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感谢主席问候,赞赏各位。我方认为,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此处绝对自由并非指为所欲为,而是在破除非必要强制的前提下,个体依据理性与内在价值自主行动的状态。它通过解除社会制度束缚与精神枷锁,推动人们实现潜能释放与全面发展。以下将从两个核心维度展开论证。首先,绝对自由是个体潜能释放的前提。当社会制度对个体的限制超出必要秩序范畴时,便会成为阻碍人性发展的枷锁。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标2025年数据显示,在言论自由、公民参与等维度得分前十的国家,比如说挪威和瑞典,其人均专利申请量为全球平均水平的4.2倍。这些国家的核心政策通过高福利保障,以免费教育、全民医保等减轻了民众的生存压力,使个体不必为了基本生活被迫选择职业,进而能够释放创造力。以瑞典为例,其《职业自由法》明确禁止强制就业,劳动者可自主选择行业与工作模式。瑞典统计局2025年数据显示,该国自由职业比例从2021年的8%升至2025年的23%,这些群体的创新成果贡献率达全国总量的37%。这印证了马克思“当人不再为生存而劳动时,才能真正发挥自身潜能”的论断。可见,绝对自由通过破除生存性强制,促使个体从被迫谋生转变为主动创造,实现经济与精神的双重释放。其次,绝对自由是个体价值实现的保障。传统观念与精神压抑是束缚人性的隐形枷锁,绝对自由要求打破这种思想禁锢。美国心理学家在自我决定理论2024年修订版中指出,当个体行为源于内在动机而非外界压力时,其幸福感与成就动机将提升60%。该理论通过对12个国家3万名被试的追踪研究发现,在无外界评价压力的环境中,个体更易突破传统观念束缚,实现自我价值。例如,中国社科院社会心态蓝皮书2025年显示,在性别平等观念普及程度较高的地区,如上海、北京等,女性职业自由选择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8%,其职业成就增速是传统观念浓厚地区的2.1倍。这说明当社会破除女性应回归家庭的精神枷锁后,女性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实现从被动角色到自主主体的解放。最后,绝对自由的本质是去异化。它不否定秩序,而是反对非必要的强制;不纵容放纵,而是引导个体在理性与内在价值的指引下自主行动。从瑞典制度的实践到心理学的研究实证,均证明了绝对自由是人性解放的终极路径,它让个体摆脱生存压力与思想枷锁,真正掌控自身命运,实现潜能与价值的全面绽放。综上,我方坚信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以上,谢谢大家。
好的,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有请反方四辩盘问正方一辩,有请。
正方一辩:谢谢。
反方四辩:第一个问题,您方认为绝对自由要破除一些非必要的强制,那么什么是必要的,什么又是非必要的呢?它们之间的标准是什么?
正方一辩:您刚刚问的是必要和非必要的区分标准是吗?是的。个体认为,外界的一些压力,比如说父母要你去相亲、结婚,而你自己不想,这些都是非必要的强制,即外界违背主观意愿的强制。
反方四辩:那判断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呢?
正方一辩:我尽量举实例来论证。比如说法律,法律是必要的强制,因为这是作为社会中的人生活在社会所必须遵守的底线。非必要强制,是指我不去遵守,依然可以合法合理地顺从我心意发展的情况。
反方四辩:所以照您方而言,必要的强制是允许做的,非必要的强制是不能做的?
正方一辩:不好意思,我没听懂您的观点。
反方四辩:那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自由跟绝对自由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正方一辩:自由和绝对自由的区别应该是程度上的区别。但我们今天讨论的绝对自由是一个理想概念,因为没有绝对的自由。也就是说,您方今天讲的绝对自由,是否要和另一个层面上的绝对自由做切割?这要看我方讨论的绝对自由定义是否相符。我方说的绝对自由,是在现实层面能做到的最大自由。
反方四辩:那我们现在探讨的最大自由,为什么不直接用“自由”这个词,非要用“绝对自由”?
正方一辩:可能是为了凸显自由的程度。因为我们探讨过绝对自由是理想程度上的,现实中没有任何情况下能实现绝对自由,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生活在群体和环境中,必须遵守规则。
反方四辩:在我听完的这两个自由也没有什么区别吗?
正方一辩:再进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绝对自由的实现是一种不为了生存而谋生,那么此时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需要怎样的物质条件呢?
正方一辩:不同的人对物质条件要求不一样呀。
反方四辩:您刚刚给我描绘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景,大家都不为了生存而谋生,我不知道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归到个人上。那此时我们不为了生存而谋生,我们为了什么去谋生呢?
正方一辩:您是想通过这个问题来提高自由的门槛是吗?您不用猜测我的目的,只要告诉我,此时不为了生存而谋生,为什么而谋生呢?
正方一辩:为了自己的理想、思想层面的追求,乃至为社会创造价值,这就不叫谋生了,而是更高层面的劳动。
反方四辩:对,你已经说了,此时不为生存而谋生,其实你思想里压根没有“谋生”这个东西,目的只是追求意义罢了,这才是我们今天涉及的绝对自由。那再进行下一个问题,你刚刚谈到了瑞典和十几个国家,您认为这些国家的例子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吗?它们真的能证明绝对自由对人的解放吗?
正方一辩:如果说这些东西在您方的讲述下都可以做到,那么它们如何保证真地能落地,产生您方所说的效果呢?
反方四辩:不好意思,我没听懂您想问什么。
正方一辩:好,那我问到这里。我方今天想聊的是,是否存在必要或不必要的标准,它们本来就没有标准。所谓的“绝对”其实根本不谈谋生这个点,当我们达到绝对自由时,思想层面可能已经不在现在的方向,更多可能像您方讲的,追求劳动和意义。您方所要聊的“不为生存而谋生”在我看来没什么必要,并且您方也确实没有给出自由与绝对自由的区隔,我姑且认为您方没有做这个区分。我就问到这里。
好的,感谢反方四辩盘问。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陈词,有请。
反方一辩:刚刚对方没有说清自由和绝对自由到底是什么。那到底什么是绝对自由?对方说要摆脱非必要强制,摆脱社会制度的束缚。绝对自由,我们想问的是,它到底如何给人类带来毁灭?自由本身内涵着克制和理性的思考智慧,任何事物放在“自由”之前加以修饰,都会被扩充其外延。比如说“财务自由”挣脱了贫困的枷锁,“言论自由”摆脱了权术的囚笼。而“绝对”本身指肯定、一定,所以绝对自由我理解为完全的自由、一定的自由。这一前缀指向的是秩序与规则。人类社会建立在规则与秩序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客观规律之上。但您时常说绝对自由可以做任何事,突破规则本身。规则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而绝对自由却让人可以不做,这在当今或任何社会发展形态下,都是毁灭性的。这种绝对自由只是消极自由局限无限放大的结果,是个人消极层面的“癌变”。当人们只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而无法驱动自己去做,只明白不该做什么却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做,只明白为什么要做却无法置身于社会时,带来的依然是毁灭与破坏。上学的孩子不想上学就可以不上,上班的人不想上班就可以不上班,现实中我们都知道知识不会自己扎根大脑,财富不会自己流进钱包。学生知道上学的重要性却不想去,就像期末的大学生明知有考试却打开手机刷抖音和B站。人们拥有选择做什么的权利,也有认识到该做什么的能力,但依然无法支撑我们寻找更美好的未来。绝对自由只是真实自由的赝品,现实中约束人们追寻自由的权利,随着对自由认识的加深,反而确保我们做出自由的选择。人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由无法摆脱克制和约束,绝对自由就像乌托邦,否定了自由真正的深度、内涵和精髓,放大了无拘无束的误区。所以,绝对自由是摆脱人类社会框架的虚伪面纱,执着于这种虚无缥缈的自由,最终只会带来秩序崩塌和社会瓦解。绝对自由是伪命题,实现它无法带来真正解放,反而会因秩序破坏给人类带来毁灭。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好的,感谢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盘问反方一辩,有请。
正方四辩:首先理清基本前提,我方倡导的绝对自由不是肆意妄为,而是破除非必要强制、遵循理性与内在价值,让个体自主选择、判断、承担的状态。第一个问题,您方认为绝对自由是否等于无底线、无理性、为所欲为?
反方一辩:我方在陈词时从未说您方的绝对自由是怎样的,而是阐述三种自由层面,但您方在质询中未正面回答非必要前提如何区分,也未说明如何摆脱社会制度束缚,反而承认绝对自由很难实现甚至无法实现,这难道不是将其视为一种虚伪的理想化自由吗?
正方四辩:如何减少强制、增加自主会带来毁灭?为什么越自由的国家创新能力越高?您如何解释我方举出的瑞典、挪威的例子?
反方一辩:您只看到了他们的自由程度,没看到先进的经济基础和开放环境。中国及其他国家在相对贫困的经济基础下也有市场迸发,您举的瑞典、挪威是高度发达国家,经济基础优渥,这难道不是“入迷”吗?
正方四辩:您方是否默认人类离开强制约束会走向堕落和互相伤害?
反方一辩:我方从未说离开约束会堕落,一直在强调自由有约束和克制的智慧,人类社会建立在规则秩序之上,从未说规则会让人堕落。
正方四辩:当人不能选择职业、表达观点、追求所爱,这是保护还是毁灭个体精神?您方是否将人的所有权利剥除,再来论证绝对自由是好的?如果真的拥有所有权利,所有人都会选择劳动吗?您方没有论证这一点。
以上。本环节结束。正方剩余时间为13分42秒,反方剩余时间为12分19秒。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好的,感谢主席问候,赞赏各位。我方认为,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此处绝对自由并非指为所欲为,而是在破除非必要强制的前提下,个体依据理性与内在价值自主行动的状态。它通过解除社会制度束缚与精神枷锁,推动人们实现潜能释放与全面发展。以下将从两个核心维度展开论证。首先,绝对自由是个体潜能释放的前提。当社会制度对个体的限制超出必要秩序范畴时,便会成为阻碍人性发展的枷锁。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标2025年数据显示,在言论自由、公民参与等维度得分前十的国家,比如说挪威和瑞典,其人均专利申请量为全球平均水平的4.2倍。这些国家的核心政策通过高福利保障,以免费教育、全民医保等减轻了民众的生存压力,使个体不必为了基本生活被迫选择职业,进而能够释放创造力。以瑞典为例,其《职业自由法》明确禁止强制就业,劳动者可自主选择行业与工作模式。瑞典统计局2025年数据显示,该国自由职业比例从2021年的8%升至2025年的23%,这些群体的创新成果贡献率达全国总量的37%。这印证了马克思“当人不再为生存而劳动时,才能真正发挥自身潜能”的论断。可见,绝对自由通过破除生存性强制,促使个体从被迫谋生转变为主动创造,实现经济与精神的双重释放。其次,绝对自由是个体价值实现的保障。传统观念与精神压抑是束缚人性的隐形枷锁,绝对自由要求打破这种思想禁锢。美国心理学家在自我决定理论2024年修订版中指出,当个体行为源于内在动机而非外界压力时,其幸福感与成就动机将提升60%。该理论通过对12个国家3万名被试的追踪研究发现,在无外界评价压力的环境中,个体更易突破传统观念束缚,实现自我价值。例如,中国社科院社会心态蓝皮书2025年显示,在性别平等观念普及程度较高的地区,如上海、北京等,女性职业自由选择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8%,其职业成就增速是传统观念浓厚地区的2.1倍。这说明当社会破除女性应回归家庭的精神枷锁后,女性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实现从被动角色到自主主体的解放。最后,绝对自由的本质是去异化。它不否定秩序,而是反对非必要的强制;不纵容放纵,而是引导个体在理性与内在价值的指引下自主行动。从瑞典制度的实践到心理学的研究实证,均证明了绝对自由是人性解放的终极路径,它让个体摆脱生存压力与思想枷锁,真正掌控自身命运,实现潜能与价值的全面绽放。综上,我方坚信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以上,谢谢大家。
好的,感谢正方一辩。下面有请反方四辩盘问正方一辩,有请。
正方一辩:谢谢。
反方四辩:第一个问题,您方认为绝对自由要破除一些非必要的强制,那么什么是必要的,什么又是非必要的呢?它们之间的标准是什么?
正方一辩:您刚刚问的是必要和非必要的区分标准是吗?是的。个体认为,外界的一些压力,比如说父母要你去相亲、结婚,而你自己不想,这些都是非必要的强制,即外界违背主观意愿的强制。
反方四辩:那判断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呢?
正方一辩:我尽量举实例来论证。比如说法律,法律是必要的强制,因为这是作为社会中的人生活在社会所必须遵守的底线。非必要强制,是指我不去遵守,依然可以合法合理地顺从我心意发展的情况。
反方四辩:所以照您方而言,必要的强制是允许做的,非必要的强制是不能做的?
正方一辩:不好意思,我没听懂您的观点。
反方四辩:那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自由跟绝对自由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正方一辩:自由和绝对自由的区别应该是程度上的区别。但我们今天讨论的绝对自由是一个理想概念,因为没有绝对的自由。也就是说,您方今天讲的绝对自由,是否要和另一个层面上的绝对自由做切割?这要看我方讨论的绝对自由定义是否相符。我方说的绝对自由,是在现实层面能做到的最大自由。
反方四辩:那我们现在探讨的最大自由,为什么不直接用“自由”这个词,非要用“绝对自由”?
正方一辩:可能是为了凸显自由的程度。因为我们探讨过绝对自由是理想程度上的,现实中没有任何情况下能实现绝对自由,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生活在群体和环境中,必须遵守规则。
反方四辩:在我听完的这两个自由也没有什么区别吗?
正方一辩:再进下一个问题,您方认为绝对自由的实现是一种不为了生存而谋生,那么此时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需要怎样的物质条件呢?
正方一辩:不同的人对物质条件要求不一样呀。
反方四辩:您刚刚给我描绘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景,大家都不为了生存而谋生,我不知道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归到个人上。那此时我们不为了生存而谋生,我们为了什么去谋生呢?
正方一辩:您是想通过这个问题来提高自由的门槛是吗?您不用猜测我的目的,只要告诉我,此时不为了生存而谋生,为什么而谋生呢?
正方一辩:为了自己的理想、思想层面的追求,乃至为社会创造价值,这就不叫谋生了,而是更高层面的劳动。
反方四辩:对,你已经说了,此时不为生存而谋生,其实你思想里压根没有“谋生”这个东西,目的只是追求意义罢了,这才是我们今天涉及的绝对自由。那再进行下一个问题,你刚刚谈到了瑞典和十几个国家,您认为这些国家的例子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吗?它们真的能证明绝对自由对人的解放吗?
正方一辩:如果说这些东西在您方的讲述下都可以做到,那么它们如何保证真地能落地,产生您方所说的效果呢?
反方四辩:不好意思,我没听懂您想问什么。
正方一辩:好,那我问到这里。我方今天想聊的是,是否存在必要或不必要的标准,它们本来就没有标准。所谓的“绝对”其实根本不谈谋生这个点,当我们达到绝对自由时,思想层面可能已经不在现在的方向,更多可能像您方讲的,追求劳动和意义。您方所要聊的“不为生存而谋生”在我看来没什么必要,并且您方也确实没有给出自由与绝对自由的区隔,我姑且认为您方没有做这个区分。我就问到这里。
好的,感谢反方四辩盘问。下面有请反方一辩进行陈词,有请。
反方一辩:刚刚对方没有说清自由和绝对自由到底是什么。那到底什么是绝对自由?对方说要摆脱非必要强制,摆脱社会制度的束缚。绝对自由,我们想问的是,它到底如何给人类带来毁灭?自由本身内涵着克制和理性的思考智慧,任何事物放在“自由”之前加以修饰,都会被扩充其外延。比如说“财务自由”挣脱了贫困的枷锁,“言论自由”摆脱了权术的囚笼。而“绝对”本身指肯定、一定,所以绝对自由我理解为完全的自由、一定的自由。这一前缀指向的是秩序与规则。人类社会建立在规则与秩序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客观规律之上。但您时常说绝对自由可以做任何事,突破规则本身。规则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而绝对自由却让人可以不做,这在当今或任何社会发展形态下,都是毁灭性的。这种绝对自由只是消极自由局限无限放大的结果,是个人消极层面的“癌变”。当人们只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而无法驱动自己去做,只明白不该做什么却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做,只明白为什么要做却无法置身于社会时,带来的依然是毁灭与破坏。上学的孩子不想上学就可以不上,上班的人不想上班就可以不上班,现实中我们都知道知识不会自己扎根大脑,财富不会自己流进钱包。学生知道上学的重要性却不想去,就像期末的大学生明知有考试却打开手机刷抖音和B站。人们拥有选择做什么的权利,也有认识到该做什么的能力,但依然无法支撑我们寻找更美好的未来。绝对自由只是真实自由的赝品,现实中约束人们追寻自由的权利,随着对自由认识的加深,反而确保我们做出自由的选择。人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由无法摆脱克制和约束,绝对自由就像乌托邦,否定了自由真正的深度、内涵和精髓,放大了无拘无束的误区。所以,绝对自由是摆脱人类社会框架的虚伪面纱,执着于这种虚无缥缈的自由,最终只会带来秩序崩塌和社会瓦解。绝对自由是伪命题,实现它无法带来真正解放,反而会因秩序破坏给人类带来毁灭。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好的,感谢反方一辩。下面有请正方四辩盘问反方一辩,有请。
正方四辩:首先理清基本前提,我方倡导的绝对自由不是肆意妄为,而是破除非必要强制、遵循理性与内在价值,让个体自主选择、判断、承担的状态。第一个问题,您方认为绝对自由是否等于无底线、无理性、为所欲为?
反方一辩:我方在陈词时从未说您方的绝对自由是怎样的,而是阐述三种自由层面,但您方在质询中未正面回答非必要前提如何区分,也未说明如何摆脱社会制度束缚,反而承认绝对自由很难实现甚至无法实现,这难道不是将其视为一种虚伪的理想化自由吗?
正方四辩:如何减少强制、增加自主会带来毁灭?为什么越自由的国家创新能力越高?您如何解释我方举出的瑞典、挪威的例子?
反方一辩:您只看到了他们的自由程度,没看到先进的经济基础和开放环境。中国及其他国家在相对贫困的经济基础下也有市场迸发,您举的瑞典、挪威是高度发达国家,经济基础优渥,这难道不是“入迷”吗?
正方四辩:您方是否默认人类离开强制约束会走向堕落和互相伤害?
反方一辩:我方从未说离开约束会堕落,一直在强调自由有约束和克制的智慧,人类社会建立在规则秩序之上,从未说规则会让人堕落。
正方四辩:当人不能选择职业、表达观点、追求所爱,这是保护还是毁灭个体精神?您方是否将人的所有权利剥除,再来论证绝对自由是好的?如果真的拥有所有权利,所有人都会选择劳动吗?您方没有论证这一点。
以上。本环节结束。正方剩余时间为13分42秒,反方剩余时间为12分19秒。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四辩盘问正方一辩
正方四辩盘问反方一辩
接下来是陈词质询环节,有请正方二辩进行驳论或继续陈词,有请。我方刚才已经对“绝对的自由”定义非常明确:是无责任的放纵,而是责任与自主共生的一个状态。我方定义已明确,绝对的自由是在破除非必要强制后,遵循理性与内在价值的自主行动,它必然包含对自身选择的责任承担。以瑞典的职业自由为例,劳动者最可以自主选择职业,但同时也需要承担职业规划、收入管理的责任。正是因为他们在自由选择的同时,并且理性地承担了对应的责任,这恰恰印证了我方的观点:绝对的自由让个体从被迫服从转向主动负责,而这种责任意识就是人性成熟与解放的标志。
还有,对方刚才一辩提到人类不断发展,可是我们人类就是在不断发展,不断解放呀。从历史发展到朝代更替、历史兴衰,人类就是在一个又一个解放中成长,在一个又一个发展中不断进步,才造就了我们今天的生活,当然,我们也会发展得更好。对方可能会担忧破除非必要的强制会让社会陷入无序,但历史和现实已经给出了答案:真正的秩序不是靠强制压迫来维持的,而是个体在自由中通过理性协商形成的。比如说开源软件社区,正是绝对自由的一个实践样本。开发者不受商业公司的强势约束,完全遵循内在的兴趣与技术价值贡献代码,自发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协作规则,这种规则改变了世界的技术成果。这种自组织的秩序比外在强制的秩序更具有生命力,也更能激发个体的创造力。
再看我方一辩提到的性别平等案例:当社会破除女性应该回归家庭的精神枷锁,女性获得职业选择的绝对自由后,并没有导致家庭秩序崩溃,反而让家庭关系更趋向平等和互助。并且上海社科院2025年调研显示,性别平等程度越高的地区,家庭分工的满意程度提升了42%。这正是绝对的自由带来的理性秩序。
最后,我方想再次重申:绝对的自由的本质是去奴隶化,它让个体摆脱外在的压迫与内在的恐惧,真正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从瑞典的职业自由实践再到中国性别平等的进步,所有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绝对的自由不是对人性的毁灭,而是让人性从枷锁中挣脱,实现精神创造力与潜能的全面绽放。对方如果将绝对自由等同于放纵,这无疑是对我方定义的深刻曲解,并试图用秩序来否定自由,无疑是混淆了必要规则与非必要强制的边界。
好,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二辩有请。
反方三辩:那我再问一遍,您方认为自由和绝对自由之间的区别是?
正方二辩:自由是一个有边界、有限度、受外界约束的自主选择。而绝对的自由是指去掉所有非必要强制,只保留理性与不伤害他人的完全自主。
反方三辩:那他们两个之间其实没什么区别了,因为跟夹真是有区别的呀。
正方二辩:具体你继续解释吧,他们具体之间的区别到底以什么来划分呢?
反方三辩:就是。您刚才问的问题是自由和绝对自由的区别吗?
正方二辩:对,这个问题我已经重复了3遍了。
反方三辩:那就是我刚才回答的那个问题啊,自由是……好,可以吧,可以吧,我们借您方的例子来聊吧。在您方的认为之下,不管是瑞典也好,我国也好,您方均认为这些东西都属于绝对的自由,是吗?
正方二辩:对呀。
反方三辩:您方一辩将高福利高自由度的这些国家的成功案例、繁荣案例等价于绝对的自由,首先在我方看来,它只是一个相对的自由辅以其他的繁荣。既然如此,您方意思是您方希望我方来证明这些成功案例是对人类的毁灭吗?这是您方对于我方今天的期待吗?
正方二辩:我方对您方没有任何的期待。我们辩论应该是站在自己的观点、自己下的定义去讨论自己的立场,然后辩驳对方的立场。您方的辩题是“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毁灭”,我方的辩题是“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我们站在各自的立场,辩驳对方的立场,最后谁更有道理谁赢。
反方三辩:也就是说,绝对自由这个东西,又要有规则,又要有相当高的自由度,这两个点你方都要,对吧?然后规则又要……我们说的是这个规则,它并不是规则呀。我们说的是可以自由选择,就是在不伤害他人的自主前提下进行自由。那时候还是要顾忌吗?我不能伤害他人,这就是对我的一条规则,我不能迈过这条红线嘛。这就是你方告诉我。
正方二辩:是,所以在您方看来,不管是相对的还是有规则的,在您方看来都是绝对自由的,这一点我不知道这样的定义是如何立住的。接下来进行下一个问题,您方提了这么多非必要的规则,也就是说在自由的限度之内,您方可以做您方所有想要做的事情,是吗?
正方二辩:可以做想要做的事情。
反方三辩:但是肯定还是说犯罪呀。
正方二辩:可以了,也就是说您方认为瑞典的成功是自由带来的成功,对吗?
反方三辩:不是呀。
正方二辩:那是什么呢?我方今天想要跟你讲的是,瑞典之所以成功,是因为秩序带来了繁荣,而不是您方将要讲的所谓自由状态带来的繁荣。您方是否有点因果颠倒了呢?瑞典之所以能够享受这种自由,是因为它有全球领先的法治水平、极高的社会信任、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的高税收。可是,如果把这些东西全部拿掉,进入到真正的绝对自由,而不是您方自己定义的这种绝对自由状态,它难道还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如果您方一直要坚持您方的这个定义下的绝对自由,那我想我方双方之间其实没什么可聊的。
其次下一个问题,您方在一辩环节没有回答到的一个点是:既然你们此刻不为了生存谋生,那你们真正谋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正方二辩:我先回答一下您上一个问题。我认为瑞典的自由,它并不是秩序带来的,而是在绝对自由的场景下,个体通过理性协商形成了秩序,并不是说先有秩序再有自由。而且瑞典的成功还涉及资源、创新机构等多个方面,它不仅是一个秩序,更是创新驱动的结果。有自由,才可能会创新;如果不自由,所有东西都会被条条框框限制,怎么实现瑞典的这种繁荣呢?
反方三辩:第二个问题麻烦您再重申一下。
正方二辩:好,我刚已经把因果关系跟您方讲得很明白了,为什么是先秩序才有人家现在的相对自由,这一点我希望您方不要再做所谓的阐释了,这个确实没有意义。
反方三辩:那这种代价,也像您方所聊的这种限制,在您方的绝对自由之下不需要吗?这种限制在我方的绝对自由之下不需要吗?
正方二辩:有一些限制是在绝对自由下有的,有的限制是在绝对自由下没有的呀。您看您方一直拿不出一个标准,一直告诉我有的有的必要的不必要的,那这个标准由谁来衡量?您方刚刚也聊到了,他的成功不只是自由这个,或者其他各个方面之一,可是您方偏偏用其中之一的一个方面作为自己的立论,妄图证明它是对人类的解放,这是否有点强行呢?我就问到这儿。
好的,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进行驳论或继续陈词,有请。
反方二辩:首先对方一辩在我方一辩质询时,直接承认了所谓的绝对自由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最后拿了一个例子想证明绝对自由带来了什么,这次又拿瑞典和男女平等的例子。这就好比你不知道在哪找了个地方,来论证空中楼阁有多美丽——绝对自由实现了吗?或者说,绝对自由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落地过吗?对方说这是理想化的,但又说它确实带来了什么。我方认为,这所谓的绝对自由从来没有实现过。包括我方三辩在质询时一直在问您方,绝对自由和自由的关系是什么?您方跟我说,拿瑞典例子又说这是绝对自由,可这难道不是普通的自由吗?是人们创作的自由,这是自然赋予人们最基本的权利,这叫最基础的自由,而不是对方说的先吃饱饭、国家提供创作条件,合起来叫绝对自由。
我方三四辩在秩序的问题上已经说了,这些国家提供的东西都是建立在秩序基础之上,包括创作也需要遵守客观规律,这难道不是我方提到的秩序的一部分吗?我在研究科学时难道不需要遵守客观规律吗?不管是艺术还是劳动,难道不该遵循这些吗?这些难道不是秩序吗?社会制度难道不是秩序吗?对方又说社会制度是束缚,我的天,你在瑞典创造不出来的东西,跑到中国来就能创造出来了?这话可能奇怪,瑞典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提供相同科研条件下,你在瑞典创造不出来,在中国就能创造出来?这很奇怪。对方没有阐述规则和秩序是客观存在的,绝对自由到底是什么,只是说这些东西是好的,因为是绝对自由带来的,所以绝对自由带来了解放。
我方想说,“解放”这个词很宏伟,人们社会发展从19世纪开始向解放方向发展,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但您方说绝对自由都能做到,这显然没有阐述系统的科学的自由观。您方刚刚阐述的都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良好的经济基础推动了瑞典、上海等地的创作自由,这些都建立在私有财产和已存在的客观前提之上。您在谈论自由时,难道不指自由本身谈论的那些克制和约束吗?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好的,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各方辩友,您方今天把绝对的自由定义为完全没有任何约束可以为所欲为,那我方的定义明明是去除非必要强制、遵循理性与内在价值,您方到底是在反驳我方观点,还是在反驳您方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呢?
反方二辩:我不理解,我不明白我到底是哪一句话说你们所说的绝对自由是什么?我一直在说你们所说的绝对自由和自由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一直在引用我方四辩和三辩在质询中的问题,您方所说的非必要前提、社会制度的束缚到底是如何在决定自由上体现的?您方一直没有正面回答,一直在拿自己编造的东西拆了又说,说了又拆。我一直问的都是绝对自由和自由的关系,绝对自由到底如何带来解放,我一直在质疑您方的逻辑链到底是怎样串起来的?
正方三辩:那这一点,我方刚才已经明确说过,是您方自己可能或许还不理解吧,这个咱们后续再说。
第二个问题:您方觉得真正的秩序是压出来的,还是自由人理性协商出来的呢?
反方二辩:我方如果认为秩序是协商出来的,而不是人们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那我觉得我们的辩论也失去了意义。我们没有认为啊。我在问你啊。首先我的回答既没有选A也没有选B,我说了秩序和规则是人类社会建立的基础,是客观规律,是人们在实践中认识到的并合理利用的,并不是协商出来的,也不是你们所谓的压出来的。
正方三辩:人类追求自由、反抗压迫,这难道是一种错吗?
反方二辩:还下一个问题,当人为了活下去被迫去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这是人性的实现还是扭曲呢?
正方三辩:你重复一下,我刚刚卡了,不好意思。从“人为了活下去被迫去做一个不喜欢的工作,这是人性的实现还是扭曲呢?”
反方二辩:首先人如果连活都活不下去的话,他没有资格谈论人性的实现。
正方三辩:哦,我知道你方才回答问题了,那么我方就觉得这是没办法,它不等于合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就是如何让人不再这么扭曲。
下一个问题:当女性被要求回归家庭,不能施展抱负,这是保护呢,还是一种束缚呢?
反方二辩:你没有办法剥离一个正确的客观前提,那么有一些女人待在家里确实是一种保护,有一些女人待在家里又是一种囚禁,你需要给我一个合理的大前提。
正方三辩:合理的大前提就是女性。我方想说的是,有些保护不等于不束缚,打破偏见才是解放。
我还想再问下一个问题:当思想被统一,不能质疑,您方觉得这是稳定还是思想的奴役呢?
反方二辩:你能重复一下吗?
正方三辩:当思想被统一,不能质疑的时候,您方觉得这是稳定还是思想的奴役?
反方二辩:首先你说思想统一,我又没有办法质疑你,完全打入一个强制的情境,这个思想体系固化了,我没有改造它改造的权利,它当然是思想的奴役。
正方三辩:您方给了一个非常离谱的大前提,思想固化但又没有改造权利,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好的,下一个问题您觉得自己走这条路和被逼走这条路,哪一个更愿意负责呢?
反方二辩:首先,真正自由应该是让你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走这条路,以及你要坚定自己走这条路的决心。而对方好像拿出来一个封建时代压迫已久的论调,说“我现在就压迫你,解除压迫就是绝对自由”。对方现在又拿类似问题问我:有东西压迫你,你是反抗还是不反抗?包括通过对方上上个问题说的,您方刚刚回答的这些问题,可以看出你一直在问“是不是有一个大前提”。当然说到绝对自由,也是有前提的,包括我再正面回答一下,瑞典的例子确实是自由带来的,但它并不是绝对自由带来的。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那当然是绝对自由带来的解放,人……对,那个是绝对自由,那个是自由带来的,并不是绝对自由带来的,我们只是拿那个例子再次印证观点。我的发言结束。
好的,感谢双方辩手。本环节结束。正方剩余时间为7分12秒,反方剩余时间为4分55秒。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接下来是陈词质询环节,有请正方二辩进行驳论或继续陈词,有请。我方刚才已经对“绝对的自由”定义非常明确:是无责任的放纵,而是责任与自主共生的一个状态。我方定义已明确,绝对的自由是在破除非必要强制后,遵循理性与内在价值的自主行动,它必然包含对自身选择的责任承担。以瑞典的职业自由为例,劳动者最可以自主选择职业,但同时也需要承担职业规划、收入管理的责任。正是因为他们在自由选择的同时,并且理性地承担了对应的责任,这恰恰印证了我方的观点:绝对的自由让个体从被迫服从转向主动负责,而这种责任意识就是人性成熟与解放的标志。
还有,对方刚才一辩提到人类不断发展,可是我们人类就是在不断发展,不断解放呀。从历史发展到朝代更替、历史兴衰,人类就是在一个又一个解放中成长,在一个又一个发展中不断进步,才造就了我们今天的生活,当然,我们也会发展得更好。对方可能会担忧破除非必要的强制会让社会陷入无序,但历史和现实已经给出了答案:真正的秩序不是靠强制压迫来维持的,而是个体在自由中通过理性协商形成的。比如说开源软件社区,正是绝对自由的一个实践样本。开发者不受商业公司的强势约束,完全遵循内在的兴趣与技术价值贡献代码,自发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协作规则,这种规则改变了世界的技术成果。这种自组织的秩序比外在强制的秩序更具有生命力,也更能激发个体的创造力。
再看我方一辩提到的性别平等案例:当社会破除女性应该回归家庭的精神枷锁,女性获得职业选择的绝对自由后,并没有导致家庭秩序崩溃,反而让家庭关系更趋向平等和互助。并且上海社科院2025年调研显示,性别平等程度越高的地区,家庭分工的满意程度提升了42%。这正是绝对的自由带来的理性秩序。
最后,我方想再次重申:绝对的自由的本质是去奴隶化,它让个体摆脱外在的压迫与内在的恐惧,真正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从瑞典的职业自由实践再到中国性别平等的进步,所有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绝对的自由不是对人性的毁灭,而是让人性从枷锁中挣脱,实现精神创造力与潜能的全面绽放。对方如果将绝对自由等同于放纵,这无疑是对我方定义的深刻曲解,并试图用秩序来否定自由,无疑是混淆了必要规则与非必要强制的边界。
好,下面有请反方三辩盘问,正方二辩有请。
反方三辩:那我再问一遍,您方认为自由和绝对自由之间的区别是?
正方二辩:自由是一个有边界、有限度、受外界约束的自主选择。而绝对的自由是指去掉所有非必要强制,只保留理性与不伤害他人的完全自主。
反方三辩:那他们两个之间其实没什么区别了,因为跟夹真是有区别的呀。
正方二辩:具体你继续解释吧,他们具体之间的区别到底以什么来划分呢?
反方三辩:就是。您刚才问的问题是自由和绝对自由的区别吗?
正方二辩:对,这个问题我已经重复了3遍了。
反方三辩:那就是我刚才回答的那个问题啊,自由是……好,可以吧,可以吧,我们借您方的例子来聊吧。在您方的认为之下,不管是瑞典也好,我国也好,您方均认为这些东西都属于绝对的自由,是吗?
正方二辩:对呀。
反方三辩:您方一辩将高福利高自由度的这些国家的成功案例、繁荣案例等价于绝对的自由,首先在我方看来,它只是一个相对的自由辅以其他的繁荣。既然如此,您方意思是您方希望我方来证明这些成功案例是对人类的毁灭吗?这是您方对于我方今天的期待吗?
正方二辩:我方对您方没有任何的期待。我们辩论应该是站在自己的观点、自己下的定义去讨论自己的立场,然后辩驳对方的立场。您方的辩题是“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毁灭”,我方的辩题是“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我们站在各自的立场,辩驳对方的立场,最后谁更有道理谁赢。
反方三辩:也就是说,绝对自由这个东西,又要有规则,又要有相当高的自由度,这两个点你方都要,对吧?然后规则又要……我们说的是这个规则,它并不是规则呀。我们说的是可以自由选择,就是在不伤害他人的自主前提下进行自由。那时候还是要顾忌吗?我不能伤害他人,这就是对我的一条规则,我不能迈过这条红线嘛。这就是你方告诉我。
正方二辩:是,所以在您方看来,不管是相对的还是有规则的,在您方看来都是绝对自由的,这一点我不知道这样的定义是如何立住的。接下来进行下一个问题,您方提了这么多非必要的规则,也就是说在自由的限度之内,您方可以做您方所有想要做的事情,是吗?
正方二辩:可以做想要做的事情。
反方三辩:但是肯定还是说犯罪呀。
正方二辩:可以了,也就是说您方认为瑞典的成功是自由带来的成功,对吗?
反方三辩:不是呀。
正方二辩:那是什么呢?我方今天想要跟你讲的是,瑞典之所以成功,是因为秩序带来了繁荣,而不是您方将要讲的所谓自由状态带来的繁荣。您方是否有点因果颠倒了呢?瑞典之所以能够享受这种自由,是因为它有全球领先的法治水平、极高的社会信任、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的高税收。可是,如果把这些东西全部拿掉,进入到真正的绝对自由,而不是您方自己定义的这种绝对自由状态,它难道还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如果您方一直要坚持您方的这个定义下的绝对自由,那我想我方双方之间其实没什么可聊的。
其次下一个问题,您方在一辩环节没有回答到的一个点是:既然你们此刻不为了生存谋生,那你们真正谋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正方二辩:我先回答一下您上一个问题。我认为瑞典的自由,它并不是秩序带来的,而是在绝对自由的场景下,个体通过理性协商形成了秩序,并不是说先有秩序再有自由。而且瑞典的成功还涉及资源、创新机构等多个方面,它不仅是一个秩序,更是创新驱动的结果。有自由,才可能会创新;如果不自由,所有东西都会被条条框框限制,怎么实现瑞典的这种繁荣呢?
反方三辩:第二个问题麻烦您再重申一下。
正方二辩:好,我刚已经把因果关系跟您方讲得很明白了,为什么是先秩序才有人家现在的相对自由,这一点我希望您方不要再做所谓的阐释了,这个确实没有意义。
反方三辩:那这种代价,也像您方所聊的这种限制,在您方的绝对自由之下不需要吗?这种限制在我方的绝对自由之下不需要吗?
正方二辩:有一些限制是在绝对自由下有的,有的限制是在绝对自由下没有的呀。您看您方一直拿不出一个标准,一直告诉我有的有的必要的不必要的,那这个标准由谁来衡量?您方刚刚也聊到了,他的成功不只是自由这个,或者其他各个方面之一,可是您方偏偏用其中之一的一个方面作为自己的立论,妄图证明它是对人类的解放,这是否有点强行呢?我就问到这儿。
好的,下面有请反方二辩进行驳论或继续陈词,有请。
反方二辩:首先对方一辩在我方一辩质询时,直接承认了所谓的绝对自由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最后拿了一个例子想证明绝对自由带来了什么,这次又拿瑞典和男女平等的例子。这就好比你不知道在哪找了个地方,来论证空中楼阁有多美丽——绝对自由实现了吗?或者说,绝对自由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落地过吗?对方说这是理想化的,但又说它确实带来了什么。我方认为,这所谓的绝对自由从来没有实现过。包括我方三辩在质询时一直在问您方,绝对自由和自由的关系是什么?您方跟我说,拿瑞典例子又说这是绝对自由,可这难道不是普通的自由吗?是人们创作的自由,这是自然赋予人们最基本的权利,这叫最基础的自由,而不是对方说的先吃饱饭、国家提供创作条件,合起来叫绝对自由。
我方三四辩在秩序的问题上已经说了,这些国家提供的东西都是建立在秩序基础之上,包括创作也需要遵守客观规律,这难道不是我方提到的秩序的一部分吗?我在研究科学时难道不需要遵守客观规律吗?不管是艺术还是劳动,难道不该遵循这些吗?这些难道不是秩序吗?社会制度难道不是秩序吗?对方又说社会制度是束缚,我的天,你在瑞典创造不出来的东西,跑到中国来就能创造出来了?这话可能奇怪,瑞典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提供相同科研条件下,你在瑞典创造不出来,在中国就能创造出来?这很奇怪。对方没有阐述规则和秩序是客观存在的,绝对自由到底是什么,只是说这些东西是好的,因为是绝对自由带来的,所以绝对自由带来了解放。
我方想说,“解放”这个词很宏伟,人们社会发展从19世纪开始向解放方向发展,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但您方说绝对自由都能做到,这显然没有阐述系统的科学的自由观。您方刚刚阐述的都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良好的经济基础推动了瑞典、上海等地的创作自由,这些都建立在私有财产和已存在的客观前提之上。您在谈论自由时,难道不指自由本身谈论的那些克制和约束吗?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好的,下面有请正方三辩盘问反方二辩。
正方三辩:各方辩友,您方今天把绝对的自由定义为完全没有任何约束可以为所欲为,那我方的定义明明是去除非必要强制、遵循理性与内在价值,您方到底是在反驳我方观点,还是在反驳您方自己造出来的东西呢?
反方二辩:我不理解,我不明白我到底是哪一句话说你们所说的绝对自由是什么?我一直在说你们所说的绝对自由和自由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一直在引用我方四辩和三辩在质询中的问题,您方所说的非必要前提、社会制度的束缚到底是如何在决定自由上体现的?您方一直没有正面回答,一直在拿自己编造的东西拆了又说,说了又拆。我一直问的都是绝对自由和自由的关系,绝对自由到底如何带来解放,我一直在质疑您方的逻辑链到底是怎样串起来的?
正方三辩:那这一点,我方刚才已经明确说过,是您方自己可能或许还不理解吧,这个咱们后续再说。
第二个问题:您方觉得真正的秩序是压出来的,还是自由人理性协商出来的呢?
反方二辩:我方如果认为秩序是协商出来的,而不是人们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那我觉得我们的辩论也失去了意义。我们没有认为啊。我在问你啊。首先我的回答既没有选A也没有选B,我说了秩序和规则是人类社会建立的基础,是客观规律,是人们在实践中认识到的并合理利用的,并不是协商出来的,也不是你们所谓的压出来的。
正方三辩:人类追求自由、反抗压迫,这难道是一种错吗?
反方二辩:还下一个问题,当人为了活下去被迫去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这是人性的实现还是扭曲呢?
正方三辩:你重复一下,我刚刚卡了,不好意思。从“人为了活下去被迫去做一个不喜欢的工作,这是人性的实现还是扭曲呢?”
反方二辩:首先人如果连活都活不下去的话,他没有资格谈论人性的实现。
正方三辩:哦,我知道你方才回答问题了,那么我方就觉得这是没办法,它不等于合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就是如何让人不再这么扭曲。
下一个问题:当女性被要求回归家庭,不能施展抱负,这是保护呢,还是一种束缚呢?
反方二辩:你没有办法剥离一个正确的客观前提,那么有一些女人待在家里确实是一种保护,有一些女人待在家里又是一种囚禁,你需要给我一个合理的大前提。
正方三辩:合理的大前提就是女性。我方想说的是,有些保护不等于不束缚,打破偏见才是解放。
我还想再问下一个问题:当思想被统一,不能质疑,您方觉得这是稳定还是思想的奴役呢?
反方二辩:你能重复一下吗?
正方三辩:当思想被统一,不能质疑的时候,您方觉得这是稳定还是思想的奴役?
反方二辩:首先你说思想统一,我又没有办法质疑你,完全打入一个强制的情境,这个思想体系固化了,我没有改造它改造的权利,它当然是思想的奴役。
正方三辩:您方给了一个非常离谱的大前提,思想固化但又没有改造权利,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好的,下一个问题您觉得自己走这条路和被逼走这条路,哪一个更愿意负责呢?
反方二辩:首先,真正自由应该是让你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走这条路,以及你要坚定自己走这条路的决心。而对方好像拿出来一个封建时代压迫已久的论调,说“我现在就压迫你,解除压迫就是绝对自由”。对方现在又拿类似问题问我:有东西压迫你,你是反抗还是不反抗?包括通过对方上上个问题说的,您方刚刚回答的这些问题,可以看出你一直在问“是不是有一个大前提”。当然说到绝对自由,也是有前提的,包括我再正面回答一下,瑞典的例子确实是自由带来的,但它并不是绝对自由带来的。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实现绝对的自由是对人的解放”,那当然是绝对自由带来的解放,人……对,那个是绝对自由,那个是自由带来的,并不是绝对自由带来的,我们只是拿那个例子再次印证观点。我的发言结束。
好的,感谢双方辩手。本环节结束。正方剩余时间为7分12秒,反方剩余时间为4分55秒。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有请。
首先您方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把一方面承认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一方面我自己定义出来一个绝对的自由,然后它具体是什么呢,也没有搞清楚。我方今天想讲的就是所谓实现了绝对的自由以后,大家可能会破坏掉这种秩序,破坏掉一些我们本应该去遵守的,或许看起来让我们没那么自由,但是却可以让我们在规则系统内实现更大的自由的这一种情境。为什么破坏自由会是一种毁灭呢?因为它破坏秩序,破坏秩序的本质是对于理性的消弭和对于所谓兽性的一种复辟。当我们抛弃了我们共同所建立下来、缔结下来的社会契约一般的秩序,转而依靠恐怖暴力、想法、欲望去驱使自己的行动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好像只是一个躯壳罢了。我们想聊的是,其实我们当下拥有的自由已经是一种集体高自由度的自由啊。你可能再往前一步,前面不是广阔的草原,它可能是一个悬崖。所以我方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一种绝对的自由,我方不要。我方不要为了这种海市蜃楼去飞蛾扑火,从而毁灭自己。这种所谓的绝对自由,恰恰是一种去人性化。它切断了我们构建出来的所有的安全、所有的文明,它是没有秩序的庇护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该如何去抵御曾经无秩序状态之下所进化出来的一些本能、一些欲望的吞噬。那些混乱之中,我不知道这样的人还不算毁灭,他算什么?或者说,这样的生物难道还能够拥有就当下我们所有的那些已有的、足够于去表述和生存的一些自由了吗?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一些不自由,它才能够促进你做更多自由的选择,而非进行盲目的铺陈。
好的,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有请。
这里我再次重申一下,我方对自由和绝对自由的定义,刚才你方已经问了很多遍了。普通的自由指的是有很多的外界限制、传统偏见、身份、规训,还有一些不必要的规定。你能选一点,但是你不能完全选,这是一种带着镣铐的选择。而我方定义的绝对自由是只守一条底线,不伤害他人,遵守必要的秩序。除此之外,去掉性别偏见,去掉身份歧视,去掉思想控制,还有生存压迫,然后再去掉一些不必要的强制。你可以完全自主,按理性按本性而活。
我们刚才已经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了,什么是绝对的自由,它会不会带来混乱,它到底是不是我们人的解放?刚才我们在一辩和二辩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首先,我方从一辩到二辩始终明确绝对的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它不是放纵,不是无底线,而是去掉非必要强制之后,人们按照自己的理性和内在价值自主选择的一种状态。
对方辩友一直试图把我方认为的绝对自由偷换为一个肆意的妄为,但这根本就不是我们的立场。我们所讨论的一个是让人不再被生存绑架,不再被偏见捆绑,甚至是不再被合理不合理的规则压制,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再一个就是对方担心自由会毁掉一个秩序,但是恰恰相反,强制带来的压抑自由,才更能催生理性的秩序。无论是制度的制约自由,还是性别平等带来的家庭更和谐,都证明当人不再被迫服从,反而会更理性地承担一些选择的责任,能更主动地维护一些良性的规则。真正稳定的社会从来不是靠压制变成的,而是靠自由、个体愿意负责支撑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解放,它是一个从被安排到我选择的过程。当一个人不用为了活下去而被迫去做不喜欢的工作,当一个人不用被世俗偏见捆绑住自己的人生,当一个人的价值是由自己去定义的,而不是由外界去评判的,这个就是潜能被激发,也就是人格被尊重,这是最实实在在的人的解放。
我方从定义到数据到现实案例,已经完整地证明,绝对的自由是去掉枷锁,而不是打开潘多拉的盲盒,是让人成为自己,不是让人走向毁灭。绝对的自由不是让人乱来,而是让人不再被奴役,不是毁灭人性,而是把人性从枷锁中释放出来,把这种枷锁面解放出来。
好的,下一个。
本环节结束,正方剩余时间为4分25秒,反方剩余时间为2分30秒。下面有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下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有请。
首先您方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把一方面承认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一方面我自己定义出来一个绝对的自由,然后它具体是什么呢,也没有搞清楚。我方今天想讲的就是所谓实现了绝对的自由以后,大家可能会破坏掉这种秩序,破坏掉一些我们本应该去遵守的,或许看起来让我们没那么自由,但是却可以让我们在规则系统内实现更大的自由的这一种情境。为什么破坏自由会是一种毁灭呢?因为它破坏秩序,破坏秩序的本质是对于理性的消弭和对于所谓兽性的一种复辟。当我们抛弃了我们共同所建立下来、缔结下来的社会契约一般的秩序,转而依靠恐怖暴力、想法、欲望去驱使自己的行动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好像只是一个躯壳罢了。我们想聊的是,其实我们当下拥有的自由已经是一种集体高自由度的自由啊。你可能再往前一步,前面不是广阔的草原,它可能是一个悬崖。所以我方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一种绝对的自由,我方不要。我方不要为了这种海市蜃楼去飞蛾扑火,从而毁灭自己。这种所谓的绝对自由,恰恰是一种去人性化。它切断了我们构建出来的所有的安全、所有的文明,它是没有秩序的庇护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该如何去抵御曾经无秩序状态之下所进化出来的一些本能、一些欲望的吞噬。那些混乱之中,我不知道这样的人还不算毁灭,他算什么?或者说,这样的生物难道还能够拥有就当下我们所有的那些已有的、足够于去表述和生存的一些自由了吗?正是因为我们有了一些不自由,它才能够促进你做更多自由的选择,而非进行盲目的铺陈。
好的,下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盘问小结,有请。
这里我再次重申一下,我方对自由和绝对自由的定义,刚才你方已经问了很多遍了。普通的自由指的是有很多的外界限制、传统偏见、身份、规训,还有一些不必要的规定。你能选一点,但是你不能完全选,这是一种带着镣铐的选择。而我方定义的绝对自由是只守一条底线,不伤害他人,遵守必要的秩序。除此之外,去掉性别偏见,去掉身份歧视,去掉思想控制,还有生存压迫,然后再去掉一些不必要的强制。你可以完全自主,按理性按本性而活。
我们刚才已经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了,什么是绝对的自由,它会不会带来混乱,它到底是不是我们人的解放?刚才我们在一辩和二辩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首先,我方从一辩到二辩始终明确绝对的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它不是放纵,不是无底线,而是去掉非必要强制之后,人们按照自己的理性和内在价值自主选择的一种状态。
对方辩友一直试图把我方认为的绝对自由偷换为一个肆意的妄为,但这根本就不是我们的立场。我们所讨论的一个是让人不再被生存绑架,不再被偏见捆绑,甚至是不再被合理不合理的规则压制,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再一个就是对方担心自由会毁掉一个秩序,但是恰恰相反,强制带来的压抑自由,才更能催生理性的秩序。无论是制度的制约自由,还是性别平等带来的家庭更和谐,都证明当人不再被迫服从,反而会更理性地承担一些选择的责任,能更主动地维护一些良性的规则。真正稳定的社会从来不是靠压制变成的,而是靠自由、个体愿意负责支撑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解放,它是一个从被安排到我选择的过程。当一个人不用为了活下去而被迫去做不喜欢的工作,当一个人不用被世俗偏见捆绑住自己的人生,当一个人的价值是由自己去定义的,而不是由外界去评判的,这个就是潜能被激发,也就是人格被尊重,这是最实实在在的人的解放。
我方从定义到数据到现实案例,已经完整地证明,绝对的自由是去掉枷锁,而不是打开潘多拉的盲盒,是让人成为自己,不是让人走向毁灭。绝对的自由不是让人乱来,而是让人不再被奴役,不是毁灭人性,而是把人性从枷锁中释放出来,把这种枷锁面解放出来。
好的,下一个。
本环节结束,正方剩余时间为4分25秒,反方剩余时间为2分30秒。下面有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反方三辩主要论述了以下内容:指出对方对绝对自由的定义不清晰且存在矛盾,认为实现绝对自由会破坏秩序,而破坏秩序的本质是消弭理性、复辟兽性,会使人依靠恐怖暴力和欲望行动,如同躯壳;强调当下的自由已是集体高自由度的自由,绝对自由如同悬崖,是去人性化的,会切断安全与文明,使人难以抵御本能和欲望的吞噬,最终导致毁灭。
正方三辩主要论述了以下内容:重申绝对自由的定义,即只守不伤害他人和遵守必要秩序的底线,去掉性别偏见、身份歧视、思想控制、生存压迫及不必要强制,使人能按理性和本性自主选择;强调绝对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对方存在偷换概念;认为强制压抑自由才会破坏秩序,自由能催生理性秩序,使人更理性承担责任和维护良性规则;指出解放是从被安排到自主选择的过程,绝对自由能激发潜能、尊重人格,是人的解放,而非毁灭。
正方人到齐了吗?中方代表。看看一下,等一下行。哦,没有。怎么了?进不来吗?我这个管控是解开了,等一下,行。反方人来齐了吗?行了,行。正方人要是齐了,代表及时告诉我。会议号,我发在这个群里了。会议号发在群里了,6937705544。等一下。好的。接下来是紧张刺激的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4分钟,下面有请正方率先发言。正方能听到我说话吗?能听到的话周芳,开始吧。好的。
对方刚才我们已经把自由和绝对自由区分得很清楚了,我不知道对方还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还想再说什么吗?
哦,好,那我来问。对方既然认为绝对自由包含着理性思考,也就是说你会理性地给自己制定规则,那我想问的就是,当你在制定规则的这一刻,你还自由吗?
是先自由后有规则吗?我们肯定是根据这个自由,然后一点一点摸索出很多人慢慢摸索出来的秩序,先保证我们觉得自由,并且来制定这个秩序的呀。你会不会给自己制定一些规则呢?为什么要给自己制定一些规则呢?
比方说我准备考研,我的规划是明天要6点起床,那这个规则需不需要我自己制定?还是说我就每天睡到自然醒?我肯定会给自己制定好。那你制定规则的这一刻,你是自由的吗?
是自由的呀,因为我想自由,我觉得自由,所以我才可以自己执行规则。然后,你就是说,如果不实现绝对自由的话,我就可以不用执行这个规则,这就是我想就想,我不想就不想。
那你制定了这个规则之后,规则制定了,你要服从这个规则。那明天我给自己制定规则是5点必须起床,这个时候闹钟响了,我不想起,那这种起床是不是对于你自由的损伤?
我强迫自己起床,我想起就起,我不想起就不起。我知道我明天6点起床,那我没起来,我就不起了。首先,对方会跟我说,我自己设立一个目标给自己,给我制定规则,到时候不想遵守就可以打破。那么,前者我姑且也认为对方遵守了一种康德式的反思式的主观自由,就是意识到自己该做什么,并且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我就去做它。
不好意思,对方后来又跟我说,因为我最近的目标是考研,我每天都得5点起床,我一定要把这个研考了,所以5点钟我不想起,那我就不起了。那么,对方是否要用主观来限制?我想起就起,我不想起就不起。这跟那种消极自由,也就是我刚才一直提到的消极自由有什么差别呢?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我想打破我自己设立的规则,我就去打破。这难道不是对自由本身的亵渎和玩弄吗?
考研的例子算是一种自律吧。那这个自律其实也就是一种自由,我方没有切割自律和自由的任何关系。我说的康德式的自由,主观的自由,强调的就是自律即自由。但是对方认为我每天从早睡到晚,一顿饭不吃,这也叫自由,但事实上这叫自由吗?用你们的话来说,他没有劳动,没有参与生产,没有创新,凭什么叫自由呢?就是废柴一个,对不对?我方第一个问题就问了,你方认为这是自由吗?这甚至就是你们所说的绝对自由,而且我说这是康德式的自由,你方也没有反驳呀。
对方说,对呀,你说的好对,这个自律式的自由跟我们的绝对自由是一样的。但我现在告诉你,他叫主观自由,他就是康德式的自由,是反思式的自由,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对方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你就告诉我,我想打破它就打破它,这难道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哦,对,是康德式的自由呀。
对方在反驳我方关于康德式自由时,又问什么是康德式自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方在陈述前提时说“我该考研,我制定规则”,你是不是该遵守?我方承认是该遵守,然后又问,那现在怎么办?你又说不想起就不起,但是我前面问的是,这是不是康德式自由,你们没有反驳我说,那我就可以理解为,你们承认这是康德式自由的前提下,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却又否定自己不该做,这难道不是既承认又否定的暧昧态度吗?
我们刚才已经说得很明确了,绝对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我问你该不该做,你说是该做;我问你要不要做,你说不要做。这显然是矛盾的。我们刚才说的是一个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实现的状态。考研的例子也是一种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实现,我自己选择制定规则,自己负责,我可以强迫自己起床,也可以不起床,不起床就实现不了目标,起床就可以实现自我状态。
再一个,我们说的有底线,就是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权利,这是前提,不是约束,也不是强制,而是去掉多余的束缚。
你把自己制定的规则称为非必要的前提,我放弃了,不讨论了。我该考研,我觉得目标就是要10点起,你跟我说不要定时间起,你既承认它又否定它,说这是睡觉的前提,这种压迫简直不可理喻。
我们这一块已经很明确了,自由是可以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实现的。想不想其实是在实现自我,在实现绝对自由的大前提下,我们才去做这些。我方从...哎呀我没话说,所以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正方如果放弃自由辩论环节,可以进行下一个环节。
放弃了。
好的。再次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正方人到齐了吗?中方代表。看看一下,等一下行。哦,没有。怎么了?进不来吗?我这个管控是解开了,等一下,行。反方人来齐了吗?行了,行。正方人要是齐了,代表及时告诉我。会议号,我发在这个群里了。会议号发在群里了,6937705544。等一下。好的。接下来是紧张刺激的自由辩论环节,时间各4分钟,下面有请正方率先发言。正方能听到我说话吗?能听到的话周芳,开始吧。好的。
对方刚才我们已经把自由和绝对自由区分得很清楚了,我不知道对方还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还想再说什么吗?
哦,好,那我来问。对方既然认为绝对自由包含着理性思考,也就是说你会理性地给自己制定规则,那我想问的就是,当你在制定规则的这一刻,你还自由吗?
是先自由后有规则吗?我们肯定是根据这个自由,然后一点一点摸索出很多人慢慢摸索出来的秩序,先保证我们觉得自由,并且来制定这个秩序的呀。你会不会给自己制定一些规则呢?为什么要给自己制定一些规则呢?
比方说我准备考研,我的规划是明天要6点起床,那这个规则需不需要我自己制定?还是说我就每天睡到自然醒?我肯定会给自己制定好。那你制定规则的这一刻,你是自由的吗?
是自由的呀,因为我想自由,我觉得自由,所以我才可以自己执行规则。然后,你就是说,如果不实现绝对自由的话,我就可以不用执行这个规则,这就是我想就想,我不想就不想。
那你制定了这个规则之后,规则制定了,你要服从这个规则。那明天我给自己制定规则是5点必须起床,这个时候闹钟响了,我不想起,那这种起床是不是对于你自由的损伤?
我强迫自己起床,我想起就起,我不想起就不起。我知道我明天6点起床,那我没起来,我就不起了。首先,对方会跟我说,我自己设立一个目标给自己,给我制定规则,到时候不想遵守就可以打破。那么,前者我姑且也认为对方遵守了一种康德式的反思式的主观自由,就是意识到自己该做什么,并且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我就去做它。
不好意思,对方后来又跟我说,因为我最近的目标是考研,我每天都得5点起床,我一定要把这个研考了,所以5点钟我不想起,那我就不起了。那么,对方是否要用主观来限制?我想起就起,我不想起就不起。这跟那种消极自由,也就是我刚才一直提到的消极自由有什么差别呢?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我想打破我自己设立的规则,我就去打破。这难道不是对自由本身的亵渎和玩弄吗?
考研的例子算是一种自律吧。那这个自律其实也就是一种自由,我方没有切割自律和自由的任何关系。我说的康德式的自由,主观的自由,强调的就是自律即自由。但是对方认为我每天从早睡到晚,一顿饭不吃,这也叫自由,但事实上这叫自由吗?用你们的话来说,他没有劳动,没有参与生产,没有创新,凭什么叫自由呢?就是废柴一个,对不对?我方第一个问题就问了,你方认为这是自由吗?这甚至就是你们所说的绝对自由,而且我说这是康德式的自由,你方也没有反驳呀。
对方说,对呀,你说的好对,这个自律式的自由跟我们的绝对自由是一样的。但我现在告诉你,他叫主观自由,他就是康德式的自由,是反思式的自由,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对方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你就告诉我,我想打破它就打破它,这难道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哦,对,是康德式的自由呀。
对方在反驳我方关于康德式自由时,又问什么是康德式自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方在陈述前提时说“我该考研,我制定规则”,你是不是该遵守?我方承认是该遵守,然后又问,那现在怎么办?你又说不想起就不起,但是我前面问的是,这是不是康德式自由,你们没有反驳我说,那我就可以理解为,你们承认这是康德式自由的前提下,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却又否定自己不该做,这难道不是既承认又否定的暧昧态度吗?
我们刚才已经说得很明确了,绝对自由不是为所欲为,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我问你该不该做,你说是该做;我问你要不要做,你说不要做。这显然是矛盾的。我们刚才说的是一个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实现的状态。考研的例子也是一种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实现,我自己选择制定规则,自己负责,我可以强迫自己起床,也可以不起床,不起床就实现不了目标,起床就可以实现自我状态。
再一个,我们说的有底线,就是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权利,这是前提,不是约束,也不是强制,而是去掉多余的束缚。
你把自己制定的规则称为非必要的前提,我放弃了,不讨论了。我该考研,我觉得目标就是要10点起,你跟我说不要定时间起,你既承认它又否定它,说这是睡觉的前提,这种压迫简直不可理喻。
我们这一块已经很明确了,自由是可以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实现的。想不想其实是在实现自我,在实现绝对自由的大前提下,我们才去做这些。我方从...哎呀我没话说,所以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
正方如果放弃自由辩论环节,可以进行下一个环节。
放弃了。
好的。再次感谢双方辩手,下面有请评委填写打分表。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