前提标准上,我方与反方是相通的。因此,我方认为熬夜的利大于弊。
尽管反方提出社会可以改变,但从古至今,多少社会问题并非一开始就能找到解决方法,中间需要过程。而熬夜,正是我们应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缓解方法,直到找到解决当今社会问题的“特效药”。所以我方认为,熬夜作为缓解症状的“药”,它确实是一种“药”,我方坚定认为熬夜是当代人的“药”。
当代社会,在我方看来,出现“病症”的不是熬夜这一行为,而是社会本身。对方也认为这一点,所以我方认为,当我们无法改变病因时,否定普通人手中最后这“盘解药”,是一种道德上的残酷。我方认为,熬夜是当代人面对社会压力时的最后一盏明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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