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委,我这边想质问正方一辩:正方一辩说美是不存在的是吗?认为美只有在一个人主观认识的情况下才能存在,它是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如果没有感知者的参与,美就没有办法成立。
他认为的美只是一个概念是吗?是的,它是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啊。
好,我这边想问,您说美是没有标准的,那么我想问,一些社会中存在公认的美,比如说“能让丽莎”,它的美是真是美吗?有了那个定义了呀。美,它不是物体固有的属性,是人对外界产生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判断。
您就是典型的混淆了美本身和感受啊。您论证的应该是美的本身,而不是您方认为主观上觉得美,这个事物本身才是美。请问您方怎么论证“美本身”是由于个人看见外界的事物而产生的情感和价值判断?
好评委,我这边想质问正方一辩:正方一辩说美是不存在的是吗?认为美只有在一个人主观认识的情况下才能存在,它是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如果没有感知者的参与,美就没有办法成立。
他认为的美只是一个概念是吗?是的,它是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啊。
好,我这边想问,您说美是没有标准的,那么我想问,一些社会中存在公认的美,比如说“能让丽莎”,它的美是真是美吗?有了那个定义了呀。美,它不是物体固有的属性,是人对外界产生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判断。
您就是典型的混淆了美本身和感受啊。您论证的应该是美的本身,而不是您方认为主观上觉得美,这个事物本身才是美。请问您方怎么论证“美本身”是由于个人看见外界的事物而产生的情感和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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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本中"能让丽莎"疑似"蒙娜丽莎"笔误,按原文保留)
实体存在于世间,而是依赖于我们意识的风范的相对标准。主观存在是之美,依赖于人。人没有感知者的参与,美就无法成立。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证:
第一,如果美是客观的,世界上就应该存在一套固定的审美标准,但事实恰恰相反。唐代以丰腴为美,宋代以清瘦为美,非洲部落以自然野性为美,西方以比例对称为美。这些差异证明,美根本没有一套固定的标准,完全取决于观者的主观感受。同时,对于社会美的主观存在促进了多元与包容,减少偏见。承认美是主观的,本质上就是承认了差异的合理性。
第二,如果没有客观标准,创作必将沦为标准的复制。艺术史告诉我们,梵高的星空曾被贬低为潦草的涂鸦,如今却成为绝世的佳作。正是因为没有固定的标准,艺术才能不断创新,审美才能多元发展。
第三,如果人人都将美是主观存在的理念铭记于心,这将极大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如果美是客观的,那么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事物将被否定。世界因不同而精彩,它鼓励我们去欣赏,而非歧视不同的美,这为构建一个更宽容、更少歧视的社会奠定了哲学基础与个人素养,也可以提升个人的审美眼界,丰富生命的厚度。
综上所述,审美是主观的,它存在于观者眼中,源于个人的情感、文化与时代背景。否认美的主观性就等于否定了人类的创造自由和审美的多样性。谢谢。
实体存在于世间,而是依赖于我们意识的风范的相对标准。主观存在是之美,依赖于人。人没有感知者的参与,美就无法成立。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证:
第一,如果美是客观的,世界上就应该存在一套固定的审美标准,但事实恰恰相反。唐代以丰腴为美,宋代以清瘦为美,非洲部落以自然野性为美,西方以比例对称为美。这些差异证明,美根本没有一套固定的标准,完全取决于观者的主观感受。同时,对于社会美的主观存在促进了多元与包容,减少偏见。承认美是主观的,本质上就是承认了差异的合理性。
第二,如果没有客观标准,创作必将沦为标准的复制。艺术史告诉我们,梵高的星空曾被贬低为潦草的涂鸦,如今却成为绝世的佳作。正是因为没有固定的标准,艺术才能不断创新,审美才能多元发展。
第三,如果人人都将美是主观存在的理念铭记于心,这将极大促进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如果美是客观的,那么不符合这一标准的事物将被否定。世界因不同而精彩,它鼓励我们去欣赏,而非歧视不同的美,这为构建一个更宽容、更少歧视的社会奠定了哲学基础与个人素养,也可以提升个人的审美眼界,丰富生命的厚度。
综上所述,审美是主观的,它存在于观者眼中,源于个人的情感、文化与时代背景。否认美的主观性就等于否定了人类的创造自由和审美的多样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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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是客观存在的美决定了人的感人对美的感受,还是人的主观创造了美呢?我们今天的辩论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美是主观存在的话,那就是说美的存在与否完全由个人主观意愿决定。我方今天要告诉大家,美的存在有它一定的规律,正因为这不变的规律,因此美的存在不以个人的意念而改变,这就是我方的观点:美是客观存在的。
美是一个事物或行为的属性,它具有三个特性:形象性、感染性和功利性。形象性是指,一个事物或行为要展现美,必须通过某个具体的形象或形式来表现,是客观上的具体事物。第二点是感染性,它能引起人们本身的欢愉或喜爱的感觉。第三,它必须有功利性,能够给予人精神及物质上的好处。例如,进化和使用的人,因为美的存在必须以这三个特性作为衡量标准,因此它产生了客观的规律。
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客观的规律去衡量美,对方会说这是主观的感受呢?除此之外,美的这三个特征也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愿之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是客观存在的美引起了人的美感,而不是美感创造了客观事物的美。美不以欣赏者的个人主观意愿而改变。金字塔的美始终在于金字塔本身,就像没有人去欣赏金字塔,它的美依然千古留存。
如果说美没有客观标准,那么我们以个人的主观喜好作为标准,千百个人就有千百个不同的标准,这与没有标准有什么区别呢?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美与丑有不同的感受,这种差异源于个人不同的背景、审美观念和修养,但这是基于事物本身一定的形态或形式上的美。我们可以欣赏美、发现美,并且可以根据美的客观规律去创造它,但不能否定美的客观性。
如果美是主观存在的,那我就不明白了,人们一直追求的真善美等伟大目标不就完全没有意义了吗?因为它没有标准,因人而异,并且可以随时改变。法国雕塑家罗丹告诉我们:“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正说明美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去发现和创造。
那到底是客观存在的美决定了人的感人对美的感受,还是人的主观创造了美呢?我们今天的辩论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美是主观存在的话,那就是说美的存在与否完全由个人主观意愿决定。我方今天要告诉大家,美的存在有它一定的规律,正因为这不变的规律,因此美的存在不以个人的意念而改变,这就是我方的观点:美是客观存在的。
美是一个事物或行为的属性,它具有三个特性:形象性、感染性和功利性。形象性是指,一个事物或行为要展现美,必须通过某个具体的形象或形式来表现,是客观上的具体事物。第二点是感染性,它能引起人们本身的欢愉或喜爱的感觉。第三,它必须有功利性,能够给予人精神及物质上的好处。例如,进化和使用的人,因为美的存在必须以这三个特性作为衡量标准,因此它产生了客观的规律。
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客观的规律去衡量美,对方会说这是主观的感受呢?除此之外,美的这三个特征也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愿之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是客观存在的美引起了人的美感,而不是美感创造了客观事物的美。美不以欣赏者的个人主观意愿而改变。金字塔的美始终在于金字塔本身,就像没有人去欣赏金字塔,它的美依然千古留存。
如果说美没有客观标准,那么我们以个人的主观喜好作为标准,千百个人就有千百个不同的标准,这与没有标准有什么区别呢?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美与丑有不同的感受,这种差异源于个人不同的背景、审美观念和修养,但这是基于事物本身一定的形态或形式上的美。我们可以欣赏美、发现美,并且可以根据美的客观规律去创造它,但不能否定美的客观性。
如果美是主观存在的,那我就不明白了,人们一直追求的真善美等伟大目标不就完全没有意义了吗?因为它没有标准,因人而异,并且可以随时改变。法国雕塑家罗丹告诉我们:“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正说明美是客观存在的,需要我们去发现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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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存在是否具有不以个人主观意愿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和标准
那个月主以它的就是一个美,它的桌上存在一种东西。比如说,如果每一个主观存在的都在围是没有意义了,那么如果没有主观存在了,那谁判的还有意义吗?方案不是说主观这个东西存不存在的,它是一种标准。如果说主观存在的话,那他就不会存在一种标准。如果你主观存在的话,那我问你杀人放火是不是也是一种分善美,我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认为,他并没有对错,不管。而是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去衡量。然后你说的是美,只是只能是感受与被感受,那么我没有,我没有这么说,我没有说美只是被感受和被感受。
那我想问,如果他明,但是你明明可能他的原话就是说每就是指的是感受与被感受的关系,然后我们这里讲到您刚刚提出的三个特性,形象性和感染性。那个加缪有说过,艺术被分为了迪奥尼索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这两种艺术产品都并没有具体的一种形象存在。我们是您方是否认为人是作为最美和规律的出?
哎,他们的美基本上都是以他们从物质上的那种体现出来的一种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美的主观,我们人的主观感受,也就是说它的物质的存在引起我们主观的感受,它得存在这种艺术类型。
那个月主以它的就是一个美,它的桌上存在一种东西。比如说,如果每一个主观存在的都在围是没有意义了,那么如果没有主观存在了,那谁判的还有意义吗?方案不是说主观这个东西存不存在的,它是一种标准。如果说主观存在的话,那他就不会存在一种标准。如果你主观存在的话,那我问你杀人放火是不是也是一种分善美,我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认为,他并没有对错,不管。而是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去衡量。然后你说的是美,只是只能是感受与被感受,那么我没有,我没有这么说,我没有说美只是被感受和被感受。
那我想问,如果他明,但是你明明可能他的原话就是说每就是指的是感受与被感受的关系,然后我们这里讲到您刚刚提出的三个特性,形象性和感染性。那个加缪有说过,艺术被分为了迪奥尼索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这两种艺术产品都并没有具体的一种形象存在。我们是您方是否认为人是作为最美和规律的出?
哎,他们的美基本上都是以他们从物质上的那种体现出来的一种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美的主观,我们人的主观感受,也就是说它的物质的存在引起我们主观的感受,它得存在这种艺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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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主席、评委大家好,今天我方的中心论点是:美并非存在一套固定的标准。
像刚才反复提到的《蒙娜丽莎》,它被大众所认可,认为是一幅世界名作。但是,你敢肯定《蒙娜丽莎》就一定是所有人都认可它是美的吗?
就像刚才反方所说的,美是客观存在的,例如金字塔。那金字塔是否也是需要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够创造出来的事物呢?也是人首先在自己的意识上创造出认为美的东西,才能够让后世的人都认为它美吧?这个恰恰证明了我方观点:美是主观存在的。
其次,刚才反方也说过,美还有精神存在的方式。那我想请问你方:精神存在的方式是物质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还有就是,千万个人都有千百个不同的标准,这不恰恰证明了美是主观存在的,是通过人本身的意识而产生的,所以说人的意识是具有主观性的。每个人对美都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所以美是主观存在的。
其次,美作为一种主观的感知,其伟大意义在于打破单一的审美霸权,它赋予了每个个体定义美的权利。如果认为美是客观的,那么个人就永远都存在一种被审视和被评判的焦虑,必须将定义美的权利交回给我们自己,这是我们建立独立自信与自我认同的基石。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各位主席、评委大家好,今天我方的中心论点是:美并非存在一套固定的标准。
像刚才反复提到的《蒙娜丽莎》,它被大众所认可,认为是一幅世界名作。但是,你敢肯定《蒙娜丽莎》就一定是所有人都认可它是美的吗?
就像刚才反方所说的,美是客观存在的,例如金字塔。那金字塔是否也是需要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够创造出来的事物呢?也是人首先在自己的意识上创造出认为美的东西,才能够让后世的人都认为它美吧?这个恰恰证明了我方观点:美是主观存在的。
其次,刚才反方也说过,美还有精神存在的方式。那我想请问你方:精神存在的方式是物质吗?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还有就是,千万个人都有千百个不同的标准,这不恰恰证明了美是主观存在的,是通过人本身的意识而产生的,所以说人的意识是具有主观性的。每个人对美都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所以美是主观存在的。
其次,美作为一种主观的感知,其伟大意义在于打破单一的审美霸权,它赋予了每个个体定义美的权利。如果认为美是客观的,那么个人就永远都存在一种被审视和被评判的焦虑,必须将定义美的权利交回给我们自己,这是我们建立独立自信与自我认同的基石。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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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辩友大家好。我刚刚听到正方二辩同学提到,在我方一辩立论时曾说过关于金字塔的问题。我认为金字塔的美始终存在于金字塔本身。即使没有人主动去欣赏它,它的美本身客观存在,并且会一直流传下去。
刚刚林芳提到的一些观点,我认为是从人的美感角度出发来讨论事物的美,但美并非以欣赏者个人的主观意念为转移。您方刚刚提到的这些,我认为都是从美感或人的审美角度提出的。但我们今天辩论的题目是“美”,而非人的美感、人对美的感受或人的审美本身。
我方的观点是,美的存在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不会以人的主观意志改变,因为美本身是客观的,是一种特质。我方一辩在立论第一段也提到美有三个特性,我认为正是这些特性引起了人对美的感觉,包括审美和美感。因此,美本身依旧存在。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
各位辩友大家好。我刚刚听到正方二辩同学提到,在我方一辩立论时曾说过关于金字塔的问题。我认为金字塔的美始终存在于金字塔本身。即使没有人主动去欣赏它,它的美本身客观存在,并且会一直流传下去。
刚刚林芳提到的一些观点,我认为是从人的美感角度出发来讨论事物的美,但美并非以欣赏者个人的主观意念为转移。您方刚刚提到的这些,我认为都是从美感或人的审美角度提出的。但我们今天辩论的题目是“美”,而非人的美感、人对美的感受或人的审美本身。
我方的观点是,美的存在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不会以人的主观意志改变,因为美本身是客观的,是一种特质。我方一辩在立论第一段也提到美有三个特性,我认为正是这些特性引起了人对美的感觉,包括审美和美感。因此,美本身依旧存在。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