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答问方可以指开庭方除答辩外任意辩手进行作答,中途不可通款。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发言时长不记录总时间。
你光坚持为也是像这量一样多存在,但请邻今年是大米的相单位。请对方意辩方认向家时代来,所有这个相单每虽然没有明确的四人单位,但是他可以他试可以用明确的数字来定义,就比如忘记分割比例。那请问黑板和讲台他们学在一所,因为所以说既然是客观的,同这的事物无法您刚才说了以后面就可以比较。但是每个每一种美的种类是不一样的,但他们因为什么就是我。不同的种类,问题是图像那客观的标准,判断标准是看他是否对我们所我们符合我们需求,只的符合需求啊,那是不就是因为我们组合我们主观要给我们符合需求,所以呢,还有个问题,他符合清求需求是他的本身的一种特质,而不是人的主观主观感受。所以我方刚已经澄清了,说这个特点就是本身存在的,而我们你个代受到每个特点真实不是存在的好,只会让我下一个,为什么每不像这样一样字不变,每个字变。改变是不会变的,但是人类的美感实变的。我们所说的日出日落,每个人都会觉得他是美同,但是对于一些事物,我们生活之间对他的每个每个看法是不同的,就是因为我们的审美在学习习代的技能,这些大脑不同是源于我们的教育和认学,这用这些不要的主观大家跟知客观性质本身已经具备一个属性,也是我们的教育,受的会教育和以生产学感革和献,然后请您分析一下,也是抗疫面的,还是还是3是年客观教育分析,无论是创业盛业,这个都对于他本身具有一定的一定的满足他的一定的需求,所以说他这个活也是这种组,说他已经结过了,那请问是太阳能,太阳给万物带来光照,带给万物带来温暖,所以说下住是太阳能,是是的,因为他是告出我生长的人,那道为什么人家还不在。人光险是因为他已经给我人本带来了困惑,原来带来困苦,那他了的要求你你经无法锁定,无法锁定它给万物带来了生长程序为说你无法给,那为什么我挑晒,因为他没有,没有防晒是因为人无法对他。是啊,水定也关造性问OK,为什么在古代的时代,这个我已经通过,认为时代生明,在这个时代是因为我们的认不好,所以时间。
被答问方可以指开庭方除答辩外任意辩手进行作答,中途不可通款。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发言时长不记录总时间。
你光坚持为也是像这量一样多存在,但请邻今年是大米的相单位。请对方意辩方认向家时代来,所有这个相单每虽然没有明确的四人单位,但是他可以他试可以用明确的数字来定义,就比如忘记分割比例。那请问黑板和讲台他们学在一所,因为所以说既然是客观的,同这的事物无法您刚才说了以后面就可以比较。但是每个每一种美的种类是不一样的,但他们因为什么就是我。不同的种类,问题是图像那客观的标准,判断标准是看他是否对我们所我们符合我们需求,只的符合需求啊,那是不就是因为我们组合我们主观要给我们符合需求,所以呢,还有个问题,他符合清求需求是他的本身的一种特质,而不是人的主观主观感受。所以我方刚已经澄清了,说这个特点就是本身存在的,而我们你个代受到每个特点真实不是存在的好,只会让我下一个,为什么每不像这样一样字不变,每个字变。改变是不会变的,但是人类的美感实变的。我们所说的日出日落,每个人都会觉得他是美同,但是对于一些事物,我们生活之间对他的每个每个看法是不同的,就是因为我们的审美在学习习代的技能,这些大脑不同是源于我们的教育和认学,这用这些不要的主观大家跟知客观性质本身已经具备一个属性,也是我们的教育,受的会教育和以生产学感革和献,然后请您分析一下,也是抗疫面的,还是还是3是年客观教育分析,无论是创业盛业,这个都对于他本身具有一定的一定的满足他的一定的需求,所以说他这个活也是这种组,说他已经结过了,那请问是太阳能,太阳给万物带来光照,带给万物带来温暖,所以说下住是太阳能,是是的,因为他是告出我生长的人,那道为什么人家还不在。人光险是因为他已经给我人本带来了困惑,原来带来困苦,那他了的要求你你经无法锁定,无法锁定它给万物带来了生长程序为说你无法给,那为什么我挑晒,因为他没有,没有防晒是因为人无法对他。是啊,水定也关造性问OK,为什么在古代的时代,这个我已经通过,认为时代生明,在这个时代是因为我们的认不好,所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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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本存在部分表述混乱,上述流程基于可辨识的逻辑链条整理,部分模糊表述按核心质询意图还原)
首先,有请正方一辩发言,发言时间为3分钟。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辩友,在场的观众,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美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我方的立场是,美是主观感受。
美是什么?哲学中,美是观察者内心的反应。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经说过:“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而是存在于能感知美的心理中。”
所谓主观,主为灯心,光为光耀。主观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内心,以自我内心为灯心和光源去照亮世间万物。皆因我这盏灯心的照耀,才显示出事物的色彩。这也正是王国维《人间词话》中提到的“以我观物,万物皆着我之色彩”的精髓。
而何为客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是客观。它本身是一个需要主观去努力趋近的理想境界。
基于此,我方的论见如下:
首先,美的判断标准无法统一,它依赖个体主观体验,具有普遍的个人差异性。同一幅抽象画,有人认为其色彩碰撞充满张力,是对情绪的极致表达;有人却觉得杂乱无章,无法理解创作逻辑。比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有人为其控诉战争残酷的深刻内涵打动,有人却因扭曲的形象而感到不适。这种对艺术美的判断完全源于个体认知与情感体验的差异。
其次,美的标准随时代文化而流动变迁,具有主观性与历史性交织的自变性。从时代维度看,不同历史阶段的审美指向差异显著。唐朝以胖为美与宋朝以瘦为美的对比,就是美标准随时代文化变迁的典型例证,直接印证了美没有恒定范式,而是主观性与时代性交织的产物。
最后,美是主体心灵的能动创造与情感投射,具有个体主观的独特性。从日常体验来看,个体的情感记忆与生命经历会直接塑造对美的感知与投射。有人说春天很美,但春天的美实则是主体主动选择的结果——令人聚焦于含苞待放的花蕾,创造出生机之美;有人沉醉于湖面的倒影,投射出自愈之美。正是因为每个主体都在以自己的心灵,从春天中筛选出与自身共鸣的部分,才让春天有了各不相同的美。而同一事物在不同人心中产生的美,本质是每个人心灵世界的个性化呈现。
基于美的差异性、时代性与创造性,我方认为,美是主观感受。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首先,有请正方一辩发言,发言时间为3分钟。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辩友,在场的观众,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美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我方的立场是,美是主观感受。
美是什么?哲学中,美是观察者内心的反应。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经说过:“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而是存在于能感知美的心理中。”
所谓主观,主为灯心,光为光耀。主观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内心,以自我内心为灯心和光源去照亮世间万物。皆因我这盏灯心的照耀,才显示出事物的色彩。这也正是王国维《人间词话》中提到的“以我观物,万物皆着我之色彩”的精髓。
而何为客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是客观。它本身是一个需要主观去努力趋近的理想境界。
基于此,我方的论见如下:
首先,美的判断标准无法统一,它依赖个体主观体验,具有普遍的个人差异性。同一幅抽象画,有人认为其色彩碰撞充满张力,是对情绪的极致表达;有人却觉得杂乱无章,无法理解创作逻辑。比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有人为其控诉战争残酷的深刻内涵打动,有人却因扭曲的形象而感到不适。这种对艺术美的判断完全源于个体认知与情感体验的差异。
其次,美的标准随时代文化而流动变迁,具有主观性与历史性交织的自变性。从时代维度看,不同历史阶段的审美指向差异显著。唐朝以胖为美与宋朝以瘦为美的对比,就是美标准随时代文化变迁的典型例证,直接印证了美没有恒定范式,而是主观性与时代性交织的产物。
最后,美是主体心灵的能动创造与情感投射,具有个体主观的独特性。从日常体验来看,个体的情感记忆与生命经历会直接塑造对美的感知与投射。有人说春天很美,但春天的美实则是主体主动选择的结果——令人聚焦于含苞待放的花蕾,创造出生机之美;有人沉醉于湖面的倒影,投射出自愈之美。正是因为每个主体都在以自己的心灵,从春天中筛选出与自身共鸣的部分,才让春天有了各不相同的美。而同一事物在不同人心中产生的美,本质是每个人心灵世界的个性化呈现。
基于美的差异性、时代性与创造性,我方认为,美是主观感受。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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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是否依赖于个体主观体验、随时代文化变迁、体现主体心灵的能动创造与情感投射
十、回答方只能质询,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
好,刚才正方一辩提到了第二点,论点是“美是时代流动的”,举到了梵高的例子。梵高的作品虽然当时没有被认可,后来被认可,但因为当时社会的美术发展还没有达到梵高作品的高度,这无异于与一个色盲的人争论红色花蕾的美丽。因为人文时代推动的是时代对审美深度的影响。
然后第一点,你提到了“美是无法统一的”。但是,如果美是无法统一的,你是如何解释跨越时空的美?就比如希腊雕像、巴黎铁塔。首先说梵高的例子,因为在当时那个时代,梵高的作品不被理解,是因为人们的审美框架不一样,是时代背景影响下,人内心的审美标准不同,是人类主观对美的选择不一样。所以当时他的作品没有被认可,而是在梵高去世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影响每个人的内心,影响每个人的主观意识,所以人们对他的作品有了新的理解,因此感觉它美。
你刚才说“为何这些(希腊雕像、巴黎铁塔)从古至今一直被认为美”,其实是人类对这些事物的感知不同。首先,希腊雕像、巴黎铁塔等是具体的物象,具有物质属性。但它们之所以能流传下来,是因为其承载的价值观、工匠精神,以及人类对美的共同感知。这种美是一种精神的传承与继承,而非每一代都有固定的标准或客观影响。它体现的是历史记忆、实用性,而实用性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所以才会觉得美,这是人的主观想法。
那你刚才提到“美是主体心源”,第三点,美源于主体的内心感受。如果不被发现,当然会被发现。发现是由人去发现,还是沿着主观情感来表达?就像你说的一朵花,花瓣的形态、气味,只是人的嗅觉和视觉的感知,而不是花本身的残留。如果人不去体验它、发现它,就无法主观感受到它的美。
十、回答方只能质询,质询方可以打断被质询方。
好,刚才正方一辩提到了第二点,论点是“美是时代流动的”,举到了梵高的例子。梵高的作品虽然当时没有被认可,后来被认可,但因为当时社会的美术发展还没有达到梵高作品的高度,这无异于与一个色盲的人争论红色花蕾的美丽。因为人文时代推动的是时代对审美深度的影响。
然后第一点,你提到了“美是无法统一的”。但是,如果美是无法统一的,你是如何解释跨越时空的美?就比如希腊雕像、巴黎铁塔。首先说梵高的例子,因为在当时那个时代,梵高的作品不被理解,是因为人们的审美框架不一样,是时代背景影响下,人内心的审美标准不同,是人类主观对美的选择不一样。所以当时他的作品没有被认可,而是在梵高去世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影响每个人的内心,影响每个人的主观意识,所以人们对他的作品有了新的理解,因此感觉它美。
你刚才说“为何这些(希腊雕像、巴黎铁塔)从古至今一直被认为美”,其实是人类对这些事物的感知不同。首先,希腊雕像、巴黎铁塔等是具体的物象,具有物质属性。但它们之所以能流传下来,是因为其承载的价值观、工匠精神,以及人类对美的共同感知。这种美是一种精神的传承与继承,而非每一代都有固定的标准或客观影响。它体现的是历史记忆、实用性,而实用性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所以才会觉得美,这是人的主观想法。
那你刚才提到“美是主体心源”,第三点,美源于主体的内心感受。如果不被发现,当然会被发现。发现是由人去发现,还是沿着主观情感来表达?就像你说的一朵花,花瓣的形态、气味,只是人的嗅觉和视觉的感知,而不是花本身的残留。如果人不去体验它、发现它,就无法主观感受到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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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坚决认为,美食是客观存在而非主观感受。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核心概念边界。所谓客观存在,是指不依赖人的主观意识而独立具备的属性与标准,是事物本身固有的特征,不会因为个人的认知差异、喜好不同而产生或消失。而主观感受仅仅是人类对客观美感的感知、解读与反馈,是连接主体与客体的桥梁,绝非美本身的来源。
基于这一界定,我方认为美的客观标准并非虚无缥缈的幻象,而是由四大核心原则构成的立体网络:从形式的和谐到功能的高效,再到契合我们人类认知的普遍结构,最终抵达真理与智慧的深刻表达。这些客观的判断,为我们提供了衡量美的坚实依据。
第一,形式的和谐之美源于客观秩序的必然性。美是客体各部分之间的和谐关系。无论是古希腊帕特农神庙的黄金分割,又或是中国古典园林的对称均衡,在这些美的形式背后都暗藏着可量化、可验证的客观规律。正如DNA分子的碱基对以A:T:G:C的数量比例排列,音高以12平均律划分,音律也以数列划分成8度音阶。和谐的音律之美从来不是主观臆断,而是数理规律的客观呈现。这种基于秩序与比例的形式之美,跨越时代与文化,让不同地域的人都能感受到悦耳顺眼的共识,这正是客观标准存在的铁证。
第二,功能的高效之美,根源于客观需求的满足。美是形式与功能的完美统一。一把好椅子的美,在于它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让人久坐不累;一款高效的工具的美,在于它操作便捷、能精准解决问题。这种美无关个人偏好,而是由事物满足客观需求的能力所决定。功能越契合实际用途,其美的价值就越凸显。这种实用与审美的统一,正是客观真理的生动体现。
第三,生命的灵动之美,契合人类认知的共性。美是旺盛生命力的展现。夕阳下的水光,霞光与层叠色彩交相辉映,光影渐变过渡,符合人类视觉系统对科学规律的天然适应。健康的体魄让人的姿态舒展,传递出生命的活力。这种美源于生命本身,是人类对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的共同追求,不依赖于个人的独特经历,而是基于人类作为生物种群的共性认知结构,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客观维度,让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的人都能对生命力产生美的共鸣。
第四,真理的表达之美,彰显客观规律的深刻。美是对普遍人性和真理的深刻揭示。经典作品的美不在于猎奇,而在于其对事物本质规律的精准表达。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坚决认为,美食是客观存在而非主观感受。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核心概念边界。所谓客观存在,是指不依赖人的主观意识而独立具备的属性与标准,是事物本身固有的特征,不会因为个人的认知差异、喜好不同而产生或消失。而主观感受仅仅是人类对客观美感的感知、解读与反馈,是连接主体与客体的桥梁,绝非美本身的来源。
基于这一界定,我方认为美的客观标准并非虚无缥缈的幻象,而是由四大核心原则构成的立体网络:从形式的和谐到功能的高效,再到契合我们人类认知的普遍结构,最终抵达真理与智慧的深刻表达。这些客观的判断,为我们提供了衡量美的坚实依据。
第一,形式的和谐之美源于客观秩序的必然性。美是客体各部分之间的和谐关系。无论是古希腊帕特农神庙的黄金分割,又或是中国古典园林的对称均衡,在这些美的形式背后都暗藏着可量化、可验证的客观规律。正如DNA分子的碱基对以A:T:G:C的数量比例排列,音高以12平均律划分,音律也以数列划分成8度音阶。和谐的音律之美从来不是主观臆断,而是数理规律的客观呈现。这种基于秩序与比例的形式之美,跨越时代与文化,让不同地域的人都能感受到悦耳顺眼的共识,这正是客观标准存在的铁证。
第二,功能的高效之美,根源于客观需求的满足。美是形式与功能的完美统一。一把好椅子的美,在于它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让人久坐不累;一款高效的工具的美,在于它操作便捷、能精准解决问题。这种美无关个人偏好,而是由事物满足客观需求的能力所决定。功能越契合实际用途,其美的价值就越凸显。这种实用与审美的统一,正是客观真理的生动体现。
第三,生命的灵动之美,契合人类认知的共性。美是旺盛生命力的展现。夕阳下的水光,霞光与层叠色彩交相辉映,光影渐变过渡,符合人类视觉系统对科学规律的天然适应。健康的体魄让人的姿态舒展,传递出生命的活力。这种美源于生命本身,是人类对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的共同追求,不依赖于个人的独特经历,而是基于人类作为生物种群的共性认知结构,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客观维度,让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的人都能对生命力产生美的共鸣。
第四,真理的表达之美,彰显客观规律的深刻。美是对普遍人性和真理的深刻揭示。经典作品的美不在于猎奇,而在于其对事物本质规律的精准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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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客观标准由四大核心原则构成的立体网络:形式的和谐、功能的高效、契合人类认知的普遍结构、真理与智慧的深刻表达。
对方认为,如果人不存在,美就不存在,但这里的“存”肯定是“不存在”的意思。因为每个用户都曾说过,好的东西本身就是好的,就算人不存在,比如某个不被需要的存在,它本身也在展示自己,展示自己的健康,这也是美的,所以美是存在的。
我要补充对方观点中关于“患者真理的表达中的一张显刻”的论述,即“工多越深刻,也是对普遍人性或精美的深刻揭示”。比如一首千古流传的诗歌,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带来许多人性共通的情感。客观存在的意境大不同于受用于原著,这种朴诗和朴实的壮阔,源于边塞风光的客观内容,客观展现了人生哲理中人体精神的崇高,源于对正义这一客观价值的坚守。同样,数学公式的简洁之美,科学理论的廉值之美,在于它们揭示了宇宙运行的客观真理。这种美不会因为没有人理解而消失,反而会随着人类对真理的深入探索而愈发彰显。
对方刚才还提到了“杀马特”,说“30秒杀马特”,认为杀马特现在不行了,是不是改变了。这当然不是这样,因为这就提到了文化与时代的关系。文化在不同时代有其独特的美,在那个时代,人们追求表达自己的反抗意识,所以你觉得那种美很大胆,但我们认为……
对方认为,如果人不存在,美就不存在,但这里的“存”肯定是“不存在”的意思。因为每个用户都曾说过,好的东西本身就是好的,就算人不存在,比如某个不被需要的存在,它本身也在展示自己,展示自己的健康,这也是美的,所以美是存在的。
我要补充对方观点中关于“患者真理的表达中的一张显刻”的论述,即“工多越深刻,也是对普遍人性或精美的深刻揭示”。比如一首千古流传的诗歌,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带来许多人性共通的情感。客观存在的意境大不同于受用于原著,这种朴诗和朴实的壮阔,源于边塞风光的客观内容,客观展现了人生哲理中人体精神的崇高,源于对正义这一客观价值的坚守。同样,数学公式的简洁之美,科学理论的廉值之美,在于它们揭示了宇宙运行的客观真理。这种美不会因为没有人理解而消失,反而会随着人类对真理的深入探索而愈发彰显。
对方刚才还提到了“杀马特”,说“30秒杀马特”,认为杀马特现在不行了,是不是改变了。这当然不是这样,因为这就提到了文化与时代的关系。文化在不同时代有其独特的美,在那个时代,人们追求表达自己的反抗意识,所以你觉得那种美很大胆,但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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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对您刚才提出的以下几点多述视频。首先,您刚才所提到的十点原理中所存在的对称的美,它具有对称的美还有那些黄金比例,那为何现在一种力加和和尼尔法却却打破了对称,毫无黄金比例,也为什么是伟大运出品呢?
不同事物的美固然是不同的,正是因为这种美可以唤起我们心中的感受。不同生物中的美是不同的,但是对称和不对称是两个相反的概念,为什么它们在生物中比生活理什我们有共同的审美标准?这个审美标准并不会影响这种美的存在。既然你说了审美,难道不是因为我们人感受到才们有审美吗?那这不就主观的吗?所谓的审美只是对美的审视,而并非美的本质。审美如果没有审美的话,哪来的美啊?谁来定义美呢?如果你没有看到色彩,那就说明色彩不存在呢?同理,如果你不能感知美,那就说明美不存在。如果世界上没有人,都没有人能感受到物美的话,那那那怎么定义美啊?
这好,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说椅子是椅子,人体工学椅是为了坐着舒服,然后才被制造出来的。但是如果说一把椅子,人们为什么要制造它呢?因为它符合人们对舒适的追求,满足了人类对舒适的追求,所以说,既然是人们对舒适的追求,那是不是人们主观上感受到这个美?所以说还要还有30秒,正是因为它符合了人类对人体的追求,所以说它是美。难道这不是因为主观才会符合人类需求吗?
另外还有下一个问题。十年前,人们有一定同学喜欢杀马特那种发型,那为什么到十年后的今天,人们却明确不认同这种事?难道是因为杀马特的这种发型本身的客观条件改变了吗?很简单,人类的审美并不是一开始就非常表善的,而客观来说,它到底是客观条件改变了吗?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当然说所谓的美并不是改变了,而是我们人类的审美和审美能力改变了吗?全民回答是改变了还是改变了什么?这没有改变。我们可以选择。
需求的时间到。
我想对您刚才提出的以下几点多述视频。首先,您刚才所提到的十点原理中所存在的对称的美,它具有对称的美还有那些黄金比例,那为何现在一种力加和和尼尔法却却打破了对称,毫无黄金比例,也为什么是伟大运出品呢?
不同事物的美固然是不同的,正是因为这种美可以唤起我们心中的感受。不同生物中的美是不同的,但是对称和不对称是两个相反的概念,为什么它们在生物中比生活理什我们有共同的审美标准?这个审美标准并不会影响这种美的存在。既然你说了审美,难道不是因为我们人感受到才们有审美吗?那这不就主观的吗?所谓的审美只是对美的审视,而并非美的本质。审美如果没有审美的话,哪来的美啊?谁来定义美呢?如果你没有看到色彩,那就说明色彩不存在呢?同理,如果你不能感知美,那就说明美不存在。如果世界上没有人,都没有人能感受到物美的话,那那那怎么定义美啊?
这好,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说椅子是椅子,人体工学椅是为了坐着舒服,然后才被制造出来的。但是如果说一把椅子,人们为什么要制造它呢?因为它符合人们对舒适的追求,满足了人类对舒适的追求,所以说,既然是人们对舒适的追求,那是不是人们主观上感受到这个美?所以说还要还有30秒,正是因为它符合了人类对人体的追求,所以说它是美。难道这不是因为主观才会符合人类需求吗?
另外还有下一个问题。十年前,人们有一定同学喜欢杀马特那种发型,那为什么到十年后的今天,人们却明确不认同这种事?难道是因为杀马特的这种发型本身的客观条件改变了吗?很简单,人类的审美并不是一开始就非常表善的,而客观来说,它到底是客观条件改变了吗?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当然说所谓的美并不是改变了,而是我们人类的审美和审美能力改变了吗?全民回答是改变了还是改变了什么?这没有改变。我们可以选择。
需求的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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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1分30秒,双方以交际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完毕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正式时间用完为止。由正方进行开始。
对方辩友刚刚在反方一辩发言的时候,他认为美之所以是客观的,是因为其形式存在客观性,结构有不变性,并且用公式对称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几次论证。那么我想提问一个问题:一个整间宿舍是10个平方吗?是由人进行整理,产生那种整洁状态。好,那么既然这个状态,如果你不认为它是客观的,那么已经从主观的方向来看。如果A同学认为书本这些整洁是整洁的,桌面上通过整理达到了整洁;另一个同学认为桌面上通过衣物摆放是整洁的,那么他们对“客观整洁”这个认识是否正确?他们两个对客观状态的认识本身没有问题,但之所以会形成这样认识的差异,是源于A同学对于美的定义标准与B同学对于美的定义标准不同。而这种美的定义标准不同,是因为他们的主观判断不同。但实际上,这种主观判断不同是因为他们大脑对于美的想法,即各自的美感感知不同。但实际上,无论是桌上书摆放得很整齐,还是桌上空无一物,实际上都是美的一种,他无论选择哪一种都可以是美。
首先我想说,书本摆放是否整齐,以及桌面是否空无一物,它都是在物理世界中存在的一种物质状态,它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美,或者直接等于整洁这个东西。这种状态是一种客观属性,而A和B同学通过这种状态达到了自己的心理预期,这种心理预期是他们的主观判断。所以说,这个美,我说了,它是这些事情。
反方还有30秒。这种美客观存在,但是A、B的看法可以有不同的判断,你并没有明确地否定我。
正方还有30秒。是不是等同于美客观存在,是不是等同于源于并非最好路径?其次,其次,你现在在发言,你不能打断我。其次,我们对于美有着不同的想法,有不同的感受,那么恰恰已经论证了我方认为我们对于美的看法是具有各种差异性的,刚刚就体现了个体的差异性。个体的差异性,其实是源于人的大脑对于美的反应,即所谓的美感。每个人有对于美感的看法,我认为它是美,我也可以认为它不是美,我可以有不同的感受,但所有各位都是根据我们个人的感受。
反方时间到。我方所说的客观存在是否可虑?并且任何你走。
正方时间到。
与反方四辩进行对辩,时间各1分30秒,双方以交际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终止对方未完成的言论,双方计时将分开进行,一方发言完毕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言,直到正式时间用完为止。由正方进行开始。
对方辩友刚刚在反方一辩发言的时候,他认为美之所以是客观的,是因为其形式存在客观性,结构有不变性,并且用公式对称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几次论证。那么我想提问一个问题:一个整间宿舍是10个平方吗?是由人进行整理,产生那种整洁状态。好,那么既然这个状态,如果你不认为它是客观的,那么已经从主观的方向来看。如果A同学认为书本这些整洁是整洁的,桌面上通过整理达到了整洁;另一个同学认为桌面上通过衣物摆放是整洁的,那么他们对“客观整洁”这个认识是否正确?他们两个对客观状态的认识本身没有问题,但之所以会形成这样认识的差异,是源于A同学对于美的定义标准与B同学对于美的定义标准不同。而这种美的定义标准不同,是因为他们的主观判断不同。但实际上,这种主观判断不同是因为他们大脑对于美的想法,即各自的美感感知不同。但实际上,无论是桌上书摆放得很整齐,还是桌上空无一物,实际上都是美的一种,他无论选择哪一种都可以是美。
首先我想说,书本摆放是否整齐,以及桌面是否空无一物,它都是在物理世界中存在的一种物质状态,它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美,或者直接等于整洁这个东西。这种状态是一种客观属性,而A和B同学通过这种状态达到了自己的心理预期,这种心理预期是他们的主观判断。所以说,这个美,我说了,它是这些事情。
反方还有30秒。这种美客观存在,但是A、B的看法可以有不同的判断,你并没有明确地否定我。
正方还有30秒。是不是等同于美客观存在,是不是等同于源于并非最好路径?其次,其次,你现在在发言,你不能打断我。其次,我们对于美有着不同的想法,有不同的感受,那么恰恰已经论证了我方认为我们对于美的看法是具有各种差异性的,刚刚就体现了个体的差异性。个体的差异性,其实是源于人的大脑对于美的反应,即所谓的美感。每个人有对于美感的看法,我认为它是美,我也可以认为它不是美,我可以有不同的感受,但所有各位都是根据我们个人的感受。
反方时间到。我方所说的客观存在是否可虑?并且任何你走。
正方时间到。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graph TD
A[正方四辩开场] -->|提出宿舍整洁状态案例:A同学认为书本摆放整洁是美,B同学认为衣物摆放整洁是美| B
B[反方四辩回应] -->|承认物理状态客观,但强调A/B的心理预期是主观判断| C
C[正方四辩追问] -->|指出对方未明确否定"美客观存在"| D
D[反方四辩防守] -->|主张美客观存在但允许不同判断| E
E[正方四辩反驳] -->|用个体差异性论证美感源于主观感受⊣归谬法| F
F[反方时间到] --> G[正方总结:美基于个人感受]
我认为事物的客观属性只有经过人的思考,对人产生某种影响,才会被定义为“美”。首先,黄金分割所体现的客观美在视频中我们已经明确了,同样的客观属性,不同人的感受其实天差地别。您说的“虚如园”(原林),它的对称美并没有变,唯一的变化来自于人的主观认识——对称的图案有人觉得呆板,却有人觉得和谐,这恰恰证明了客观属性只是素材,美是主观对素材的加工结果。
其次,对方所谓的“客观”,其实本质上都是对特定前提的主观共识,而非客观存在。只有这种共识,只有人们达成了这种共识,从主观上感受到它,它才会对人产生美感。
然后,古代对“小鸟”(可能为“小脚”)的审美是当时女性的审美标准,而现在却被唾弃,难道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变了吗?没有变的,只是人的主观认识。
最后,对方刚才说“没有客观事物就没有美”,这是偷换概念。客观事物是美的载体,但美是载体在人类人脑中的主观体验。食物本身没有“美味”,美味不是食物的客观属性,而是人的味觉感受。美也是同理。
综上,美不是事物的标签,而是人心的镜子;美不是世界的固有属性,而是我们用心灵为万物镀上的色彩。谢谢。
我认为事物的客观属性只有经过人的思考,对人产生某种影响,才会被定义为“美”。首先,黄金分割所体现的客观美在视频中我们已经明确了,同样的客观属性,不同人的感受其实天差地别。您说的“虚如园”(原林),它的对称美并没有变,唯一的变化来自于人的主观认识——对称的图案有人觉得呆板,却有人觉得和谐,这恰恰证明了客观属性只是素材,美是主观对素材的加工结果。
其次,对方所谓的“客观”,其实本质上都是对特定前提的主观共识,而非客观存在。只有这种共识,只有人们达成了这种共识,从主观上感受到它,它才会对人产生美感。
然后,古代对“小鸟”(可能为“小脚”)的审美是当时女性的审美标准,而现在却被唾弃,难道是审美对象的客观属性变了吗?没有变的,只是人的主观认识。
最后,对方刚才说“没有客观事物就没有美”,这是偷换概念。客观事物是美的载体,但美是载体在人类人脑中的主观体验。食物本身没有“美味”,美味不是食物的客观属性,而是人的味觉感受。美也是同理。
综上,美不是事物的标签,而是人心的镜子;美不是世界的固有属性,而是我们用心灵为万物镀上的色彩。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让我们来看一下对方观点。第一,对方始终没有能面对回答你的单位的问题,也没有回答你的逻辑辩驳,他们告诉我们你,他们告诉我每像这样一样的客观属性,却始终对他们所谓的“像家位的非常不信”——既无法回答为何如此,也无法对他们所谓的数据从依法和逻辑层面去评判。一个无法被测量、无法被量化的事物又如何能称为客观性?
第二,他们无法解释“供给与差异”的矛盾,这矛盾恰恰瓦解了他们所谓的客观性。唐朝以公利为美,而宋以性(应为“情”)致为尚;好的秋风萧瑟的天气,而由于其独特的秋日性情,这些都源于个体的差异性。如果每个客观存在的、穿越时空的差异与美的表现又如何解释?那恰恰证明了美作为时代的共识源于共同的主观本质,是美学人性的流动。
第三是最为致命的,他们混淆了触发物与感受本身,也就是物质的特性和美。生物本身具备相应的特性,有颜色、大小,但这些特性本身与你并无关系,没有一套“万生化物对外生化物”去承担你的标准和这些属性。我们是通过开导这些属性,而后通过我们的教育和认知去评价、去感受它到底是美还是不美的,这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所以对方构建了空中楼阁,去“教好一保险中台厦好的美体课程”,让主观的桥梁更加清晰。他们不理解这些差异与相对的历史同流通,华美不在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在于我们如何感受这个世界。
接下来,我们观点是:美是主观感受。
让我们来看一下对方观点。第一,对方始终没有能面对回答你的单位的问题,也没有回答你的逻辑辩驳,他们告诉我们你,他们告诉我每像这样一样的客观属性,却始终对他们所谓的“像家位的非常不信”——既无法回答为何如此,也无法对他们所谓的数据从依法和逻辑层面去评判。一个无法被测量、无法被量化的事物又如何能称为客观性?
第二,他们无法解释“供给与差异”的矛盾,这矛盾恰恰瓦解了他们所谓的客观性。唐朝以公利为美,而宋以性(应为“情”)致为尚;好的秋风萧瑟的天气,而由于其独特的秋日性情,这些都源于个体的差异性。如果每个客观存在的、穿越时空的差异与美的表现又如何解释?那恰恰证明了美作为时代的共识源于共同的主观本质,是美学人性的流动。
第三是最为致命的,他们混淆了触发物与感受本身,也就是物质的特性和美。生物本身具备相应的特性,有颜色、大小,但这些特性本身与你并无关系,没有一套“万生化物对外生化物”去承担你的标准和这些属性。我们是通过开导这些属性,而后通过我们的教育和认知去评价、去感受它到底是美还是不美的,这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所以对方构建了空中楼阁,去“教好一保险中台厦好的美体课程”,让主观的桥梁更加清晰。他们不理解这些差异与相对的历史同流通,华美不在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在于我们如何感受这个世界。
接下来,我们观点是:美是主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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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认为所有的产品对象都可制定为我们大脑的中文内部表征,只有通过学习的模型才能成为我们真正的实际理解,这是一个坚实的理论。
我方认为每个客体之间都存在和谐关系,我们强调和谐与体系由黄金分割构成,即均衡,这是事物学的客观规律,不可否认。
我们还认为功能与效率乃是形式与功能的统一,是为功能强调的经济性。例如猎豹的身形与飞机航模模型都是高效的工具,高效本身就是客观性能,是我们为了达到这种性能而进行的设计。
再接着我们强调美是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从健康与生命力的角度来说,例如饱满的果实、光泽的毛发、匀称的身体,这些都是健康的标志。谁不追求健康?古希腊的雕像以呈现线条美为特征,难道这不是对健康的一种向往?这种美是客观存在的吗?客观的美,本就是以健康为基础,附着着肌肉线条的,人的肌肉不可能完全消失。
针对于健康与生命,我来回应一下反方。你之前说客观事物是美的载体,但是你却用了食物的美味。食物的美味,本就是人主观判断的结果。南方和北方人的口味根本不同,你怎么能说这是客观的呢?所以我们应该更客观地用食物的营养来衡量,食物的营养客观存在,你不能否认胡萝卜中含有胡萝卜素,不能否认吃白菜确实对人体有好处。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美是对普遍人性真理的深刻触及。伟大的作品之所以有永恒价值,是因为其客观地触及了人性的核心。
针对反方观点,你们提到差异性以及时代时空性。刚刚我们已经用12平均律的例子说得非常清楚,你们用英语阐述的细节也很到位。如果你们不明白,可以下次再搜索这两个定律如何评判客观形态,并且跨越时空。大家应该能自发领会我们正方的观点,即美是客观存在的。
我方认为所有的产品对象都可制定为我们大脑的中文内部表征,只有通过学习的模型才能成为我们真正的实际理解,这是一个坚实的理论。
我方认为每个客体之间都存在和谐关系,我们强调和谐与体系由黄金分割构成,即均衡,这是事物学的客观规律,不可否认。
我们还认为功能与效率乃是形式与功能的统一,是为功能强调的经济性。例如猎豹的身形与飞机航模模型都是高效的工具,高效本身就是客观性能,是我们为了达到这种性能而进行的设计。
再接着我们强调美是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从健康与生命力的角度来说,例如饱满的果实、光泽的毛发、匀称的身体,这些都是健康的标志。谁不追求健康?古希腊的雕像以呈现线条美为特征,难道这不是对健康的一种向往?这种美是客观存在的吗?客观的美,本就是以健康为基础,附着着肌肉线条的,人的肌肉不可能完全消失。
针对于健康与生命,我来回应一下反方。你之前说客观事物是美的载体,但是你却用了食物的美味。食物的美味,本就是人主观判断的结果。南方和北方人的口味根本不同,你怎么能说这是客观的呢?所以我们应该更客观地用食物的营养来衡量,食物的营养客观存在,你不能否认胡萝卜中含有胡萝卜素,不能否认吃白菜确实对人体有好处。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美是对普遍人性真理的深刻触及。伟大的作品之所以有永恒价值,是因为其客观地触及了人性的核心。
针对反方观点,你们提到差异性以及时代时空性。刚刚我们已经用12平均律的例子说得非常清楚,你们用英语阐述的细节也很到位。如果你们不明白,可以下次再搜索这两个定律如何评判客观形态,并且跨越时空。大家应该能自发领会我们正方的观点,即美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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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美是人的主观想象。那么我现在就想问一下,现在如果有一个未经受过教育的孩童,这个孩童是会更倾向于接近清澈的河流和美丽的花朵,还是更偏向于靠近腐烂的垃圾或者残破的废墟?当然,这可能有疑问,我刚才不是我方三辩选择一个人出来,我方是对方组建一个人啊。那我们刚刚才是他指定,确实是评委说的指定,我刚才指定了,我方是我方...但你要知道,这个不是收费的问题。但是我们刚刚站起来,你们也没有人,而且我刚起来,我刚刚才表达了应该理解,他一定又是反方的,我们的问题这个接触不了。我认为,孩子可能一个花,一个很小的孩子,他肯定会去接近花朵。花朵本身在散发香气,人一出生就有嗅觉,难道刚出生的孩子没有嗅觉吗?我们要相信,身心感到愉悦这种感受就能让自己受到吸引。那你说,孩子感知到花朵的香气,确实花朵散发出来的香气,难道不是客观属性吗?但您不能直接把客观属性和美直接捆绑,客观属性就一定都是美的吗?客观属性并不一定是美的。这个客观属性是存在的,但是当你把这些客观属性拿出来时,还能让人产生愉悦感,那这样对于审美来说,难道不就是说,这是对一个客观存在的运用吗?但是如果说你是在辩论这个生命题,如果这样看的话,对于一只苍蝇呢,它也是一个生命体,它可能更倾向于接近垃圾,难道不是吗?
那在你们说无人的画面存在时,为什么现在是卡?无人的画面确实无法被感受到,但一个文字或一个概念,不可能直接定义出每个事物,它有一种...没有美的话,我任何时候都会有...就像我刚才说的,对我没有感觉,为什么?所以说,美就应该是客观存在。为什么任何生物都有感知美的权利?客观存在的比如说里面的人,那在画论里,是不是人出现之前就有客观属性存在?人出现之前就有客观属性存在,但不一定与美直接挂钩,人才能把这些客观属性转化为对人产生的某些愉悦感,比如说对病人的感受有这种感觉才会被人们称为美,所以说这是死亡的时候,谢谢。
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美是人的主观想象。那么我现在就想问一下,现在如果有一个未经受过教育的孩童,这个孩童是会更倾向于接近清澈的河流和美丽的花朵,还是更偏向于靠近腐烂的垃圾或者残破的废墟?当然,这可能有疑问,我刚才不是我方三辩选择一个人出来,我方是对方组建一个人啊。那我们刚刚才是他指定,确实是评委说的指定,我刚才指定了,我方是我方...但你要知道,这个不是收费的问题。但是我们刚刚站起来,你们也没有人,而且我刚起来,我刚刚才表达了应该理解,他一定又是反方的,我们的问题这个接触不了。我认为,孩子可能一个花,一个很小的孩子,他肯定会去接近花朵。花朵本身在散发香气,人一出生就有嗅觉,难道刚出生的孩子没有嗅觉吗?我们要相信,身心感到愉悦这种感受就能让自己受到吸引。那你说,孩子感知到花朵的香气,确实花朵散发出来的香气,难道不是客观属性吗?但您不能直接把客观属性和美直接捆绑,客观属性就一定都是美的吗?客观属性并不一定是美的。这个客观属性是存在的,但是当你把这些客观属性拿出来时,还能让人产生愉悦感,那这样对于审美来说,难道不就是说,这是对一个客观存在的运用吗?但是如果说你是在辩论这个生命题,如果这样看的话,对于一只苍蝇呢,它也是一个生命体,它可能更倾向于接近垃圾,难道不是吗?
那在你们说无人的画面存在时,为什么现在是卡?无人的画面确实无法被感受到,但一个文字或一个概念,不可能直接定义出每个事物,它有一种...没有美的话,我任何时候都会有...就像我刚才说的,对我没有感觉,为什么?所以说,美就应该是客观存在。为什么任何生物都有感知美的权利?客观存在的比如说里面的人,那在画论里,是不是人出现之前就有客观属性存在?人出现之前就有客观属性存在,但不一定与美直接挂钩,人才能把这些客观属性转化为对人产生的某些愉悦感,比如说对病人的感受有这种感觉才会被人们称为美,所以说这是死亡的时候,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由于文本中未明确呈现对方辩友的回答内容,此流程基于反方三辩的提问及自问自答/预设反驳进行构建)
(注:文本中存在部分表述混乱及逻辑断层,如“对病人的感受”“死亡的时候”等内容缺乏明确上下文关联,已按可辨识逻辑链条进行梳理)
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可见。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所以刚刚说了很多客观的问题。但是我想问你一点,你觉得你所认为的美与不美,以及我所认为的美与不美,都只是一个感受而已。这并不能否定你很美的事情,请对方回答我这个问题:美还是不美?
你很美,但是我说的并不代表你真的美。我说过,美是一种客观表达,是因为你美在哪里?你美在你五官,你的五官具有和谐的比例,这个比例是客观的,就像黄金比例一样,你仿若黄金比例的脸庞,脸庞给了我美的感受,这是客观存在的。首先,我很愿意说明我的美在哪里,我已经回答过你关于美的点在哪里的问题了。
但是我想问你方三辩,针对你说的问题,我有一些疑问请你们回答。你们所说的让给出每个审美评估的单位,但你可知道,在物质计算中,单位就是具有定义的东西,具有量化的东西,你不一定要有单位,单位只是给了量化的一种方式,但是它并不是必需品。
首先,对方刚才说我的主观主义,或者什么环境风格,但我想说这些即使作为客观的方面,实则是人类对和谐感的追求,是人类的主观追求。而你说它客观,是因为人类的追求是一种欲望的表达,那种欲望能够反映你内心深处所渴望的东西,就像你对美好的追求,你对国家的信仰,这是人类美好生活的向往,而这种向往是你人类内心深处深刻的渴求,这是人性的体现。我们所说的客观的美,它触及了人性的核心。美是对普遍人性和真理的深刻反映。
您方刚才针对我的问题没有详细回答,你方说物理有的是单位不可以被赋予的,但是物理是可以直接进行验证的,怎么验证?来,我给你举一个例子,三分损益法与十二平均律。我们从数理与物理基础来分析一下美的标准,三分损益法与十二平均律直接论证了美在不以人的主观因素为转移的客观属性。审美核心是对客观规律的运用。我说这么多,简单来说,三分损益法的核心就是弦长规律。以黄钟为例,按三分损一、三分益一的方法,弦长发生变化时,会产生不同的音律,这不仅仅是纯粹的数据比较,你敢说三分损益法不客观吗?十二平均律是将八度音程按频率以2的12次方根进行划分,这是基于数学规律的,你敢说十二平均律不美吗?一个是中国古代的音律体系,一个是西方至今仍在使用的音律体系,它们虽然源于不同文化,却都是人类音乐里的核心规律,在不同时代和地域的人都会接受它们。美的本质其实就是与客观物理规律的契合与和谐。比如五度相生律中3:2的频率比和45:3的比例,这是生理的客观事实,与人是否喜欢无关。
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美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对方在说的那么多里面,我只是听到了“美是感受”,那么是否说明刚刚的长篇大论有点偏离主题?
其次,我想问的是,刚刚对方一辩提到美的客观体现在它的高效,体现在它对人带来的价值。你说的价值,我反方认为,美是形式与功能的完整统一,功能的高效是美根据客观需求产生的,这就是你说的美功艺存在的价值。而针对于美的标准,刚才对方提到物理有的单位不可以被给付,但物理是可以进行验证的,比如三分损益法和十二平均律,它们都是可以通过数理和物理基础进行验证的。
美和美的感受本身就是不可切割的,美本身就是从人的主观感知出发的,并不是说离人主观而存在的。你方刚才一直在说中国古代园林,那我再说一下,这些园林的要素,本质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主观偏好,却被你默认为客观自然美。而美学方面,刚才提到的如埃尔·格列柯的建筑,这些是人类对秩序感的主观追求,它逐渐形成了主观标准,这是你方的一个错误认知。
你方强调和谐、对称,那不对称的建筑呢?比如悉尼歌剧院,它的造型不对称,难道就没有美吗?你方刚才一直在说什么三分损益法、十二平均律,虽然我听不太懂,但我觉得这些都是人类所探讨的美,难道这些美都是因为人类的认可才被运用的吗?
对方可能是把“美”和“审美”混淆了。但是我想问的是,比如说“甜”这个味道,如果它只是个化学物质,如果我们不通过味蕾去感知,我们能知道它是甜的吗?对吧?美同理,如果没有具体的客观事物,美的存在就只是无意义的概念,您方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正面的回答,但你方所谓的“客观美”的标准到底是一把尺子还是谁证明?不过你们貌似也不能回答。
你觉得我方辩题中“美”的存在与“审美”之间的关系,美本身就需要靠人和事物的接触去产生,还是说它并不存在,完全是主观的?我方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客观性在于它触及了普遍的人性和客观规律。
你方刚才提到物理可以验证,但如何验证呢?比如三分损益法,它是基于弦长的物理规律,通过实验可以验证音律的和谐性,这难道不是客观的美吗?
我再说一下,中国古代的音律体系和西方的十二平均律,它们都是对客观物理规律的运用,这些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美是客观存在的。
分钟由正方开始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计时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可见。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所以刚刚说了很多客观的问题。但是我想问你一点,你觉得你所认为的美与不美,以及我所认为的美与不美,都只是一个感受而已。这并不能否定你很美的事情,请对方回答我这个问题:美还是不美?
你很美,但是我说的并不代表你真的美。我说过,美是一种客观表达,是因为你美在哪里?你美在你五官,你的五官具有和谐的比例,这个比例是客观的,就像黄金比例一样,你仿若黄金比例的脸庞,脸庞给了我美的感受,这是客观存在的。首先,我很愿意说明我的美在哪里,我已经回答过你关于美的点在哪里的问题了。
但是我想问你方三辩,针对你说的问题,我有一些疑问请你们回答。你们所说的让给出每个审美评估的单位,但你可知道,在物质计算中,单位就是具有定义的东西,具有量化的东西,你不一定要有单位,单位只是给了量化的一种方式,但是它并不是必需品。
首先,对方刚才说我的主观主义,或者什么环境风格,但我想说这些即使作为客观的方面,实则是人类对和谐感的追求,是人类的主观追求。而你说它客观,是因为人类的追求是一种欲望的表达,那种欲望能够反映你内心深处所渴望的东西,就像你对美好的追求,你对国家的信仰,这是人类美好生活的向往,而这种向往是你人类内心深处深刻的渴求,这是人性的体现。我们所说的客观的美,它触及了人性的核心。美是对普遍人性和真理的深刻反映。
您方刚才针对我的问题没有详细回答,你方说物理有的是单位不可以被赋予的,但是物理是可以直接进行验证的,怎么验证?来,我给你举一个例子,三分损益法与十二平均律。我们从数理与物理基础来分析一下美的标准,三分损益法与十二平均律直接论证了美在不以人的主观因素为转移的客观属性。审美核心是对客观规律的运用。我说这么多,简单来说,三分损益法的核心就是弦长规律。以黄钟为例,按三分损一、三分益一的方法,弦长发生变化时,会产生不同的音律,这不仅仅是纯粹的数据比较,你敢说三分损益法不客观吗?十二平均律是将八度音程按频率以2的12次方根进行划分,这是基于数学规律的,你敢说十二平均律不美吗?一个是中国古代的音律体系,一个是西方至今仍在使用的音律体系,它们虽然源于不同文化,却都是人类音乐里的核心规律,在不同时代和地域的人都会接受它们。美的本质其实就是与客观物理规律的契合与和谐。比如五度相生律中3:2的频率比和45:3的比例,这是生理的客观事实,与人是否喜欢无关。
首先,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美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对方在说的那么多里面,我只是听到了“美是感受”,那么是否说明刚刚的长篇大论有点偏离主题?
其次,我想问的是,刚刚对方一辩提到美的客观体现在它的高效,体现在它对人带来的价值。你说的价值,我反方认为,美是形式与功能的完整统一,功能的高效是美根据客观需求产生的,这就是你说的美功艺存在的价值。而针对于美的标准,刚才对方提到物理有的单位不可以被给付,但物理是可以进行验证的,比如三分损益法和十二平均律,它们都是可以通过数理和物理基础进行验证的。
美和美的感受本身就是不可切割的,美本身就是从人的主观感知出发的,并不是说离人主观而存在的。你方刚才一直在说中国古代园林,那我再说一下,这些园林的要素,本质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主观偏好,却被你默认为客观自然美。而美学方面,刚才提到的如埃尔·格列柯的建筑,这些是人类对秩序感的主观追求,它逐渐形成了主观标准,这是你方的一个错误认知。
你方强调和谐、对称,那不对称的建筑呢?比如悉尼歌剧院,它的造型不对称,难道就没有美吗?你方刚才一直在说什么三分损益法、十二平均律,虽然我听不太懂,但我觉得这些都是人类所探讨的美,难道这些美都是因为人类的认可才被运用的吗?
对方可能是把“美”和“审美”混淆了。但是我想问的是,比如说“甜”这个味道,如果它只是个化学物质,如果我们不通过味蕾去感知,我们能知道它是甜的吗?对吧?美同理,如果没有具体的客观事物,美的存在就只是无意义的概念,您方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正面的回答,但你方所谓的“客观美”的标准到底是一把尺子还是谁证明?不过你们貌似也不能回答。
你觉得我方辩题中“美”的存在与“审美”之间的关系,美本身就需要靠人和事物的接触去产生,还是说它并不存在,完全是主观的?我方认为,美是客观存在的,它的客观性在于它触及了普遍的人性和客观规律。
你方刚才提到物理可以验证,但如何验证呢?比如三分损益法,它是基于弦长的物理规律,通过实验可以验证音律的和谐性,这难道不是客观的美吗?
我再说一下,中国古代的音律体系和西方的十二平均律,它们都是对客观物理规律的运用,这些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美是客观存在的。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全程使用归谬法⊣质疑对方逻辑矛盾,多次采用诉诸因果→论证物理规律与美感的必然联系,关键攻防节点集中在"音律体系的客观验证性")
对方辩友刚才的论述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对方始终在强调个人感受的差异,却忽略了国内前(此处语义不明确,暂保留)。感受的差异并不代表美没有客观标准。就像人们对深度的感知方式不同,但你方告诉我们的是领悟,是音乐,这是可以被改变的。
咱们今天讨论的深度是某种可以被感知的客观事物,如同山川的壮丽、艺术的魅力,这些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个人的认知差异而减弱、增强甚至消失。
最后,我对对方关于“快乐与否取决于个人经历”的观点有不同看法。从历史来看,无论是中国的贵族文化,还是部落的图腾艺术,人类普遍认同对称和谐的美感,这是一种传承下来的共识。因为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人们会对对称、有秩序的事物产生特殊感应,认为这样的对称有控制的力量,有助于健康。所以,这些美不是主观的意外产物,而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去发现。
最后,我能理解对方可能认为手段没有给到充分,但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原文此处不完整,暂保留)。
对方辩友刚才的论述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对方始终在强调个人感受的差异,却忽略了国内前(此处语义不明确,暂保留)。感受的差异并不代表美没有客观标准。就像人们对深度的感知方式不同,但你方告诉我们的是领悟,是音乐,这是可以被改变的。
咱们今天讨论的深度是某种可以被感知的客观事物,如同山川的壮丽、艺术的魅力,这些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个人的认知差异而减弱、增强甚至消失。
最后,我对对方关于“快乐与否取决于个人经历”的观点有不同看法。从历史来看,无论是中国的贵族文化,还是部落的图腾艺术,人类普遍认同对称和谐的美感,这是一种传承下来的共识。因为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人们会对对称、有秩序的事物产生特殊感应,认为这样的对称有控制的力量,有助于健康。所以,这些美不是主观的意外产物,而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去发现。
最后,我能理解对方可能认为手段没有给到充分,但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原文此处不完整,暂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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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我们在公共场合所讨论的素质、美德这些标准,是否已经默认美并非客观存在,而是认为美不能作为某种独立、客观且更普遍的标准?我们今天围绕“美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的辩论,从始至终都有启发,对方并没有攻讦的观点。
首先第一点,你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写清楚“物质的特质”为什么能直接构成美。无论你们说的任何东西——公式、山川、画作、歌曲,这些都是物质本身带有的特性,你们并不能说这些特性直接等同于美。我要告诉所有人,物质是构成世界的基础,但物质本身与“美”之间,人的主观感受是不可或缺的桥梁。
还有,大家问:“如果人不存在,美还存在吗?”我的回答是肯定不存在。我们在一辩时就说过,美本身就是能给人带来好感以及艺术体验的东西。人若不存在,美的意义又在哪里?
第二点,试图将“美”“美的感受”以及“审美”割裂开来,分别论证其客观性的观点是错误的。美本身从根本上就是一种给人带来艺术体验的结果。就像秋虫夜景能给人带来良好的观感,这需要通过人去感知和审视才能产生。比如珠穆朗玛峰,它矗立在那里,我们能直接说它是美吗?不可以。我们只有去攀登它,感受到它的高度、寒冷,以及登顶时的艰苦,才能对它做出评判,才能说“啊,这是美”,才有了美的感受。
紧接着,第三点,美具有差异性。刚刚对方只提到了某种特质,而人对其感受的差异性可以分为很多层面。对于个体而言,高尔太曾说“美是主观的”,它具有个体差异性。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周敦颐独爱莲,赞其“出淤泥而不染”,这正是个体差异的体现。对于历史长河而言,美具有历史和时代的差异性,美必须深深植根于特定的历史时代。
还有30秒,我想请大家思考:“我的妈妈很美,在座各位也要反驳吗?”(对方若反驳)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美,更谈不上用标准去定义美。在座的所有人,我们的妈妈美吗?美,很美。如果你说我们的妈妈不美丽,不妨现在给妈妈打电话说,经过多次交流之后,我妈妈所坚持的观点就会得到验证。所以,美是主观感受。
大家觉得我们在公共场合所讨论的素质、美德这些标准,是否已经默认美并非客观存在,而是认为美不能作为某种独立、客观且更普遍的标准?我们今天围绕“美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的辩论,从始至终都有启发,对方并没有攻讦的观点。
首先第一点,你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写清楚“物质的特质”为什么能直接构成美。无论你们说的任何东西——公式、山川、画作、歌曲,这些都是物质本身带有的特性,你们并不能说这些特性直接等同于美。我要告诉所有人,物质是构成世界的基础,但物质本身与“美”之间,人的主观感受是不可或缺的桥梁。
还有,大家问:“如果人不存在,美还存在吗?”我的回答是肯定不存在。我们在一辩时就说过,美本身就是能给人带来好感以及艺术体验的东西。人若不存在,美的意义又在哪里?
第二点,试图将“美”“美的感受”以及“审美”割裂开来,分别论证其客观性的观点是错误的。美本身从根本上就是一种给人带来艺术体验的结果。就像秋虫夜景能给人带来良好的观感,这需要通过人去感知和审视才能产生。比如珠穆朗玛峰,它矗立在那里,我们能直接说它是美吗?不可以。我们只有去攀登它,感受到它的高度、寒冷,以及登顶时的艰苦,才能对它做出评判,才能说“啊,这是美”,才有了美的感受。
紧接着,第三点,美具有差异性。刚刚对方只提到了某种特质,而人对其感受的差异性可以分为很多层面。对于个体而言,高尔太曾说“美是主观的”,它具有个体差异性。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周敦颐独爱莲,赞其“出淤泥而不染”,这正是个体差异的体现。对于历史长河而言,美具有历史和时代的差异性,美必须深深植根于特定的历史时代。
还有30秒,我想请大家思考:“我的妈妈很美,在座各位也要反驳吗?”(对方若反驳)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美,更谈不上用标准去定义美。在座的所有人,我们的妈妈美吗?美,很美。如果你说我们的妈妈不美丽,不妨现在给妈妈打电话说,经过多次交流之后,我妈妈所坚持的观点就会得到验证。所以,美是主观感受。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