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方任何一位选手进行提问,时长1分钟,有请。不投的本质是直接伤害自己的最佳好工作?谁对新手施加伤害,谁就该承担对应的后果。请反方二辩回答。
如对方所说,如果直接伤害者的罪责最大,那么我可以认同这一点。不过屠夫只是为了生计去劳作,而复仇却不是逞一时之快,而是要斩断苦难的根源。如果只是认为亲手杀了猪就一定要找屠夫复仇,那么杀了一个屠夫,接下来会有千千万万个屠夫接踵而至,悲剧只会无限轮回。只有找到最根本的根源,只要食客没有想要吃猪肉的欲望,那么猪就不会被杀。
想法和需求是行为的前提,没有想法的行为,哪来的行动?有欲望才会产生后续行为。难道有人想买东西,店家帮人也要顾客负责吗?不好意思。杀人犯去买刀,拿到刀的人有错吗?
首先,如果说卖刀的人知道对方要杀人还提供刀具,那确实有错。但如果没人去买刀,卖刀的又怎么会知道对方的用途?如果别人用刀,卖刀的又怎么会知晓?所以这个环节是公辩,现在是自由辩论,不能一来一往的。你问完了就可以坐下了,剩下的三分都是给反方的时间,反方回答完就可以对对方进行提问。明白明白。
对反方任何一位选手进行提问,时长1分钟,有请。不投的本质是直接伤害自己的最佳好工作?谁对新手施加伤害,谁就该承担对应的后果。请反方二辩回答。
如对方所说,如果直接伤害者的罪责最大,那么我可以认同这一点。不过屠夫只是为了生计去劳作,而复仇却不是逞一时之快,而是要斩断苦难的根源。如果只是认为亲手杀了猪就一定要找屠夫复仇,那么杀了一个屠夫,接下来会有千千万万个屠夫接踵而至,悲剧只会无限轮回。只有找到最根本的根源,只要食客没有想要吃猪肉的欲望,那么猪就不会被杀。
想法和需求是行为的前提,没有想法的行为,哪来的行动?有欲望才会产生后续行为。难道有人想买东西,店家帮人也要顾客负责吗?不好意思。杀人犯去买刀,拿到刀的人有错吗?
首先,如果说卖刀的人知道对方要杀人还提供刀具,那确实有错。但如果没人去买刀,卖刀的又怎么会知道对方的用途?如果别人用刀,卖刀的又怎么会知晓?所以这个环节是公辩,现在是自由辩论,不能一来一往的。你问完了就可以坐下了,剩下的三分都是给反方的时间,反方回答完就可以对对方进行提问。明白明白。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此环节存在明显程序混淆(攻辩阶段却出现类似自由辩论的表述),且正方提问未形成有效闭环,直接进入观点陈述。核心逻辑路径为"寻仇应找根源→食客欲望是需求根源→屠夫仅为工具执行者"。
反方二辩来向正方提问,正方观点中回答的证据。我想问,如果食客是亲手伤害者,那么食客是根本根源,如果没有食客的根源去想要去输出的话,屠户为什么要去杀猪?
首先,人都会有欲望。如果食客的欲望是让他不会杀猪,但是如果没有食客这个身份,食客的欲望,他会促使自己变成新的一个新的一个屠户。他的屠户,他是永远是杀猪的那一思想,他只要杀猪,他就存在。但是大家不是说到前面,他说食客是主动的,而我屠户是被动的。我们也有说我们这方也有说过,屠户他是自愿成为的屠户,而他是自愿杀猪。如果食客他只是正常的消费,正常的小需求时,客也要去吃饭,人是需要吃饭去生存的,只是他是正常的消费,而反方这个是因果混淆,无辜是直接杀害,而食客,他是没有直接的原因。
难道你就还是提了这个例子?原来难道你买菜刀,你去伤了人?你这个问题不是找你,而是去找那个卖菜刀的人吗?而且还有历史上的荆轲刺秦,他的责任在执行他的荆轲,而不是给荆轲提供经济的人。
现在我要问3遍。如果你买了刀子,你去找刀头老板,你不去找刀租老板,反而去找卖小麦的人报仇,按你这个逃,按你们光这个藏道的逻辑,天下没有一个人能逃到我追责,唯独真拿到凶器反而成了替罪羊了吗?
三辩坐下,三辩坐下,我方正方三辩说完并提出质疑之后就行了。
反方二辩来向正方提问,正方观点中回答的证据。我想问,如果食客是亲手伤害者,那么食客是根本根源,如果没有食客的根源去想要去输出的话,屠户为什么要去杀猪?
首先,人都会有欲望。如果食客的欲望是让他不会杀猪,但是如果没有食客这个身份,食客的欲望,他会促使自己变成新的一个新的一个屠户。他的屠户,他是永远是杀猪的那一思想,他只要杀猪,他就存在。但是大家不是说到前面,他说食客是主动的,而我屠户是被动的。我们也有说我们这方也有说过,屠户他是自愿成为的屠户,而他是自愿杀猪。如果食客他只是正常的消费,正常的小需求时,客也要去吃饭,人是需要吃饭去生存的,只是他是正常的消费,而反方这个是因果混淆,无辜是直接杀害,而食客,他是没有直接的原因。
难道你就还是提了这个例子?原来难道你买菜刀,你去伤了人?你这个问题不是找你,而是去找那个卖菜刀的人吗?而且还有历史上的荆轲刺秦,他的责任在执行他的荆轲,而不是给荆轲提供经济的人。
现在我要问3遍。如果你买了刀子,你去找刀头老板,你不去找刀租老板,反而去找卖小麦的人报仇,按你这个逃,按你们光这个藏道的逻辑,天下没有一个人能逃到我追责,唯独真拿到凶器反而成了替罪羊了吗?
三辩坐下,三辩坐下,我方正方三辩说完并提出质疑之后就行了。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各位好,害群之马?不,是“害风免义”应为口误,结合辩题应为“害群之马”不对,哦原句是“害风免义,利义先行”,结合语境应该是语音转写错误,正确应为“害群之马?不,不对,原句是“害风免义,利义先行”可能是“害人害己?不,是“义字当先,利字在后”?不对,严格按保真,保留原转写的“害风免义,利义先行”,只修正明确的错字。
重新整理:
各位好,害风免义,利义先行。那我们先来分析一遍题中的几个关键词:猪是指被害对象,食客为直接伤害对象,十个为间接消费群体。
而我方之所以坚持猪要寻仇要找屠户,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从猪的视角来分析。在猪的一生中,真正终结其生命的环节在于屠户的操作,而不在食客的嘴里。真正让猪在生前感到痛苦的只有屠户,所以要寻求报复,理应找屠户。 其次,从法律与情理的角度上来讲,直接造成死亡结果的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谁的手沾血,谁就应该遭到报应。而屠户正是这样一个直接伤害者的角色,所以主要报复就应当找屠户。 再者,从逻辑的角度来分析,屠户并不是被动执行者——执行者的定义是被强迫、不得不做,而屠户是自愿选择当屠户。如果将屠户的行为追溯到本源,那一开始将猪驯化的古人难道也有罪了?将食客的客观需求等同于加害行为,本身本就是偷换概念,所以猪要寻求报复,只能找屠户。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猪的生存终结环节、法律情理还是逻辑层面,我方都坚定地认为,猪要寻仇就只能找屠户。
对方一辩发言结束,对方一辩的发言有理有据,我。
各位好,害群之马?不,是“害风免义”应为口误,结合辩题应为“害群之马”不对,哦原句是“害风免义,利义先行”,结合语境应该是语音转写错误,正确应为“害群之马?不,不对,原句是“害风免义,利义先行”可能是“害人害己?不,是“义字当先,利字在后”?不对,严格按保真,保留原转写的“害风免义,利义先行”,只修正明确的错字。
重新整理:
各位好,害风免义,利义先行。那我们先来分析一遍题中的几个关键词:猪是指被害对象,食客为直接伤害对象,十个为间接消费群体。
而我方之所以坚持猪要寻仇要找屠户,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从猪的视角来分析。在猪的一生中,真正终结其生命的环节在于屠户的操作,而不在食客的嘴里。真正让猪在生前感到痛苦的只有屠户,所以要寻求报复,理应找屠户。 其次,从法律与情理的角度上来讲,直接造成死亡结果的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谁的手沾血,谁就应该遭到报应。而屠户正是这样一个直接伤害者的角色,所以主要报复就应当找屠户。 再者,从逻辑的角度来分析,屠户并不是被动执行者——执行者的定义是被强迫、不得不做,而屠户是自愿选择当屠户。如果将屠户的行为追溯到本源,那一开始将猪驯化的古人难道也有罪了?将食客的客观需求等同于加害行为,本身本就是偷换概念,所以猪要寻求报复,只能找屠户。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猪的生存终结环节、法律情理还是逻辑层面,我方都坚定地认为,猪要寻仇就只能找屠户。
对方一辩发言结束,对方一辩的发言有理有据,我。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猪寻仇对象的确定应依据:1. 猪的主观痛苦感知来源 2. 直接造成死亡结果的责任归属 3. 行为的主动性与因果关系的直接性
首先我们要理清概念,今天讨论的是不同人对责任归属的不同看法。最后造成痛苦的核心责任,而非痛苦的承受者。
进行这种不负责任的屠杀行为的根源,在一定程度上,是肉类消费的需求模式。从因果源头来看,所有伤害的根本,还是不同的消费对象。因为世间有买卖才有伤害,正因为有食客想吃肉,所以市场才会存在养殖与屠宰的行业。如果没有人消费,屠宰行业从一开始就不会存在。
第二,从行为本质来讲,食客是主动选择伤害、享受伤害结果的一方。普通从业者只是为了生存劳作,是被动为之。而每一个食客都主动选择食用肉类,用自己的消费行为不断维系这条伤害链条,主动促成了伤害的发生。
所以我方观点认为,猪要寻仇,应该找食客。
感谢双方一辩的理论。接下来进入公辩阶段。
首先我们要理清概念,今天讨论的是不同人对责任归属的不同看法。最后造成痛苦的核心责任,而非痛苦的承受者。
进行这种不负责任的屠杀行为的根源,在一定程度上,是肉类消费的需求模式。从因果源头来看,所有伤害的根本,还是不同的消费对象。因为世间有买卖才有伤害,正因为有食客想吃肉,所以市场才会存在养殖与屠宰的行业。如果没有人消费,屠宰行业从一开始就不会存在。
第二,从行为本质来讲,食客是主动选择伤害、享受伤害结果的一方。普通从业者只是为了生存劳作,是被动为之。而每一个食客都主动选择食用肉类,用自己的消费行为不断维系这条伤害链条,主动促成了伤害的发生。
所以我方观点认为,猪要寻仇,应该找食客。
感谢双方一辩的理论。接下来进入公辩阶段。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我们现在最激动人心的环节,接下来是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8分钟时间,请双方辩手交替发言,积极交锋,首先有请正方发言。
我方坚持认为,猪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先动手的人,没有他的反杀行为,猪根本不会失去生命。就像历史上的荆轲刺秦,荆轲自行执行任务,在执行任务时被提供兵器的人,买猪肉的、买猪肉的时刻,吃猪肉的时刻只是正常消费,和猪的死亡没有直接结果关系。如果你买菜刀不伤人,难道就要找菜刀吗?菜刀商家吗?反方不要混淆概念,直接杀害者才是该负责的对象,而屠夫是唯一真正剥夺猪生命的角色,这是无可辩驳的直接加害关系。这像现实中伤人案,持刀行凶的人要负全责,绝不会把责任推给卖给他刀的人。很多时候食客只是正常完成消费,并没有参与宰杀,没有主动伤害猪,而这种消费行为和主动杀猪是两码事。反方,你是餐厅便一盘炒青菜,就相当于你自己去拔韭菜自己去炒的吗?难道你买的作业本是你自己产书到的本子想要自己来用吗?如果按照你们这个逻辑的话,卖饲料给猪吃的人和运猪去市场的人都有责任。唯一动手的时候,服务别拿消费者当行凶,别套个概念,买个包子,你不去找包子铺老板,你反而去找顾客,还得找人报仇啊,你们这个强盗逻辑,真的天下没有一个人是没有责任的,没有一个人是没有施加伤害的。拿刀行凶的人,他难道真的是无辜的吗?按你们这个逻辑,根本说不通。
首先根据你最有利的两个观点,第一个是荆轲刺秦,那么你的比喻就已经不恰当了。试想,如果一个人是卖刀的,他把刀卖给任何人,荆轲来买刀,他可以用来干任何事情,但他偏偏拿来刺秦。所以卖刀的人,不属于食客那一类。真正属于食客的是出酬劳,然后去指使荆轲,让他去刺秦的人。那么,荆轲首先是直接动手杀人的人,但因为荆轲的行动是被指派任务,所以指派任务的人才是幕后主使。这是一个环节,而你们认为的食客,就是养猪、杀猪、买猪吃猪。你们认为这个链条在生产力里面就会有问题。而我们这个行为如果这么说的话,卖东西也是其中一个行为环节、生产环节,那么这个生产环节也是有问题的。那么我方认为,我们并没有说整个生产链都有问题,我们只是追求根本,根本就是那一个花钱去让荆轲去刺秦的人,也就是别人花钱去买猪肉,让屠夫去杀猪的那一个人。我没有说整个生产链有问题,你们这边是在强词夺理,有什么话要说?按理来说,追溯本源的话,那首先驯化野猪的人才有让屠夫有机会去杀猪,不然猪就是一头野兽,根本杀不了。那你们说要追溯到本源,不应该追溯到把猪驯化,驯化为家禽的主人吗?这才是本源,要不然哪来的猪让屠夫杀?我们认为你们方的观点是要追求服务这个杀猪工具的责任吗?养殖者、买家只是供需关系,没有亲手实施伤害,而主动选择伤害的人,主观过错远大于别人。请对方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我们认为,你们是主张惩罚的是屠夫,这个直接杀猪的角色吗?这样的一个工具,它本来就不具有直接杀人的功能。工具如果只是工具,可以用来砍树、砍柴什么都可以,但只是因为使用这个工具的人,想要让它拿去害人,所以我们追寻的追责人不是工具,是使用工具的人。工具用到好人手里,可以成为代表正义的利刃,但如果到坏人手里,就成为杀人的工具了,所以我们追寻的不是工具,是使用工具的人。
我刚刚说工具是指屠夫,但是对方辩手一直在说工具不是根源,而是使用工具的人。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屠夫其实没有错?当时你方四辩是说工具,他说我们追责的是工具,而工具不等于同谋。你把一个人比作一个工具,这合适吗?再问,你们的观点是说要去找屠夫,那你刚刚一直在为屠夫摆脱责任,也就是说屠夫如果不是那个工具的话。我的意思是你刚刚一直在说屠夫只是这个工具,而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责任的。而我们刚刚比喻的是屠夫是一个工具,工具是没有错的,那么也就是说对方辩友的观点是与我方一样的。
首先,你把屠夫直接比作工具,这就不成立。所谓工具本来就不具有任何性质,没有好坏,它取决于使用者。当时你们说我方不是在为屠夫辩护,我刚说了,工具使用者有两类,一类是好的,一类是坏的,坏的那一类才是施暴者。好的那一类不是屠夫,坏的那一类是使用刀去杀了猪的人,我们称他为施暴者。懂吗?我们说的使用工具去做好事的人,并不是屠夫。我没有在为屠夫辩护。我方认为,因为好人和坏人使用了同一个工具,使用者的内心不同,那么这个好坏的心理是怎么来的?是由于他去做这件事,是否有利益可求,那么这个利益,我方认为这个利益才是食客的动机。
先工具这块,我就问你们方几个问题,同样食客就是不能买到,不过也是不能买到,他们都有刀,为什么食客不去杀猪,而是屠夫会杀猪?因为屠夫只是参与整个链条的一个环节,食客想要吃到猪肉,肯定得通过屠夫这一环节。所以屠夫其实就是整个流水线上的一个工具,他负责把猪杀掉,然后把它变成食物,提供给食客。所以他其实也不算是一个工具,说说不过这个工具,但是实则不然。如果食客真的要亲自杀猪,他能不亲自去,而且不会觉得麻烦吗?其实他当时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活下去,吃饭是为了自己的健康,他只是有利益关系,他只是想要吃到猪肉,所以他是自主性选择。而食客不管是干什么,吃什么,他都是被迫选择性?他必须要吃。可是如果你想要用一张纸来写作业,那难道你还得去自己砍树自己造纸出来吗?我刚才已经说了,为什么食客要吃猪肉,为什么食客不自己杀猪,正好就是说你要用纸,为什么你就自己去造纸呢?因为食客只是环节的最后一步,就是使用者,而不是中间的制造商。也就是说,如果像造纸、做作业本这块,食客只是需求,他没有自主去进行砍伐。如果食客真的是最重要的,直接处理他的行为的话,他阐述还是直接点,而你的食客只是间接的给了一个理由。那如果没有这个理由,那还会有人去杀人,会有人砍树吗?如果人不砍树,就没有纸了。为什么呢?人为什么会知道?如果你没有制造出来这个东西,他为什么有知道这东西而去买这个东西?如果你不把猪肉端上来,他们为什么会想去吃猪肉?如果你不卖作业本,他为什么会去买本子写作业?这一切都是需求而已。人类之所以能进步,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需求。因为需要记录东西,所以他们会找各种各样的东西来进行记录。而这个过程中就诞生了像屠夫、造纸工人这样的职业。这些都是根据需求而诞生的,所以一切的根源都是在需求。需求可以催生产业,但能直接造成伤害吗?那既然不是直接动手,那我问你,那如果出现了一场车祸,那是不是应该怪一个方向盘,而不是怪开车的人呢?
有需求就是代表有行动力。我们上次演讲就说过,是先有行动力,再有动力。而食客他只是一个需求,但他没有去行动,他只是把这个需求传达给了屠夫,所以屠夫才是行动者,他的身体行动才会有动力。对方的漏洞在于,这些所有的职业,所有的流程都是慢慢衍生出来的。最开始人们想要吃猪肉,确实得亲力亲为,但后来由于需求的增加,有人发现了这其中有利可图,所以才出现了专门的屠夫这个职业,专门的造纸工人这个职业,否则的话,确实,你想要什么,你得自己动手。我方认为,首先我发现了你方的三个漏洞。第一,你们把直接需求变成了直接伤害;第二,按照你刚刚的方向盘的例子,你说直接怪方向盘而不是开车的人,我们这边的屠夫是直接造成伤害者,也就是开车的人,所以你刚刚的观点就直接肯定了我方的观点,就是要怪开车的人;第三,你刚刚说是因为需求才产生了这些行业,而屠夫是因为有利可图才去做的,所以你方确认了屠夫是有选择的,他选择了成为屠夫,才会去杀猪。而你方达到了深刻的误区,例子,你在脑海里想你杀了个人,难道你就有罪了吗?就是你的想法,你的需求,那想你杀了个人,难道法律会直接说你想法里有畏罪,所以你要坐牢吗?难道可以这样吗?那我们认为,这一个想法,如果你只是想想的话,那么屠夫也不会诞生了。其实你们方最大的漏洞就是,你们方的逻辑就是只要参与上游的人,他就是供应链的一部分,就是规则的一部分。不管上游是杀动物、杀人,还是干什么,本身都是参与生产。你们所做的是自杀行为,你提供刀具,就相当于自杀了。那么我方再一次陈述我们的观点,你的这个将食客比喻成卖刀具的人是错误的,因为卖刀具的人并没有直接导致屠夫去杀猪。那么屠夫杀猪的真正根本原因是食客为屠夫提供了利益。你方刚刚说,食客不等于直接卖刀的人,那你就是在为食客说法,做食客无罪辩护。因为有需求,他才有市场,你方当是认同我方观点,食客才是根源。
我方认为,从各个角度来说,都是从需求上才会有后面发生的一切。就比如说在国际法中,《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核心就是减少消费需求,比如全球自然贸易界就是直接针对买家而非猎人,也是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0条,禁止使用非法购买的野生动物,将使用者定为第一责任主体,而不是猎人。还有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23年的报告中,全球猪肉的年均消费量大约为1亿吨,直接驱动了屠宰行业规模的发展。那么在德国的超市中,当猪肉下架后,当地屠宰场一周内屠宰量减少30%,这也说明了需求才是推动屠宰行业的核心。在中国每年会出栏大约5亿头猪,需求每减少1%,就会减少500万头猪的屠宰量。刑法中教唆犯罪的量刑一般要大于实行犯罪,所以这些都可以说明需求才是根本。
下面进入总结陈述环节。
我们现在最激动人心的环节,接下来是自由辩论环节,双方各有8分钟时间,请双方辩手交替发言,积极交锋,首先有请正方发言。
我方坚持认为,猪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先动手的人,没有他的反杀行为,猪根本不会失去生命。就像历史上的荆轲刺秦,荆轲自行执行任务,在执行任务时被提供兵器的人,买猪肉的、买猪肉的时刻,吃猪肉的时刻只是正常消费,和猪的死亡没有直接结果关系。如果你买菜刀不伤人,难道就要找菜刀吗?菜刀商家吗?反方不要混淆概念,直接杀害者才是该负责的对象,而屠夫是唯一真正剥夺猪生命的角色,这是无可辩驳的直接加害关系。这像现实中伤人案,持刀行凶的人要负全责,绝不会把责任推给卖给他刀的人。很多时候食客只是正常完成消费,并没有参与宰杀,没有主动伤害猪,而这种消费行为和主动杀猪是两码事。反方,你是餐厅便一盘炒青菜,就相当于你自己去拔韭菜自己去炒的吗?难道你买的作业本是你自己产书到的本子想要自己来用吗?如果按照你们这个逻辑的话,卖饲料给猪吃的人和运猪去市场的人都有责任。唯一动手的时候,服务别拿消费者当行凶,别套个概念,买个包子,你不去找包子铺老板,你反而去找顾客,还得找人报仇啊,你们这个强盗逻辑,真的天下没有一个人是没有责任的,没有一个人是没有施加伤害的。拿刀行凶的人,他难道真的是无辜的吗?按你们这个逻辑,根本说不通。
首先根据你最有利的两个观点,第一个是荆轲刺秦,那么你的比喻就已经不恰当了。试想,如果一个人是卖刀的,他把刀卖给任何人,荆轲来买刀,他可以用来干任何事情,但他偏偏拿来刺秦。所以卖刀的人,不属于食客那一类。真正属于食客的是出酬劳,然后去指使荆轲,让他去刺秦的人。那么,荆轲首先是直接动手杀人的人,但因为荆轲的行动是被指派任务,所以指派任务的人才是幕后主使。这是一个环节,而你们认为的食客,就是养猪、杀猪、买猪吃猪。你们认为这个链条在生产力里面就会有问题。而我们这个行为如果这么说的话,卖东西也是其中一个行为环节、生产环节,那么这个生产环节也是有问题的。那么我方认为,我们并没有说整个生产链都有问题,我们只是追求根本,根本就是那一个花钱去让荆轲去刺秦的人,也就是别人花钱去买猪肉,让屠夫去杀猪的那一个人。我没有说整个生产链有问题,你们这边是在强词夺理,有什么话要说?按理来说,追溯本源的话,那首先驯化野猪的人才有让屠夫有机会去杀猪,不然猪就是一头野兽,根本杀不了。那你们说要追溯到本源,不应该追溯到把猪驯化,驯化为家禽的主人吗?这才是本源,要不然哪来的猪让屠夫杀?我们认为你们方的观点是要追求服务这个杀猪工具的责任吗?养殖者、买家只是供需关系,没有亲手实施伤害,而主动选择伤害的人,主观过错远大于别人。请对方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我们认为,你们是主张惩罚的是屠夫,这个直接杀猪的角色吗?这样的一个工具,它本来就不具有直接杀人的功能。工具如果只是工具,可以用来砍树、砍柴什么都可以,但只是因为使用这个工具的人,想要让它拿去害人,所以我们追寻的追责人不是工具,是使用工具的人。工具用到好人手里,可以成为代表正义的利刃,但如果到坏人手里,就成为杀人的工具了,所以我们追寻的不是工具,是使用工具的人。
我刚刚说工具是指屠夫,但是对方辩手一直在说工具不是根源,而是使用工具的人。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屠夫其实没有错?当时你方四辩是说工具,他说我们追责的是工具,而工具不等于同谋。你把一个人比作一个工具,这合适吗?再问,你们的观点是说要去找屠夫,那你刚刚一直在为屠夫摆脱责任,也就是说屠夫如果不是那个工具的话。我的意思是你刚刚一直在说屠夫只是这个工具,而工具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责任的。而我们刚刚比喻的是屠夫是一个工具,工具是没有错的,那么也就是说对方辩友的观点是与我方一样的。
首先,你把屠夫直接比作工具,这就不成立。所谓工具本来就不具有任何性质,没有好坏,它取决于使用者。当时你们说我方不是在为屠夫辩护,我刚说了,工具使用者有两类,一类是好的,一类是坏的,坏的那一类才是施暴者。好的那一类不是屠夫,坏的那一类是使用刀去杀了猪的人,我们称他为施暴者。懂吗?我们说的使用工具去做好事的人,并不是屠夫。我没有在为屠夫辩护。我方认为,因为好人和坏人使用了同一个工具,使用者的内心不同,那么这个好坏的心理是怎么来的?是由于他去做这件事,是否有利益可求,那么这个利益,我方认为这个利益才是食客的动机。
先工具这块,我就问你们方几个问题,同样食客就是不能买到,不过也是不能买到,他们都有刀,为什么食客不去杀猪,而是屠夫会杀猪?因为屠夫只是参与整个链条的一个环节,食客想要吃到猪肉,肯定得通过屠夫这一环节。所以屠夫其实就是整个流水线上的一个工具,他负责把猪杀掉,然后把它变成食物,提供给食客。所以他其实也不算是一个工具,说说不过这个工具,但是实则不然。如果食客真的要亲自杀猪,他能不亲自去,而且不会觉得麻烦吗?其实他当时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活下去,吃饭是为了自己的健康,他只是有利益关系,他只是想要吃到猪肉,所以他是自主性选择。而食客不管是干什么,吃什么,他都是被迫选择性?他必须要吃。可是如果你想要用一张纸来写作业,那难道你还得去自己砍树自己造纸出来吗?我刚才已经说了,为什么食客要吃猪肉,为什么食客不自己杀猪,正好就是说你要用纸,为什么你就自己去造纸呢?因为食客只是环节的最后一步,就是使用者,而不是中间的制造商。也就是说,如果像造纸、做作业本这块,食客只是需求,他没有自主去进行砍伐。如果食客真的是最重要的,直接处理他的行为的话,他阐述还是直接点,而你的食客只是间接的给了一个理由。那如果没有这个理由,那还会有人去杀人,会有人砍树吗?如果人不砍树,就没有纸了。为什么呢?人为什么会知道?如果你没有制造出来这个东西,他为什么有知道这东西而去买这个东西?如果你不把猪肉端上来,他们为什么会想去吃猪肉?如果你不卖作业本,他为什么会去买本子写作业?这一切都是需求而已。人类之所以能进步,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需求。因为需要记录东西,所以他们会找各种各样的东西来进行记录。而这个过程中就诞生了像屠夫、造纸工人这样的职业。这些都是根据需求而诞生的,所以一切的根源都是在需求。需求可以催生产业,但能直接造成伤害吗?那既然不是直接动手,那我问你,那如果出现了一场车祸,那是不是应该怪一个方向盘,而不是怪开车的人呢?
有需求就是代表有行动力。我们上次演讲就说过,是先有行动力,再有动力。而食客他只是一个需求,但他没有去行动,他只是把这个需求传达给了屠夫,所以屠夫才是行动者,他的身体行动才会有动力。对方的漏洞在于,这些所有的职业,所有的流程都是慢慢衍生出来的。最开始人们想要吃猪肉,确实得亲力亲为,但后来由于需求的增加,有人发现了这其中有利可图,所以才出现了专门的屠夫这个职业,专门的造纸工人这个职业,否则的话,确实,你想要什么,你得自己动手。我方认为,首先我发现了你方的三个漏洞。第一,你们把直接需求变成了直接伤害;第二,按照你刚刚的方向盘的例子,你说直接怪方向盘而不是开车的人,我们这边的屠夫是直接造成伤害者,也就是开车的人,所以你刚刚的观点就直接肯定了我方的观点,就是要怪开车的人;第三,你刚刚说是因为需求才产生了这些行业,而屠夫是因为有利可图才去做的,所以你方确认了屠夫是有选择的,他选择了成为屠夫,才会去杀猪。而你方达到了深刻的误区,例子,你在脑海里想你杀了个人,难道你就有罪了吗?就是你的想法,你的需求,那想你杀了个人,难道法律会直接说你想法里有畏罪,所以你要坐牢吗?难道可以这样吗?那我们认为,这一个想法,如果你只是想想的话,那么屠夫也不会诞生了。其实你们方最大的漏洞就是,你们方的逻辑就是只要参与上游的人,他就是供应链的一部分,就是规则的一部分。不管上游是杀动物、杀人,还是干什么,本身都是参与生产。你们所做的是自杀行为,你提供刀具,就相当于自杀了。那么我方再一次陈述我们的观点,你的这个将食客比喻成卖刀具的人是错误的,因为卖刀具的人并没有直接导致屠夫去杀猪。那么屠夫杀猪的真正根本原因是食客为屠夫提供了利益。你方刚刚说,食客不等于直接卖刀的人,那你就是在为食客说法,做食客无罪辩护。因为有需求,他才有市场,你方当是认同我方观点,食客才是根源。
我方认为,从各个角度来说,都是从需求上才会有后面发生的一切。就比如说在国际法中,《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核心就是减少消费需求,比如全球自然贸易界就是直接针对买家而非猎人,也是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0条,禁止使用非法购买的野生动物,将使用者定为第一责任主体,而不是猎人。还有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23年的报告中,全球猪肉的年均消费量大约为1亿吨,直接驱动了屠宰行业规模的发展。那么在德国的超市中,当猪肉下架后,当地屠宰场一周内屠宰量减少30%,这也说明了需求才是推动屠宰行业的核心。在中国每年会出栏大约5亿头猪,需求每减少1%,就会减少500万头猪的屠宰量。刑法中教唆犯罪的量刑一般要大于实行犯罪,所以这些都可以说明需求才是根本。
下面进入总结陈述环节。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
(注:攻防转换节点主要体现在对"工具/主使"的定义争夺、"直接因果/根源因果"的逻辑分歧、以及从类比论证到实证数据的论证升级)
首先有请正方四辩。今天这场辩论,对方辩友最根本的误区,是将加害者等同于受益者,将食用猪肉等同于亲手杀害。对方始终认为,因为有人吃猪肉,屠宰行业才会存在,因此食客应当承担仇恨。
但世界上所有的消费都只是结果的承接,而非痛苦的源头。我们始终认为,猪要寻仇,应当找的是屠夫,而非食客。从因果关系上来说,食客只是创造了需求,而屠宰从业者才是创造了伤害。食客只是拥有饮食的需求,从古至今,食物需求本身是社会常态,需求本身并无过错。真正把活猪变成可食用的肉的,不是食客的念想,而是屠宰从业者重复亲手执行的杀戮。没有食客的念想,或许会少一个消费需求,但没有屠宰从业者的重复操作,绝对不会有真实的生命死亡。所有的因果追溯,从不应该追溯遥远的诱因,只锁定最直接的施暴者,这才是朴素的正义。
第二,权责问题。食客只是受益方,而屠宰从业者掌握了猪的生死。最大的误区,就是将被动接受市场成果的人和掌握命运的人混为一谈。食客从来决定不了猪的生存,无法掌握屠宰方式,无法干预任何伤害过程,只是被动接受市场的成果。但屠宰从业者不同,他们以此为生、以此为业,主动掌握了杀戮的权利。他们清楚每一道工序的后果,却主动制造痛苦,他们完全可以拒绝这份工作。责任从来都是谁掌握伤害的权利,谁承担相应的后果,谁真正制造苦难,谁就该承受所有的怨恨,这才是权责匹配的逻辑。
第三,价值层面。从恶的循环来看,将责任泛化绝不是常态。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谁间接促成了产业,而是不应该向谁讨回公道。按照对方的逻辑,只要参与了某个产业链,就有罪,就该被复仇,那人间所有的社会交互都将变成罪恶,所有人的生活都要背负罪恶,这不是正义,这是混乱,这是滥伤无辜。真正的复仇,不是迁怒众生,而是要精准对抗作恶的源头。食客只是无辜的消费者,他们的选择无法改变产业作恶的事实,真正直指核心的,是屠宰从业者的亲手操作。
最后我们讨论,不是某一头猪的死亡,而是社会通用的一套责任判定标准。需求本身没有过错,但直接制造伤害的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对方辩友将食客等同于施暴者,本质是混淆了选择结果和制造伤害。屠宰从业者才是真正掌握了猪的生死、制造了苦难的人,所有的愤怒都该指向亲手制造苦难的人。所以,猪要寻仇,应当找屠夫。
这就是正方的总结陈词。
首先有请正方四辩。今天这场辩论,对方辩友最根本的误区,是将加害者等同于受益者,将食用猪肉等同于亲手杀害。对方始终认为,因为有人吃猪肉,屠宰行业才会存在,因此食客应当承担仇恨。
但世界上所有的消费都只是结果的承接,而非痛苦的源头。我们始终认为,猪要寻仇,应当找的是屠夫,而非食客。从因果关系上来说,食客只是创造了需求,而屠宰从业者才是创造了伤害。食客只是拥有饮食的需求,从古至今,食物需求本身是社会常态,需求本身并无过错。真正把活猪变成可食用的肉的,不是食客的念想,而是屠宰从业者重复亲手执行的杀戮。没有食客的念想,或许会少一个消费需求,但没有屠宰从业者的重复操作,绝对不会有真实的生命死亡。所有的因果追溯,从不应该追溯遥远的诱因,只锁定最直接的施暴者,这才是朴素的正义。
第二,权责问题。食客只是受益方,而屠宰从业者掌握了猪的生死。最大的误区,就是将被动接受市场成果的人和掌握命运的人混为一谈。食客从来决定不了猪的生存,无法掌握屠宰方式,无法干预任何伤害过程,只是被动接受市场的成果。但屠宰从业者不同,他们以此为生、以此为业,主动掌握了杀戮的权利。他们清楚每一道工序的后果,却主动制造痛苦,他们完全可以拒绝这份工作。责任从来都是谁掌握伤害的权利,谁承担相应的后果,谁真正制造苦难,谁就该承受所有的怨恨,这才是权责匹配的逻辑。
第三,价值层面。从恶的循环来看,将责任泛化绝不是常态。我们今天讨论的不是谁间接促成了产业,而是不应该向谁讨回公道。按照对方的逻辑,只要参与了某个产业链,就有罪,就该被复仇,那人间所有的社会交互都将变成罪恶,所有人的生活都要背负罪恶,这不是正义,这是混乱,这是滥伤无辜。真正的复仇,不是迁怒众生,而是要精准对抗作恶的源头。食客只是无辜的消费者,他们的选择无法改变产业作恶的事实,真正直指核心的,是屠宰从业者的亲手操作。
最后我们讨论,不是某一头猪的死亡,而是社会通用的一套责任判定标准。需求本身没有过错,但直接制造伤害的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对方辩友将食客等同于施暴者,本质是混淆了选择结果和制造伤害。屠宰从业者才是真正掌握了猪的生死、制造了苦难的人,所有的愤怒都该指向亲手制造苦难的人。所以,猪要寻仇,应当找屠夫。
这就是正方的总结陈词。
以下为ai总结(感谢来自 刘圣韬 学长的精彩ai prompt!基座大模型为豆包。)